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警惕:利用二手车骗保,入狱十年!


买二手车不奇怪,但奇怪的是这男子非要买快报废的二手车,还一下子买了几十辆!更离奇的是,他买车后,开始陆续遭遇车祸……
  
  
一次,上海一位车主徐先生由于自己驾驶不当发生碰擦,造成车身油漆面受损,按照规定,他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机缘巧合之下,徐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修车厂老板的张某,张某告诉他,自己可以帮他获得理赔,但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张某的办法很简单,驾驶一辆自己买入的快报废的二手车,故意在路上撞击徐先生的车辆,造成徐先生车身大面积损伤。
因为是有意撞击,所以交警到场后,很快便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
  
  
在买车时,张某就留了个心眼,他以车辆过户需要支付大笔费用为由,拒绝将这些二手车过户到自己名下。
由于这些车辆车况差,几近报废,卖家大多同意了。
之后,张某以这些车主作为被保险人,为二手车投保交强险和小金额的第三者责任险。
  
张某通过人为制造一起双车交通事故后,便以第三者责任险要求保险公司对无责的徐先生车辆进行理赔。
由于张某没有给二手车购买车损险,不会进入理赔环节,保险公司也就无法对比碰撞痕迹。徐先生成功获得理赔款,这些车实际上成了张某骗保的“道具车”。
  
但是,按正常的理赔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或车辆驾驶员拨打110并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则根据事故所在区域分配车辆定损员到现场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定损员将车损情况的具体信息录入系统,单证收集员收集相关理赔单证进行审核后转到理算、核赔部门,最后由财务向投保人发放理赔款。
  
  
面对故意撞击产生的异常,保险公司定损员为何毫无察觉?
  
周某是保险公司片区内的一名定损员,他早就发现,基本上每星期,都会在交通事故现场碰到张某一两次,每次出险的被保险人和驾驶员也是那几个人,昨天你撞了我,今天我撞了你。每到这时,张某都会现身处理,驾驶员却往往不见踪影。
  
最可疑的是,事故现场车辆的受损情况往往不太正常,“有一次,前车的后引擎盖和保险杠都有被撞击的凹痕,但车牌却完好无损,说明是在车辆损坏之后才装上去。”
周某觉得,可能并没有发生所谓的交通事故。但是,想到每完成一笔定损单,能获得10%的好处费,他就对这些可疑之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仅如此,周某还把保险公司的单证收集员蒋某某介绍给了张某。在张某的金钱攻势下,蒋某某很快成了帮凶。
对于张某递交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没有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的单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车主名字和驾驶证上的名字不同等情况采取放任的态度,仍然发起理赔程序,甚至配合张某,提供自己经手理赔客户的行驶证、驾驶证等信息,为张某以相同的手段骗取车辆保险提供便利。
  
去年4月,公安机关在张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在随后的搜查中,警方起获了大量物证,包括伪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千斤顶、榔头、扳手等作案工具以及多部作案用的手机。
据张某供述,除了故意撞击,他还会用榔头、扳手等工具对事故车辆的车身进行敲打、毁损,通过这种人为扩损的方式来骗取更多的车险理赔款。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这个以张某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自导自演”,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94次,涉案金额高达81万余元。
近日,黄浦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浦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蒋某某、周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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