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大老虎巨贪171亿,主席拍板:非杀不可(上)


在颐年堂会议上,主席斩钉截铁的说,“非杀不可,挥泪斩马谡,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
参会人员意见统一,都赞同主席的决议。
为了万无一失,主席还是不放心,又委托华北局到天津地区再次开展调查研究,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经统计,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中,90%以上的人员都同意判死刑。
最终此案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张二人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这便是建国初有名的“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

刘青山、张子善其人
能受到主席如此关注,两人背景绝不简单。
追溯历史,两人在被审判前还都身居要职。一个任天津市地委书记,一个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除此之外,两人还有着十分显赫的历史功勋。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两人都曾为新中国立下了卓越的贡献。
刘青山,1916年出生于河北安国县南章村。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加河北蠡县农民起义。起义失败后被抓,差点被屠杀,后幸免得脱。
死里逃生后,刘青山重新找到了党组织,继续投身革命。
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到抗大学习,此后历任冀中任河县县委书记、冀中中共八地委城工部长等职。1949年9月,刘青山出任天津地委书记。
张子善,1914年出生于河北深县。从小勤奋好学,高小毕业后考入了师范学校。
1933年,还在就读的张子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暗中组织师生们学习革命理论,进行革命斗争。
1934年,由于叛徒出卖,张子善被捕入狱。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张子善始终坚贞不屈。
“七七事变”后,国内动荡,张子善与狱友发动暴动,趁机逃出监狱。
张子善在抗战时期表现突出,短期内连升三级。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兼专员。后调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两人身居要职之时,年龄都还不满40岁,可谓前途无量。届时主席针对就职的干部们,还特意进行了交待,“不要做李自成,不要贪图享乐”。

刘青山、张子善贪腐
抗战时期,刘青山和张子善坚守信念,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到了和平年代,二人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在金钱和享乐主义面前做了俘虏。
他们运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每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起初他们只是倒卖一些东西,如复写纸、马口铁等物品,勾结商人聚敛财富。很快就获得了近20亿的财富(当时是旧币,合新币20万元左右)。
搞到钱之后,他们生活开始腐化。刘青山以养病为名,搬离了地委大院,搬到马场道的一座小洋楼里。地委唯一的一辆小轿车,也成了他的私家车。
后来他对旧车不满意,用公款从香港买了两辆美国产的高级轿车,一辆自己坐,一辆送给了上级领导。
与刘青山相比,张子善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也好车,也动用公款,一口气买了五辆轿车。
还有张子善招待客人时,也是非常奢侈浪费,通常都是8至16个菜。
饭后活动常是洗澡、看戏等“一条龙”的享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张子善就花了近2亿元(约合新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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