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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毛泽东在长沙听取周恩来、王洪文关于四届人大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毛泽东同周恩来、王洪文进行了三次谈话,又同周恩来单独长谈了一次。本文记述的是这次单独谈话中“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本文全文摘自《毛泽东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
毛泽东在解决四届人大的问题后,放心不下的仍是他认为具有根本意义的反修防修问题。二十六日那天晚上,毛泽东约周恩来作了一次单独长谈,直到次日凌晨。
这也是相处近半个世纪的这两位老战友的最后一次深谈。
长谈的全部内容已无人知晓。据周恩来说,谈话涉及两个方面:“一个人事安排,一个理论问题”。
在周恩来后来整理并由中共中央印发的谈话要点中[1],毛泽东对“理论问题”主要讲了以下看法:“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要告诉春桥、文元把列宁著作中好几处提到这个问题的找出来,印大字本送我。大家先读,然后写文章。要春桥写这类文章[2]。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我同丹麦首相谈过社会主义制度。
(注:毛主席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过: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因此,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种情况。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
这篇谈话,后来被称为“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
在党中央作为正式文件印发前,毛泽东对周恩来整理的谈话稿作过个别文字修改,并送全体政治局成员传阅。
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是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补充。早在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期间,他就注意到“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讨论(当时张春桥写过文章)。
在他看来,按劳分配、货币交换和工资制度等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的商品经济的形式,体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揭示的“资产阶级法权”,不是社会主义所固有的。
他认为,这种形式上平等、事实上并不平等的制度,是不断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是变修正主义的温床。虽然他认为目前仍有必要继续实行这种制度,但他更强调的是它的“弊端”和需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毛泽东的这些认识,反映了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探索。打破等级制度和特权思想,避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铲除滋生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始终是毛泽东力图解决的重要的重要问题,并成为他发动“文化大革命”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之一。
注释:
[1]一九七五年一月七日,周恩来将这次关于理论问题谈话要点整理稿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作了个别文字的修改。一月八日,周恩来将这个谈话要点送全体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传阅。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将毛泽东的这个谈话要点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外群众学习”。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和三月一日出版的《红旗》杂志中公布了毛泽东这个谈话的主要内容。
[2]《红旗》杂志一九七五年第四期发表了张春桥的文章《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