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小米3234 193楼
是啊是啊 现在还缺少点人气 嘿嘿鬼哥赶紧发挥你的人格魅力 召唤几只神兽出来
-----------------------------
我是奥特曼是打超兽的
@猫洗澡22 200楼
糖果回访
虽然老鬼的文风跟内容与咱的大相径庭
但作为努力原创的写手
我们的心情是一致的
祝咱的字早点变成人民币
好吧 猫是个俗人……老鬼别见怪哈
-----------------------------
不见怪,我也是这么想的,啊哈哈哈哈(贱笑中),顺便在我的帖子中打打你的广告,大家可以点击猫的名字查看她的作品,我感觉可以惊为天作,虽然也是新作品,但我感觉真的不错,大家支持我的同时不妨多多的也支持猫的作品
@米小米3234 201楼
哈哈翻页翻页 我顶
-----------------------------
你终于如愿坐上了沙发的宝座,不眠不休的夜晚你是否为了一个沙发而苦苦等待,寂寞寒冷的冬季你又是否为了一个沙发而苦苦挣扎,不要恐慌不要紧张,只要来到了老鬼的帖子中你就会感受到坐沙发的快感,坐沙发的喜悦,坐沙发的激情。这只因为老鬼勤奋的努力呕心沥血的更贴
@季施佳 196楼
'非常好,希望楼主继续
-----------------------------
您的鼓励是我最大的动力,谢谢各位的支持,拜谢。
@夜深_茶也凉 206楼
楼主。。。。写的好哈。。。。鼓掌。。。
楼主打算写多久呢这个文???
-----------------------------
谢谢,我预计写光我目前所记忆中的和素材里的所有真实的灵异故事就结尾。可能随时会结尾,因为本来就是短片的个体,不用担心没有结尾或者是烂尾。
@樟树精 210楼
好吓人啊!!!我的尖叫把邻居都吓到了!!!!是真事情吗?再也不敢去KTV了
-----------------------------
真事,我在ktv工作待了快四年,加上我平时老去ktv加起来得有五年了,我一共也就发生过几次而已,没那么巧的
再发本晚上最后一个非回复的废话帖子,我发现夜深了莲蓬上的排名更新速度依然很快,我在怀疑其他的楼主到底是人还是鬼,但我能确认的是我现在已经不人不鬼了
第十二章 老宋的青春
老宋,郑州夜场的守夜人,说起守夜人是郑州夜场一个特色产物,除了保安和执勤服务生或者经理以外还要有一个守夜人。守夜人的职责是和保安一起检查每个房间有没有喝醉的客人还有检查各屋的灯光有没有关闭等等工作。
说说老宋吧,那时候老宋大约五十七八岁,以前场子里都叫他老宋,我有一次碰见后随口叫了一声宋叔后场子的工作人员统一改口叫宋叔,谁让咱当时是领导呢。其实我觉得不吃亏人家年龄这么大,叫声叔叔也应该的。可后来老宋找过我说老让我叫宋叔不太好意思,让我称呼他老宋,于是这个称呼又变了回去,虽然只有我叫他老宋,但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忘年交。
@辟谷七天 218楼
马克一下。其实很多东西我们都是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但只要是存在就有他存在的道理。就比如说辟谷,其实中国好多传统文化都在被当代的我们毁灭,辟谷马上就要失传了。
一切的开始是因为我的胖,我的体重达到205斤的时候,一切都是因为肥胖,我的世界因为胖改变了,因为胖,我失去了太多。因为胖,我的心情更加的抑郁了。只有我的父母不嫌弃我。父母说,胖点不要紧只要健康就行。可是我健康吗?
直到有......
-----------------------------
鼓励加油,我去看看,其实我不知道该回复什么好了
@桃之妖妖op 216楼
楼主继续啊 最近更新速度有点慢
-----------------------------
大哥还慢整整四天的时间更新到十一章节,你算一天快三个章了,如果这是慢的话,那快是什么
@疯囧囧 220楼
楼主,加油写啊,等着看,哈喇子流老长了~~~

-----------------------------
不用留口水了,我现在就开始更新了
我有时候晚上无聊没事了就爱叫人买点白酒小菜之类的,等到下班以后我俩就一杯小酒一口小菜的谈天说地。自然也免不了讲些鬼故事,老宋的长相得天独厚,一张布满伤疤的脸和一只残缺了两个手的右手。他的外貌特征注定着他讲起鬼故事来格外的吓人,配上他低沉的嗓音和充满夸张力的面部表情,我觉得他不上电视参加选秀简直太亏了,应该参加什么中国坏老头节目,绝对全国三甲。
老宋所讲的鬼故事大部分都是虚幻的,每次讲完后都爱哈哈大笑再拍着我的肩膀说我逗你的,但每次讲到真实的故事的时候他却喝一杯小酒然后吃两口菜久久的不说话,这成了我评判他故事真伪性的重要标准之一。下面讲述老宋给我讲的一个关于他年轻时候的鬼故事。
他年轻的时候经历了上山下乡,后来托了关系回到了城市进入了一家国营小工厂务工。工厂位于郑州的郊区,而如今那里已经很繁华了。那是老宋到了厂子的第一天,一个小小的厂子只有三十个工人,但奇怪的是明明有三个宿舍,但是工友们却挤在两间房子里休息,组长带着老宋放下行李后便带领老宋去了他们的宿舍。老宋一看到拥挤的大通铺,便问工长:“房间这么挤干嘛不去另外一间房间睡啊。”工长却有些尴尬面容僵硬的说:“小宋啊,那个房间有点不干净。”老宋年轻的时候纯属一个愣头青小伙子,用现在的话说是个无敌的二货青年。他反问工长:“有什么不干净的?”工长拉了一下老宋低声的说:“小宋你听话,那个房间又脏东西,你怎么还不明白呢,有鬼!”
