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教月”活动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2年“民法典进农村”宣教月活动方案》,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教月活动。

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民法典宣教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民法典进农村宣教月”的主要内容是: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今年“民法典进农村宣教月”重点安排包括: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利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多种媒体,线上线下同步加大传播力度,打造农村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等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民法典进万村”活动;
充分利用农民田间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训、道德讲堂等平台,加强民法典宣讲;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激发群众主动学习民法典的热情;
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巩固民法典进农村成果,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地各部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农村”,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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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审核:湖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辑:周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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