继承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以各种手段对其进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摧残或者折磨。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该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继承人有该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该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均丧失遗赠权。并且得不到宽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