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广东省辖区的变迁



    广东省,简称“粤”,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广州市。因古地名广信之东,故名“广东”。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之滨,与香港、澳门、广西、湖南、江西及福建接壤,与海南省隔海相望,土地总面积17.98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2年10月,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是全国地级市最多的省份。2022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12656.80万人,每十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住在广东。

    广东是中国的南大门,也是中国经济的领头羊。历史上,广东的辖区比现在更大,经过历次调整之后,才形成现在广东辖区的雏形。


广东省辖区的变迁
    1949年11月6日,广东省解放,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驻广州市,此时的广东不仅管辖现在的省域(怀集县除外),还管辖现在的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钦廉地区。
  50年代初,钦州、廉州、防城港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归广东。
    1955年,钦廉地区又划归广东。
    1965年,中央基于扶持广西经济发展的考虑,最终还是把钦廉地区划给广西。
    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从广东划出,新设海南省。
   1997年,香港回归,中央设置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澳门回归,中央设置澳门特别行政区。
    至此,广东和邻近省市的辖区基本稳定下来,至今暂时没有大的调整。

本期完结。
参考资料: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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