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我爱人类,但我讨厌人。——埃德娜· 圣文森特· 米莱

撰文 | 君子宿
编辑 | 君子宿
我们可以有无数的角度,去描述喜欢一个人。但是,我觉得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述——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对方在一起,做任何事情。
在这个逻辑语境里,喜欢一个人是一个非常简单清晰的事情。问一下自己,当下想见谁,立马就知道了。当然,答案可能是有很多人,那说明你喜欢了很多人,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毕竟,喜欢只是一个纯个人感受的存在。
当然,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要建立哪种关系,是需要一个个去做选择的,但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
喜欢一个人,可以简单到,只是单纯地陪在对方身边,看着对方,就很幸福。除非一些特殊的情感经历(比如前女友,一开始就直接同居了),大多数时候,我的感受非常明显:刚开始认识,有了喜欢的感觉,就时时刻刻想见面,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着对方,脑子里再没有其它事情了——想的都是她此刻可能在干嘛,有没有也像我想她一样在想着我呢?
刚刚做了一个测试,恋爱关系中我是高度焦虑。就真的太符合了。
我会主动push各种约会,本质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见面,吃饭、游玩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用这些约会形式达成见面的目的、陪伴的目的。
当然,有人会说,这只是因为我是黏人体质。虽然我接受喜欢一个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定义、可以千差万别。但是,我始终最认可的只有这一种——就是这个最简单的定义:喜欢她就是时刻都想见到她;没有达到这个程度,我就会觉得是因为不够喜欢。
很多事情,一个人去做,可能会有趣、也可能会很boring,但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原本很boring的事情,也会立马变得有趣起来。
对我来说,有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烧饭。我烧饭水平还是很不错的,只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根本烧不下去,就非常的boring;但是如果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烧饭这件事情的乐趣马上就感受到了,会非常认真的操作每一道工序,努力发挥自己最佳水平,争取得到对方的赞美。
让我一个人去压马路,我会崩溃死,走一会就差不多累死了、要找地方休息;但是和喜欢的人恨不得走上一天都不带停下来的。
也有人会说,我这是恋爱脑。可是谈恋爱不就该恋爱脑吗?如果没有恋爱脑,那还算谈恋爱吗?那不就成了权衡利弊的交易?但或许,很多人就是这样,喜欢简单的交易,并不享受这种恋爱的情绪。但是在我今天的逻辑里,这种情况就属于并不喜欢对方;虽然在他们自己的定义里,这就是喜欢。
可能就是这种喜欢简单的东西,塑造了现在的我——极具年龄迷惑性的外表。看着年轻,并不是简单的长相年轻,而是从里到外透露的一种青春活力的气息。长大、成熟,丧失的就是这种东西,因为会习惯性的先去权衡利弊,而不是顺着自己的本能心意。
但我的意见就是如此,谈恋爱,还是真诚一点、用心一点、简单一点,不要把恋爱变成沉重的婚姻。恋爱和婚姻是两回事,还是别掺合在一起的好。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