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 大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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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的故事板块主要跟大家聊到了开创美国华人维权历史的“陆润卿案”,今天再来聊一聊对公民出生地原则产生决定性影响的“黄金德案”。
1871年,黄金德在旧金山出生,他的父母早年为了躲避鸦片战争而来到美国。在1890年的时候,黄金德曾前往中国探亲,并于同年7月返回美国,未曾遇到身份问题。
但是,1894年11月,他再次临时前往中国,并在次年8月返回美国时,却被旧金山港的移民局拒绝入境并被拘留。
移民局人员认为黄金德虽然在美国出生,但由于他的父母都是中国人,因此他应该被视为中国公民而非美国公民。黄金德当然不服,并且在中华公所的帮助下,把美国政府告上了法庭,并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发起人身保护令的呈请。
▲美国移民局于1904年拍下的黄金德照片
黄金德的律师认为,“受合众国管辖”指的是“受到合众国法律的约束”,因此,任何进入美国的外国人都应该遵守美国法律。
这种解释与美国普通法的传统相符,也确保了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人都将按照出生地原则成为美国公民。然而,联邦政府声称“受合众国管辖”意味着“在政治上受到合众国的管辖”。
这种解释基于国际法,根据“血统主义”原则,判断一个人的国籍取决于其父母的国籍。因此,由于黄金德的父母都不是美国公民,他也被认为非美国公民。
在接下来的三年中,黄金德以保释人的身份与美国政府展开了抗争,一路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里斯·格雷撰写了黄金德案的法院意见
在最高法院的庭审上,代表美国政府的律师和代表黄金德的律师彼此辩论,双方交锋激烈。
在当时社会背景之下,黄金德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也就是说,如果他的出生公民权被否定,那么其他所有非公民出生的外国人,当然也包括欧洲白人的身份都将无效。
黄金德的律师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把他和当时无数白人子女的命运捆绑在一起,利用魔法打败魔法。最终,最高法院以六票对二票的结果裁定了黄金德的胜诉,判决美国政府败诉。
最高法院的大多数法官认为,黄金德出生在美国,从出生时起就拥有美国公民身份。因此,美国移民局无权拒绝他入境。
▲黄金德的4个儿子在各种美国出入境证件上的签名
“黄金德案”的判决,在解读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上建立了重要的判决先例,在此之后,美国公民身份的属地原则才获得了正式的普遍认可,即出生在美国的人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大量非法移民流入,许多法律学者都不认同将黄金德的案例来应用到非法移民后代身上,美国国会也先后几次想对属地原则做出限制,妄图通过宪法修正案来推翻判决,但都没有成功。
而话说回来,一直到1943年,美国才废除了《排华法案》,在奥巴马政府执政期间的201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通过正式决议,为美国政府先前针对华人实施的具有歧视性质的法案,向所有美国华人道歉,为此前的行为忏悔。
黄金德案件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件重要事件,它不仅彰显了美国公民身份的从属地主义原则,也揭示了种族歧视和排外情绪在美国移民政策中的深刻影响。
然而,通过法庭的公正裁决和政府的改革措施,美国逐渐消除了对华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歧视,成为一个更加多元化和包容的国家。今天的美国,无论你的出身和种族如何,都可以获得平等的机会和权利,这正是美国梦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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