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 | 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8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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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6日9:00-11月10日16:0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潜江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88名人才。
引进岗位


引进范围及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本科专业目录、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设置。
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岗位计划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3.外省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6:00。
11月10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三)资格审查 
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3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为保证引进人才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三)打印面试准考证
2023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发布面试通知。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5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生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确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发布递补公告。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生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研究公示
综合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中共潜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办理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应聘人员须签订三年服务期限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才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岗位计划中明确的岗位等级按岗聘用。管理岗位:引进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
(二)安家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按照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标准发放安家费,连续发放三年。 
(三)租房补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政策条件又未享受的,按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的标准按年度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四)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最低三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的,离职需经批准,退还已发放安家费,并将处理意见放入个人档案。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委人才办 0728-6248196;  
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 0728-6298803;
报名和打印面试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28-6235833。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
1: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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