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精选08 |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编者按
作为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要素之一,史料实证在于通过多角度的史料解读,还原历史现场,合理进行历史解释,回归历史教学的本真。本专栏特选取历史教学中的重要史料进行精读详解,希望对于广大历史教师有所裨益。

 
 
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持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罚或裁决私人讼事。我们将称后者为司法权力,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安状态。……要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建立一种政府,在它的统治下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诀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
【解读】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杰出代表,代表作是《论法的精神》。在这部著作中他阐述了分权理论。孟德斯鸠断言,一个人本能地有一种滥用委托他的权力的自然趋势,因而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注定会堕落而成专制主义。为了防止或避免出现暴君政体,保障人民的自由,他认为只有划分国家的权力。
这条资料显示,所谓划分国家的权力,在孟德斯鸠看来就是实行三权分立,把一个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自然部门。他指出:不但三个权力不应该结合在一起,就是两个权力也不应该集中在一个机构中。如果立法权与行政权掌握在一个机关手中的话,那么颁布法律的机关同时也执行法律,这样一来就不会严格遵守法律中的规定,就会破坏法律,国家就将落到暴政下面,而专制制度的弊害就在这里。如果在一个机构中同时集中司法权和行政权,那么也将同样流于专制。那时法官将成为压迫者,因为他既是法律监督者,又是法律执行者。同样,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集中于一个机构,法官在判案件时,就不会严格遵守法律,因为法律就是自己制定的,他可以改变法律的内容。防止暴政的唯一的有效办法是使每一个政府部门对其他两个部门进行钳制。
孟德斯鸠在这部书中阐述的政治思想,在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分权原理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潘恩《常识》
在宇宙万物的体系中,人类本来是平等的……
可是,还有一种不能用真正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来解释的更大的差别,那就是把人们分成“国王”和“臣民”的差别……
除君主政体的弊害以外,另外还有世袭的弊害;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因为,既然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那么谁也不能由于出身而有权创立一个永远比其他家庭占优越地位的家庭,并且,虽然他本人也许值得同时代人的相当程度的尊敬,他的后辈却可能绝对不配承袭这种荣誉……
在英国,一个国王所能做的事情,往往不外乎是挑起战争和卖官鬻爵;直率地说,这使国家陷于贫穷和制造纷争……
……对大不列颠的任何屈从或依附,都会立刻把这个大陆卷入欧洲的各种战争和争执,使我们同一些国家发生冲突……既然欧洲是我们的贸易市场,我们就应当同欧洲的任何部分保持不偏不倚的关系。北美的真正利益在于避开欧洲的各种纷争,如果它由于对英国处于从属地位,变成英国政治天秤上的一个小小的砝码,它就永远不能置身于纷争之外。
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马清槐等译《潘恩选集》
【解读】《常识》是美国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托马斯·潘恩在独立革命初期所发表的小册子。他在这本小册子里大胆地呼吁独立,并且痛切地论证:对于北美来说,在英国统治下有百害而无一利,独立有百利而无一害。
1775年北美殖民地人民举行反抗英王殖民统治的武装起义,但当时北美人民之所以拿起武器却不是为独立而战,而是与英军作战。潘恩认为这将会对北美的反英武装斗争带来不利的后果,使得英国有可能把北美革命运动扼杀在萌芽状态中。他感到有必要破除人们对国王的幻想,明确告诉他们:北美独立就是战争的目标,使人民的思想感情从依附于英国转到独立,并且从君主制转变到共和的政府形式,以鼓励北美人民更勇敢地走上战场。于是,1776年1月潘恩发表了《常识》。
潘恩在《常识》中,①依据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说批判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和君主的世袭制度,猛烈抨击英国政府的劣行和政体。他特别揭露乔治三世的专制暴虐,指出国王的所作所为,使英国成为一个暴虐专制的国家。②指出独立的诸多好处,独立不但会给北美人民带来自由,而且还能使他们享受经济繁荣。相反地,如果继续与英国保持联系,则只能延长北美人民的痛苦。③论证了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建立代议制的共和政府的合理性。
潘恩的《常识》对推动北美人民走上公开独立道路的历史意义不可估量,它从思想上武装了北美人民,为北美13个殖民地正式宣告独立作了舆论准备。
