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后者可以通过在狱中的积极改造,减为无期徒刑,再到有期徒刑。
除了那种因严重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以外,为了金钱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身上几乎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而这些基本上都是毒品犯罪。
按照一般人的想象,都会觉得这部分人是一副穷凶极恶的形象,让人望而生畏。
其实并不是这样,相反他们会给人一种彬彬有礼的形象,待人客气有礼貌,显得很有修养。
你和他们相处起来,会感觉十分的舒服,完全想不到他是一个大毒枭。
有句俗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用这句话来形容这类人也不为过。他们平时很爱学习,法律知识、哲学、经商和国学等等,都很喜欢看。
但可惜的是,没有把学习到的知识用到正途上。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们大部分人都不是初犯,很多都是几进宫了的,反侦察意识特别强。
但是他们的侥幸心理特别重,总觉得凭借自己过往的“经验”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因为前几次都没有达到最严重的刑罚,而最后这一次再也没有机会重新来过了。
所以他们不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会深信自己做的是对的,只是运气不佳,或者其它客观原因,导致了现在的结果。
如果为自己的行为深陷自责之中,那么每一天都会过得很难过,且认定了唯有这条路可以发家致富,假如再来一次机会,还会去重蹈覆辙。
他们不是法盲,知道后果是什么,可仍然要去做,就是因为贪婪的欲望战胜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