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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所以服刑人员在狱内从事生产劳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要去做的。
除了老弱病残以及艾滋病所在的监区,不需要从事生产劳动义务,其它的监区,都需要从事生产劳动。
一方面可以使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学习到一定的操作技能,为以后出狱谋出路,另一方面也可以打发在狱中的时间。
不然的话,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刑期,没有一件事去充实的话,那日子是相当难过的,整个人会颓废,胡思乱想,很不利于自身的生存状态,以及监管秩序。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从事生产劳动,对自身最大的意义就是,可以通过劳动生产获得积分奖励,从而申请减刑假释的权力,早日回归社会。
这就是踏踏实实地劳动的最大动力!
《监狱法》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劳动生产还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尽管劳动奖励的金额不多,对于大多数服刑人员来说,可有可无,而对于一小部分服刑人员来说,这就是他们服刑期间唯一的经济来源!
如果服刑期间,没有家里人给自己寄钱的话,尽管不会被饿死,但是很难生存下去。
因为你生活需要一些日用品,像牙膏牙刷,毛巾,纸巾等等,购买这些就需要花钱。
而且监狱里的伙食很差,菜里的蛋白质和脂肪不够,吃了不顶饿。有时候晚上饿了,又没有吃的,那你可以泡包泡面,或者吃点零食之类,这些也需要花钱买。
所以对于狱内的“三无”(无会见,无通信,无汇款)服刑人员来说,劳动报酬对于自己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
既然这么重要,那监狱会不会像社会上的某些公司一样,也拖欠劳动报酬呢?
放心吧,这点肯定是不会的!
每个月的劳动生产报表,先由各个工段的质检人员统计好了以后,再交给车间总质检人员去核对,接着再交给库房核对计算,最后再交给主管生产的狱警核对签字,再一层层上交给监区和监狱。
在这个过程中,都会把报表公示出来,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没有问题,就会把本月劳动完成的情况,超产情况,节约原材料情况等的数额计算出来,折算成物质奖励。
每个服刑人员都有一个自己的账户,用于存钱,只能用于在狱内的消费,而且会根据分管处遇的等级,规定每个月消费的上限是多少。
除了会把折算的金钱打进个人账户以外,还会有其它的物质奖励。比如说有机会花钱购买水果,或者会加一次餐,也许是纯猪瘦肉,也许是牛肉等等。
那个时候,大家就可以饕餮大餐一顿了!
像我刚刚说的那种“三无”服刑人员,为了每个月可以多挣点劳动报酬,就会拼命超产,节约原材料等,有些一个月能够拿到几百块钱的报酬,还寄回家里,给自己的妻儿老小。
但是对于大部分服刑人员来说,都是不愿意去做的,只想完成劳动定额就可以了,能够得到积分就行,不愿意那么的辛苦。
毕竟你再努力,一个月能够挣到的上限也就是几百块,一般情况下,就是几十块不等。
不管是几十块,还是几百块,监狱都不会拖欠劳动报酬的,都会准时发放到个人账户之中。
唯一会变动的,就是劳动定额,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到单位数量内的报酬金额。
这一点,就比在社会上打工强多了,不会出现打工人为了讨要工资,集体维权等现象。
关注👇了解更多,点亮在看,警示更多人!
《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所以服刑人员在狱内从事生产劳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要去做的。
除了老弱病残以及艾滋病所在的监区,不需要从事生产劳动义务,其它的监区,都需要从事生产劳动。
一方面可以使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学习到一定的操作技能,为以后出狱谋出路,另一方面也可以打发在狱中的时间。
不然的话,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刑期,没有一件事去充实的话,那日子是相当难过的,整个人会颓废,胡思乱想,很不利于自身的生存状态,以及监管秩序。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从事生产劳动,对自身最大的意义就是,可以通过劳动生产获得积分奖励,从而申请减刑假释的权力,早日回归社会。
这就是踏踏实实地劳动的最大动力!
《监狱法》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劳动生产还可以获得物质奖励。尽管劳动奖励的金额不多,对于大多数服刑人员来说,可有可无,而对于一小部分服刑人员来说,这就是他们服刑期间唯一的经济来源!
如果服刑期间,没有家里人给自己寄钱的话,尽管不会被饿死,但是很难生存下去。
因为你生活需要一些日用品,像牙膏牙刷,毛巾,纸巾等等,购买这些就需要花钱。
而且监狱里的伙食很差,菜里的蛋白质和脂肪不够,吃了不顶饿。有时候晚上饿了,又没有吃的,那你可以泡包泡面,或者吃点零食之类,这些也需要花钱买。
所以对于狱内的“三无”(无会见,无通信,无汇款)服刑人员来说,劳动报酬对于自己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
既然这么重要,那监狱会不会像社会上的某些公司一样,也拖欠劳动报酬呢?
放心吧,这点肯定是不会的!
每个月的劳动生产报表,先由各个工段的质检人员统计好了以后,再交给车间总质检人员去核对,接着再交给库房核对计算,最后再交给主管生产的狱警核对签字,再一层层上交给监区和监狱。
在这个过程中,都会把报表公示出来,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没有问题,就会把本月劳动完成的情况,超产情况,节约原材料情况等的数额计算出来,折算成物质奖励。
每个服刑人员都有一个自己的账户,用于存钱,只能用于在狱内的消费,而且会根据分管处遇的等级,规定每个月消费的上限是多少。
除了会把折算的金钱打进个人账户以外,还会有其它的物质奖励。比如说有机会花钱购买水果,或者会加一次餐,也许是纯猪瘦肉,也许是牛肉等等。
那个时候,大家就可以饕餮大餐一顿了!
像我刚刚说的那种“三无”服刑人员,为了每个月可以多挣点劳动报酬,就会拼命超产,节约原材料等,有些一个月能够拿到几百块钱的报酬,还寄回家里,给自己的妻儿老小。
但是对于大部分服刑人员来说,都是不愿意去做的,只想完成劳动定额就可以了,能够得到积分就行,不愿意那么的辛苦。
毕竟你再努力,一个月能够挣到的上限也就是几百块,一般情况下,就是几十块不等。
不管是几十块,还是几百块,监狱都不会拖欠劳动报酬的,都会准时发放到个人账户之中。
唯一会变动的,就是劳动定额,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到单位数量内的报酬金额。
这一点,就比在社会上打工强多了,不会出现打工人为了讨要工资,集体维权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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