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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公告
各企业单位:
为应对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现全县范围内征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消防安全措施消防手续齐全;
2.独立建筑,与居民区有一定距离;
3.设有独立化粪池, 有两个及以上出入口。
4.设有独立卫浴房间50间以上,能够保障冬季取暖。
请符合要求的宾馆、度假村及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与我县疾控中心联系。
联系人:唐秋香 联系电话:18233859388
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