老宋这时候有点不识好人心了,一把拉过工长说:“毛主席教导我们要破四旧,打倒一切牛鬼蛇神,你怎么能宣传封建迷信呢。”工长很是紧张,说实话那时候虽然已经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后期,但要是被套航宣传封建迷信的帽子可是苦不堪言的。工长赶紧说:“算我没说算我没说,你是上山下乡的人,广阔天地练红心,你想去那屋睡就去吧。”
老宋在别人的差异的眼神中拿起被褥去了那个屋子。屋子因为长久没有人住所以屋内布满了灰尘。老宋懒得打扫便打来了一盆清水泼在地上希望不要扬起灰尘便好。长话短说,夜渐渐深了,说实话老宋想起白天工友们的差异眼神和工长的警告真的有点害怕,于是便想赶紧睡着。人就是如此越是想赶快睡着就越是睡不着,老宋也不外乎如此,他感到一股尿意袭来,急忙想去上厕所,他想可能这个点外面还有人在下棋打牌不至于太寂静,现在上厕所可能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的确是他最明智的选择,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床头站着一个老太太。大通铺都是头朝外睡得,那个人就是站在他的头顶正上方,倒着看去老太太的脸是看不清楚,更加恐怖阴霾。她穿着乡下老太太习惯穿的灰色棉衣,头发盘了起来在脑后抓成一个小团,标准的农村老太太形象。她就那样站着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也没有做任何恐怖的事情,只是一动不动的看着老宋。不对,老宋根本看不见她的脸和眼睛,为什么能清楚地感觉到被盯着的感觉。顿时老宋一下子浑身炸了毛,一股尿液瞬时喷涌而出。被子湿了,微热的感觉反而让老宋镇定了下来。
老宋大骂道:“我日你先人啊,你是不是有病啊,大晚上的不回家来我这里干么,快走。”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我说你还听不见是吧,我看你是个老人我不抽你哈,该干嘛干嘛去,站在这里可得劲是吧,别站在这里碍我睡觉,爱站站到墙头去那里舒服还阴凉。我给你说话老太太,我不惹你你也别惹我,否则都不好看。我睡了,有事叫我。”其实如果那时候老太太真的叫他,我相信老宋肯定会吓死的。老宋真的就这么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多老宋就起来了,一睁眼老太太已经不再了。他赶紧把被褥晾了开来,然后拿着手中的木板拼命的扇着希望把被子弄干,否则一会天凉了被工友们看到了会笑话他的。过了一会被子干的差不多的时候金鸡三打鸣,天虽然还是黑色的但是已经能听到有工友起来的声音了。而且还不是一个人,门在这时候响起来。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小宋啊,昨天睡得还好啊,没遇到什么吧,小宋,你没事吧?”是工长的声音。
老宋这时候来精神了,年轻人装13的本性一览无余,不管是在什么年代。他镇定的说:“没事,没事。”然后就走出了房门。工友们看他睡得很好,精神饱满的都大为的惊讶。反观这群工友一个个面色黯淡睡眼惺忪,原来他们昨天听了一晚上隔壁的动静。他们听到了老宋与老太太的对话,也听到了老宋响亮的呼噜声。于是大家欢呼老宋是个英雄,真正地英雄。
说到这里老宋不说话了他喝了一口酒吃了几口菜,沉默了许久,然后说:“那是我长大后第一次尿床,也是第一次怂了,不过还好是最后一次。”我想很多时候,大胆的人和英雄除了先天的大神经以外,还是被人吹嘘出来的。三人成虎这个成语可能放在这里不太适合,但是的确可以表达出这个意思,如果老说一个人怎样,比如说他是个帅哥,说的人多了时间又长了,即使他是个丑八怪也会认为自己帅哥。这其实就是一种周围营造的心理暗示。所以老鬼我认为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不仅是他有一颗英雄的心和英雄的胆,还有一群喜欢说他是英雄的人。
老宋在接下来的四年工作里不断地被厂子的员工称作是宋大胆,宋英雄之类的。从那后他再也没恐惧过,包括让他满脸伤疤的那次,以及他缺失掉的那两根手指头那次事情…..
