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未主动报备!5人被处罚!



警示
邢台市柏乡县
警 情 通 报
近日,柏乡县公安局对两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022年4月11日,我县居民陈某和杨某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柏,返柏前未按要求向村委会报备,来柏后未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接触多人。陈某、杨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致使防控措施无法在第一时间落实,增加了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目前已对此二人实施集中隔离管控,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因陈某、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被柏乡县公安局依法受理调查。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省内外多地出现点状散发疫情,个别地区出现局部多发情况,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同时公安机关对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柏乡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5日
保定市高阳县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县积极主动应对疫情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狠抓重点人员排查,多渠道宣传防控政策,提高群众自主报备意识,同时依法依规对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3月6日,通过公安大数据推送,发现太和风景小区居民1人、明珠C区居民2人具有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旅居史,在锦华街道、社区多次发布风险提示、风险排查通知后,该3人一直未主动报备行程,对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依据《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该3名人员自风险地区来(返)高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请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高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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