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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君子宿
编辑 | 君子宿
原题如下:
我跟她沟通了,并不是不上交,只能上交一部分,原因我也说了,我是单亲家庭,每个月都需要转些钱给家里用,自己也得用一些。但是女朋友情绪特别激动……说我只顾着家里人把她当外人,但是我没有这个意思啊……
然后就是拉黑,分手。兄弟们求解…怎么办?
由于这个话题搁置了一些日子,题主后面又有了新的补充:
最新进展,已分手2个月,找到了新的女朋友。对我很好,感谢大家。
所以,其实没有太多可以再对题主说的。但是这个话题,我却很想聊一聊,否则也不会保存了那么久。
如果时间倒退30年,上交工资卡好像是最普遍的一个情况;但是30年后的现在,大家好像都不太能接受了。其实,这个转变,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的巨变。
如果说那个时代最大的特征是什么,我觉得是穷。当整个社会普遍都很穷的时候,大家普遍处于温饱阶段的时候,把钱交给对象保管、分配,就非常具有合理性;而现在,挣扎在温饱线的是少数,大家都普遍是有一些盈余的,这时候交给一方去分配,似乎就显得不那么公平了。
因为,过去的开销都在解决温饱问题,怎么分配都公平;现在的开销更多是提升生活质量,交给一人分配就很难公平了。我可以用自己的经历来表达:
2016年的时候,我在北京工作,当时税后到手的收入是18600;房子是和同事合租、公司补贴2000,自己仍然要承担3200;装修贷款每月还款3600;每月给家里转账10000。
也就是说,我自己的生活费只有1800。在北京,这是温饱都无法解决的。肯定有人会说,那我不要给家里打那么多钱啊!事实是,如果可以,我肯定也不想。但是,现在的女性,很多时候是不讲道理的。那会的妻子,觉得我转10000都是给少了。没错!我把账目讲给她、我每月还要刷信用卡!她依然觉得嫁给我,太吃苦了、觉得我给少了。我只能归咎于,她在家带娃,心理有问题了,我只能迁就着;另一方面,我以为她可能是为了攒钱,就想着还是靠自己努力发财、或者加薪吧。
结果,2018年,她要开店的时候,我才知道家里没有一点积蓄。是的,我们2011年结婚,以前工资低、给的少,全花光了我觉得正常。可到后面每个月一万块、也能花光,我就真的有些崩溃了。
我虽然没有完全上交工资卡,可是我已经把自己的生活质量降低到温饱水平了,而且是坚持了很多年,把最好的都给了家庭,结果没有得到一丝鼓励、只有埋怨。我真的不太能够想得通一点——小县城,普通人薪资就在2000-3000之间,一万的生活费不知道要超过多少家庭了,她还要觉得日子过得很苦。那我过的日子又算什么?活在解放前?
所以,当后来她提出离婚时,我并没有太多挽留、直接答应了。
我只能说,我这样的条件,确实爱不起了。是的,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第一感觉都是——我好像养不起。于是,就把节奏交给了对方,如果对方也喜欢我,那么就真的可以走在一起了;如果对方不够喜欢,那么就永远只是朋友。
是的,我的被动,是因为我的自卑。我的自卑,就是来自婚姻的教训。所以,在看到题主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分手才是唯一解。我们都是普通人,并不是什么大老板,我们能给予的总是有限的,所以,遇到这样的女朋友,除了分手,没有第二个解决方案。
当然,没等我回答,题主就已经分手、并有新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