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处理结果真的不重要!



文|还是吴秀才
一个西南政法大学才毕业的实习律师,到山东菏泽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晚上入住酒店的时候,深夜被查房。这大半夜里,律师很蒙,自己是正规登记入住,为何半夜里会有穿着并不是很正规的协警前来检查,而后便要求对方出示证件,遭遇的却是一连串的荒诞!不限于被讥讽,强制带离,违规使用械具,言语羞辱等等。‍‍‍‍‍‍‍‍‍‍‍‍‍‍‍‍‍‍‍

事件发生后,律师将此事隐匿了地名,人名,将该经过撰写成文,
而后引爆网络!

在媒体的介入下,事发地的派出所也浮出水面,地址是山东菏泽。而当地的上级部门对此也迅速做出了处理,值班的负责人诫勉处分,处警民警记过处分,两个涉事的辅警被解聘。‍‍‍‍‍‍‍‍‍‍‍‍‍‍‍‍‍‍‍‍‍‍‍‍‍‍‍‍‍‍‍
网友们对此的评论,多数都觉得,这个惩罚很轻松,一位网友更是直言说,最后他们被处罚还是来自权力,而不是来自法律。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说的一点是,该事件的本质其实并不是处理和不处理的问题。只是相较于这起事件,对责任人诫勉,处警民警记过,其实处理的并不算轻。诫勉半年不得升职,记过是一年。‍‍‍‍‍‍‍‍‍‍‍‍‍‍‍‍
问题的根本是,处理了这一波,这种违反规定,肆意按照自己的行为践踏法律的行为,不重视民众尊严的现象就可以改变吗?‍‍‍
现在是一个律师被这样对待,而后幸亏这个律师会写几句文章,而且又侥幸的被诸多的人看到,接力转发,而后才进入舆论的视线,引发关注,这才有了这样的一个结果。现实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警察法这样了解的,即便是了解也大多不会据理力争,即便是这个律师,最初的选择也不是写文曝光,而是走的维权途径。但结果是维权难,市检察院的都懒得和他争论!‍‍‍‍‍‍‍‍‍‍‍‍‍‍‍‍‍‍‍‍‍

律师不得不感慨一句,这么明显的违法滥权,居然找不到能解决问题的地方。
如此的话,这个脉络的发展之下,一个处理的结果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一切的结果,都只是舆论的形势下造就的。等到互联网的记忆过去后,那么开除的辅警走了,新来的辅警也会一样的执法。‍‍‍‍‍‍‍‍‍‍‍‍‍‍‍‍‍‍‍‍‍‍‍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就像我昨天在转发这件事搭配的文案所说的那般,这不是个例,只是这个例子进入了视线,问题的根本是风土人情,再说白了,这是一方水土的原因。‍‍‍‍‍‍‍‍‍‍‍‍‍‍
就在今天,一个在附近上班的老刑警还笑着和我说山东的官僚气息,我说这不才出事了,然后讲到了菏泽的这件事,他笑笑没有说,但眼睛里都是无奈,折射着一个老鼠屎毁坏行业形象的愤懑。
这种氛围并不是一朝一夕造就的,而是一种根子上的文化。‍‍‍‍‍‍‍‍‍‍‍‍‍
几个月前在山东的某地,与一位老友吃饭,而后聊到一起明显不公的案件,我说了几句这地的司法真腐败啊,而后这位也遭受过这种不公待遇的老友却说,这种事和我们没关系,你可不能说派出所的不好,要不咱们朋友都做不的。我惊讶的问为啥,这位老友很是精气神的说,派出所可是代表着国家的。。。。‍‍‍‍‍‍‍‍‍‍‍‍‍‍‍‍‍‍‍‍‍
在他们的意识中,无论这个辅警多么的坏,无论这个交警赌博输了就查车罚款,无论这个检察院的女的多么的蛮横,不讲道理,但人家的身份代表着的是公权力,那么你说的话,就是不爱国。‍‍‍‍‍‍‍‍‍‍‍‍‍‍‍‍‍‍‍‍‍
这种扎根到骨子里的文化,也是造就两个辅警日常里嚣张着,可以践踏法律,肆意侮辱他人尊严的根本所在。所以,这是一个处理结果的问题吗?这个处理结果真的不重要!
(完)
PS:写作这一块,不足以维持生计,本人翻译的水平很好(英文),有诸多翻译作品。代写传记,有丰富经验。读友交流,翻译传记可加,广告微商勿扰(我的微信:wuqiao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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