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纪实文学《后草地》(连载)/第49-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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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作品通过先辈孤身走“口外”、北徙大青山、落脚后草地的人生经历和情感故事,再现了当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和惊心动魄的战斗情景,集中展现了新中国建设初期人民群众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歌猛进的时代气息,讴歌了建设者满腔热忱的奉献精神和不屈不挠的人生追求。
原载内蒙古人民出版社。该书先后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奖。
第四十九章
再度返回集宁市
        

当时,集宁公安局的领导职数为两正三副,即除去局长和政委外,还有三名副职。其中,有两名是副局长,还有一名是副政委。局里设党总支,总支委员五人,除去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外,委员有副局长庞占胜、副政委苏志礼和我。局里行政领导和党务领导为七人。
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原集宁地区公安局内保股股长肖再顺书写反标疑案。当时,此人入狱已达数年之久,但他一直喊冤告状。只因长期无法定案, 至今仍未作宣判。最近,他耳闻集宁市公安局新换了领导班子,也可能是有人指点,他又向内蒙古公安厅申冤。
不久,内蒙古公安厅做出批示,要求集宁市公安局尽快复查此案。我作为复查组负责人,先查阅了大量现存档案。在原始卷宗里,我只发现如下材料:一是案发现场照片;二是案情分析记录,三是嫌疑人排查名单;四是内蒙古公安厅文字鉴定复文;五是侦察结论。
我对这些材料作了反复查看和审核,逐渐发现有几点不确定性:一是在案情分析材料里,虽有人坚持内部作案的可能性大,也有人认为不排除外部人作案的可能性,可是,为何结论确定为内部人作案?二是在对嫌疑人排查中,经过书写笔迹比对,虽有人认为肖再顺的可疑性最大,但是,笔迹鉴定专家在复文中说明,只是开头十几个字相似,后面一些字相异,可是,结论却认定两者字体笔迹相符?三是办案人员在结案时,为何有人提到重新鉴定而未去做呢?
根据我的疑虑和案情侦破中的疑点,我把复查的焦点,放在重新审核案情的原件上。可由于市局机构变动,办案人员调整,原任局长调离,一些原始卷宗找不见了。尤其是那块书写反动标语的木板,竟然丢失了!这让整个复查工作无法进行下去,陷入停滞状态。
我把这个严重情况在局务会上提出来后,交由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当场形成两种看法。以副政委苏志礼为首的意见,主张放弃复查,理由是时过境迁, 证据消失,无法追查。更何况这不是我们手上经办的案件,是前任遗留下来的麻烦,我们没有责任为其擦屁股。
这个理由看上去很充分,也有为我们复查组减轻压力的好意。从市法院调过来的那位副局长立刻附和发言,也表示同意。他说:“我们也不是找借口往外推卸责任,这是客观因素所限,因外部条件不具备,这对上对下都可说得过去。” 包括那个老政委,也是这个观点。可庞局长却认为不妥,他说:“办案子怎能不出现问题呢?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也要想办法克服,想办法去解决,想办法完成任务。遇到阻力就不办了,上级怎么想?这是给领导脸上抹黑。”副局长庞占胜表示赞同,他说:“那档案丢失了,要认真去追查,怎么会找不到呢?”最后,庞局长采纳了我的意见,拍板决定,追查案发原件和具体当事人,要把重点放在重新审核案情和再次鉴定笔迹上,一定要将这个疑案弄个水落石出,对内对外有个交代。
根据局务会决定,我就寻找当年的办案人员,向他们了解情况。据一位知情人回忆,当年结案时,他就认为证据不足,仅凭办案组长一句话,就把人拘留了,结果造成拖案。我追问他那些案卷呢?他说:“全交到秘书股了。”我又追到现在的政秘科,一个当事人说,记得移交到预审股了。当我追查到预审科后,就没有下文了。可我不甘心,就让内勤人员,彻底清理历年的所有资料。结果,在一个卷柜下层,不仅找到了卷宗,还找到了原件。
