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胜于嘴炮,反派死于话多
此为经验性总结语句
大多数ACG作品中
主角与对手对战的时候有时会撇开战斗对敌人使出精神攻击——嘴炮(嘴遁)
或者技术高超一点(指作画跟得上)甚至可以一边战斗一边使用
此时往往会对敌人产生成吨的伤害
此伤害甚至高于之前主角对敌人所造成的物理伤害
而被嘴炮命中后的敌人往往斗志全无,节节败退,更甚者泣不成声,甚至临阵倒戈,加入友军,对女性使用的话,还可以收为后宫
此技能某种意义上是主角的必备技能
算是主角光环的一部分
与此相反
反派的BOSS在将主角逼入绝境或者已经将主角击倒后
总要吹嘘自己有多么牛,数落主角的无能,或是对主角说出自己真实的目的
让被激怒的或者恍然大悟智商上线的主角爆种(回血,回蓝,复活等等等)或是为其他角色前来搭救主角争取时间
从而翻盘被干掉
于是总结出了这条定律
不过虽然前后句往往放在一起说
但“反派死于话多”拥有更高的知名度与传播度
但如果要追溯这个梗的起源
其实最早广为人知的大众媒体内吐槽这一事实的作品是西部片——《黄金三镖客》
在剧里面小人图克被尾随的仇人拿枪威胁
但因为后者话痨所以被图克反杀
图克在反杀便后吐槽了一句经典台词
“要开枪就开枪,别废话。”
(When you have to shoot shoot.Don't talk)
同样在《狮子王》最后一段里
辛巴马上就要掉到悬崖下面的火坑里,刀疤叔叔得意地对濒死的他贴耳说出了自己的阴谋
然后辛巴就反杀了
再往前追溯,更早以前的无数影视作品中
无论二三次元,这样的桥段早已出现过无数次
并且屡试不爽
但看多了是不是感觉到很侮辱智商
事实上这种反派在现实中确实存在
《FBI心理分析术:我在FBI的20年缉凶手记》一书中
作者罗伯特·K·雷斯勒提到自己曾经跟上世纪70年代纽约一个著名的连环杀手“山姆之子”(Son of Sam)
——大卫·理查德·伯科维茨(David Richard Berkowitz)
做过深入的谈话
案件中该凶手总在深夜伏击正在亲热的情侣
受限于随机加害以及没有足够的监控等情况导致警方对该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因为其常用.44口径斗牛犬左轮手枪进行袭击
一开始被冠以“点四四口径杀手”
但与一般犯罪者不同,在目视警方对案件没有任何头绪之时
其反而高调给警方邮寄了一封“挑战信”
同时也在寄给媒体的信件中自称“山姆之子”
截止到被捕的时候,他一共杀死了6个人,击伤7人
甚至在被捕后宣称“山姆之子”并非一人,同时自己也是在恶魔教唆下犯罪
实际上他们——“山姆之子”仍在世间活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杀手
他却“好心”告诉雷斯勒一个前所未有的结论:
凶手在行凶之后,常常会情不自禁地回到案发现场
很快,心理学方面的一些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
目前主流观点之中对此有两种说法
一、认知失调后的消解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所做的事情跟我们的认知发生了冲突
“杀人是不对的”
但行凶者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犯罪是错误的
所以,他必须要通过将杀人行为“合理化”来实现建立心理防御机制
行凶者会找各种借口来获取自己犯罪的正当性,最终说服自己放下良心的包袱,告诉自己“他就是该杀”
而为了获得这种安慰感,行凶者需要不断获得他人的认可与肯定
他们往往会在行凶后回到案发地点
对着尸体进行自己的宣判有罪
或者在行凶的时候直接说出被害者理应被害的理由
亦或者寻求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心人开解
二、获得自我效能感——即表演欲
自我效能感的定义是指
“人们对自身能否利用所拥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项工作行为的自信程度”
简单来说就是强调“我有我可以”
坏人也是人,也有人的优点和缺点,要遵循人类共有的心理规律
把众人眼中威风凛凛的正义化身踩在脚下,恶棍们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的高谈阔论:一边回顾自己“光辉”的历史,一边叙述自己“天才”的计谋;一边夸耀自己超凡的实力,一边肯定自己胜利的必然
——这就是恶人的自我效能感
然而这还不够,独角戏不够精彩
一定要有一个配角,一批观众,甚至一个宿命中的对手
才能让个体获得最大的心理满足感
历史上鼎鼎大名的“黄道十二宫”等杀手就是这段例子活生生的展现
而对于影视剧中的幕后反派
在毕生追求的野心即将实现之际
如果不能诉说这一路的艰辛与坚持
那实在是太痛苦了
他们需要观众,需要喝彩,需要盛大的闭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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