3.《独立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独立宣言》是美国革命期间一份重要的文件,它郑重宣布美国脱离英国而独立。
潘恩的《常识》切断了北美殖民地人民心中残存的、对英王和英国的最后一根感情纽带,提高了人民的觉悟,推动他们倾向独立,使独立逐渐成为北美人民普遍的呼声。1776年6月大陆会议指定一个五人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以明确“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是自由而独立的”。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斐逊担任,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不但体现了杰斐逊个人的民主思想,而且也反映了北美广大人民的内心愿望。宣言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陈述了资产阶级的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的思想;第二部分列举了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压迫北美人民的种种事实,并且说明这种压迫就是侵犯了北美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部分郑重宣告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决议。
这段文字,阐明了美国作为新生国家立国理论基础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原则。①关于平等的理论。作者认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有权利直接或间接参加国家管理。②自然权利学说。即人一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平等的,这些权利不是创世主或权威的恩赐,而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因此是不可剥夺或割让的。这种学说提高了人民的地位,承认了个人的尊严,从理论上摧毁了专制主义存在的基础。在此,杰斐逊发展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用“追求幸福”去代替“财产权利”,维护了人的自然权利。这是现代政治理论上的一场革命,因为它打破了否定现世生活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或天堂的中世纪宗教观念。宣言指出,追求幸福是人人都应享受、不可转让的权利,而促进人民的幸福是政府的重要目的。③主权在民学说。杰斐逊指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是服从人民意志的,是为了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而存在的。④人民革命权利的理论。杰斐逊以自然权利论和人民主权论为基础,指出:政府的宗旨是使人民的自然权利得到保障;为此而建立的各级政府的正当权利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变得有害于这些目的时,人民有权举行革命或起义对政府加以改变或废除,并按照最有可能为他们带来安全和幸福的方式组织新政府,从而使宣言明确体现了人民主权的要求,确认了人民革命的正当权利,戳穿了君权神授的谬论。
《独立宣言》是美国革命者公开表示自己政治观点的第一个文件,影响深远。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它所阐明的原则思想远远超过北美13个殖民地的疆界,传播到拉美、欧洲,受到各国人士的欢迎,并继续传播。《独立宣言》至今仍是美国最著名、最有影响的文献。
4.美国1787年宪法
第一条第一款 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进行复议。倘若……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如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
第八款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他赋税……
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第二款……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众国官员……
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美国宪法是世界各国所实施的宪法中年代最久远的成文宪法,它制定于1787年。美国宪法简单明了(共七条),适应性很强,是世界许多国家宪法的典范。
1783年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但战争结束后,13个独立的前殖民地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美国内部通货膨胀严重,政局动荡不安,外部处于欧洲大国虎视眈眈的威胁之下。这些情况使美国有识之士感到忧虑。他们认识到,为了使这个用八年流血换来的新生国家免于夭折,必须强化中央权力。在他们的呼吁下,一个制定新宪法的运动勃然兴起。1787年5月25日,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9月17日,会议通过了一部新宪法──《联邦宪法》。这个宪法包括一个序言和七条条文。第一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两院,并详细列举了有关国会的问题;第二条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并说明有关总统的问题;第三条规定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并对与法院有关的问题加以说明;第四条规定与州有关的问题;第五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问题;第六条规定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关系的问题;第七条规定宪法的批准和成立的问题。