对于字迹辨别和比对,我当年在警校进修时,也曾跟专家学习过。我先把木板表面的灰尘拂去,好在原来的字迹还算清楚,我就以三个字为一组,进行拍照。然后,再把翻拍的底片,放大到三倍,反复比对。为了便于核对和送审需要, 我们又将此照片,复印了三套。
这段反标总共有三十一个字,经过仔细辨别,我能够看出来,它前面的十几个字,带有明显的模仿痕迹。后面十几个字,一下子变成连笔草体,看上去书写流利,有写毛笔字的能力。随后,我找来当年的对比笔迹,采集到肖再顺的笔迹,就觉得当年的排查不实。
在字迹模仿方面,它有一个规律,即书写水平高的人,可以模仿写字差的人;而写字差的人,绝对模仿不出别人流利的字体。从肖再顺的写字能力上看, 他是写不了流利的草体字,这一点从嫌疑人当年写下的交代材料里,可以得到印证。他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连笔书写的习惯。由此我就断定,对笔迹进行重新鉴定的意义重大,这也许就是一个突破口。
经过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技术专家再次鉴定,其结论为:这三十一个字,前面十九个字,笔画为断笔,有故意模仿痕迹;后面的十二个字,明显是书写人受到催促或干扰,不仅笔画连体,还流露出快速书写的能力。通过与嫌疑人书写笔体技术比对,字迹不相符合。
这样看来,它确实是一桩冤案。我将对此案的复查情况和个人看法,向庞局长汇报后,他说:“此案需上会研究,你将整个复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尽快整理成一份材料,拿在局务会上,做详细汇报。”根据他的安排,我们经过充分准备,形成了一份书面材料。
不料,我将此材料在局务会上汇报后,围绕是否继续追查真正案犯的问题,两种意见争执不下。以老政委为首的一派认为,既然经过复查,觉得这是个冤案,那就应申明理由,报请上级批复,纠正错案。至于追不追查真正的案犯, 那就等待上级的指示。如果追查就另行立案,因为我们的任务是对此案进行复查,并不能代替当年办案人员去继续破案。庞局长则认为,假案平反,错案必究,这是必须的,也是原则性问题。既然是冤假错案,当然要追查真正的作案者,难道还需要重新立案吗?那无非是另换一套人马,费事又费时。这时,苏副政委就站出来反驳庞局长的意见:“究竟是否属于冤案?有待上级司法机关审核决定。在结论尚未明确之前,你就让这班人马,进入追查新的案犯过程,这在程序上合适吗?”
这时,庞占胜副局长说话了:“目前的情况越来越明朗化了,我认为复查组的同志们,这期间已经掌握大量材料,他们发现了新的疑点,就应该抓住不放, 一查到底,挖出作案者。如果重启程序,更换人马,另起炉灶,不仅不利于案件侦破,甚至还会影响到我们局的形象。”
这两派人马,各持己见,谁也不让谁,谁也说服不了谁。争执到最后,还是庞局长一槌定音:“这纠错和追查两不误,关于平反冤案的材料,要写明理由往上报;对真正作案者,也绝对不能放过。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疑点,只有将罪犯揪出来,此案才能算作结案了。”
从此之后,局领导班子里,这两派的分歧越来越大,意见也越来越不一致。局里所有的问题,一拿到会上讨论,就会引起争执和辩论,领导班子出现了明显的不团结现象。过了不久,不知是庞局长找了市委领导,还是苏副政委将此事反映上去,反正市委领导知道了。后来,市委杜副书记出面了,他专门来到我们局,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局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我参加了这个会议。杜副书记的讲话很严厉,但内容笼统模糊,也不分谁是谁非,反正各打五十大板,说了一大堆原则性的话。大概意思是:“我们党历来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和小集团,一旦发现这种倾向,我们就要搞倒搞臭他。在我们共产党内,对待不讲原则的人,第一不能迁就他,第二要孤立他,让他没有活动的土壤。一旦他敢兴风作浪,我们要做坚决的斗争,让他抬不起头来,一定要坚信邪不压正。”
杜副书记走后,局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闹意见的行为有所收敛,矛盾似乎缓和了。庞局长就让我们排除一切干扰,抓紧做好复查收尾工作,力争尽早释放受冤枉者。不久,在我们将报告呈送上去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来人了,他们还吸收了盟公安处的有关人员,与我们共同组成联合复查组,继续追查这起冤案。新的复查组办事大刀阔斧,首先是宣布无罪释放肖再顺,恢复其公职,并补发这些年所扣的工资。最后,再协商安排他的工作。
