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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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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2008年,第一次跟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发现自去年九月份起,我就反复跟他们纠缠,不断纠葛。
我可以说我很倒霉么?——好吧,我很倒霉,当然这一次,是我主动招惹的他们。
警察告诉我,说我昨天拜访的胡先生一家发生了人命案,植物园被毁坏大半,而且当晚还有一株价值上百万的花草被偷,这花草,正好是我昨天去找他探询的那株,所以我有一些嫌疑,需要调查了解一下。两人说明了来意,问可以进行调查了么?
我说当然可以,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我们四人回到了我开的房间,然后在沙发上完成了调查。我言明,我确实于昨天在朋友的带领下去找过胡先生,而且目的也是想看一下那株十年还魂草。但是胡先生藏得严实,并没有见着,他昨天声明这株草值一百万,而且已经卖给了一个来自日本的商人。在提出见一下这植株未果的情况下,我把那个朋友送回鹏城,而我则在江城逛了一天街。
“晚上你在哪里?我是指今天凌晨3点至5点这段时间里?”
我和萧克明对视了一下,那个提问的警察皱了一下眉头,说有串供的需要么?我连忙摇头,说不是,不是,怎么可能。我们昨天晚上去了附近的XX夜总会,一直玩到了凌晨4点半才返回的酒店。我对面这警察明显就有些不相信,说你确定?
我说我确定,我旁边这个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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