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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原著还是电视剧,庄国栋的人设,都属于精英层。
电视剧庄国栋出场时,是在一个高端酒会,一般人进不去的那种,玫瑰是通过小聪明蒙混过关才得进入。
庄国栋的身份,是一位法国收藏家的翻译。
190的大高个,身材匀称,西装革履,举止有教养,一副眼镜戴在他帅气的脸上,怎么看都是金领精英层代表。
电视剧中庄国栋的形象和原著基本一致:
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帖舒服。
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什么,根本没人晓得。
庄国栋事业心强,眼神里透着睿智,这样的精英男,配玫瑰这款美女,走在街上,就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为了自己事业发展,庄国栋去了法国。
按说,恋人之间,这种去异地工作的事情,是需要跟对方商量的。
但是,庄国栋没有,在他眼里,这项工作是自己向往的,无论玫瑰是否同意,他都是要去的,自然没有商量的必要。
再说,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个人意识很强。他认为,这是他个人的决定,无需跟别人商量,包括女朋友。
他的这种认知让玫瑰认识到,自己并不在庄国栋的人生规划里。
她可以为了庄国栋舍弃工作,而庄国栋不行!
在那一刻,玫瑰决定放手!
对庄国栋,黄振华是一直都看好的,为了撮合他俩,他还专门跑去法国找庄国栋。
黄振华的努力,并没有让庄国栋改变心意。
可见,庄国栋并没有那么爱玫瑰!
方协文和玫瑰结婚后,谈成一笔生意,小赚一笔。借着这股得意劲,他专门跑了趟酒店,去跟庄国栋见面。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方协文的那点小成就,在庄国栋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庄国栋特地点了几道玫瑰爱吃的菜,让方协文带回家。
看着玫瑰开心的吃着庄国栋点的菜,更加剧了方协文的不自信。
他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赚钱,让玫瑰吃上好的。
所以,方协文一直都在追赶庄国栋。
整部剧中,活得最累最可怜的就是他,在内心里勾勒出一个完美情敌,每天跟这个情敌斗得死去活来,却无法赢他!
从一开始,黄振华就没有看上这个妹夫。
特别在玫瑰生产时,方协文竟然听他妈的话不想让玫瑰打无痛针,这件事,让黄振华记恨他一辈子!
原著里的方协文,从个人形象到品味、事业,都差得多。
玫瑰嫁给方协文是妥妥的下嫁。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爱情和婚姻,似乎总难两全。
玫瑰也是,在庄国栋那里受到的情伤,来方协文这里疗伤。
别管是被感动,还是日久生情,电视剧里的玫瑰刚开始是爱方协文的,只是后来,那点爱,让方协文自己作没了。
原著里的方协文更惨,自始至终,玫瑰就没有爱过他!
甚至在方协文去世后,玫瑰都没有去送一程。
可见,玫瑰的这两段感情,爱情给了庄国栋,婚姻给了方协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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