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数据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数据赋能“人工智能+”行动,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要求,湖北省数据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重点领域
本次征集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果,主要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务领域、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数据集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支持业务应用场景落地,支撑大模型开发和训练,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
(二)数据集要求
1.质优量大。数据集建设完成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持开展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2.征集数据集类型包括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其他等。提交材料时需在附件1、附件2相关部分说明数据集数据总量及应用场景,并提供用于测试的样本数不少于100条(以U盘形式报送)。
(三)单位要求
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各参与征集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征集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附件1),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企业标识LOGO(PNG格式)以“单位名称+湖北省数据集征集”命名,连同测试数据集样本拷贝至U盘,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州数据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含电子版和纸质资料)。各市州数据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征集工作,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按照征集要求进行初审,并填报《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征集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单位相关纸质资料报送至我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
(二)湖北省数据局将遴选形成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名录,并公开发布。支持开展供需对接和项目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征集自发布日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以递交材料日期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靳哲,19537868086
联系地址:湖北省数据局101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邮编430000)
附件1.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
附件2.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
湖北省数据局
202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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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数据局
来源:湖北省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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