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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正经人的执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划归道德领域。而不正经的人只有遍地开花的情欲。我们绝大多数的人思想层面是不正经的,只不过我们有法律,有生活所迫,以至于行为上一般不敢胡来。
主流的观点,爱情是自私的,是专一的,这对了一半。爱情当然是自私的,即便有奉献也是出于自私的情感。可是专一并不是必然。《天龙八部》里面的段正淳,是情痴还是渣男?我们都愿意评判他是兼而有之。毕竟他对每一个女子都动了真情。
在情感方面,我们无可挑剔,但是在道德层面,那就必须坚决批判了。爱美是人之天性,不能欣赏异性的美的人是不可理喻的。遇上了自己爱的人,只要主客观条件具备,再遇上能让自己更爱的人不是不可能。而选择了所爱的一个,从此一生守护,不再把感情拿来放到其他人身上,或者对他人有感情但不表露,这是非常好的道德品质,而不能说明他就失去了爱其他美的本性。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这话不对。正确的是,爱情是好的婚姻的基础。爱情是一个情感问题,婚姻是一个生存问题。很多人对婚姻的渴望远超爱情,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情欲的问题,还包括生计,包括繁衍。没有爱情的婚姻,情感上很难幸福起来,但是如果双方都有起码的道德,不至于闹得跟仇敌似的。我们知道,爱情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他和亲情、友情是一样的,只不过对他的重视与否,取决于人自己的情感。我们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好丈夫,也有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好兄弟。把爱情放第一位的人不是不值得歌颂,只不过为此妨碍了其他的活动是不好的。爱情是人生的助推器,而不是绊脚石。
人是容易动情的,但是动情一般会有先决条件,有主观的预判,否则见一个爱一个这就是滥情。正常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好看的,或者说跟其有夫妻相的异性,人都会产生一定的爱意。但是是否正式动情,甚至产生追求的动机,还得看一些先决条件,否则内心是会很快制止这种冲动的。
比如说,对方已经名花或名草有主,门不当户不对,不合乎伦理等等。天涯何处无芳草,如果不是特别特别好的,错过了再找别的就是了,世上哪有独一无二的可供你单相思的人呢?某些相貌惊艳的明星,难道我不欣赏吗?但是让我对她们产生爱情,这是不可能的。而如果对其的情感并不丰富,但阴差阳错成了夫妻,这时候爱意的产生和蓬勃就有了足够的动力。爱别人的对象是岂有此理的,爱自己的对象是理所当然的,就是这个道理。
有朋友建议我所认识的女生中有喜欢的可以去追求一下,这是很荒谬的。这话里面,“可以去追求一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有喜欢的”就不道德了。性别不同是男女发生恋情的先决条件,但不是说只要性别不同就盼着发生恋情。如果人和异性交往都是冲着搞对象去的,该有多可怕。人要爱上另一个人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具备爱上它的正当条件。
只要不是专门冲着爱情建立的友情,就应该保持它应有的局面,不动歪心思,这是对朋友最起码的尊重。只有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才可以切换,但那又是另起炉灶了,而不是借友谊的便利干不法之事,否则就是耍流氓。
人爱上自己不是特别喜欢的陌生人要比爱上自己不是特别喜欢的熟人容易,因为爱情是唯一的目的,而没有别的杂念掺和。去相亲大会上找对象是要比在招聘大会上找对象靠谱的。术业有专攻,求情也是需要专门立项的。
——本文选自《拾字路口》
撰文、编校、排版:谢国超
发布、客服:季司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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