根据本人意愿,考虑到他已不想在公安系统继续工作了,经过市里劳动部门协调,被重新安排在集宁市小黄楼副食品门市部,当了一名售货员,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而我们的反标案追查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最终将作案嫌疑人, 锁定在政秘科长杨守义身上。因为在当年的排查名单里,他就存在重大嫌疑,这次我们在做笔体比对时,又无法排除他。
为慎重起见,这次我们把从杨守义处提取到的几组笔迹和字体,送到公安部的技术部门做鉴定,以求权威机构认定。大约过了半个月,鉴定结果出来了, 几位专家认为,这三十多个字体为一人所书写。只不过前面的字体有刻意模仿行为,后面的连笔字体,与附带送来的笔迹比对,字形结构相同,书写习惯相似,尤其是连笔行文,起笔落笔,气势流利。
在铁的事实面前,这个狡猾的家伙,采取以退为进的手段,他选择了投案自首。这正应了那句古话,做贼心虚,不攻自破。其实,作为政秘科长,局里局外的来往文件和公函,均需经他手签发,交由领导审阅批示。在接到内蒙古公安厅要求复查肖再顺案件的公函后,他就感到大事不妙,整日提心吊胆,无法安下心来。当我奉局长命令,到政秘科追查原始档案的下落时,他更是如坐针毡,惶惶不可终日,似乎预感到其阴谋就要败露了。尤其是自治区、盟处和市局联合复查组成立后,几名刑侦技术人员多次找他提取笔迹时,他已感觉到末日来临了,但仍心存侥幸,不甘自首。当公安部的技术鉴定,通过挂号信函寄过来时,一看信封上有“北京”字样,当时,他的精神就彻底崩溃了,赶在正式逮捕前,全部交代了。
原来,肖再顺和杨守义素来不合,长久争斗,一直到酿成这起颇受争议的反标疑案。当时,他俩同为股级干部,一个是内保股长,一个是秘书股长,本是一个战壕的战友,理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可这肖再顺是军人出身,脾性暴躁,得理不让人,无理强三分。杨守义则是书生意气,口无遮拦,为人就像个手电筒,只是照别人,从不照本身。
这两个人,本来没有恩怨,可平时一见面,谁也看不惯谁。肖再顺讨厌杨守义那张爱批评人的嘴头子,认为他是个酸臭文人;杨守义藐视对手行伍出身,觉得他不值一文。久而久之,俩人矛盾越积越深,但碍于情面,不便明争明吵,就在暗地里给对方使绊子。
那日,单位的政治学习改在晚间,当众人乘着夜色走近会议室里。突然,有人在木头小黑板上,发现了反动标语。当时,负责值班的正是肖股长,是他拿着会议室钥匙。当此事立案调查后,肖再顺具有重大嫌疑。可他坚信身正不怕影子歪,老子解放战争扛过枪,抗美援朝渡过江,怎么会反对毛主席?反对共产党? 这分明是栽赃陷害?他不仅不积极配合,反而和办案人员对着干,总觉得人家不会把他怎么样?岂料,他这蛮横态度激怒了办案组长。
结果,正应了那句老话,硬汉吃了眼前亏。先拘留,后逮捕,被羁押两年多。而在背后做手脚的杨守义却占据上风,阴谋得逞,职务提升,暗中庆幸。谁料想,不过三年头,阴谋败露陷囹圄。因有自首情节,免于起诉,调离公安部门,下放到兴和县石墨厂当工人。


第五十章
仓库失盗暗追踪


一九六三年初,在风云变幻的背景下,一些仇视人民政府的敌对分子蠢蠢欲动,暗中扰乱社会治安,塞北山城也不平静了,本地区的治安局势面临严峻挑战。根据上级指示,我们公安战线高度警惕,一刻也不敢放松,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以应对各类险情。
入春,我们接到集宁市马莲渠公社的报案,坐落在市郊三岔口的白灰厂,发现二十公斤黄色炸药被盗,怀疑有人搞破坏,情况十分紧急。我们闻讯赶到事发现场。在距离白灰厂三里多远的一个小山沟里,设有该厂的炸药仓库,结构为三间石头房子,中间住着一位五十多岁的看库工人,东边是放炸药的地方,西边放着雷管和导火索,平时紧锁大门。
经过现场勘察,我们发现犯罪分子是凿洞穿墙而入,其作案工具是采石场所用的铁撬棍儿。接着,先是在东面的库房内,发现丢了两箱炸药,后发现在房内洞口处,还留有两箱子炸药。我们分析它是被作案分子移动至此,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能一同带走。作案者戴着帆布手套,现场无法提取到案犯指纹,只是在地上,留有一串“回力鞋”脚印。
