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捧流量网红的模式,跟风投押宝创业公司类似的。
符合标准的买一大堆,最后成功的也就一两笔,靠这一两个成功的项目,把其他99个打水漂的损失补回来。
当然收益也要看这一两个项目的后续运营了,所以会榨得特别狠。
现在,如果李子柒这一告成功了,那么以后这个模式就会玩不转,崩了。
而央视已经表明了立场,那么……结果就是.....看下图自己去体会吧。
按理来说,MCN微念应该主动和李子柒绑定的更紧密,而不是把人家当傻白甜的小姑娘一样忽悠。反正从我个人视角来看,不应该这么做,太不厚道。
就官司而言,李佳佳不可能输,和李子柒是不是真名都没关系,李佳佳就是李子柒,这很明确,就算公司控制这个 IP,也意义不大。
因为现在【李子柒】已经成为整个中国走出去的重要品牌,在海外视频网站的第一大华人品牌,单是这一条,这已经不是一家企业的问题。
从国家层面来说,不可能因为个别人的问题,而影响到好不容易出来的这样一个对外窗口。
长期来说,从她接受 CCTV 采访更是强化了这个印象。
她事实上已经是中国在国际上的一面旗帜,作用其实已经超过了官方的孔子学院。
有时候不得不惊叹于中国一些资本的短视和傲慢,不仅看不清核心资产到底是什么,而且完全没有一丁点的政治觉悟。
不过,话再说回来,李子柒的形象,自然比资本那种“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东西”的样子要赏心悦目,看着舒心。
但是老强调资本是后进来的,或者资本进来前就火了,这种想法也是缺乏逻辑的。要不然让资本进来干嘛?找个伴儿吗?
创业者和资本的关系天然就是这样,只要你们的蛋糕做大了,不是你驾驭住资本,就是资本控制你……
资本有两项技能非常厉害,发现和控制,按顺序施展的。一群不直接从事经营的精英,能从大量的项目里筛选出有潜力的,然后给予资金支持,快速做大做强,这是发现能力。
发现能力就是伯乐技能,正是社会需要的技能。
另一项控制能力就很微妙了,资本又善于设计各种条条框框,最后把创始人绕进去甚至压制,把下金蛋的母鸡牢牢抓在自己手中,这对资本当然是好的,但对社会就未必能参与共赢了,甚至还要蒙受一些损失。
咱这片土地上的传统,不管是规矩还是资本还是创新,都是冲着最终目的去的,也就是初心。
所以资本展现的技能和能量,如果有利于实现初心,那就放任你去做,如果违背初心了,那么明文规矩只是一种规矩而已,也只是一种工具,还有其他工具来约束你的。
最后必须说一句,“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这句老话,其实在生活里不那么十分显灵,但对于内容创作行业来讲,这是一个没有过高门槛,只认才华的行业,对于年轻人来讲,十分友好经常显灵,常常发光。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认真做好内容,都是很有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