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革命分子伪造履历,成为处级干部,骗局败露后惊动中央


1956年的8月30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了1000多名机关干部、人民解放军、工人参与了对“李万铭”一案的旁听,也许您会问李万铭是什么人物?在建国初期犯下什么过错受到如此关注?别急,听我为您细细道来。
骗性“初显”
李万铭,别名李铭,陕西省安康县人,出身于一个地主兼营商业的家庭,还有个孪生弟弟李万钰。他家曾开过粮栈、酒铺和山货店。李万铭的父亲行商起家,但他这个商人并不正派,常常在售卖的东西里掺假,常跟着父亲外出卖货的李万铭对这样的行为从小就耳濡目染,便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潜移默化中这种违背道德的行为长期未得到纠正,使李万铭从一开始就留下错误的思想。

在读小学时,他开始考试作弊;中学时代,他盗窃过老师的用品;再大些,利用他弟弟邮差的身份,偷拿别人的信件,有时还会把信件里面的钱财钱款交给家长,谎称是从路上拾到的。李万铭的这种行为,不但没有得到及时地阻止和批评教育,而且一次又一次受到父母夸赞,因而得到不断地滋长。
李万铭虽不学无术,但他写了一手好字,人人见他的字无一不夸赞。不仅字写得好还身怀刻章技艺,那时文化落后会写字还写得一手好字的人其实并不多,他有这两种技艺想要混口饭吃不算件难事。但人的本性是贪婪的,贪婪有时是进步的动力有时又是自我灭亡的武器。
他不甘于平淡现状,在所有人都抗拒从军的时候,他自愿加入国民党青年军。他人生得好看眉宇间透着英气加上能言会道且聪明,很快就当上政治干事。
李万铭格外崇拜蒋介石,早在上小学时就对同学们说:“我长大了也要当委员长。”

在国民党军队里,贪婪和欲望让李万铭这个自幼品行不端的痞子,进一步养成占小便宜、 坑蒙拐骗的恶习。在他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可以“骗”来。“不骗成不了大事。”“我不骗人,人就骗我。”“冒大险才能享大福。”是他歪曲人生观的真实写照。
骗迹愈演愈烈
1948年,李万铭随军到东北内战前线。辽沈战役后,国民党军队大败,他趁乱从东北窜逃到江苏。1949年5月,南京被我军解放,李万铭太了解自己的长处,他认定乱世中无人会去理会他这样的小人物,这时候见缝插针无疑是最好的机会。他掩盖自己的过去,利用自己一手好字和刻章的本事,伪造文书证件摇身一变成中央大学的学生,成功混进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政大学。
同年 10月结业并得到了学校开具的介绍信。他声称自己要到西南工作团工作,在学校骗取介绍信和鉴定资料,混进了常州市政府担任建设科科员。科员并不是他所追求的目标,科长甚至都不在他眼里。他将老套路进行到底,继续伪造文书摇身一变成了在淮海战役中受伤的教育科长,但世间哪有不漏风的墙,苏南行署人事部门识破了这个没有转移党员关系介绍信的伪党员、诈骗犯,把他送交当地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1951 年,李万铭被假释。三年刑满,我们都认为他已改邪归正时,他却又在计划着下一个骗局,三年的牢狱生活并未将李万铭的野心抹去,他未有一丝悔改之意,只是认为只不过是一时的时运不济。他满脑子想的是升官发财、名誉地位。为了达到做官享福的目的,立马着手还是按照之前的方法,将伪造的资料递交至相关单位。冒充老红军、战斗英雄、志愿军团参谋长、模范共产党员。
从 1951 年到 1953 年,李万铭诈骗屡屡得手,从江苏骗到安徽、从安徽骗到武汉、从武汉骗到西安、从西安骗到北京,其职务也由科员骗到了森林工业部的行政处长,人性的贪婪就此显现。