资料显示,美国宪法最根本的原则是分权原则与制衡原则。
①分权原则。这条资料记载的美国宪法第一、二、三条分别规定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赋予国会、总统和法院,这便是三权分立。根据这一原则,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在形式上表现如下:
●总统为政府的首脑,国会为立法机构,皆由民选产生;
●内阁阁员皆由总统任免,受总统的指挥监督,只对总统负责,不对国会负责;
●内阁阁员不得同时兼任议员,且不得参与国会立法问题讨论;
●总统与国会各有一定的任期。在任期未满之前,国会不得因为与总统政见不同之故,用不信任投票的方法推翻总统;总统也不得因为与国会意见冲突,解散国会;
●联邦法官终身任职,法官在进行审判时,不受总统和国会的任何干涉。
②制衡原则。宪法将国家权力分割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交给互不隶属的三类国家机关,三权互相平衡、互相牵制。因此便引申出另一个补充性原则,即所谓制衡原则。这就是说,总统、国会和法院在实现国家活动时,发挥着互相制约的作用。这表现在:
●国会对总统的制约,主要表现为:政府所有的财政收支都必须由国会制定预算法规予以确定,任何行政措施,如果得不到国会预算法规拨款,便只好取消;总统任命的高级政府官员以及联邦法院的法官,必须取得国会参议院的同意;总统任命的外交使节,包括大使、公使和领事,都必须取得参议院的同意。总统和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必须取得参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的同意;总统虽然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但总统没有宣战权,宣战权属于国会;对政府的一切活动,国会有调查权,可以进行调查;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果违法失职或犯罪,国会众议院可以提出弹劾,参议院可以进行审讯,作出决定。如果违法失职或犯罪得到确认,被弹劾人的职务必须解除,其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
●国会对联邦法院的制约,主要表现为:国会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各级联邦法院的组织和审判管辖权;国会参议院对联邦法官的任命有同意权;国会可以对联邦法官提出弹劾。
●总统对国会的制约,主要是:国会通过的一切法案,必须最后由总统签字批准,才能公布成为法律。总统如不同意那个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总统行使否决权后,国会两院必须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再通过原案,才能克服总统的否决,但总统还有绝对性质的搁置否决权。
●总统对联邦法院的制约,主要是:总统对联邦法官有任命权,总统可以行使赦免权。
●联邦法院(主要是最高法院)对国会和总统的制约,是行使司法审查权,可以解释宪法并把违反宪法的国会制定的法律和总统颁发的命令宣布无效。
实践证明,美国在独立革命之后创立的这套民主共和制度是成功的,它使中央三个权力机构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制约,彼此平衡,从而有利于防止独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
5.1787年美国宪法承认南部奴隶制度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
……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
对于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在一八〇八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但可以对入境者课税,惟以每人不超过十美元为限。……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这两条资料显示1787年的美国宪法承认了南部的奴隶制度。①美国各州众议员名额及直接税的数量,都与各州的人口成正比例,其中黑人奴隶人口则按五分之三计算(即五名奴隶只等于三个人)。②国会20年内(1787~1808)不得禁止奴隶进口;对于奴隶进口,规定每个奴隶抽税不得超过十美元。
这两项规定给这部宪法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宪法把黑人视为财产,排除在美国公民之外,这就完全违背了《独立宣言》关于“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庄严宣告,同时,也没有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彻底清除道路。这两项内容说明联邦宪法只是北部资产阶级和南部种植园奴隶主进行妥协的产物。
6.詹姆斯·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十号
