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犹太人如今在全球的地位,基本上已经是人尽皆知了,毕竟实力已经摆在台上,没法再继续低调和隐藏下去,以色列和美国的犹太人更是摊牌,我们就是在世界横着走,国际社会能拿我怎么办?
要知道,犹太教的人数是比较少的,这不得让一些人感到惊奇,觉得犹太人怎么这么厉害,人口那么少却影响力却很大,难道犹太人真的是所谓的“上帝选民”?
首先啊,关于犹太人说自己是上帝选民这是,答案是当然是不可能的。
我在上篇文章《犹太人不是民族,是犹太教的信徒》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犹太人其实是一个伪装成民族的宗教,并不是真正的民族。
既然如此,犹太人也没什么特殊的,可为什么他们就是获得了成功?有些人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啊,觉得这不可思议,于是搞出了各种各样的阴谋论啊。
例如共济会,骷髅会的,什么说法都有。
甚至,一些已经失了智的人,更是猜测犹太人是不是与蜥蜴人和外星人有关,所以才能操控如此多的历史事件。
这种说法越传越魔幻,但真相实际上并不复杂,我们是可以很好理清楚的。
我们得先明白一个事,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其实是同属一个文明圈的,因为这三个宗教都起源于一个叫亚伯拉罕的人,都认为亚伯拉罕是自己宗教的始祖。
你可以这么理解,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关系,其实也点类似古代中华文化圈的关系。
例如古代华夏周边的越南、日本、朝鲜等地区,都有使用汉字,接受汉文化的历史,在思想上也有很多相同之处。
而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便是同属一个文化圈,我们可以称之为“亚伯拉罕教文明圈”。
他们有共同的始祖认同、共同的宗教神话故事、共同的神、共同的先知。
而这其中,犹太教的成立时间毫无疑问是最早的,这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论证的内容,一些说要揭露西方伪史的人,想尽办法的论证伊斯兰才是亚伯拉罕的第一起源,为此发明很多不存在的历史依据去证明他们的空想观点,我在此进行反驳。
首先,他们对西方基督进行毫无底线的妖魔化和虚无化,这是不对的,做人做事有底线这是最基本的道德素养。你揭露西方伪史可以揭,但是把基督教说成是17世纪、18世纪、19世纪的产物,这就未免有把读者大众当猴耍的嫌疑了。
我看过许多揭露西史的内容,他们是既承认伊斯兰教创立于6世纪的历史,又说出基督教创立于17世纪以后这种观点。
能说出这些观点的人,难道以为大众都没看过《古兰经》的内容?里面白纸黑字的写了许多基督徒和犹太教徒的内容。
说伊斯兰是亚伯拉罕教第一起源,这已经很错误了,说犹太教是抄袭伊斯兰,这就更错误了。结论可能出错,证据可以伪造,但是教义带来的利益关系,那都是最真实的,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这句话?
1、清朝对蒙古的宗教统治
接下来我要讲的重点,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对金融利息的看法,但是我们得先讲一下题外话(这很重要),那就是清朝皇帝利用宗教对蒙古人进行的统治。
我们得明白一个概念,从古至今宗教的作用不是让你自己信,而是让别人信。清朝的皇帝对于宗教统治可谓是游刃有余,几乎没有人比他们更懂宗教的艺术,乾隆曾说道: “一座喇嘛庙,胜养兵十万。”
清朝时期,在皇帝和诸多与皇室联姻的蒙古王宫贵族的的带头宣传下,蒙古地区流行的主要宗教是喇嘛教,其中以黄教占统治地位,整个大漠南北寺庙广布。
这些寺庙以多伦诺尔的汇宗寺、固阳的五当召(广觉寺),库伦的甘丹寺、土谢图汗部的庆宁寺最为著名。
据粗略估计,清朝末期蒙古男子出家当喇嘛的比例高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这意味着在清朝对蒙古人三百年的统治过程中,无数蒙古男子失去了婚配生育的资格,因为当喇嘛而被迫绝后,并且每日疲于各种礼佛当中,无暇顾及生存抗争。
对清朝统治者来说,他们比较担心的便是蒙古人的信仰不够虔诚,为此他们想尽办法将出家的做法进行赞美和歌颂,甚至自己也整日的进出寺庙,礼佛研读经书。
对蒙古人来说,既然喇嘛教是皇帝都热爱的事,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效仿呢?