纸里包不住火
1955 年 1 月 3 日,李万铭称某军区司令员任命他当师长兼参谋长,并附加命令他飞往兰州军区商谈重要军务。他拟了一封周士弟司令员给林业部两位副部长的信,诡称 :“李万铭身体暂不适合在前线,仍回内部,工、休兼顾。我们感到与他在军队的职位相比,在地方的职位有些不相称。我们觉得他能胜任比较重要的工作。”其目的,是想以此为“尚方宝剑”,骗取中央林业部更高的职位。
接待李万铭的是陕西省委书记张德生,张德生曾经担任过二野政治部主任。在李万铭吹嘘自己的话语行间发现端倪,立刻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参谋长不对劲,立刻上书中央。在一番调查中真相浮出水面,李万铭也原形毕露。

铃铛入狱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赵元鑫当庭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出,被告人李万铭的诈骗活动给国家带来了严重危害。审判长和陪审员应当依法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与普通骗子不同,李万铭被捕后,既不否认,也不隐瞒。他把豆子倒在竹筒里,从头到尾,从根到尖,把骗术的所有细节都讲了一遍。看来他早有准备,但更像是对自己骗局的总结和宣传。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调查人员感到沉重和震惊。他同时指出:被告人李万铭被捕后,仍可供认,希望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主审法官李法荣和人民陪审员刘铁华、杨锦荣根据检察官的申诉,对李万铭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调查。被告人范明、马荣杰委托的律师根据检察官的公诉书先后提出辩护。
范明是北京大学刑法系代理主任。作为一名律师,他建议应确定被告的犯罪性质。他说,政治欺诈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如果说政治造假是指李万铭利用政治手段给国家造成政治损害,他没有意见;然而,政治欺诈也可以理解为带有政治目的的政治破坏。
但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来看,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是追求享乐和名誉,而不是反革命破坏。范明还指出,李万铭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危害,被告应当负全部责任;但是,我们一些工作人员思想麻痹,一些机关人事制度松懈,工作粗心大意,也给了被告人利用犯罪活动的机会。
因此,在定罪时,对国家的损害不应完全归咎于被告。至于犯罪的性质,当时法庭上争论激烈。检察官赵元鑫指出,经查,李万铭的犯罪目的是谋取个人名利,尚未发现反革命行为。因此,在起诉书中,他被判犯有政治欺诈罪,而不是反革命罪。但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看,被告人私刻公章,伪造印章,冒充人民立功官员,破坏国家秩序,危害国家建设事业。因此,其犯罪性质属于政治诈骗罪,这是准确的。审判长要求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李万铭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请求法院从宽处理。经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审议,北京市中级法院以李万铭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入狱生涯
(一)砖厂改造
1966年11月28日,20余名在北京劳改的陕西籍罪犯从首都被押回西安,被分配到西安东郊的陕西省新安砖厂。李万铭是被转移的罪犯之一,经过一个月的监狱教育,李万铭被分配到窑组。
当时,新安砖厂建成54门回转窑,日产砖30万块,年产砖1亿多块,为城市建设提供砖瓦。在窑里制砖是一项累人的工作。年轻精力充沛的囚犯一次可以用手推车推200多块砖头。李万铭软弱无力,只能推120多块砖;还有人一天给3000多块砖,李万铭最多给2000块砖。窑内温度高达60摄氏度。当他们把砖块放在手推车上时,不戴手套就会感到热。
犯人汗流浃背,大部分赤身裸体工作,李万铭是特殊控制下的危险分子,因为他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政治骗子。不怕他逃跑,主要是防止自杀。李万铭刑期长,思想负担重。他也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政治骗子。改造这样一个罪犯,纪检干部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思想压力,李罪犯40多岁了,体力也很差。运输组的生产任务很重,所以他不忍心在运输组拉砖头。
李万铭是政治犯。他致力于改造自己的思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岗位来改变自己的犯罪思想。罗队长与班主任张俊康商量,为李万铭改变环境。他们去找连长吴永胜,建议把李万铭从运输组调到路过组。煤集团没有定量劳动,生产任务相对轻松,剩余的时间可以发挥他的协作能力。