经过对案发现场外围勘查,我们没有发现案犯的来路,却在洞口外找到其出路。在沙土地面上,一串脚印由洞口起,一直延续到沟底。在一块大石头下面,又发现了另一串脚印。地面比较松软,这对脚印的鞋底纹路明显。我们初步断定,为二人以上团伙作案。
当天晚上,我们走访完相关人员,就在石灰厂办公室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本局技术室主任,先讲了他的看法:“从案犯留在现场的脚踪分析,作案者极有可能为两人。其中,一个人是迈内八字步伐,足迹为前进型,穿着‘回力’球鞋,很可能是个年轻人,也许是工作人员;另一个人,从双脚外撇的走路习惯看,应该是个中年人,个头似乎不太高。”
众人集思广益,一些年轻的侦察员,甚至怀疑是看库人与偷盗者内外勾结,搞监守自盗的把戏。这一点,当时就被我们否定了,如果为了牟利,不可能只盗两箱子。另外,看库人根本没有及时发现丢失炸药,而是在几天之后,来领炸药的人,才看见墙上有洞口。
我作案情陈述时,又补充了两点意见:“第一,我认为在大石头下面等待接应的那个人,应该是主谋,在上面撬墙破洞和偷取炸药的人,应该是从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如果没有他的指令,从犯不会遗弃已经移到洞口的那两箱炸药,也许是狡猾的案犯担心炸药不易隐藏,一旦转移目标太大,必然会暴露;第二,我分析这是一起报复性案件,如果有人偷出它去开山炸石头,这两箱子炸药肯定不够;第三,在案犯中间,必定有人熟悉仓库的内部结构,不然的话,为何不从西屋和中间凿洞?用钢钎撬石头,竟然没引起守库人的警觉?这只有一种可能,案犯在作案之前,一定进过仓库。我们就从这个环节追查,打开突破口!”
随后,我们向厂内查询,平时有哪些人能进入仓库?厂长是个大老粗,能力也不强,库内虽然挂有出入仓库人员登记簿,我们去查看时,那简直形同虚设, 啥也没有。从安全制度上要求,仓库看管必须是两人以上。可是,另一人常年请假,厂长也不闻不问。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他只是不停地向我们作检讨:“只怪我平时太忙,太麻痹大意了!”
经过库管人员反复回忆,我们对几个曾经进过仓库的人,全部作了筛选排查,最后剩下三名可疑人员。其中,一名是车倌儿,也是这批炸药的搬运人员,他在仓库里走动过;另一名是厂里的管理核算员,近期这三吨炸药进库,需要她验货,开具入库单;还有一名就是该厂供应科的人,以清仓利库为名,也曾来过库房,还查看过这批炸药的性能和型号。
接着,我们对这三个人的社会关系、历史背景展开广泛调查。结果,运货马车倌儿的嫌疑被排除了;那个女核算员的嫌疑也不大;供应科的那个男人,不仅人际关系复杂,还和社会上某些人整日混在一起,吃吃喝喝。还有就是他曾经向朋友借白网球鞋打过篮球。
由此,我们就锁定此人,继续深入调查。先是查清他的来路,他叫郄铭,因他舅舅与该厂厂长的女儿曾在一个单位工作过,遂由厂长女儿引荐,安置进厂工作。这人能说会道,颇善应酬,办事脑袋活络,深得领导赏识。几年后,经厂长提议,调到供应科当了采购员。与此同时,我们对其舅舅也进行了暗中调查。这人四十多岁,现为市教育局的干部。在新中国成立前,由归绥市进入平地泉地区工作,由普通小学教师,一直熬到科长位置。经查本人档案,其岳父系国民党警员,在绥远省“九一九”和平起义后,被安排进国营商店工作。
至此,这起偷盗爆炸品案件,似乎有些眉目了,可有两大疑点,我们一直搞不明白。第一,谁是这起偷盗案件的幕后指挥者?第二,他们偷盗炸药的目的是什么?当时我们的方案是,先抓捕偷盗者,再顺藤摸瓜,揪出同案犯。经过审讯,在弄清其作案目的后,就可以结案了。就在这时,盟公安处的老侦察员王贵来找我,说是让我赶快到处里开会。我俩是老朋友了,多年前曾在一起工作。若说起往事来,他爱人还是我的媒人呢!我就问他:“庞局长参加吗?”他说:“正是他向处里汇报了这起案件,才引起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就连盟委领导也知道了,还将它列为目前全盟的头号大案,处长可能是想听取你们的详细汇报。”
果然,一进会议室,我就感觉氛围不对。在座的不仅有盟处和市局的主要领导,还有盟委的范建国副书记等人。另外,本地区一些矿山企业的负责人也列席会议。原来,不久前,包头地区发生了一起爆炸案,经查是社会敌对分子,勾结国民党特务所为。当盟委领导闻知市郊白灰厂丢失炸药后,便将它上升为一起政治案件来对待,不仅要求公安部门限期破案,还让在场的矿山企业领导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绝不允许再丢失雷管和炸药。并要求所有制造和使用炸药的厂矿,一定要严密管控,坚决不能流失,更不能让它危害社会!