……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几乎在每一种情况下,整体中的大多数人会感到有共同的情感或利益。联络和结合是政府形式本身的产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牺牲弱小党派或可憎的个人的动机。因此,这种民主政体就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景,同个人安全或财产权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工作。……
……通过某个选定的公民团体,使公众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因为公民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而他们的爱国心和对正义的热爱似乎不会为暂时的或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在这样的限制下,很可能发生下述情形: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共利益。……
……共和国无论多小,为了防止少数人的结党图谋,代表必须达到一定数目;同时,共和国无论多大,为了防止人数过多的混乱,代表必须限于一定数目。……
……由于选举每一个代表的公民人数,大共和国要比小共和国多,所以不足取的候选人就更难于成功地采用在选举中常常采用的不道德手腕;同时由于人民的选举比较自由,选票也就更能集中于德高望重的人的身上。……
──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程逢如、在汉、舒逊译《联邦党人文集》
【解读】《联邦党人文集》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的经典著作。美国独立后国家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政治经济问题,内忧外患,新生的国家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为了起草一部新宪法以治理13个软弱无力、彼此独立的州,1787年一些居于主导地位的资产阶级政治家发起召开了制宪会议,并制定了《1787年美国宪法》。当这项拟议中的新的根本法提交各州批准时,引起一场持续两年多的全国性大辩论,使各州公民情绪高昂。在这次全国性的大辩论中,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这三位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于1787年10月至1788年4月间用笔名在纽约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为联邦宪法辩护的优秀论文。这85篇力主批准宪法草案的论文统称为《联邦党人文集》。其中心思想是系统阐述统一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反对一切分裂美国的主张,并精辟地说明了政府的结构功能。这本书至今仍是有关美国宪法的权威性著作,美国最高法院曾不止一次地引证这本书,认为它对美国宪法某些条文的含义,作出了最权威的解释。
这段资料是这些论文中的第十篇,也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篇,是由詹姆斯·麦迪逊所写的,名为《旨在抑制派别之争的联邦的规模和类型》。在这篇文章中,麦迪逊在短短的几页内集中探讨了有关强大政府与公众利益、党派活动与动乱威胁、民主与共和等矛盾课题,从而扼要阐明了联邦主义的政治科学理论。他提出:①对政党和党派进行管理的意见;②论述了政党存在的经济根源,指出财产的不平均分配是一切政治的现实基础,在每一个社会中,经济团体的多样性创造了政治纲领的多样性,因此,党派分化和党派阵线就是一般事物发展的必然进程;③麦迪逊提出加以控制和解决的办法,认为共和制而非民主制政府才是保证使竞争利益集团之间达到平衡的必要手段,这样才能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出发消除国内“派别之争”,建立一个由不同利益集团共同监护的民主共和政体。
7.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第一至十条修正案)
第一条修正案 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 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须;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 任何兵士,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
第四条修正案 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
第五条修正案 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应受判处死罪或会因重罪而被剥夺部分公权之审判……
第九条修正案 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拥有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 举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第一至十条修正案。由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草创人没有在宪法中拟订权利法案,在批准宪法的过程中,美国人民普遍希望能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他们的权利,许多州将权利法案作为批准宪法的一个条件。故第一届国会在1789年4月开会后立即着手制定《权利法案》,以稳定联邦政府和完善宪法。6月18日,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向众议院提出了他起草的有关权利法案的12项修正案提交国会,在国会通过后,交由各州批准,结果其中的十条得到各州批准,并于1791年12月15日正式成为宪法的一部分。这些修正案被称为《权利法案》。法案中大部分是对政府施加限制,规定联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