第十三章 老宋的手指头
我上一章节中卖了两个关子,老宋的手指头和老宋的满脸伤疤。说实话老宋的满脸伤疤是让人砍得,95年老宋下岗了,在一家国营单位垮台后老宋开起烧烤摊,生意还算不错。到了97年老宋已经有点小钱了,在一天晚上他阻止了两个流氓调戏一个小姑娘后,被四个人报复性在摊前砍得满脸全是血,那次老宋真没怂。即使浑身是血也砸碎了一个啤酒瓶子狠狠地插进了一个人的肚子,但是终究寡不敌众被砍翻在地,这些和题目无关,只是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他满脸伤疤。
接下来辩解一下为什么上一章节如此之短还不算惊悚吧,我开这个帖子无非就是想给大家讲一下我遇到的诡异的故事,或者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把握确定是真事的灵异故事的,上一个故事我也感到很不惊悚,但是他确实很真实的,想象一下一个大男人在一个比自己小三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并且是自己上司的面前承认自己被吓尿过裤子是多丢脸的一件事。而这一切如果只为了编造一个并不惊悚的鬼故事,我想不是老宋有毛病就是我有毛病了。所以不光从老宋习惯的一口小酒几口菜然后沉默许久的习惯上,还从这一点我也判定出来老宋这个故事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我讲给大家。
下面说下老宋的手指头吧,在某天晚上还是同样的场景,两瓶好酒几个好菜,我和老宋又度过一个故事之夜,几杯酒下肚以后,老宋举起自己的手问我:“小鬼,你猜我手指头怎么掉的?”我摇摇头,然后猜道:“打架被人砍掉的,还是赌钱出老千被人剁了?”老宋狠捶我一下大骂道:“堆死你(河南话),我是那么没出息的人吗?还出老千。我这个手指头可牵扯了两个故事,你想不想听?”说完就用眼神示意他空空的杯子,我赶忙给他和我加上了酒,两人碰了一个然后他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那是老宋年轻的时候,四年的工厂生活让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宋大胆,他的胆子也慢慢的在随着逐日见多的人呼喊声中越来越大。那一年工厂合营他们都去一家国营的大厂子,待遇好了很多。不出一段时间新的同事也知道了宋大胆的名字,还越传越离谱,据说走夜路遇到不干净的东西大喊一声宋大胆就没事,其实纯属胡扯。
那天老宋下夜班,是个交替班晚上倒两班,那时候很人性化一夜只工作半晚然后换班,不会像现在的某些工厂一样通宵加班白天还要继续工作,在这里痛诉一下黑心的老板。虽然老鬼经常和这些黑心的老板有生意上的往来,但是说实话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人,所以我经常说一句话: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
老宋下了夜班就骑着自行车去他位于紫荆山路的大伯家,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去他大伯家呢?因为老宋的大爷中午要杀了一头猪,一天前让人少口信给老宋说让他这天晚上来拿猪肉。老宋本来有点累了,但是想到好久没吃的猪肉馋的直咽唾沫。很快老城区到了尽头,为什么这么说呢,以前郑州的老城区很小,紫荆山路那边现在灯红酒绿的有无数的ktv,夜总会和洗浴中心,以及多如繁星的商店饭店和酒店,但在那时候还是一片片的村庄。进入乡间小路的时候老宋碰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年轻小伙,他的后车座上驮着一袋面,袋子有点漏了,老宋坏坏的笑着心想:我不告诉他,一会他到家的时候就剩半袋面了。这时候那个小伙说话了:“爷们,哪个村的?”老宋说出了他大伯所在的村子,那个男孩也大声说自己也是那个村子的,两人便同路而行。在村庄没有建设之前,入村和出村的路边都是大片的天地和墓地,我相信每个城市以前的村庄都是如此吧。
两人边聊边骑着,到了路过一片墓地的时候,那个小伙子突然说:“这段路我们骑快点。”老宋还没来及问为什么那个人已经开始加速了起来,老宋也跟着骑了起来,两人发现越骑路越生疏。走过的路貌似一眨眼又在正前方,而过了那段路又发现它又在不远的前方。他们足足饶了一个多小时,小伙子不骑了,下了车子说:“完了,这就是为什么我让你骑快点,这条道经常鬼打墙。”老宋到是不是很害怕,鬼打墙最多困住人,但没听说过害人的。这时候他问:“你半夜拖带面干什么?”其实他也不好意思了,想提醒那个小伙子面袋子漏了,小伙子有些恐惧的说:“都什么时候你还说面的事。面是我单位发的,哎呀,怎么袋子漏了,多亏你提醒了我。”老宋听了以后挠了挠头,他有些不好意思了,为刚才自己没有提醒这个小伙子而尴尬。
突然小伙子啊的一声,双脚脱离了地面,上半身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然后一下拖出去很远。他不断的喊叫着求救着,老宋急忙跑过去想要帮忙,却根本追不上。还好小伙撑在了不远处的一个洞口,可能是因为洞口太小了,小伙子用双臂紧紧的撑住了洞口的边缘。小伙拼命的想往上爬,但是显然都是徒劳的,老宋听到了他的一声声惨叫,赶忙追上去一把拉住小伙手拼命的往外拉。但是却怎么也拉不出来,小伙的手因为刚才在地上的拖拽和奋力的往上撑爬的过程中可能划伤了,现在满是鲜血。老宋拉上去滑滑的,根本吃不住劲。老宋心一横,把手伸进了挤进了洞里,拉住了小伙的腰带,猛力的往外拉着。突然老宋感觉到手指剧痛无比,显然被什么东西伤到了,老宋两眼通红,剧痛下两膀一叫劲硬生生的把小伙子拉了出来。两人疯狂的跑回停着自行车的地方,这时候他们听到了一阵阵的呼喊的声音也看到了手电筒的光亮,两人又转向灯源的方向狂奔而去。他们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老宋的大伯和小伙的父母还有一大帮村民还有两条大黑狗。老宋的大伯在家等老宋,结果发现迟迟未到,害怕孩子出什么危险,便出门寻找这才看到小伙的父母也要出门寻人。两方一说作出结论肯定是孩子遇到鬼打墙了,于是叫了几个胆大的村民牵上了狗出门寻找,在这里找到了他们。反观两人老宋的手指头没了两根,而小伙的腿上全是一道道的血痕。两人带着大家去找自行车,却在大路上什么也找不到。老宋想起了什么说:“快照地上,他的面漏了,我们顺着面的印记就能找到自行车。”
他们顺着印记找去,找到了两辆自行车,诡异的是自行车并没有在乡间的小路上而是骑进了田地中的墓地里……………..
“接下来在怎么样了?”我看老宋又开始喝酒了吃菜了,迫不及待的问道。“接下来,我们都去了医院做了包扎,我的手指头就这样没了。然后我和那个小伙成了好哥们,奥对了,过几天他还要来找我喝酒到时候我再说说,让你顺便看一下他腿上了伤疤。”
我说:“有两点疑惑,第一你们骑进墓地的时候没有发现路面不同吗?第二点你的手指头是怎么没得我知道了,但我不知道的是什么给你弄掉的,是墓穴里的鬼吗?”老宋解答道:“第一个问题很好回答,我们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因为乡间的小路也很崎岖且不平坦,而且之所以叫鬼打墙就是因为它能迷惑你的各项感官。”老宋一口闷掉了杯子中的酒,然后示意我,我也闷掉了杯子中的酒,然后看向他。
“至于第二个问题:其实我也太肯定,但两年后一个真实的故事却可能是解答了什么弄掉了我的手指头。不过这是下一个故事了。”老宋坏笑着指向空荡荡的酒杯。(待续晚间再更)
@曼卿ruby 232楼
@夜半微风之老鬼 来串门来~~丫丫丫丫~~~加油哦!
