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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服刑经历分享:尹陆 编辑:飞鸟
01
很多人在违法犯罪被抓之后,都会先羁押在看守所,等候法院的判决。
在这段时间,由于环境的变化和周围人的刺激,嫌疑人的心理会产生巨大的落差,情绪更是千变万化难以控制,很容易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
性格外向的,就会无端生事,打架斗殴。
性格内向的,在感到悔恨或冤屈的时候,会产生绝望的感觉,以至于自伤自残,甚至试图自杀。
在看守所或监狱这种监管场所,想自杀可真没那么容易,24小时的无死角监控。
夜里睡觉还有值班员盯着,而且很难找到具有一定杀伤力的违禁品,所以有的在押人员想不开的时候,就会采取绝食的方法,企图饿死自己而寻求解脱。
02
人不喝水,最多能活72小时。光喝水,不吃饭,能活个六七天。
所以想把自己活活饿死的这种想法,挺可笑的,而且,现在国家提倡监管场所人性化,坚决杜绝在监管场所发生自杀这种恶性事件。
因此,想在看守所或监狱饿死自己,可能性为零。
如果在看守所,有人开始绝食,只要连续三顿饭不吃,马上会有人报告给警察。
警察会找这个人谈话,询问不吃饭的原因,这时,无论是直接扬言要绝食自杀,还是推诿说身体不舒服没有食欲,警察都会耐心劝说。
让绝食者要接受现实,不要有过重的思想负担,积极配合民警的工作,如实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所以饭还是要吃的。
说完这些,再给两根烟抽,就让回去了。
如果回去后,接着连续三顿不吃饭,马上又会有人报告给民警,这回谈话和上一回就完全不一样了。
民警会声色俱厉的训斥,警告绝食者,如果继续不吃饭,就直接送去插管,插管就是鼻饲的俗称。
绝食的人如果知道插管的厉害,在这个时候认怂了,跟民警保证回去马上正常吃饭,那么有可能又混到两根烟抽,然后回去老老实实的吃饭就完了。
而如果当面拒绝,有可能当天就会被送去插管。没有当面拒绝,等回去继续绝食的,也会在第二天被送去插管。
03
插管的地点,一般都在监管场所的医务室。
绝食者被民警和辅警带到医务室后,会让其坐在一张铁椅子上,手脚都用束缚带固定住。
会有两名辅警,用手固定住绝食者的头部,使其不能挣扎。
最痛苦的步骤开始了,医生会用一根类似于听诊器管子的皮管,皮管头部有一个圆形的有机玻璃插头。
在插头上抹一些润滑液后,从绝食者的鼻孔捅进去,在鼻腔处转弯后,会通过喉咙一直插到胃里。
这时,绝食者会感到疼痛和恶心,继而不停的挣扎,需要两个辅警用力的把持住他的头部,防止其将插入的管子甩脱。
皮管的另一头,连着一个塑胶袋子,袋子里面装的是,掺了奶粉和白糖的玉米糊。
在确定皮管已经插入了绝食者的胃中后,医生会把那个塑胶袋子举过绝食者的头顶,然后用力挤压。
将袋子中的奶粉,玉米糊直接灌到绝食者的胃中,这个过程大概有三四分钟左右。
鼻饲完成后,在管子拔出来的过程中,玻璃插头通过喉咙和鼻腔时,会再次引发疼痛和恶心。
这个过程对绝食者来说是痛苦不堪的,但没办法,这都是他自己找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挽救他的生命,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把自己饿死。
如果只喝水不吃饭,绝食者会因为饥饿而大量饮水,这样容易引发体内的电解质失衡,出现水中毒现象,还可能引发低血糖,危及生命。
如果碰上那种“意志坚定”的绝食者,连水都不喝,那就更危险了。
所以说鼻饲虽然很痛苦,但目的是为了挽救绝食者的生命,灌入胃中的玉米糊,其中有奶粉和白糖还有水分,就算绝食者坚决不吃一口东西,也足以维持他的生命。
04
很多绝食者,在经过鼻饲强制灌入食物后,都会主动找民警,承认错误,并且恢复正常饮食。
有极少数态度非常强硬者,坚决不进食,看守所只能每天对其进行鼻饲强制进食。
不但绝食者痛苦,也加重了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负担,所以说这种想通过绝食自杀来对抗法律制裁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
就算是判了实刑,来到了监狱,还是有人会心存怨恨,认为法院量刑过重,甚至从内心根本就没有认罪。
抗劳抗改的情绪极其严重,或是因为刑期过长和家中的变故,产生自暴自弃和绝望的心理。
这些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外界刺激时,就极易做出冲动的事情,在监狱中想要自杀更是难上加难。
监狱的犯人之间都有互监小组,一般是三到四人一组,其中一人如果出现了违规违纪的现象,那么其他的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监狱里,改造分比什么都重要,关系到减刑假释,所以每个人都尽力做到不被扣分。
如果因为其他人连累被扣分,那就太冤了。
不但有监控盯着,民警盯着,犯人之间也互相监视,唯恐有人做出什么违规违纪的事情累到自己。
这种情况下,想自杀完全是不可能的。
05
有的犯人在情绪激动时,会用头撞墙,撞床架子,或用拳头击打墙壁。
这种情况发生时,马上会有互监组的成员或者是班长上前阻止,然后马上报告队长。
队长会把这名犯人带走谈话,了解其情绪失控的原因。
也有一些性格内向的犯人,在心中极度烦闷痛苦时,用圆珠笔或者是捡来的小树枝什么的,在自己肢体上刻划,把自己弄伤出血,以此减轻内心的痛苦。
这种情况一旦被发现,也会第一时间报告队长。
无论是情绪失控也好,内心痛苦也好,只要出现自伤肢体的行为,都会受到监规纪律的处罚。
情节较轻的,写检查,停采买,扣改造分。
情节严重的,直接送去严管队,已有的改造分清零。
既然犯了法,就要正视现实,接受法律的制裁。
企图用自杀或自伤自残的办法来对抗法律,是极其愚蠢,极其不理智的行为,只能给自己造成伤害,其他的于事无补。
总结成一句话,都是因为无法正视成为阶下囚的现实,从而做种种不理智的行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因此,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违法犯罪,因为你不确定当你沦为阶下囚的那天,能不能承受得住那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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