根据盟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组成了盟市两级公安联合侦察小组,来联手调查此案。第二次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之前我们对这起案件的看法过于简单化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这绝对不是一件普通盗窃案,幕后的那个“舅舅”,不一定是总头目。在丢失炸药这个表象背后,很有可能策划着更大的阴谋,也许会揪出一个犯罪团伙。
我们将这个想法向上级汇报后,盟处领导的思路是暂不打草惊蛇,采取两套策略,一组人马到呼市公安局寻求配合,通过内外调查,摸清本案“舅舅”他岳父的目前状况及其活动动向;一组人马继续追查那两箱炸药的下落,一定要查明去向,将其掌握到可控范围。第一组由我负责,组员有王贵和小李,奔赴呼市搞外围调查;另一组则由盟处领导挂帅,坐镇指挥,本市公安局庞局长亲自出征。因为自新中国成立后,集宁地区从未发生过反革命恶性爆炸事件。大家都在担心,这两箱子炸药,如果落入特务之手,必将制造惊天大案!
我们这一组抵达呼市后,经过走访调查,终于弄清楚了这个人的来头。早在十年前,呼市地区破获了一起国民党特务潜伏案。起因是他们急于发展眼线,反而遭遇了公安“卧底”,最终彻底暴露,结果被一网打尽。而这个特务组织的所谓“组长”,正是本市鼓楼百货商场棉布组的老富头,其真名叫甄广富。他年龄较大,身体也不好,入狱数年后,即病死狱中。经过反复核查,他正是本案“舅舅” 的岳父,我们好不容易抓到的线索,又断了。
我就和王贵商量,咱们再从何处着手查找线索呢?王贵说:“呼市公安民警不是告诉我们了,当年这属于大要案件,由内蒙古公安厅经手,我们不妨去厅里寻求援助,也许从中能有意外收获。”我想,既然已经到娘家门上了,那里也有不少熟人,就查看一下当年的卷宗。在老处长冀振业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当年代号为“八二九”专案组的档案材料。据甄广富生前受审时交代,在国民党溃逃大陆前,绥远省的情报机构设在张家口,除在大同设有情报站外,在归绥和集宁两地,也设有谍报组。由于与台湾是单独联系,后来,就各自活动了。他们这回暴露的原因,正是接受上峰指令,让拉新政府人员下水,作为眼线配合行动。
为寻找和发现线索,我们又查阅了一些本案材料,但是涉及到集宁地区敌特潜伏的信息几乎没有。这条路子眼看又走不通了,下一步该怎办?王贵说: “咱干脆来个司马光砸缸,让它漏到瓮底,看看究竟还有啥值得参考的东西?”我说:“那只能跑到监狱里,提审犯人了。”王贵说:“也许从这些人嘴里,能抠出一点有价值的线索。”他总觉得偷炸药与潜伏特务有关联。我们通过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出面协调,才联系到小黑河监狱,对当年甄广富案的同伙进行了质讯。经过审讯多人,在一个当年受过敌特爆破训练的潜伏人员口中,了解到有一个人,代号叫“地雷”。据此人回忆,在培训结束后,“地雷”极有可能潜伏在集宁。但在茫茫人海里,到哪儿去寻找“地雷”呢?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情绪尤为焦急。
这次外围调查,几乎无功而返,可是盟处领导仍坚持放长钱钓大鱼,还是想追查出真正的后台。在第三次案情分析会上,我说:“目前形势非常严峻,因敌人在暗处,我们在明处。在这段时间里,我估计对手早已将炸药制成炸弹了,随时都有在某个要害点上,突然引爆的可能性。那样,我们不仅损失太大了,而且影响更不好。看来,需要改变一下攻略了。”大家觉得我分析得有道理,认为面对眼下这种局势,为杜绝随时爆炸的危险,只能是立刻逮捕郄铭和“舅舅”,及早掐断其破坏活动。但是,上至盟委领导,下至一线的侦察员,人人都不甘心。他们谁都知道,逮捕这两个嫌疑人容易,可是,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暗藏的敌人就会掐断联系,导致全团伙漏网。
此时,范副书记又询问我们联合侦察组:“你们几个有何想法?”我就提出一个“高招”。我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派人打入敌人内部,一旦掌握了敌人的整个动向,我们就有了主动权。否则,我们总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撵着跑,斗争被动不说,在时间上也消耗不起。”