-----------------------------
一起努力,嘎嘎
@苏小白_ 235楼
再顶一下 出去玩喽~~~
-----------------------------
谢谢你如痴如醉的支持我,呵呵,去玩吧今天怎么听说有流星雨呢
@猜疑鬼 237楼
表示正在郑州上学 好吓人阿 楼主写的挺好的 加油~真的特别好看~千万不要弃楼阿~
-----------------------------
嘿嘿,我离开郑州有两年了,其实怪怀念那时候的,你在哪里上大学中医院那边?我不会弃楼的因为有你们的支持给了我无穷的动力
晚上煲一锅皮蛋瘦肉粥吃,吃完可能晚点更新,但今天晚上必定讲清楚老宋的手指头
@悬崖上的人鱼 245楼
楼主快更呀!
-----------------------------
马上马上,刚才看到楼下有人大喊救命啊,我以为是素材趴在阳台上看了半天原来是......打老婆的
@芸甄1984 246楼
我飘过来了,帮你顶贴子
-----------------------------
谢谢,不过这个飘过来让我有点浑身鸡皮疙瘩
第十四章 猎人与烟斗
这个故事并不是老宋自己身上发生的,是他听来的,但是可以大约说明一下他的手指头是被什么弄掉的。
故事发生在两年以后,那时候枪支管理的并不严格所以某些村子还存在着很多火统汉阳造之类的火器。其实这些火器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枪支,他们的射程不是太远,而且因为没有膛线的缘故所以准确度也比较低,但这些火器对动物的杀伤力很大,因为他们可以喷出来大量的铁砂,嵌在动物的肉里让动物减缓速度方便捕捉或者一枪毙命,对于人来说杀伤力就小多了。
有这么一个人,他有一把火统,没事爱去田地里村边的树林里打打野味什么的。在这里我们叫他猎人吧。他和老宋是邻村,回去的路上要从反方向的路过上次的鬼打墙的路。闲话多说,在这里他也遇到了鬼打墙。据说那天是毛月亮,就是那种很朦胧的月亮,这种天气最容易见鬼了。猎人打到一只野兔和野鸡,他在野外烤过了野鸡吃饱了肚子才提着野兔往村子走去。
为什么介绍的如此的简单呢,不仅方便大家阅读,而且这个故事也是老宋听来的,所以我认为本来就有虚幻的成分了,就不适合再做更多的渲染。最主要的是我的合集名称叫做我身边的鬼故事,而这个故事总让我感到有点动物世界的感觉。
那天毛月亮下的猎人遇到鬼打墙时他并没有惊慌,他点起了自己的烟斗,传说抽烟可以驱鬼。随着烟斗的一明一灭,周围的景象并没有别的变化,依然是鬼打墙般的情景一致。在黑暗中忽然传出一阵低低的声音:“喂,你嘴上的树枝是什么呀,一明一暗的,你嘴里为什么还能冒烟啊。”猎人下的一激灵,但此人胆子也是不小,沉下心来说:“烟斗,你要不要来一口,抽了这个嘴里就能冒烟了。”那个声音说:“闻着挺好,你喷一口烟我尝尝。”猎手问:“往哪喷?”猎人其实就想知道这个声音藏在哪里,如果实在没办法了还能奋力一搏,不至于死得冤枉。那声音回答道:“往天上喷。”猎人喷出了一大团烟雾,只见烟雾向着草丛深处的一个地方远远的飘了过去。那个地方有一个大洞,猎人看到了烟缓缓地飘进了洞口,虽然烟扩散了不少,但是依然能看得清楚是洞里有东西。
“你怎么跟过来了。”声音有些惊讶的怒斥道。“不过你那个还挺好闻得,叫烟斗是吧,来给我抽一口。”猎人愣了愣,说道:“我还有更好抽的,我背后背的这个叫烟枪,这个才好抽呢,你试试?”那声音笑了笑,笑声中透出了阴惨惨的感觉,猎人有些后悔了,他害怕这个脏东西认识火统。那声音的笑声停止了:“说好好好。算你有孝心,一会我要是抽舒服了就放你走。”猎人不敢迟疑,连忙装填火药放进铁砂。这次他装填了多余平时的火药,他就等着这个东西叼在嘴上,不管是什么都要拼一把,放他走之类的话他想也不敢想,这个鬼你骗鬼呢。
装填完毕后,猎人慢慢的把枪统伸进了洞中,说:“你可咬住了,别松口,否则就不好抽了,我现在点火,点着火你听见声音再吸,听到没?”洞中声音闷哼一声,显然在咬着什么东西。猎人不放心,把火统往外使了下劲感到确实被什么东西咬住了,于是点燃了引线。只听砰地一声,火统响了,猎人往洞中轻声问道:“上仙,好抽不?”洞中静悄悄的,猎人急忙回头望去周围的景象已回归正常,而他自己则待在一片坟墓中间的一座大洞前面,除了洞依然还在其余的猎人已经认识了,急忙抓起火统飞奔回到了自己的村子,天亮后带着村子中的人直接奔向了昨天晚上发生事情的那片墓地。
大家没费什么功夫就在洞口拽出了一只动物,是一只背后满是白毛的狐狸,他的肚子是灰色的,但背上和嘴边的胡须却是雪白的,看上去及其好看。狐狸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了,村里的老人到后才确认出了这是一只狐狸。于是能人纷纷现身说这事只千年狐狸如何如何,用法术变幻出鬼打墙,等人没了力气再把人弄进洞中吞食等等无数版本的推论,周围十里八乡的群众也都知道了,纷纷把自己路过这段路的经历归结到这只老狐狸身上。老宋他们村子自然也不例外,于是老宋也被编入吓唬人的故事中了。
我曾经问过老宋猎人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老宋说十分之八都是村子中间老太太们瞎掰的,但是有一点却是真的:就是从天以后这段路上再也没发生过鬼打墙。
@雪峰雪峰雪峰 256楼
丧心病狂地马克一记!
