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看古龙的小说,最深刻的感受是,一件事要是能用八个字讲清楚,就不要用十个字。一句话要是能用两个字,就不要用三个字。酷毙的简练!
后来看温瑞安的小说,又觉得文字美这东西,非靠好词好句,而是来自审美上的通感。好的文字,有画面感,有韵律感,还可引人作其他翩翩联想。酷毙的煽情!
但,仍需简洁。
再后来看黄易的小说,哇,原来种马一样的情欲,也是可以用来深刻地阐述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真理的。酷毙的形而上!
但,仍需简洁啊,否则就有靠色情凑字赚稿费的嫌疑。
楼主从写文开始,就将同时拥有以上三位的优点视为毕生追求。文虽劣,追求不能放弃,所以,楼主觉得能写短的时候,是绝不会写长的。一万三千字能够写清楚三两个人,没必要三十万啊,不然其余二十几万不是啰嗦就是崩坏。
俺的原则是宁短不崩。
所以。。。。楼上妹妹,摸摸哒
后来看温瑞安的小说,又觉得文字美这东西,非靠好词好句,而是来自审美上的通感。好的文字,有画面感,有韵律感,还可引人作其他翩翩联想。酷毙的煽情!
但,仍需简洁。
再后来看黄易的小说,哇,原来种马一样的情欲,也是可以用来深刻地阐述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真理的。酷毙的形而上!
但,仍需简洁啊,否则就有靠色情凑字赚稿费的嫌疑。
楼主从写文开始,就将同时拥有以上三位的优点视为毕生追求。文虽劣,追求不能放弃,所以,楼主觉得能写短的时候,是绝不会写长的。一万三千字能够写清楚三两个人,没必要三十万啊,不然其余二十几万不是啰嗦就是崩坏。
俺的原则是宁短不崩。
所以。。。。楼上妹妹,摸摸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