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业主用“水泥墩圈占停车位”?公租房住户被迫停路边,记者调查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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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广网报道,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的“绿地新都会”小区近日发生了一起关于车位分配的争议。公租房住户反映,他们所住小区内至少上百个车位被同小区的商品房业主圈占,导致公租房住户停车困难。
在地上停车场,6块黄色水泥墩横亘在一段L形车道的转弯处(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绿地新都会”小区是2022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共有408套公租房,目前已全部租赁完毕。小区共有1052套住房,包括商品房和回迁房。公租房住户李先生表示,刚入住时,小区地上和地下停车场都免费向所有住户开放。但随着公租房住户逐渐搬入,去年4月份,部分商品房业主开始用水泥墩圈占停车位。
李先生提供的一张拍摄于今年2月份的照片显示,地上停车场的一段L形车道转弯处被6块黄色水泥墩阻挡,一侧的40多个停车位几乎停满车辆,而另一侧的数十个停车位却只停了4辆车。李先生解释,闲置地块是被商品房业主圈占起来的车位。
4月26日,地下停车场的车道被水泥墩和一辆车堵住(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商品房业主表示,他们围挡起来的停车位是住建局原本规划给他们的。业主程女士介绍,他们购房时,购房合同中原本约定了接近“1:1”的停车位比例,但交房后并没有达到相应比例。
公租房住户王女士回忆,去年11月以来,光明区住建局、光明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曾组织公租房住户召开过三次协调沟通会,但均没有解决问题。住建局回应称,本次供应保障性住房小区停车位较为紧张,建议申请人(家庭)谨慎选择,住建局不作任何承诺。
一位租户把光明区住建局的短信答复转发到车主群(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法律专家孙维飞表示,公租房住户承租的是政府住房,在小区公共设施上,只要政府没有限制他们的使用权,他们理应享有和商品房业主平等的权利。他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住建局能否站出来,把公租房住户的权利向商品房住户讲清楚。
根据《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坐落布局应当能方便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公租房和商品房业主权益平等问题的关注。专家呼吁,应当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管,保障公租房住户的合法权益。
这起事件并非个案,国内多地也曾发生类似情况。例如,2017年,在青岛某小区,商品房业主通过设置绿植和铁门将商品房和保障房隔离,导致保障房业主却无法享受跟商品房业主同样的配套设施。2020年,在郑州某小区,公租房区域和商品房区域之间被一堵墙和一道铁门隔开,公租房租户不能进出小区正门,也不能进入商品房区域内的花园、公共休闲活动区域,甚至无法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通行。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陕西耀轩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涛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公租房的业主是政府机构,租户享有了公共车位的使用权。现在,租户遇到了公共停车位被他人圈占,停车难的问题,他们理应向光明区住建局主张权利,住建局有权要求商品房业主排除妨碍。

孙维飞认为,这类纠纷反映了商品房业主一种“心理不平衡”,公众应认识到,公租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一项公共福利,任何人都可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包括现在的商品房业主。他们应设身处地思考一下,如果他们的孩子有一天也住上了公租房,也遭受这种不平等对待,他们作何感想呢?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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