俺是隔壁贴的楼主,午夜来串门了~~听到午夜的敲门声了吗?
-----------------------------
听到了,我打开了房门,是我的宅急送,看来晚上只喝皮蛋瘦肉粥还是顶住不
@悬崖上的人鱼 245楼
楼主快更呀!
-----------------------------
更完了,不好意思更新晚了
@昊昊的昊 247楼
顶
-----------------------------
谢谢谢谢,你顶的好爽,这句话好像不大对,我想歪了,好吧,还是谢谢你顶我
@樟树精 250楼
楼主,你快回来~~~~
-----------------------------
更过了,明天早上看吧,别睡太晚了,明天的故事更精彩啊,又看到你熟悉的名字,我好激动,谢谢支持
@雪峰雪峰雪峰 262楼
刚看了前面两章。好写实、很贴近生活,像随时会遇到。看得心里发寒。
于是。。。留着大白天看~~哈哈
-----------------------------
哈哈,你也早点睡,明天聊雪峰,后面你可别怪我艺术渲染过多,嘿嘿,不过一个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真实的,百分之十是个人思想,百分之十是艺术渲染的话即使是一个像我这样的烂写手也不回写出太烂的文章,嘿嘿,你的文章很给力,支持我鬼友们可以点击雪峰的名字,查看雪峰的文章,看看这个08年就开始潜水天涯鬼客又怎样的艺术人生吧
@我会炒菜嫁给我吧 264楼
建议,废话太多了
-----------------------------
嗯,有人建议过,这是实情,嘿嘿,讲故事铺垫用一点,然后以后有用还要写一点,哈哈,不过我会注意的,谢谢你的建议
在更新今天的故事之前先说一件事情。今日凌晨我打开了天涯看到一位朋友为我建议说我的废话太多,的确,铺垫和故事背景的介绍有些过多了。于是我打开我的word文档查看了起来,我要知错改错,我发现的确在叙事上有问题,于是这总结了一下我曾经的《找到我》上下两个章节,发现只用一句话就可以写好这篇故事,我和朋友在他的房间地板下找到了一具搅碎的尸体….end。鼓掌鲜花,我发现我有天赋去讲一句话的鬼故事。于是我开始尝试写下面的故事,终于以失败告终。好吧,我承认我不会写没有废话的鬼故事,因为整个环境不介绍清楚无法进入我内心的回忆。谢谢你雪峰雪峰雪峰,给我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只能尽量改正,谢谢。
第十五章 千万别带陌生女人回家
题目有点桃色,可能吧,我从事过几年的夜场生活。夜场的生活分两类男人,第一类人是大家想象的那种酒池肉林生活糜烂的人,而且是少数。第二种其实是大多数的夜场男人,从不沾花惹草,平时爱过过嘴瘾,但是实际上洁身自好,甚至有一些腼腆。
腼腆,正是形容小军这样的男人的。小军是我在郑州夜场中的生死之交,我俩虽然只在一起工作过半年,但是分开后感情却越发的深厚。至于我们两个人为什么会成为生死之交,这是题外话。小军是个不高也不帅的男人,但绝对称得上是个男人。平时女孩子对他一说话他就会腼腆的笑起来,他的笑如阳光一般灿烂,他也是一个真正地男人,敢担当讲义气有责任心。他的性格当然做不了负责人或者销售经理,但是他在行政工作上天赋却让人刮目相看。两年的时间他做到了行政主管的位置上,不管在什么样的公司行政永远比销售更加难以升职。
小军一直没有女朋友,腼腆的性格让他经常被女孩子调戏,但并不会修成正果,最主要的是小军从来不会跟不熟悉的女孩子开房或者带回家,这很好与我一致。但他变态的在于对熟悉的理解就是有三到四年的感情积累,我的天呐。故事发生在一个平静的晚上,小军下了班提着包走出了夜总会的大门。他转眼看到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正蹲在门前哭泣,小军有些于心不忍走上前去:“妹妹,你怎么了,没事吧,需不需要我帮你打电话叫人来接你。”女孩子抬起了头看向了小军。顿时,小军在女孩的身上看到了自己。这句话不是比喻,如果长辈给我说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那他一定在比喻自己年轻时期的英俊潇洒。如果哥们说这句话,他一定在比喻自己的语言幽默。但是小军并不擅长比喻,是的,他看到了自己,他在女孩子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因为女孩子的眼睛是明亮纯洁的,大大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一样让小军看到了自己。小军被女孩子吸引了,但是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说:“你要是没钱,我可以给你一百块钱,你打车回家吧。”女孩子依然没有说话,有些恐惧的看着小军,小军慌忙的摆手说:“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别误会……”正在解释的时候,女孩突然哇的一下大哭起来,两行泪顺着漂亮的脸颊滑落,这时候小军才从女孩的眼睛里逃了出来,原来女孩不仅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更有一副迷人的容颜。小军这时候手足无措,没有别的心思去观察女孩的容貌,连忙想劝劝女孩,腼腆的他却不知道怎样劝说一个女孩。正在他手忙脚乱的时候女孩忽然把头靠了上来,然后抱住了小军,低声说:“让我靠一会,好吗?”
