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是中国古代长期推行的一种农业政策,和军事紧密结合,可谓“兵农合一”。早在秦汉时期,屯田制就已经出现。不过秦汉的屯田主要出现在西北边疆地区,其目的是为了防御西北游牧民族南下。到了三国时期,屯田制的规模空前扩大了。曹魏、蜀汉、东吴在不同程度地推行屯田,其中曹魏最为普遍。 一,为什么要推行屯田制
东汉末年,中原大地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灾难。战乱、屠杀、瘟疫、天灾等并存,使得人口大规模下降。在东汉鼎盛时期,全国有人口6000万,然而在东汉末期,只有1500多万。中原地区,处于四战之地,受到战争的破坏更加严重。曹操在诗中说“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而北方经济破坏中,又是曹操的基地——兖州、豫州一带破坏最为严重。当时的北方,可以总结为“战乱、农废、土荒、人饥”。
在北方战乱不堪的情况下,大量的流民逃亡南方的益州、荆州、扬州甚至交州,加速了南方的开发,也加强了南方军阀的势力,是三国鼎立出现的经济基础。对于北方的各个军阀来说,人口的流失是灾难性的。人口减少,农田荒芜,也就导致兵源枯竭、财政不足,难以应对兼并战争。
人口南迁
东汉末年的农民起义的主要原因是剧烈的土地兼并引发的,但是经过战乱后,大量的土地荒芜,成为了无主之地,所谓“田无常主,民无常居”。这给国家重新掌握土地的分配提供了条件。有了土地,需要劳动力来耕种。当时北方还有大量的黄巾军,曹操将他们击败后,就收编为农民。这些黄巾军原本就是农民,如今让他们重归土地,既解决了农业问题,也缓解了阶级矛盾。 二,屯田制的推行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开始在许昌屯田,这是一次小小试验,结果十分成功,“一岁得谷百万斛”。此后,曹操开始招募流民,在各州郡推广屯田。《三国志》记载,曹操推行屯田后,“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五年中,仓廪丰实”。屯田制加速了北方的经济,也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曹操统一北方后,屯田制也推广到了关中和淮南。其中淮河流域的屯田规模最大,“准北屯二万人,准南屯三万人”,“准南准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田兵,鸡犬之声,阡陌相属”。根据《三国志》的记载,淮河一带屯田的有十余万官兵。
曹魏的屯田有两种,一种是军屯,一种是民屯。军屯主要分布在关中等边疆地区,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农战政策。军屯主要由军将吏自行劝课耕作,除此之外,大司农也派司农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至兵屯所在地进行管理。军屯以营为单位,每一个营有佃兵六十人,称“田卒”。
民屯主要分布在各个州郡,主要是招揽流民来耕种。当时情况下,招揽流民,争夺劳动力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三国志》记载曹操在平定关中后,招回流亡人口,分给无主荒地,并贷以犁、牛。于是流入的荆州的10万户流民“闻本土安守,皆企望思归”,使得“流人归还,关中丰实”。这些民屯上的百姓,被称为“田客”。全国的民屯归大司农掌管,在郡国又设立典农中郎将,在县设置典农都尉,在县之下设置屯司马,每一个屯司马可以管理田客五十人。
晚清的新疆屯田
屯田制的推行,对于北方的经济的恢复是十分具有作用的。东汉末年,北方人口可能只有几百万,然而到了三国末期,应当是突破了1000万了。 三,屯田制的衰落
屯田制虽然给予农民耕种,但是这是一种国有化的土地制度。屯田,就相当于国家将土地租给百姓耕种,百姓既要承担赋税,还要承担租金。《晋书・傅玄传》记载“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也就是说,屯田上的产物,至少有一半要交给国家。而汉代的田租只有“三十税一”或者“十五税一”。因此,屯田客和田卒受到的剥削是十分严重的。当全国趋向稳定后,屯田制也就必然走向衰落。
其实,从屯田的初期就已经发生了屯田客、佃兵逃亡的现象。于是曹操将强制移殖改为自愿应募,并且规定参与屯田的人就不用参与作战,这是对屯田客的一种让步。为了防止军屯士兵逃亡,曹操规定兵士逃罪及妻子,于是佃兵被束缚在了土地上。从此后,军屯就父子相承,世代相袭。
到了司马氏统治时期,剥削程度加重了,“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也就是至少70%都要上交国家了。加大剥削,也就导致逃亡的人口增加。许多田客都投靠世家大族,成为了不受官府统计的隐秘人口。
世家大族庄园生产
而北方的世家大族的依附民增加后,又试图兼并更多的土地。如曹爽专政时,与何晏等“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以为产业”。土地的兼并加速了屯田制的瓦解。为了增加屯田上的劳动力,司马氏开始让官奴去耕种。在剥削如此严重的政策下,官奴自然也不会有多高的劳动积极性。于是,在280年司马氏灭吴国之后,屯田制就被占田制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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