《权利法案》的特点是通过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来保障民众的权利。《权利法案》对权利的列举不是采用肯定语式,而是采用否定语式,即不准联邦政府侵犯或剥夺人民这样或那样的权利,而不是说人民拥有这样或那样的权利。这种语式上的安排充分表现了18世纪末美国人的政府观,即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而首先要受到限制的是联邦政府。
《权利法案》作为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也适用于州政府。因而,所有美国人在全国各处均享受此类权利法案的保护,不受任何地方、州与联邦政府的侵犯。
8.关于黑人公民权利的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第一款 任何人、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任何州,如未经适当法律程序,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对任何在其管辖下的人,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是内战结束后南部重建时期由共和党人控制的国会通过的有关黑人公民权利的法案。
1861年在林肯就职总统后,因为南方奴隶制问题美国爆发了内战,1865年这场战争以北方的胜利而结束。在内战期间及其后,北部共和党人占主导地位的国会通过了有关黑人公民权利的第十三、十四、十五条宪法修正案,从法律上废除了南部奴隶制。其中1868年得到各州批准的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最为重要。它不仅对南部重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美国此后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诸多直接和间接的作用。1868年以后美国许多重要宪政案件都与这一条修正案的原则有关。
资料表明:①这一修正案对联邦和州的公民资格作了定义。其第一款首先明确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人都是联邦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该款确立了美国公民的双重公民资格,即美国公民既是联邦公民,又是联邦内各州的公民。同时强调了联邦公民的重要地位。②美国公民的权利不可剥夺。接下来的三个短句宣布,所有联邦公民都享有一套属于联邦政府管理的公民权利(即所谓特权和豁免权),这些权利是不能被州(或州的立法机关及其法律)随意剥夺的。其目的是为了钳制州政府对联邦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这条修正案的原则就丰富了州与联邦政府相互钳制的机制功能,将联邦宪法的涵盖面大大扩展了。
美国宪政据此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充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功能不断变化,美国经济与社会生活更是日益复杂和联邦化,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所阐述的原则变成后来的宪政改革者的重要武器,不断被用来为后来的宪政改革服务,特别是用来强调联邦政府对公民权的保护。
9. 乔治·华盛顿:告别词(1796年9月17日)
我已经提醒你们,在美国存在着党派分立的危险,并特别提到按地域差别来分立党派的危险。现在让我从更全面的角度,以最严肃的态度概略地告诫你们警惕党派思想的恶劣影响。
不幸的是,这种思想与我们的本性是不可分割的,并扎根于人类脑海里最强烈的欲望之中。它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于所有政府机构里,尽管多少受到抑制、控制或约束。……
它往往干扰公众会议的进行,并削弱行政管理能力。它在民众中引起无根据的猜忌和莫须有的惊恐;挑拨派系对立;有时还煽起骚动和叛乱。它为外国影响和腐蚀打开方便之门。外国影响和腐蚀可以轻易地通过派系倾向的渠道深入到政府机构中来。这样,一个国家的政策和意志就会受到另一个国家政策和意志的影响。
有一种意见,认为自由国家中的政党,是对政府施政的有效牵制,有助于发扬自由精神。在某种限度内,这大概是对的;在君主制的政府下,人民基于爱国心,对于政党精神即使不加袒护,亦会颇为宽容。但在民主性质的纯属选任的政府下,这种精神是不应予以鼓励的。从其自然趋势看来,可以肯定,在每一种有益的目标上,总是不乏这种精神的。但这种精神常有趋于过度的危险,因此应当用舆论的力量使之减轻及缓和。它是一团火,我们不要熄灭它,但要一致警惕,以防它火焰大发,变成不是供人取暖,而是贻害于人。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政党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政党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持续采用两党制。这表现在:政治活动集中在两个特定政党。两党在选举上的竞争,是美国政治制度最显著和最持久的特点之一。