后来的时候小军告诉我,那一刻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突入而来的味道,于是两个人吃了午夜的麦当劳,女孩子叫菲菲,现在没有地方住了,别的什么也没告诉小军。小军莫名其妙的带着女孩回到了家里,一晚上小军什么也没做,即使他冲动了很多次,但是他忍住了,老老实实的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第二天一大早小军砸开了我家的大门,我睡眼惺忪的为他冲了杯茶,然后迷迷糊糊的听他在沙发上神情激动的给我讲着昨天晚上的遭遇,当我听到他把女孩子带回家的时候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然后激动地喊着:“军儿,你糊涂啊,快点回家看看现金手机笔记本金件是否都还在,快去快去。”小军却很是平静的对我说:“放心,菲菲不是那种人,等我追上了她,先带她给你看。”说完拍拍我让我回去睡觉就走了。
从那以后小军还真上心,没事不在来我这里蹭饭,而是天天向我请教厨艺为菲菲做饭,菲菲不愿意工作小军便养着菲菲,两个人也终于成为了男女朋友,毕竟干柴烈火同处一室很容易擦枪走火。小军的确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二天他就带着菲菲见了我,我饭吃到一半就走了。菲菲实在太漂亮,美丽的脸蛋性感的身材动听的声音,尤其是她的眼睛虽然纯洁但是却又很吸引人,让我燃起了原始的欲望。我也明白了小军所谓的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这句话。我有点把持不住自己,我不能对不起小军,即使想想也不能,我只能离开。从那天我再也没和他们两个人一起出去过。我看到军能幸福我很开心。
两个多月后,我接到了军的电话,半小时后出现在了我们曾经落魄时期常来改善生活的一家小饭馆,小饭馆位于郑州大石桥栗子王附近。那时候职场上如日中天的我们,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总爱来这家小饭馆,因为这里有我们最低靡的时期最落魄的回忆,不管如今怎样我们总能在这里找到最初的自己。
我一眼看到了小军,他显得很颓废。我坐下来没有说话只是和他碰了一杯一饮而尽。他终于开口了:“她离开了我。”然后低下了头,有些难过和抽泣。我说:“为什么?”他只是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和信任然后说:“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说的话你信吗?”
我点点头,等他继续说下去“我们两个人那时候是如此的幸福,快乐。每天我上班的时候她都会为我整理好西服,每天我们在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散步。当大狗走过她身边的时候,她都会抱紧我对我说老公大狗我怕。如果这样一直下去,我想我们会走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事情发生在八天前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那天我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害怕,就休了班陪她在家里吃晚饭看电视吃水果,我们早早的休息了。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安然入睡,她的背是多么的柔滑就像丝绸一样。头发披落在肩头,黑黑的我试着用手指轻抚,却那么的柔顺。突然一个炸雷响起,我清醒了很多,我也感觉到她在我的怀中吓得一哆嗦。我赶紧搂紧了一下,轻声说别怕宝贝我在这里呢,她回过头来想吻我,我也把嘴贴了上去。你猜我吻到了什么?”我说:“也是头发。”他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把我吓了一大跳,他一字一句的说:“你也遇到过?”我摇摇头喝了一杯说:“军,如果你失恋了在我面前你可以痛哭,因为我们是亲人是兄弟。如果她给你戴绿帽子了,我是说如果,咱们可以找人砍了那个奸夫。但你不能用这么俗套的鬼故事骗我。像她这样外观如此优秀的女人一切皆有可能…..节哀。”
小军放下了杯子:“说你要相信我,你继续听下去,故事没有结束,你会相信我的因为我不从不会骗你。我怀疑我吻错了地方,但是天空中闪过的下一抹闪电让我清楚的看到,是的,她的确满脸都是头发。”我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说实话我真的想相信他,但是现在我怀疑是否是他因为失恋精神受到了刺激,于是我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我吓得一哆嗦,但不知为什么我迅速失去了知觉。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依然躺在我的怀中,而我看去她却是正常的,我想一定是我做噩梦了,甚至在想是不是你前一阵非要拉我收集鬼故事素材所引起的。于是我仍然正常的上班下班,给菲菲做饭,疼爱她带她逛街给她买零食陪她看电视。但是她却越来越奇怪。三天前我回家后竟然发现她一袭白衣站在屋里打着白色的雨伞。两天前我带她出去散散心,却发现她跟本不怕狗了,不仅如此狗竟然开始怕她,不断地低声的嘶叫着却不敢上前并且瑟瑟发抖。昨天晚上,我下班回家后她依然没有睡去,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高清的有线电视上却显示着一片雪花,我走过去问她怎么了,并且告诉她有什么都要告诉我,我会帮她解决的。她缓缓的回过身来,肩膀不断地抽搐着,扶在沙发背上的手也不断的抓着什么,我以为她哭了便想抱住她。但是当我靠近她的时候,听到的却不是哭泣的声音。”
这个时间段各位楼主都太勤奋了,为了使广大鬼粉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我的帖子,楼主只能自己先顶一下啦。