那建寺庙是很费钱的,怎么办?清朝皇帝表示这都不是事,只要蒙古男子愿意进来,皇帝能将寺庙遍布整个蒙古草原。
在清朝皇帝的“大力扶持”下,整个蒙古地区修建寺庙,并给予僧侣们免税、免徭役、免兵役等一系列特权,在当时的行政参与下,蒙古地区寺庙的数量,极大的超过所能承担的范围,多到过于泛滥了。
而寺庙需要僧人,清朝皇帝便大力向蒙古人宣传出家的好处,蒙古青壮年见到出家为僧可以摆脱贫苦的生活,以及不用征发差役,便纷纷踊跃报名进入寺庙为僧。
我们现在算一笔账,蒙古男子中的三分之一得去寺庙出家,另外三分之一则得跟着清兵参与对外战争(兵役),死伤惨重,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蒙古的王公贵族,以及他们手下没有人身自由的农奴们。
通过寺庙让一部分蒙古人出家、通过战争让一部分蒙古人伤亡、通过寺庙的高利贷让一部分蒙古人贫困穷苦、通过蒙旗制度让蒙古人无法逃荒。这一系列猛药灌下去并且持续百年之久,后果可想而知。
这简直是双赢,蒙古人赢得了信仰,清朝皇帝赢得了国家的稳定,为大清的繁荣昌盛奠定了有力基础。
要知道当年明朝的国运之所以被打断,就是因为蒙古大军的侵入导致的结果,而清朝却通过宗教轻而易举的治服了他们。
明朝向世人证明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有再强大的武力,发动再多的北伐,蒙古人的精神都不会屈服。
而清朝也向世人证明了一个道理,即使强如蒙古的金刀铁马和昂扬的斗志,在宗教洗脑面前,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
2、犹太教的金融特权
现在回到本文的重点,先说我的结论。犹太人之所以能够崛起,靠的便是向其他民族传教,并且他们传播的一般不是自己的犹太教,而是其他的亚伯拉罕教。
现在,我们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对于金融利息的角度去分析三者的关系。
首先是基督教对于金融利息的看法,在宗教改革以前的欧洲,对于基督徒赚取利息是严厉禁止的,放贷者被视为恶魔般的存在,几乎没有基督徒敢违背这项教义。
其次是伊斯兰教对金融利息的看法,穆罕默德在《古兰经》第2章第275、276、278与279节中,诅咒并恐吓赚取利息的人,称其为“中了魔的人”,若不放弃收利息,那么放贷者的后果将会很惨。
这两个亚伯拉罕教对于利息,不知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敌意,问题究竟出在了哪个环节?但是唯独同样来自亚伯拉罕的犹太教就可以搞特殊,没有相关的限制禁令。
一个事实,在基督传遍欧洲,伊斯兰传遍中东以后的千年时间里,只有犹太人能在欧洲和中东从事有息借贷的金融业务。
而基督徒和穆斯林则不能搞金融业务,这一差别不仅决定了欧洲和中东在过去一多千年历史里的金融发展格局,也决定了基督和伊斯兰世界的金融规则秩序。
基督和伊斯兰世界虽然在历史上长期禁止了金融业务,这使得基督和伊斯兰世界因为这些禁令,金融发展陷入了停滞的局面,但人类是离不开存款需求的。
这迫使基督和伊斯兰世界的人们,在金融业务上,不得不依赖犹太教徒的存在,犹太教从而顺理成章的垄断了,来自基督和伊斯兰世界的金融业务。
这就出现了某种特别的现象,那就是犹太人在基督和伊斯兰世界以外的人类其他文明地区,是无法享受这种好处的。
因为对不信仰亚伯拉罕教的世界其他人类文明来说,金融业务蕴含巨大财富是老弱妇孺都清楚的常识,怎可能送给外人?
因此,许多犹太人如果离开了基督和伊斯兰世界的有利土壤,他们的所谓“经商天赋”便很难展现了,毕竟金融行业谁拳头硬就归谁,凭什么白送给你搞垄断?
曾经的欧洲各国和中东各国,可以说遍地到处都是犹太金融银行家,他们帮众多王室贵族保管财产的同时,搞各种贷款等金融业务赚的盆满钵满,犹太富豪满地走。
问: 为什么那些不信仰亚伯拉罕教文明圈的世界其他地区,没有出现过犹太金融银行家的情况?答: 因为其他文明地区,没有这些限制国民金融业务的教义规则。
创造有利于自己的只能自己人信仰的宗教,创造有利于自己的让其他人信仰的宗教。你虔诚不虔诚其实无所谓,但你传播的对象,他们一定得虔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