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起,至公元8世纪末、9世纪初阿拔斯王朝统治初期为止,在不到二百年时间里,阿拉伯人建立的帝国一跃成为当时世界强国之一。
与此同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从无到有,发展飞速,迎来了令世人惊叹的繁荣时代。以下,本人将从几个方面来研究产生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因素。
阿拉伯伊斯兰社会的经济状况
新兴的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上平息叛乱、统一阿拉伯民族的战争硝烟还未完全散尽,穆斯林们又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对外扩张的征途。后来的历史证明,伊斯兰教的征服扩张运动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发展的必要前提。
这是因为,伊斯兰教远征的胜利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结果:第一、伊斯兰教经典、教义在被征服民族中得到传播;第二、被征服民族之人民由于各种原因改奉伊斯兰教。
第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混合杂居,共同参加社会、经济活动,彼此的血统、社会制度、思想意识、风俗习惯逐渐融合。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形成的过程实际上与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同化的过程是同步的。
鉴于伊斯兰征服运动在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上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了解阿拉伯人发动这一运动的动机。
关于这一问题,前人已经给我们留下了几种解释:第一、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由于伊斯兰教信仰在部分人心中的根基并不牢固,新政权也并没有建立足够的权威,一些原本宣誓效忠伊斯兰教的部落转而拒缴天课,甚至推出自己的先知,同哈里发政府分庭抗礼。
穆罕默德的继任者率领穆斯林讨伐叛乱者,迫使他们彻底服从伊斯兰教。这场内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阿拉伯人宗派主义和好战精神在伊斯兰教兴起后仍然存在生命力。
向外扩张无疑为好战精神的发挥提供了理想的宣泄目标,同时也转移了刚刚统一在伊斯兰精神旗帜下的阿拉伯民族内部出现的矛盾。
第二、伊斯兰教赋予穆斯林传播伊斯兰教的使命。《圣训》中说:“我奉命同人们作战,一直到他们说:‘一切非主,惟安拉是真主’,引导各方的人信仰唯一的安拉。”
《古兰经》中又说:“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和天使的戒律、不奉其教的人,即曾受天经的人,你们当与他们作战,直到他们规规矩矩地缴纳人丁税。”
由于信真主、天使、天经、先知和末日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古兰经》和《圣训》都明确地要求穆斯林同不信真主者作战,直至他们改奉伊斯兰教或缴纳人丁税,使穆斯林坚信这是真主期许的善行,将在来世得到善报。
这就从宗教信仰方面解释了为何穆斯林在对外扩张中表现出如此高昂的热情。第三、从上面一段《古兰经》经文中,我们发现,经济原因也是穆斯林发动对外扩张的目的之一,而这一点往往被人忽略。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阿拉伯贝都因部落物质财富匮乏,甚至有时连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无法满足需求,“劫掠”本来就是他们的生活习惯之一。
因此,对于大部分参加扩张运动的穆斯林战士而言,从被征服的富庶民族手中获取战利品或许比来世的报应更具有吸引力。
而另一方面,伊斯兰政权管理日渐繁重,复杂的政治事务、社会事务、宗教事务也需要稳定的财政来源作为保障,扩张运动的胜利将能够解决这一问题。阿拉伯人通过东征西讨,积累了大量财富。
仅在攻占波斯王国首都泰西封之后,就从王宫里取得丰富的战利品,据阿拉伯史学家的估计,全部价值达90亿迪尔汗。当时参加征服呼罗珊地区的一名阿拉伯骑兵可获得多达3万第纳尔的战利品。