“那是什么?”我有些急不可耐的问道。“是笑声,低低讥讽的笑声渐渐变成了尖锐刺耳的笑声,她猛然间转过了身来。那尖锐的指甲刺入了我的胳膊,她的双眼不再清澈而是充满了血红,她流下了两行血泪,她的嘴里也没有了往日的芳香,正散发着一股恶臭。她高声喊着,‘虚伪的男人,卑鄙的男人,即使我变成了这个样子你还敢说爱我吗,哈哈哈哈哈,可怜的男人们去死吧。’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我虽然胆子不大,但这次我绝对不是被吓昏的,我不知道怎么就晕了过去。今天早上,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才悠悠的醒来。依然纯真可爱的她正坐在我的床边,用她独有地温柔地语气对我说,‘亲爱的,你昨天怎么在沙发上就睡着了,还不断地大喊着,你怎么了?’我甚至怀疑昨晚是在做一场梦,但我清楚的感觉到我不是在做梦,手臂上被指甲划伤的疼痛感阵阵传来。”说着他撸起了袖子,我看到了小军两条胳膊上插入的指甲印。
“我突然抓住了她的肩膀问对她说,‘菲菲,你听好了,虽然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你,但我会对你好,我会爱你,即使你什么也不告诉我,我希望我永远陪在你身边。’菲菲有些惊讶,她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军,你不跟我分手吗?你不害怕我吗?’‘不,我爱你。’我大声的呼喊着,菲菲的神态越来越温柔了,她轻抚着我的头示意我再睡一会,我不再想睡觉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她温柔地轻抚下渐渐睡去了。我是被下午三点半的闹铃吵醒的,在桌子上是她为我做的唯一一顿也是最后一顿晚餐,很丰盛。我一口一口的吃着爱的味道。猛然间我在桌子上看到了这封信。”说着他掏出了一封信,递给了我。
小军亲启,我打开了早已拆封的信件读了起来。
小军:
我之前没有回答你,其实我也爱你。我离开了,我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有了你的爱我可以安然离去,因为这个世界还会有一个男人对我好记得我,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都不恐惧我抛弃我。我的故事我并不想讲给你听,但是你却用你那颗善良的心救了自己。如果第一次我跟你回家你就要和我做爱的话,我会吃了你。如果你只是想占有我的肉体的话,我也会吃了你。如果你认为我神经要离开我的话,我还会吃了你。如果昨晚你因为恐惧而抛弃我的话,我依然不会放过你。但是你没有,你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恶心自己,你对我的一次又一次的拥抱让我留恋你的温度,你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女人所应得的爱,一个来自男人的爱。我要离开了,因为我永远的留在了你的心中。去找个好女人吧,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在今世做你的女儿,继续陪伴在你身边,照顾你一辈子。如果不可能,我也一定等来世做你的女人。时辰到了,我走了,我们来世有缘再见。
爱你的菲菲
附记:千万别带陌生女人回家。
@魂淡你才是马甲 276楼
……以后再也不去KTV通宵了,好恐怖
-----------------------------
晕,哪有这么邪门,不是每次都会遇到的,嘿嘿
@爱丽絲梦游地狱 281楼
长期驻扎~~楼主有点呆萌属性的赶脚噗哈哈## PS:同播主专业喔~~~
来自UC浏览器
-----------------------------
嗯,哈哈,同行。改天一起录鬼故事给大家听,哈哈
@樟树精 280楼
楼主,快回来。。。接着
-----------------------------
让我歇一会吧,嘿嘿,莫着急啊朋友
第十六章 一个作家的故事(上)
我的故事里不仅有的是惊悚和恐怖,还有絮絮叨叨的真实,更多的是人间的真情,就如上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是刘哥给我讲起的。说起刘哥,我没法用他的真名字,他现在是一个企业的老板,身价我是数不过来,但他曾经是一位作家。如果各位上学的时候留心看看高中语文的拓展阅读的话,里面还有他封笔前写过的一篇文章,讲的是人性与教育的问题。
虽然我叫他李哥,但是他着实比我大三十几岁。我们的认识源于一次生意上的洽谈,我作为中间人介绍两个大老板互相认识,然后他们的生意谈成以后不仅会给我一张我们商务会所的高额会员卡作为我套现所用,更会给我一笔不菲的介绍费。而李哥那天正巧陪着他的替身总经理来谈生意,化装成一个采购部经理的样子。于是我们就聊上了,事后几次几次约我喝茶的时候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并且我守口如瓶,于是我们成了比较不错的朋友。
那天我正在和一个朋友去喝茶,恰巧在茶馆里看到了李哥,说实话虽说交朋友,但也算不上有什么交情,毕竟我们的经济差别太大,而往日他请我喝茶也无非是想让我介绍一些别的客户关系为他所用。社会地位的不同造就了我们谈吐和认识的不同,我打过招呼后便想找别的座位坐下来,但李哥却很热情的邀请我和我朋友与他共饮。本来是不好意思的,但听到龙井和他自带虎跑水的时候我们决定坐下来。与李哥寒暄过后,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大为震惊:“老鬼,最近听说你收集鬼故事,给我讲一个听听,别这么奇怪的看着我,我是那天恰巧听玉器圈内的朋友说的,刘教授你认识。”我点点头。的确那时候刘教授的身上刚发生了一件和玉有关的故事,这件事情又和我的一个哥们类型的客户有关,所以我就介入了。这个故事回头再讲给大家。其实我最奇怪的是李哥这样一个大忙人为什么喜欢听我瞎掰鬼故事呢?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谁让人家李哥把晚上娱乐招待全安排在了我的场子呢。于是我便精心挑选了一个当时我认为最悬疑的鬼故事讲给了李哥。他听完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我给你讲一个吧,也是真实的,不过有点长年轻人你要耐心啊,哈哈…..”我和朋友一起陪笑着,其实我内心是很激动的,我知道李哥以前是作家,他能闲下来给我讲的故事一定是好故事。而我的朋友也恰巧没事也就饶有兴趣的听着李哥讲述着。
@雪峰雪峰雪峰 262楼
刚看了前面两章。好写实、很贴近生活,像随时会遇到。看得心里发寒。
于是。。。留着大白天看~~哈哈
-----------------------------
雪峰兄,我才看到早上回复一位看官的感言的时候,把他的“我会炒菜嫁给我吧”这个名字回答成了你的名字,这说明我的内心是多么的支持你的作品,雪峰大大加油
@爱丽絲梦游地狱 287楼
啦啦啦啦啦啦~
来自UC浏览器
-----------------------------
