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阳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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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民法律意识觉醒
这一辈子我的职业就两个,四十岁以前是农民,四十岁以后是执业律师,是湖北省从农民到执业律师角色转换的第一个人。当农民时,有从受批判的社员到管理一方二十年“土皇帝”的经历。深刻体验到农民法律意识的觉醒,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
特别是在分田单干农村脱贫以后,我这个村官对如何进行乡村治理,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于1982年提岀了从严治党,以法治付,以规约民,群众自治的治村方案。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制定了十坚持、十反对、十奖罚的乡规民约,全村实行口粮田和商品粮田分离的两田制,解决了家家都分田,户户小而全产生的许多弊端,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当时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简报曾以《黄桥村依法治村村貌新》为题进行过推介,在八十年代末,我还被评为湖北省学佉用法先进个人。湖北法制报曾以《从田野里走来的护法人》为题,对我作了近万字的长篇报导。
为了不辜负广大村民的信任,也不甘盛名之下其实难付,在种田之余,我对法学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在这角色转换期间,我这个中年农民,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和自考,取得了电大经济法专业大专文凭。报名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函授学习,对律师业务有了更多的了解。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经第五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我以高分通过,取得律师资格。
自此后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与警官、法官、检察官为伍,经常岀入法庭和公门。但我总是代表弱者一方居多,在我的脑子里有一个信念,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弱者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湖北省残联、湖北省司法厅曾给我颁发过一块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铜牌,对我的法援行为作过充分肯定。所有这些均已成为过往,仅留下《律师吟》十首权作纪念。
(一)
民亦爱官官爱民,官民一体水鱼亲。
书生不为升沉计,独对庐山面目真。
(二)
一介小民忘帝力,半窗明月读书声。
布衣可以王侯傲,瓜种东门学邵平。
(三)
阳春有脚遍城乡,父老儿童乐颂扬。
最美寺前罗汉竹,虚心也解向琴堂。
(四)
一番气象一番新,斗柄回寅万里春。
勤政爱民贤护法,菩提心事宰官身。
(五)
但愿有头生白发,何忧无地觅黄金。
暮年还惜傲骄骨,伏枥仍存报国心。
(六)
忙忙碌碌鲜奇功,尽付韶华案卷中。
护得黎民冤狱少,晚来无悔白头翁。
(七)
自古世途荆棘多,路经万阻费蹉跎。
全凭心正离邪道,船稳何能陷漩涡。
(八)
书剑无成两鬓秋,师心未遂令人愁。
愚忠年老依然在,愿吐余丝到尽头。
(九)
一片冰心玉器中,非诗非梦伴清风。
纵然奋发善其事,志比当年力也穷。
(十)
荷花浮世惜磋跎,有限年华风雨多。
尘韵喧喧独寻静,息心得隐钓翁蓑。
作者简介
黄仲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桥村人,律师,高级会计师,爱好农学、医学、文学,现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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