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 | 爱是一种情感,没有什么权利义务。



我爱人类,但我讨厌人。——埃德娜· 圣文森特· 米莱

撰文 | 君子宿
编辑 | 君子宿
在经历了大量的对话和自我思考后,我想重新梳理一些概念。当然,并不是让大家接受我对这些概念的定义,而是理解在我梳理的这个体系内,每个概念所涵盖的范围,可以更清晰的明白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问题。
首先,再强调一下我的定义,喜欢和爱在概念上是一回事,只是听起来爱更强烈一点。但实际上,这两个词语,都有“程度”的意义,所以本质上还是一样的。喜欢一个人,有两个维度:一个是生理的肉体,一个是心理的心灵。生理的喜欢本质就是性冲动,而心理的喜欢本质是信任——我愿意将多少真实的自己呈现给你。虽然对我们的大脑来说,这两个维度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其本质是割裂的,我们是可以命令自己的大脑,去分别理解分析的。
我们认识这个世界是从眼睛开始的,看到一个事物,映入脑海,大海开始思考分析,得出结论。所以,喜欢一个人的开始,也是生理的,对方的五官、脸型、身高、身材曲线等等,我们是先生理上喜欢一个人(喜欢的最弱表达是不讨厌),才开始与对方产生更多的接触,才会触及心理上的喜欢。从这时候开始,灵与肉就会开始产生了冲突、割裂。明明生理上很喜欢对方、但是心理上越发讨厌对方,这种情况还是非常普遍的。
所以,很多人开始纠结于这个问题:我爱不爱对方,对方爱不爱我。当把生理和心理揉合在一起去分析的时候,这个问题很难得到答案,因为自己的思维也是混沌一片。这时候,如果你将生理和心理区分来看待,那团困扰在自己脑海里的迷雾会立即驱散,答案鲜明——假设爱一个人的满分分别是10分,生理爱了8分,心理爱了4分。当然,这并不能解决你的问题,但起码找到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如何解决总归是有了眉目。
当然,凡是没有绝对,总是有例外的情况。假如你在生理上讨厌一个人,但是生活环境的限制,导致你不得不与对方频繁接触,意外发现了对方心理上的美好,而走到了一起。但是很快地,会出现与前面案例相反的情况,一样会导致你灵与肉的割裂感。
芸芸众生,就在这种割裂感中苦恼着,纠结着。最终的解脱只能靠自己,还是那句老话:舍与得。情感的美好就在于这种互相选择的自由,从而产生悲伤、遗憾、快乐、痛苦等等,而总有人喜欢用权利、义务来绑缚这种自由,这就是关系。
关系是一种彼此约定的社会契约关系,只是很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权利和义务摆到明面上进行谈判,而是以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习俗为范本,在心里进行了投射。婚姻就是关系的一个典范,有着约定俗成的忠贞义务、互助义务等等。这套规范,在旧时代,是很有正向的社会意义的;只是到了现代,却成了各种问题的根源。我们无法简单的用好与坏来形容婚姻这样的社会关系,只能说,相对于社会的进步,传统的婚姻关系确实落后太多,没有跟上这个时代,被淘汰似乎已经成为必然——除非得到新的进化。
前几天那个女孩说的话,还是让我记忆犹新。她说,这世上从没有什么爱情,男人都只是想着睡女人、占女人便宜,打着喜欢的旗号只不过是为了节省成本。其实她说得也没有错,这个社会确实大量存在着这个现象。但还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而且现代人超级喜欢以偏概全——一个地方的人偷了井盖,这地方都是偷井盖的;一个地方有了一些传销团伙,这个地区都是搞传销的,等等。你要是阐述其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她就会反过认为你就是这个地区的人、认为你在给她洗脑。

所以,我选择了删除,因为我并没有那么好为人师。我只是觉得可惜,她把自己看成了一种物品,本来是互为美好的性、变成了只有吃亏的体验,我很难想象她的生命乐趣在哪儿。我发现这也是女拳师的通病,脑子里只有权利和义务、吃亏和占便宜,想的是用自己的肉体得到最大的利益。
当然,世俗一点来说,抱持这种观念其实倒是挺好的,毕竟可以收获最大的现实利益。至于情感体验的美好,或许人家根本不需要,开跑车住别墅才是人家最大的快乐吧。做个俗人也没什么错,个人选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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