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体制中,各级领导是当地党政管理的中坚力量,也是上级部门的眼睛和耳朵。
他们不仅承担着管理和服务的责任,还拥有一些特殊的权力,这些权力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清楚,到了一定级别的领导以后,会有一些独特的权力,甚至这些权力是将会改变一个人的职业生涯。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基层党政机构中,领导才有的一些的“隐形大权”。
一、提前知情权的隐形力量
很多事情,尤其是那些需要保密的事情,一般人是无法接触到的。
然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因为工作需要,通常需要参与这些事务。
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人才能够获得提前知情的权力。
这意味着,如果你的级别不够,即使你了解一些信息,也只会是“摸不着边”的状态。
以“新冠”为例,刚开始所有人都有一些恐慌的心理。
作为普通人,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对国家的号召尽一份微薄之力。
而体制里的人,但如果你的级别不够,也只会偶然获得了一些不便公开的信息,即使想提前做一些准备,也束手无策,因为信息不确定、不全面。
这种权力差距会导致许多人感到沮丧和无助。
二、法定行政权的“隐形”应用
领导职务在法定范围内具有某种自主权。
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力之外,领导在自己分管的领域内通常会有一定的裁量权,种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负担。
这个权力的幅度取决于领导的级别和分管领域。
即使是一个小县的副县长,比如他负责农口和乡村振兴工作,他会有权利决定哪些项目有资格竞标。
当然,这必须在合规程序内操作。
三、配置秘书的权力
在规模较大的组织中,高级领导通常会配备秘书,而在基层,这个角色可能以“联络员”的身份出现。
领导的各种工作事项,包括工作协调、文件的准备、行程的安排等,都会交给联络员处理。
这样,领导可以更专注于核心工作,而不必为琐事烦恼。
四、生活优待的“隐形”权力
领导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会享有一些特殊待遇,例如更宽敞的办公室、更高档次的宿舍、便利的出行等。
他们会有专用的茶叶和饮用水,甚至有专用的食堂,这些待遇可能是非领导职员所无法享受的。
尽管许多福利待遇都有规范,但领导通常会有更多的自主权。
五、刑事豁免权的“隐形”权力
在生活中,我们面对一些执法机关的询问时,询问人员通常会问被询问人:你是否是人大或政协委员?
这里涉及到另一项隐形的权力,即刑事豁免权。
县级人大代表具有刑事豁免权,即在未经县人大批准的情况下不受限制人身自由、逮捕或审判。
然而,大多数领导是省市人大代表,至少也是县人大代表,这使他们拥有刑事豁免权力。
然而,这并不是一种应该被滥用的权力,因为一旦涉及到犯罪,领导将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责任。
总结
这些“隐形权力”不仅有可能让人羡慕,也伴随着额外的责任和压力。
理解这些权力的存在,有助于更全面地看待领导的工作,以及领导与非领导之间的权力差距。
无论身份如何,都需要在合规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确保其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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