美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自相矛盾的现象是,美国各政党是在人们对它不信任的气氛中形成的。美国建国时还没有政党。1787年,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起草《美国宪法》时,并未预见政党在政府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对于年轻的美利坚共和国的领袖们来说,其中很多人厌恶政党,认为政党是为了个人野心和私利而结成的“派系”,会危害和毁灭共和国。前面所引的詹姆斯·麦迪逊所著《联邦党人文集》第十号上,对党派的危害就有专门论述。实际上,他们通过分权、制约和平衡原则和由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等各项宪法规定,力图将政党及政治派别排除在政府管理制度之外。然而,建国后美国政治发展的事实,与这些开国元勋们的愿望相反,在联邦政府建立后不久,有组织的政党就随之出现,并且迅速渗透到联邦政府的各个部门中,极大地影响政府的决策。
建国初期,围绕对联邦宪法的解释、经济政策及外交政策的走向,联邦政府内部产生了不同的派别,一派以华盛顿政府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首,主张对宪法从宽解释,加强联邦权力,建立国家银行,实行高关税,加强与英国联系,这一派被称为“联邦党”,实际上它还只是政党的雏形,是代表当时东北部商业集团和债权人利益的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另一派以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众议员麦迪逊为首,主张从严解释宪法,保留各州的主要权力,反对建立中央银行及实行高关税,主张发展与法国的外交关系。支持杰斐逊和麦迪逊观点的人开始称自己为民主共和党人。民主共和党人为社会各阶层人士所组成,包括农民、南部的拓荒者和其他下层人民,反对工业社会的种植园主也支持这个党。
华盛顿总统的这篇告别词显示了美国建国初期党派的出现及其纷争不断,引起了很多人的担忧,合众国开国之父乔治·华盛顿对处于萌芽状态的政党与派系倾轧更是极其警觉与忧虑。他在从第二任总统职位退休时,准备了这篇告别词,于 1796年 9月 17日向美国人民发布。在告别词中,他以最严肃的态度向全国人民警告党争与派系倾轧的危害。这篇告别词,是华盛顿长期从事政治实践、特别是他担任两届美国总统的经济总结。其中他所提供的治国经验和他对美国人民的诚挚忠告,在许多方面对未来的美国具有重要影响,唯独关于不要党派活动、不要搞两党轮流执政这个警告没有奏效。
10.托马斯·杰斐逊:首任总统就职演讲词(1801年3月4日)
当旧世界经历痛苦和激变时,当盛怒的人感觉痛楚,想经由流血与屠杀找寻他们丧失已久的自由时,那滚滚浪涛甚至波及遥远而和平的此岸;而各人对此事的感觉与恐惧的程度各不相同,对有关安全措施的意见也发生纷歧,那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意见的差异并不就是原则的差异。我们遵守同一原则的弟兄们,曾被加以各种不同的称号。我们都是共和派,我们都是联邦派。如果我们当中有人想解散这一联邦,或者想改变它的共和体制,我们也不会干扰他们,这样做就为安全树立了标志,表明只要理智能够自由地进行对抗,即使是错误亦是可以允许存在的。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一般认为美国两党制形成于 1801年。1800年大选是美国第四次总统选举,在这次选举中民主共和党和联邦党这两个政党第一次积极竞选总统职位。民主共和党领袖托马斯·杰斐逊获胜,入主白宫。1801年 3月 4日,政权从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手中顺利移交到民主共和党人杰斐逊手中,这是近代历史上当权的政党第一次接受选举上的失败,并把政府移交给了它的反对者。1800年总统选举在美国宪政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次选举是美国政党政治的一次公开较量,其结果是联邦政府的权力从执政的联邦党人手中依照宪法程序以非暴力的方式转移到扮演反对党角色的民主共和党人手中。这标志着美国两党制的形成,也是美国两党制度的真正开始。从此,国家政权可以有序地和平地在两党中轮替。年轻的美利坚共和国经受住了一个新国家可能会遇到的一次最严重的考验。1800年的大选因为杰斐逊战胜了亚当斯,成为美国的第三任总统而使得民主共和党声誉鹊起,并在以后24年的时间里主导了美国政坛。
1800年竞选的激烈,以及第一次使权力从一个党转移到另一个党的事实,是杰斐逊这篇首任总统就职演讲词的背景,在 1801年 3月 4日发表的这篇演讲词中,杰斐逊强调民主协调与合作,他坦诚地说,民主共和党人与联邦党人的分歧并不在于他们对美国宪法和政治基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两党之争与其说是原则上的分歧不如说是对同一原则理解上的分歧。事实上杰斐逊也是这样做的。在他执政期间(1801~1809),他并没有对宪法作狭义的解释,也没有缩小联邦政府的权力,更没有随意砍杀联邦党人的建树。相反,在他和继他而后的麦迪逊和詹姆斯·门罗两任政府内,民主共和党人都有效地利用了总统部门的权力来扩大联邦政府的功能和利益。
11.民主党
1828年到1860年间的民主党,是一个由具有不同利害关系的人们所组成的变动不定的联盟,他们希望民主党在选举中获胜的这一共同愿望把他们结合在一起。……在1828年安德鲁·杰克逊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背景下成立的这个党,是一个超越地区界线、经济界线、种族界线和宗教界线的由不同成分组成的联盟,而那些界线则把美国社会弄得四分五裂。随着党的方针得到进一步明确规定,随着新问题的发生,原来的联盟成分改变了。这些重新组合的情况是党内领导方面决策的产物,也是处于迅速发展变化中的社会转变的产物。党外事态的发展,不但提供了党所要对付的种种问题,形成了党所倾向的选民,而且还明确了党作为一个竞争者所参加的政治竞赛的一些规则。