根据伊斯兰教制定的战利品分配制度,在战争中获得的土地不进行分配,作为全体穆斯林共同所有的公产。凡是耕种公共土地的人,无论他是否已经改奉伊斯兰教,都必须缴纳土地税,这部分税收成为伊斯兰帝国固定的财政收入。
其余战利品,包括动产和俘虏,除了战士本人保留部分之外,五分之一由政府支配,把这些财物分给后方有需要的穆斯林。“人丁税”也是伊斯兰国家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对于同样信奉一神教经典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在向穆斯林军队立约投降,并保证缴纳人丁税后,就可以保留其性命和宗教,得到伊斯兰教的庇护。
但随着穆斯林在东西方军事行动的进一步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伊斯兰教对收取“人丁税”的做法进行了变通:不信奉一神教经典的波斯祆教徒、北非柏柏尔人和中亚突厥人等也可以采取缴纳“人丁税”的方式来换取伊斯兰教的保护。
但是,由于被阿拉伯人征服的各地原有税制不同,富裕程度也不尽相同,早期各地“人丁税”的税额并不统一。
“迪万”制度规定,国库收支的结余作为年金,根据同穆罕默德亲属关系的远近,以及信教次序的先后,按照不同等级分配给全国的穆斯林。穆罕默德的妻子阿伊莎每年可以分得12000迪尔汗,为最高等级。
迁士和辅士平均每人每年可领取4000~5000迪尔汗;其他氏族成员每年最少也可获得500~600迪尔汗;妇孺和改奉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麦瓦里”获得的年金等级最低,每人可得200~600迪尔汗。
不仅如此,历代哈里发政府大都重视保护被征服地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由于阿拉伯征服者来自沙漠地区,不习农事,便将土地交付当地居民耕种,征收土地税;另一方面,鼓励开垦荒地,兴建水利。
以上措施保证了农业生产,稳定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倭马亚王朝初期,仅伊拉克一地的土地税达到每年550万迪尔汗;到了王朝后期,该地区的土地税增加到1300万迪尔汗之多。
而这一统计数字在阿拔斯王朝时期仍在不断增加。据伊本·赫勒敦的记载,在哈里发麦蒙时代,该地区土地税共计2780万迪尔汗,还不包括以实物形式缴纳的那一部分税收。
尽管,上述数据不尽准确,但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伊斯兰国家经济的强盛。国家经济强盛和穆斯林个人生活富裕,一方面本身就是文化发展的标志,另一方面也为文化在各个领域的繁荣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持。
在伊斯兰教早期,麦加和麦地那是以安静的生活和伊斯兰教庄严肃穆的气氛为其城市特色的。
但是,当从战场上归来的穆斯林带着大笔财富回到这两个城市之后,他们便不再满足以前单调简朴的生活,开始效仿波斯和拜占庭的王室贵胄,追求奢侈舒适的享受。
不仅住宅建筑、饮食穿着、用具陈设等日益精美华丽,有名的诗人、歌伎更成为沙龙聚会中的座上宾,催生了阿拉伯诗歌、音乐的发展。普通百姓尚且如此,贵为一国之君的哈里发及其王公大臣们则更为穷奢极欲。
在哈里发麦蒙的婚礼上,新人站在有珍珠和蓝宝石装饰的金席子上,宫女手捧一个大金盘,将里面盛放的1000颗大珍珠撒在新人怀中。婚礼大厅用200磅重的龙涎香烛照明。
参加婚礼的来宾大都收到包在麝香丸里的礼券,礼品包括田产、奴隶和其他珍宝。哈里发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一次朝觐天房花费了300万第纳尔,其中包括将水从远处引入麦加的费用。
哈里发爱敏为了在底格里斯河上举行宴会,建造了动物形象的彩船,每只船造价300万迪尔汗。
尽管,当时社会贫富不均,这种挥霍在某种程度上将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但是,在客观上又对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大兴土木,建造气势恢宏、装饰豪华的宫廷建筑和宗教建筑,为伊斯兰建筑和艺术创造了施展的舞台;重金奖励受宠的诗人和学者,刺激了饱学之士为哈里发和显贵们服务来换取财富,同时促进了诗歌创作和学术研究的繁荣。
建立学校、图书馆,更有助于学术知识的传播。由此可见,经济的繁荣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繁荣发展的必要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