(二)四次立功
1973年初春,李万铭从砖窑运输集团调到运煤集团。在作业现场,李万铭上前四次救起遇险车厢。新安砖厂位于城东,占地1000多亩。它不仅是西安机械砖的主要生产地,也是城市建设用砖瓦的重要来源地。
一天,外国的马车翻了。在沉重的橡胶轮胎轴上,缰绳紧紧地系在马的脖子上,马倒在地上,冒着泡沫挣扎着。李万铭得知后赶紧跑,铲起铁锹割断绳子,救出了被困的马。他和听到风声的罪犯们把马车抬起来,帮助司机把砖头放进去。在同一路段,李万铭先后4次救出遇险车厢,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
(三)加刑得福
就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之际,李万铭从北京被押解回陕西。这场运动就像一场罕见的政治台风,也强烈冲击着监狱大门。劳改成天开批评会,分类型、分派系,让纪检干部心慌。这是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全国人民都在受到惩罚,这场运动也深入到了犯人身上。
李万铭是中国著名的政治骗子。他是首当其冲受到批评的人。干部们游行到监狱搜查时,从李万铭放东西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刘少奇夫妇的合影。当时中央的红头文件把刘少奇确定为“第一资产阶级”。报纸被发现后,连队立即组织打斗会,囚犯们大发雷霆,高喊“打倒李万铭”、“打倒骗子”,李万铭吓坏了。
不仅在监狱里,在街道上,管教人员张俊康发现,西安市中心的钟楼上贴着各种大字报,其中不少是给罗瑞卿的。李万铭参与了《大字报》,报上说李万铭是罗瑞卿掩护下的反革命分子,想砸他的狗头。张冠娇毕业于西北农学院,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他和李万铭谈了谈,把情况告诉了他。听了这话,李万铭吓了一跳,担心自己会被发现。他该怎么办?
张冠娇告诉李万铭两件事:一是李万铭出狱,也就是说,如果出狱,必然会遭到逮捕和批评,甚至被叛军杀害;第二,现在他在监狱里,没人知道李万铭在哪里。
此外,中央政府已指示,任何人不得袭击监狱,激进派系也不会冲进监狱逮捕人。这样,即使你在监狱里,你也有人身安全。听了张某的话,李万铭很高兴自己不再自由,而是住进了监狱。

1968年8月31日,西安市东风区公安机关军管组作出判决,对李万铭犯“反革命罪”的刑期加判10年,共同执行至1月10日,1980年,这样的判断是纪检干部强烈抵制的结果,加上李万铭一贯积极改革的表现。否则,在极左思维的情况下,后果不堪设想,在禁闭室里呆了一年,又多判了10年,李万铭庆幸自己没有被判死活。经过300多个日日夜夜的等待和煎熬,浓烟瞬间消失,满脸胡须的嘴角露出了看不见的笑容。
(四)积极改造
李万铭喜欢看书看报。1967年被拘留后,他在禁闭室里反复阅读《毛泽东选集》不下10遍。此外,他记忆力很好,能背诵许多文章。在监狱组织的政治学习批评会上,只要李万铭在场,他就不会缺席。他引用经典,毛主席的语录从他口中冒出来,用得恰到好处,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赞赏。他被指定为研究小组的组长。每个小组都要写一篇演讲稿,每个干部都把写演讲稿的任务交给李万铭。他以书面形式写作,受到纪律的赞扬。每年年底,监狱都要举行文艺演出。每个小组都编制自己的戏剧节目并向公众推荐。犯人根据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改造生活写剧本。剧本编好后,干部们请李万铭修改。李万铭日夜想着。他一句一句地、一段一段地努力完善剧本。
该剧在狱中演出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服刑人员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力地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李万铭善于观察自己的言行。他有敏锐的头脑和先进的政治意识。李万铭能及时阅读监狱下发的学习资料,经常写下自己的体会,向干部汇报自己的想法。