──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编译《美国民主党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7年
【解读】1812~1814年第二次英美战争后,联邦党几乎完全丧失了影响。1816年詹姆斯·门罗作为民主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在竞选中大获全胜。随后,在美国政治上出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党派之争暂时停息,历史上称之为“和睦时期”。实际上,这就是民主共和党独步政坛的一党制时期。这个时期大致延续了十年之久。在此期间,美国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发展迅速,外交有所扩展。
1824年的总统候选人为数很多,这表明民主共和党已分裂为许多派别,政党政治在经历了十余年一党制的沉寂之后,又趋于活跃,并出现新的趋势与特点。在新的政党制度中,一派称为“政府之友”,后来变成国民共和党人,最后成为辉格党人;另一派是“杰克逊党徒”,他们后来自称民主党人。1828年大选中国民共和党失势,杰克逊入主白宫。民主党之名正式确定并流传开来。
资料显示:①19世纪 20年代政党斗争重新趋于活跃,各政党竭力争取支持者,促使逐步取消对选举权的财产限制而扩大公民权,于是有更多的人有了选举权,由于选民人数大量增加,需要一种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美国政党从而得到进一步发展。②1828年的总统选举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开始将刚刚或正在获得选举权的普通白人选民纳入了美国总统选举过程,改变了早期那种政党政治由上层和自封的精英控制的局面,使总统的选举直接与选民挂钩,实行行政权与立法权在产生程序上的真正分离,使人民的投票对总统的选举产生真实的影响,也使政党成为引导选民投票、整合分散的政治力量和争取选举成功的最有效工具。③1828年大选也是一次有纲领、跨地区、跨行业的专业竞选活动,加上杰克逊本人的声望,使杰克逊得到了各地区各行业选民的广泛支持,赢得选举的胜利。
12.共和党
共和党是美国历史上第三个政党成功地取代了原来两个主要政治组织中的一个唯一例子。尽管共和党最初在本质上只是一个主张很单纯的改良党,但也许就因为这个原因,它取得了这种成就。自由土壤原则,即限制一些州里存在着的奴隶制,是它的统一思想。共和党的兴起是对美国政治制度的一次考验。考验一下这个制度是否具有足够的灵活性来适应如此具有挑战性的一项运动。……
在共和党的最初十年期间,它已证明,美国政治制度是十分强大的,完全能够把各种相互对抗的思想融合起来。完全排除各领地的蓄奴制,这一本质上激进的观念已成为这个新政党的中心思想。党不顾想使它妥协的种种引诱,坚持了这一原则,它也终于获得了成功。当南部的反抗者宁可挑起战争也不愿屈服时,党表明,即使在危急关头,它也能够一边抨击对手,一边治理国家。在战争的压力下,它的单一思想已扩大为解放全部奴隶,它的辉格党前辈们的许多旧经济概念也被接受过来。但是,它在本质上已经起了一个改良党的作用。它有一切理由为自己的经历感到骄傲。
──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编译《美国共和党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
【解读】19世纪上半期,随着美国经济发展和领土不断扩大,南部种植园奴隶经济与北部自由雇佣工业经济的矛盾日益激化,促成了主张废除奴隶制的共和党的诞生,从而形成了共和党与原来主张州权,这时主张蓄奴的民主党的竞争。
在共和党成立之前,美国有两大党,即民主党和辉格党。此外,还有几个规模较小的政党,如自由党,自由土地党和美国党等。民主党为南部奴隶主阶级所控制,也包括一些同南部在经济上有联系的北部商人、银行家和船主。辉格党为北部资产阶级所控制,也有一部分在经济上和北部有联系的南部奴隶主。随着资产阶级同奴隶主阶级的冲突不断加剧,民主党和辉格党内部都发生了严重分裂。共和党就是在阶级斗争尖锐化和旧政党分化改组的情况下,适应联合一切可能的力量以遏制奴隶制扩张的时代需要而问世的。
1854年5月,约有30名国会议员集会,一致认为有必要成立新党──共和党。1854年7月6日,在密歇根州杰克逊市的一次集会上,共和党正式成立。参加共和党的主要有北方派辉格党人,自由党和自由土地党人,一些一无所知党人,还有一部分分裂出来的民主党人。
1856年共和党推选本党候选人参加了总统大选。这次选举的唯一真正争端是各领地的奴隶制问题。选举结果是民主党获胜。但这次选举说明,共和党甫经诞生就已成为美国最大的政党。它不仅立刻成为整个北部的多数党,而且在整个中西部享有威望。在1860年大选中,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阿伯拉罕·林肯赢得了胜利,成为美国第一位共和党总统。林肯的当选充分显示了共和党的政治实力,意味着共和党限制奴隶制扩张的纲领将付诸实施,于是南部诸州宣布与联邦分离,并挑起了内战。内战的结果更加强了共和党的地位,它成为在全国人口众多的地区,席位占压倒多数的党,并长时期主宰美国政治。
资料显示:①共和党是在因奴隶制问题激化导致美国政党大分化、大改组的背景下形成的一个新党。②共和党社会基础雄厚,它的社会阶级成分十分广泛,是由北部工商业资本家、中产阶级和工人、北部和西部农场主、农民以及废奴主义者组成的一个反对奴隶制的政治同盟。③共和党成立后,制定了明确的以反对奴隶制扩张为核心内容的党纲,共和党力量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一个足以和民主党相抗衡的新的大党。④共和党的成立,改变了美国政治力量的对比,推动了美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从此,美国政党发展史进入了共和党和民主党对立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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