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三姨让我去姥姥家拿橘子。
今天我就骑着小电动到了姥姥家。
姥姥家原来在长椿街有一个四合院,98年就拆迁了,房子分到了开阳桥。
到了姥姥家,突然发现阳台上有柿子!
我最近正想吃柿子吃不到,就在姥姥家看到了。
我好久没来看姥姥了,姥爷98年走失了,再也没有找到。姥姥到现在身体都还不错,脑子稍微有一点糊涂,一开始没认出我来,我说了我是谁,她知道我是她二闺女的儿子。
姥姥家,我的三个姨两个舅都在,6个孩子轮流照顾,今天在姥姥家的是大姨。
姥姥家当年拆迁搬到了这里,没有钱装修,就一直这样住到了现在。
我没在姥姥家吃饭,下午还要去仲裁委,坐了会儿就回家了。
三姨给我拿的蜜桔,我知道临海涌泉的桔子好,特别的甜。
大姨给我拿了一袋子柿子,把姥姥家的柿子都给我了,她说老家还有,过几天他们还去摘。姥姥家的老家在三河,有个院子,我没去过,我妈说院子里好几棵大树。
北京人的秋天,家里阳台上要不摆几个柿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其实一直很喜欢我家阳台的阳光,但可惜心情阴暗时,再明媚的阳光都无法照进心里。现在不同啦,心情开始逐渐明媚了。
坐地铁到国贸。很久没来了,十几年前,我还在对面的楼里上班。
北京仲裁委在招商局大厦。
中国尊都建成好些年了,这是从景山、香山都特别好辨认的标志性建筑。
我进门,有个工作人员让我稍等一下,他先给我前面的两个人整理一下材料。
靠墙坐。
国贸的车水马龙。
笔直向西的长安街,天气好,可以看到西山。
工作人员很快帮我整理完了材料,我的准备挺充分的,可以申请立案了。
拿到交费通知,我傻眼了,仲裁费78500元,预交……
询问下,得知:
1、虽然标的500万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一个仲裁员即可,但因我的合同中约定了3名仲裁员,必须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即执行普通程序;
2、普通程序按500万元起收费,500万元相应的仲裁费用,就是78500元。
我拿了缴费单回家,咱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件事。
1、仲裁费我需要预缴,这笔钱太大了,我得借。
2、我可以要求败方承担仲裁费,如果我胜诉,对方需要将我申请的金额和我预交的仲裁费一并给我,我收到后可以还钱。
3、如果我败诉,仲裁费我掏,这个概率应该极小,5%吧;仲裁费也有可能分摊,即我也需要承担一部分,20%也有将近2万。
4、即使胜诉,对方也可能不给钱,我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否能执行得到,不知道。
5、可以申请仲裁前保全,但我需要为法院提供对方的资产线索,即银行账号、房产等等,我没这些线索。
6、仲裁费根据仲裁的进展可以部分退费。对方如果接到仲裁,可能会因为害怕最终需要承担大笔费用而跟我和解,但和解又是个谈判扯皮的过程,对方是个小中介公司,为逃避大几万乃至十几万的支出而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概率挺大的。
相对于要真金白银地拿出78500元,我的风险太大了,仔细权衡后,我放弃。
对方从一开始的合同设计,就是了解这一切,知道绝大多数人会知难而退。我当时并不懂仲裁,虽然仔细地看了合同,还在条款上改了不少细节,但最核心的地方因为知识点不够,导致现在的局面。
这是我个人能力的不足,我认了。
拿不到钱,要不要出口气呢?
去消防、工商、税务轮流举报,这个应该是有用的,会让对方受到处罚,遭受损失,但并不能让我拿回钱。纯粹出气的事,我觉得没啥意义了,损人不利己,我不如让这件事早点翻篇儿,别再牵扯精力,就这样吧。
回到整件事的本质核心,是房产市场越来越差,中介挣不到足够多的钱,所以耍赖,如果市场继续这样下去,谁也不会好过。
人之于时代,太过渺小,只能被巨浪裹挟着翻滚,我深知这一点,各安天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