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的故事.....


小猪的故事.....
 

【猪事之一】
一天,某派出所院子里,跑进来了一只小猪,把民警种的菜给吃了。

所长让人把小猪抓住先关起来,然后再找猪的主人,把吃了的菜给赔了。
可是,找了几天都没找到小猪的主人。

所长怕小猪饿死,主人找来不好说,就让大家喂起来了!
半年多过去了,眼看就到年底了,猪长了200多斤还没见人来认领,所里研究决定杀了分给大家过年!

猪刚杀好正准备分肉,派出所旁边一老头来到院子对所长说:“你看我家的猪犯了错,你抓也抓了,关也关了,判也判了,而且执行的是死刑,现在你们总得让我来收个全尸了吧?”
(全所人员晕倒!)
点评:
螳螂扑蝉,黄雀在后。高手在民间!
 
【猪事之二】
正好派出所指导员回来了,了解情况后,对大爷说: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认领尸体必须是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还需要做DNA鉴定,来给大爷抽个血,去跟猪做个亲子鉴定……

大爷直接晕倒!
点评: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人算不如天算!
 
【猪事之三】
大爷远在省城做律师的孙子,知道此事后表示不服,让大爷拿着买猪仔时的收据,并动员邻居做证,证明大爷是猪仔的直接监护人,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要求派出所对猪进行了冷藏处理,以便日后调查取证。

猪肉没吃成,还成了被告,所里上下都表示很郁闷。
点评: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关键时刻要靠外援!
 
【猪事之四】
刚好指导员去市局汇报工作,跟局长吃饭聊到此事,回来开庭时,派出所根据局长指示,表示猪可以归还,但是由于监护人监护不力,使被监护人(猪),对政府机关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政府代为管教期间付出了诸多成本。


故请求法院判决直接监护人(大爷)支付各种费用及罚款共计2万元把猪肉拉回。
点评:
出来混,早晚都会还的,该来的都会来的。
 
【猪事之五】
大爷一听,火急攻心,回家后一病不起,跟老伴说这事不解决好就一死了之。老奶奶很无奈,给在首都做媒体工作的孙女打电话,说叫回来见爷爷最后一面。
孙女接到电话后,马上在微博上发个一个帖子《地方政府以势欺凌耄耋老农,死去的猪到底该何去何从?》


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并被多家媒体刊载报道。
谁都没想到这件小事还能引起轩然大波。
无奈,省厅领导直接开电话会议问责当地市县领导,并表示自己会亲自下去调查情况,给社会和媒体一个交代。
点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舆论决定话语权。
 
【猪事之六】
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专门小组,由县委和公安直接领导带队去慰问大爷,由县财政直接拨款归还大爷2万元罚款,另外,给大爷5000元慰问金,归还已经冷冻了半年的猪,并开除了组织杀大爷猪的派出所“零时工”。



点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和为贵。
 
【猪事之七】
次日,省厅领导为了社会主义和谐,在众多媒体的簇拥下来到大爷家慰问,大爷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领导,安排儿媳妇把猪肉全部炖掉,请领导和媒体朋友一起吃午饭,第二天多家媒体再次报道,省厅领导端起土碗在大爷泥巴院子与基层人民群众融为一体的新闻……


点评:
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作者简介
高山大海,石家庄人,大专文化,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1985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
主要作品:《美丽的回忆》、《羽高家书》、《笑对人生》、《足行山河》、《梦歌畅吟》、《龟舟搏楫》等多部散文集、诗词集、随笔集及科普书籍。曾在报刊社做过摄影记者、编辑、副主编。
30多年来,先后在全国数十家报刊上发表了上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及摄影图片,文种有:散文、随笔、杂文,诗歌等。有数篇诗词、散文及摄影作品在全国性大赛上获奖,其中:十余篇荣获一等奖;近百幅摄影图片被作为杂志封面刊用。
高山大海,微信号:Gaoyj01。
信箱:gaodajun01@163.com
欢迎各位诗朋书友添加我的微信,以文会友,大家一起学习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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