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网1月3日发布的一个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让一级消防工程师这个本来备受争议的证书,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文件中备受争议的主要是以下条文:
第七条 提供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服务的单位,除应当符合第六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不少于10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经历,主持完成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不少于3项,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第八条 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的单位,除应当符合第六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资格,具有不少于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主持过不少于3项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第九条 提供特殊消防设计咨询的单位,除应当符合第六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不少于10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工作经历,参与过不少于3项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咨询工作,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第十条 提供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的单位,除应当符合第六条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不少于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主持过不少于3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因为文件规定的纳入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没有要求具备消防工程师资格,这是该规定引起消防工程师圈子热议的根源。
住建部为什么没有把注册消防工程师纳入到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
有网友猜测是因为一级消防工程师不是住建部管理的证书,但也有网友提出否定意见,毕竟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文件里边,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同样不属于住建部管理,没有理由厚此薄彼。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过对于一级消防工程师来说,文件肯定违背了国家设力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初衷的。
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定义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技术咨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安全技术培训等。
我想也许是因为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开始注册时间不长(2004年开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比消防工程师整整早了十多年),住建部专家考虑到大部分消防工程师尚需历练?
好在住建部出台的是征求意见稿,目前是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大家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3日。
广大消防工程师朋友们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争取自己的权利。
最后再说点题外话,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还是建议广大消防工程师们自己的权利该争取争取,但也没必要过于较真,努力在自己的赛道上做好自己的本分,提升自身竞争实力。
还是那句话,社会是公平的,你觉得不公平一定是走错了路,或者你的赚钱能力还不够,就拿一级消防工程师来说,还是有自己的一份可取之处,毕竟国家规定维保检测行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消防工程师。
还有部分一线城市大商消防安全负责人也要求必须一级消防工程师来做。
在自己合适的轨道上做好,做到极致,而不逾矩才是硬道理。
把自身命运绑定在一些文件上和政策上,我认为本身就会让自己的人生成为不确定的。
再考其他文件内的证书?我认为也没有必要,搞钱要紧,不要为了其他的证书而耽误了正事,那些考了很多证的人照样在家迷茫着。
告别内卷就是放过自己。
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政策打不倒的人才是真汉子,与其整天纠结公平,纠结政策,不如强大自己。
搞钱吧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