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典”亮基层!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各单位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省农业农村厅


5月27日,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在汉南区邓南街南康社区广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汉南法院的法官和土地承包仲裁庭律师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民法典农业农村问题六问六答”、“教您如何识别假劣种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目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图册300余份,并向邓南街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请人及村民发放《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法条200余本。
仲裁庭律师对现场老百姓在土地承包确权、流转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耐心细致地予以剖析解答,向居民发放了仲裁法、土地承包法等宣传资料。法官就群众关心的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重点剖析解读,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
村民说“这样的普法我们喜欢,尤其是关于土地的法律知识”,本次活动通过宣传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了农民的法制观念,将《民法典》进一步深入群众心中,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群众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的法典。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部署和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24日省药监局特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深入省药监局乡村振兴驻点村——罗田县李家楼村开展送《民法典》下乡活动。
活动期间,肖志远副院长用鲜活的案例、朴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侵权、土地承包纠纷、父母赡养、遗产继承、民间借贷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并现场回答了村民关心的问题。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打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罗田县、凤山镇、李家楼村委3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学习。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2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驻村工作队也紧紧围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要求,在驻点村英山大垴寨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有力推动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典”亮农民美好新生活。

5月23日上午,驻村工作队组织村两委和部分党员群众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会上,工作队队长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重要地位、意义以及主要内容,面对村民非常关心和关注的农村土地、合同、继承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在轻松热烈的互动氛围中,不仅让村民对相应的法律条文有了更加直观地认识,也进一步激发了学法用法的热情。
当天下午,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还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化解一起因库区禁捕禁令引起的矛盾冲突。近日,1名村民因对大垴寨村所属的白莲河库区全域禁钓禁捕禁令无法理解,认为其损害了个人利益,继而与库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并准备近期进行上访。工作队在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及该村民家庭情况后,耐心给村民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相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反复沟通,该村民表示支持禁令,最终矛盾冲突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驻村工作队将继续完善法治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墙的建设,进一步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切实让民法典走入村民生活,深入村民的心里,让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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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供稿
审核:湖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辑:周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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