呵呵,继续关注我啊,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熊猫的眼睛1988 288楼
楼主加油啊。。。。搬个板凳坐等
-----------------------------
我给你换个真皮的,支持我的看官们都享受真皮沙发,真皮座椅。免费的酒水饮料以及观看帅哥美女亮相的权力
“故事发生在84年前后,那时候我有个朋友也是个作家。最初他是在报社工作的,他自己的文章频频发表决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出书当作家。离开了报社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好,他的才思遇到了阻碍,他的文笔渐渐地平庸,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好了,在一次又一次的退稿中,他越来越堕落了。没有了宿舍可住的他租住在市中心一户居民楼中,慢慢的他负担不起这里的房租,便搬到市郊的一栋楼上,再后来他还是感到了压力,又搬向了市郊的一户平房中,故事就始于这个平房当中。”李哥喝了口茶继续聊到:“朋友到了平房之后因为房价低廉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活了,虽然吃不了太好但是吃饱是没有问题,而他的精神寄托完全在于他的文章上以及他那位漂亮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以前他在报社的时候工资还算稳定,收入也是不错,那个女人好吃懒做的同时还经常拿着他作为炫耀告诉别人自己的老公是报社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他的落魄,女人渐渐地只把他当成自己的笑料和发脾气的对象,对他浅浅冷漠了下来。突然有一天,女人失踪了,变得了无音信。他悲痛万分,但这刺激到了他的灵感于是他开始提起笔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
“文章的大量发表使得他生活发生了不少变化,他越来越有钱了。他依然住在郊区,那是他灵感发起的地方,他创作了新的作品,一本惊悚恐怖小说。新小说的内容是一本关于狗的故事。一只孤独的叫做黑影的狗游荡在城市的边缘,黑影被抛弃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物种,只是总比同龄的野狗们要健壮一些,要大一些。故事如果这样写下去,最多是本借物拟人的情感小说或者是本批判性的小说。但是当作家有次出门买吃食物的时候看到了一只被汽车压死的猫,猫的肠子如同皮球爆裂一般的啪的一声,从肚子里喷涌而出。灵感乍现,他开始写到:黑影游荡在空荡的郊区大街上,他总感觉饿,吃不饱,他不知道自己想吃什么直到有一天他在大街上看到了一只被压死的野猫,他凑了上去,用力的嗅着新鲜的肉味道,吃惯人类垃圾的他,总感觉这有一点点的腥气,但却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于是他弯下了脑袋,把嘴钻进了猫的体香,是美味是美味,这就是他所追寻的食物…..”李哥用带有年代感的声音讲述着。
李哥接着说:“从那天起,小说中这条名叫黑影的狗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他笔下的黑影体型越来越大了,当然也越来越嗜血。黑影开始偷偷跑到附近的人家去偷吃刚买回来的生肉,直到有一天黑影被一个作家收养了。自从写到这里,他发现买来的生肉经常莫名其妙的缺少,新买的排骨,新买的鸡翅,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才发现满地的骨头还有骨头上未啃干净的肉末。他怀疑过是否身边真的有一条叫做黑影的大狗,也怀疑是不是自己因为思路全在书上而梦游吃掉的,但是每每白天一想起来可能是自己吃掉的带着血水的生肉的时候,他总是一阵阵的干呕。他在小说里写进了自己,一个由落魄到重获新生的作家,一个被女人抛弃的作家,一个收养了黑影的住在郊区的作家。”
“当他在文章中写到有一天作家的女朋友突然回来找他了的时候,事情就这么奇妙的发生了。他的女友回来了,这个受伤的女人回来找他了。原来他的女友去了深圳,并做了一个老板的小三,一段时间后老板娘发现了找人打了她一顿,并把她驱逐出了深圳。回来后她经过打听才知道他原来还住在以前的平房内,但是现在的身价和收入已经远远不是以前穷小子所能比拟的了。女人知道,他是爱她的,于是回来找他了。我这个作家朋友啊,也真是糊涂,他想自己的小说如此写的,而且事情又一次真实发生了,他想这不仅是天意更是缘分,更何况他还深爱着这个女人。他更加相信晚上吃生肉的并不是自己在梦游,而是真的有一只大狗叫做黑影。”李哥给我们一人添了一杯茶。
“他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了这个女人身上。他的稿费前脚进入口袋后脚就交给了女人,他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希望女人能过上好的生活。于是他拿出了自己前些日子的积蓄,在市区内买了一所房子。他的想法是如此的只好,他想明年自己的书完稿了两个人就结婚。一切如果这样下去,那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郊区的房子虽然空置了,但是搬家的时候有些稿件落在了那里,那天下午他想起来了便回去拿,当他走到自己郊区的平房门前时,听到了屋内一阵男女之间进行房事的声音。男人低低的闷哼着,女人啼啼的娇喘,他想可能是那些年轻人看这里没人溜进来打炮了吧。突然他听到一声女人的高呼,什么,是自己女朋友的声音,他一脚踹开了房门。冲进了屋子,一个男人正在一个女人身上疯狂的抖动着,男人的背是那么的结实有力,比起自瘦弱的自己更像个汉子。而胯下的女人雪白的身体,性感的大腿,丰腴的乳房那么的诱惑人,但可悲的是那是他的女友。两个人显然被吓了一跳,那个男人从女友身上翻落下来。两人迅速穿好衣服,衣衫不整的即使现在冲进来也知道两个刚刚在做云雨之事。女友哭着冲出了房间,而男人却相望着他。他愤怒了,一拳挥向男人的脸,但是强壮的男人轻巧的闪过,往他的肚子上打了一拳。他痛苦的倒在地上,接着雨点一般的拳头飞了过来,夹杂着重重的踹踏。突然他看到了门口的一团黑色东西,是黑影他来救自己了。黑影飞奔上来扑到了男人,撕咬着男人的胳膊和脖颈。它想杀了男人,男人被咬的鲜血直流,奋力挣扎,猛地一叫劲推开了黑影,跳窗而出。黑影要去追赶,但是他拦住了,他害怕黑影咬死这个男人。”突然李哥的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