(五)释放出狱
1978年,改革开放的东风吹遍神州大地,监狱禁地也开始解冻,尤其是政治犯待遇比之前宽松。4月20日,陕西省新安砖厂(后更名西安监狱)召开兑现政策大会,对200多名罪犯减刑假释,第一个宣布的就是李万铭,获提前释放。
接过裁定书,李万铭向法官深深鞠了一躬,他在杂感中写到:“一个坐了8000多个日夜监狱的人还活着,而且身体健康,不疯不傻,是人间奇迹。”
(六)晚年生活
由于尚戴着“反革命罪”的帽子,李万铭被安排到与新安砖厂一墙之隔的劳改单位新安机械厂就业,被分配到二车间当钳工。他眼睛高度近视,人体瘦,车间负责人让他办墙报、搞宣传,干一些零杂活。
时间不久,1979年5月29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撤销原西安市东风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的判决,给李万铭平反,同时补发500元冤枉费。摘去“反革命罪”帽子,李万铭在车间被定为一级工,月薪起步为31.5元。1984年4月转为正式工人,随后被安排在花房养花,管理两名花工。

新生活开始后,李万铭再次成为新闻焦点。从中央到地方媒体记者蜂拥而至,报刊杂志、电视台、影视编剧等媒体人争相挖掘宣传资料。新华社记者王兆麟以《李万铭看西长安新生活》为题,撰写了一篇从政治骗子到市民的新闻报道,再次引起轰动。此后,数十家媒体对李万铭的《再生之路》进行了报道和宣传。一时间,李万铭成为劳改中的著名人物。
李万铭应邀作了20多次报告。他谈到诚实面对说谎者的经历的重要性;他称赞监狱警察的教育,以便使自己变成一个新人。李万铭珍惜自己作为工人的“正式”身份,并以此为荣。
晚年虽身居简陋的小房子,生活过得很质朴,但李万铭的心却是快乐的。他用节省下的工资先后两次购买了1000元的国库券,要知道当时他的月工资只有三十余元,但在支持国家建设方面却是不遗余力。当在家乡遭受灾害之后,他也是主动向家乡捐款来帮助受灾群众。对于家人,他拿出工资来帮第二个妻子的家庭修建了新房,帮助他们过上了更好的生活。在生命垂危之际,他第一个想到的是自己的老母亲,把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1000元全都留给了自己的母亲。
而李万铭本人于1992年4 月19日因胃癌去世,享年65岁。
李万铭诈骗案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其实他的骗术并不那么高明复杂,但在1949年上半年和1951年1月至1955年1月的4年时间里,他先后跑遍了十余个城市和十余个重要机关,不仅渗透到我国政府机关,但也渗透进了共产党;他们不仅成了普通的革命工人,还抢走了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李万铭的创业只是靠诈骗:几乎全年都穿着军装,身上还经常穿着印有“战斗英雄”字样的运动服;胸前常佩戴解放军标志和徽章。
纯属编造的战斗故事常挂在嘴边。当人们见面时,他们谈论他们如何在与敌人的肉搏战中被刺伤,导致一条腿骨折;连他的口吃都是战场上“敌人的毒气弹”造成的。他把国庆节的礼品卡、带回苏联的收音机、韩国野战团赠送的照片都放在宿舍最显眼的地方。在他伪造的假档案中每个历史时期的“郑华仁”一栏,他都填写了“罗瑞卿”、“陈赓”等人的名字,这样各级组织就不会轻易怀疑,也无从查证,这也抬高了价格。

但是骗术永远只能是骗术,就算因为他人一时的疏忽导致你的行骗成功,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的过错终究会由你来承担。繁华过后只不过是一场虚幻泡梦,追求荣华富贵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你自身的努力获得的财富才是真实的,在怎么自我麻痹自我催眠,午夜惊醒一切还是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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