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决策出台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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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人来说,都不会忘记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严打”斗争。从1983年7月开始,根据邓小平的重要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01
为什么要发动这场“严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党中央提出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政法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做了大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者的工作,有些地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情况有所好转。
但是,社会治安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好。许多地方流氓团伙,横行城乡,危害很大,他们打家劫舍,拦路抢劫,强奸轮奸妇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983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突出的是“二王”抢劫杀人案和卓长仁劫机案。1983年2月12日下午,沈阳市突发“二王”抢劫杀人案件。王宗坊、王宗玮兄弟是沈阳市人。他们抢劫枪支,持枪行凶,开枪打死4人、打伤3人后向南逃窜。一路昼伏夜出,流窜河北、湖南、湖北、山东、江苏、安徽等省,继续盗窃枪支,持枪行凶,先后又打死5人,打伤6人。“二王”行踪诡秘,使得部分地方空气紧张,群众提心吊胆。中央决定开展“严打”斗争以后,9月18日,“二王”窜匿于江西省广昌县山中,被我军警民包围击毙。

1983年5月5日,从辽宁省沈阳桃仙机场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在大连至山东黄县上空被暴徒劫持至韩国,两名机组人员被打伤。劫机犯共6人:卓长仁、姜洪军、安卫建、王彦大、吴云飞、高东平(女)。事后查明,卓长仁等人从1982年底开始策划,其间经过网罗同伙、骗盗手枪、练习打靶、试探机场情况等行动步骤,进行了精心的准备(注:卓长仁等人后从韩国到了台湾,几年后卓长仁又作恶,因犯杀人罪被台湾当局判处死刑)。
据统计,1983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杀人、伤害、爆炸、强奸、轮奸、重大盗窃等重大特大案件2.5万起。京、津、沪等18个大城市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分子的猖狂破坏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很大的危害,影响社会安定,破坏经济建设。
面对这种社会局面,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在中央顶层酝酿决策,“严打”斗争的序幕即将拉开。
02
邓小平痛下决心
1983年7月19日,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应约前往邓小平住处谈话。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公安部这个文件(注:《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不解决问题。我跟耀邦等同志谈过,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在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问题是下不了手!
邓小平翻开公安部的报告,边念边说,你们说,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已通知各地,暑期旅游旺季也是犯罪活动的旺季,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念到这里时,邓小平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

邓小平接着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几年了,这股风不但没有压下去,反而发展了。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对经济犯罪活动是这样,对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也是这样。
邓小平接着又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
停了一会儿,邓小平接着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气势还会涨上来。
接着,他非常严肃地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
最后,邓小平严厉地指出,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及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03
“严打”全面展开
邓小平的谈话,明确地澄清了“严打”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不会变成又搞运动了,以及对搞运动应该怎么认识等问题。
就在邓小平谈话的当天,刘复之整理出记录,报告了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也送给邓小平办公室。7月20日,刘复之召集会议讨论贯彻“严打”行动方案,同时征求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的意见。大家都认为,邓小平的谈话是对公安工作的关怀和支持,是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践的有力指导,无不精神振奋。
7月29日至8月3日,陈丕显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这次会议上具体确定了七类“严打”对象:一是流氓团伙分子;二是流窜作案分子;三是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四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五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六是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七是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四人帮”残余分子。
这次会议贯彻中央的“严打”决策,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动时间大体上一致,允许各地适当机动。为了保证取得最好的效果,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行动时间力求统一。
8月上旬至国庆节前后,中央组织两批19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调查“严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改进意见。
8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人民群众普遍反映,“严打”行动是为民除害,是一件大好事。各界人士盛赞这场斗争“顺民心,得民意”。不少群众主动配合公安干警搜捕、堵截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们的罪行。广大干警团结一致,昼夜奋战,斗志旺盛,不畏艰苦,不怕疲劳。
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至年底胜利结束,战果累累。自8月至12月的5个月内,全国共摧毁犯罪团伙7.6万余个,缴获枪支1.8万多支,子弹42.7万多发,凶器24.2万多件,炸药15万公斤,雷管98.6万多个,赃款和赃物折款8351万多元。  何立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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