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篇——琳琅
其实这个半年,老银饰买了很多,自留的实在很少。
不知道是不是有了审美疲劳,还是因为得到的太多,所以不去珍惜点点滴滴的小美丽。
大三的时候,能出去逛个街,吃顿KFC,买买小店里的衣服,已经是偌大的满足,还记着当时仰起脸,问拉着我手的那个人:一辈子能这样,该有多幸福?边上的人告诉我:“等你以后,就不会再为这些而满足了。”当时自己执着的觉得不会,如今一晃眼,四年过去了,当年的幸福确实早已不能刺激我的感官,当年拉着我手的人,也已经往事飘散。
还记得一开始收老银的时候,打开每个包裹都欢欣雀跃,如今,却只是淡淡的看一眼,就扔进了抽屉,甚至很多东西根本不会自藏,不知道是自己的眼界高了,还是心里淡然了。
细数我曾经的镯子,玲珑,胭脂,天青,水墨,它们都是很好很好的,甚至是往昔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毕竟留在身边许久,有了体温,总是不忍心割舍。反而是一些新欢,心里总是对它们没有归属感,过个手,走也就走了。
这条手链,是今年到现在,第一件我买下不想割舍的东西,还是一如既往华丽丽的风格,花哨不淡定,却依旧是我的爱,可以天长地久,两相不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