一听说发展“内线”,大伙儿就发笑,这有可能吗?谁都以为我在给众人讲电影故事呢?目前我们对敌情知之甚少,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哩?怎么打入进去?派谁打入进去?简直就是白日做梦,一个人大白天说梦话呢?说实在话, 我当时也没有方案,只是有个设想。
俗话说得好,“东方不亮西方亮”。就在我们这条战线,一筹莫展之际,庞局长他们那里,传来一条好消息。据称:住在本市油库附近的一户居民,这天男主人回家收拾凉房时,在墙角处发现有个麻包,这令他觉得很蹊跷。当慢慢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个四方形的铁盒子,沉甸甸的。他也不知道这是啥玩意?只觉得它笨头笨脑的,一下也看不出来有啥使用价值?当下,他就把老婆叫过来,问她这是咋回事儿?看他大惊小怪的样子,老婆就告诉他:“这是我家一个表亲,托我暂放在这里的,说是农村盖房用的墩坨,我也没有解开细看,就堆放在墙角了。”可她男人并没有相信这番鬼话,心想,我就是农村人,可村里人盖房子,从来没见过这玩艺儿?这令他疑窦顿生。怀着惑疑不定的感觉,他就与外人说了此事儿,碰巧负责信息排查的居委会干部捕捉到了。
顺着这条线索,庞局长他们一路追查。不仅查清了那个“墩坨”是个炸药盒,还查清了她的这位“表亲”,名叫唐磊,还搞到了本人档案,他是市里养路工区一名技术员,可这几年来,一直在家养病。这人为何向亲戚施放烟雾弹,反将炸弹转移到她家里?他是真的要炸掉油库?还是制造假象呢?为此,我们两个组,兵合一处,主攻这个关口。经查,此人老家住在大同,于集宁城解放前夕,进入平地泉公路段工程队。据其同事讲,他工作积极,在单位表现良好。因懂得爆破技术,几年前,一直在野外作业,负责涵洞的岩石穿凿业务,后来,因劳累过度而发病,才办理了休假手续。另外还掌握了他的一些家庭情况,老婆没有固定工作,在家里照顾病人。他因常年从事户外作业,两人结婚比较晚,目前还没有孩子。他父亲在大同平旺煤矿当工人,母亲是个家庭妇女,家住市区九龙壁附近。前些日子,他还曾领着老婆到大同探望过父母亲。
说来奇怪,也许是一种职业敏感,当我第一次听到“唐磊”这个名字,不由地产生了联想,这个人会不会是小黑河监狱那个犯人提供的“地雷”呢?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也在酝酿和完善我设计的那个方案,若能够策反他做内线,整盘棋就走活了。(未完,待续)

     
      · 作者
刘洋,本名刘玉昌,内蒙古察右中旗人,毕业于内蒙古师大汉语言文学系,中共党员,新闻高级编辑职称,现为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先后出版长篇小说《大后山》(200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长篇纪实文学《灰腾梁下》(与人合作,2018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长篇纪实小说《后草地》(2022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以及散文集《圆,吻别曲线》等著作。
个人成长经历,先后在察右中旗化肥厂、察右中旗旗委宣传部工作,曾任《察右中旗报》社首任社长兼总编辑,1993年调入中央直属企业准格尔能源公司,担任《准能报》总编辑,后任新闻中心副主任,2003调入神华集团公司总部从事新闻策划与党务工作,2007年下派神华集团包头煤基制烯烃科技公司任企业高管,2019年在国家能源集团(即神华与国电合并)退休于北京。现致力于本地(以察右中旗为主)文史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等工作,目前,正在创作以陶林地区辛亥革命为题材的长篇历史小说《回望西草地》。


   
                本期编辑:文杰                
平台审核: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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