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血杏尸书》——首度揭秘,诡异的祖坟风水之谜!

  《书言》——写在书前

  本文《血杏尸书》,将带您走近我国近代史上,唯一一位能与郭璞、刘伯温等齐名的大阴阳家,沈竹礽的传奇人生。
  这是一部不为人知的真实历史,也是一部匪夷所思的诡异传奇,更是一部闻所未闻的风水异术集……
  注:文中所涉及的风水异术、岐黄秘方等皆有出处,也有危险,请勿擅自模仿。另,为表示对沈公的敬意,书中已使用化名‘沈天’,如沈公后人忙中得见、有感不妥,请即于作者本人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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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宋末年间,南粤群山之中。
  一日,阴阳大家赖文俊(赖布衣)闲来无事正在游玩,忽见西南天空中突现一片五彩祥云向南蔓延,显得斑斓缤纷、甚是奇特。
  赖文俊不禁暗喜,已知此片祥云必是灵气无疑,于是,便一路跟随而去……
  经数天追踪,终见祥云在飘至一处名叫芙蓉嶂的群峰之后,便开始慢慢消散、渐无踪迹。
  赖文俊环顾群山,只见此嶂山峰重叠、飞瀑浅溪、状若芙蓉、风水俱佳。
  再加上五彩祥云已融入其中,便不由感叹,作诗一首:“头顶芙蓉嶂,脚踏土地坛。右有覆船岗,左有莺蜂窦。鲤鱼把水心,狮象守门楼。哪个葬得中,代代王公侯。”
  原来,这芙蓉嶂的中间是落差巨大的飞瀑,从鲤鱼峰倾泻而下。而两侧,则分别是覆船岗和莺蜂窦。此外,在主峰不远处,还有两座像极了狮子和大象的险峰,如同守卫一般,巍然不动。
  不过,赖文俊并非是因芙蓉嶂风景秀丽才作了此诗,而是因为他察觉到了此地已结灵穴,所以才有感而发,特别是最后两句的‘哪个葬得中,代代王公侯’,就更是显得直白。
  其意思是说,芙蓉嶂已有灵气隐入,日后必将有风水宝穴生成,如果有谁能在这里找准位置,并将先人葬在此处,那他的后人中将代代都出王侯将相,乃至千古帝王。
  然而,这首风水预言诗在当时却并未被世人所重视。而随着悠悠岁月、沧海桑天,此事也早已湮没在尘世之中。
  第一章 蚂蚁移坟

  大清同治六年。(1868年)
  震惊中外、轰动一时的太平天国起义(因太平军留长发,又称长毛叛匪),在天王洪秀全病死以及其子被抓处以凌迟后,便渐显败落。
  其所属军队也已陷入清军合围,眼看着就要频临绝境。
  可不知为何,从这年年初开始,太平军所属的西捻军,却在梁王张忠禹的率领下突显后劲、连续发威,一路攻克数省进军直隶,威胁京师,令朝野上下大为震惊,同治帝更是寝食不安、忧心忡忡,几度欲出京躲避。
  是以,重臣李鸿章便在金銮殿前立下军令状,并以项上人头担保,誓将长毛余匪全歼于京师之外,以谢皇恩。
  ……
  这年春,是夜,南粤芙蓉嶂的一道山坳里寒风习习、弯月如刀。
  微弱的月光下,一座满是狼藉的坟地里残碑断坑、棺木横飞,甚至还有几块残缺的人骨被胡乱丢弃,显得甚是凄凉。
  几只老鸦在附近的歪脖柳上,叫声如同哭丧,更是将四周衬托的一片阴森。
  “嗯,没错,这里果然是洪秀全的祖坟……”一个二十多岁、面目清秀的年轻人正独自站在残坟前来回走动,“可是,这洪家祖坟明显被朝廷给摧毁过了,按理说是不可能再继续发迹的。那么,残留的太平军余部,怎么又渐起后劲了呢?”
  年轻人停下脚步,满脸不解。
  月光下,他的五官轮廓分明,但却异常冷峻。
  他看了看地上的残棺断骨,暗自思忖:要说这洪家祖坟被摧毁也有好些时日了,可怎么还有残棺断骨留存?呃…算了,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再将其摧毁一遍,让它永难发迹,好为母亲报仇!
  这时,一阵冷风吹来,年轻人眉头一皱:不对,这风里…怎么会有腥臭味?
  年轻人感到纳闷,抬头四下张望。
  忽然,残坟里猛地一下冒出一股黑色烟雾,就似一道烟线一般向他迅速袭来。年轻人避之不及、赶紧掩鼻,但还是将那些黑色烟雾吸入了一点,顿觉腥臭难闻、极其刺鼻,呛的鼻涕眼泪一大把。
  而残留的黑色烟雾,则也慢慢消散。
  “他娘的,这什么鬼东西,如此难闻!”年轻人擦去脸上污迹,暗骂了一句。
  可紧接着,坟地里却又响起了一片‘沙沙’之声,如指甲抓地,显得十分诡异,就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地下冒出来一般,让人脊背发凉、汗毛倒竖。
  年轻人仔细注视着这片残坟,心中暗暗戒备。
  坟地下的土壤开始抖动。
  突然,只见多的数不清的蚂蚁一下子破土而出,嘴前还衔着大颗土粒,就似要搬家一样,铺天盖地地向他汹涌而来……
  年轻人一愣,赶紧窜上身旁的那棵歪脖柳树,惊得老鸦四散。
  可是,当他再仔细看下去的时候,却不禁冷汗直流、面如土色。
  原来,那残坟下的土壤里随着蚂蚁越出越多,竟然裹出了一具无皮人尸,还残留斑斑血迹,在蚂蚁的衔叼下缓缓移动,显得异常恐怖。
  年轻人大惊失色、爬在歪脖柳上一动也不敢动;可是忽然,他又突感双腿一软、脑袋一蒙,一下子就从树上跌落了下来。
  直到这时他才想起,刚才那被吸入鼻中的黑色烟雾。
  蚂蚁黑压压一片,立刻向他涌来,可他怎么也无法动弹;更糟糕的是,就连意识也渐显模糊,慢慢昏迷……
  ……
  危急之中,一个身着青衣、背挎青囊的老者及时出现。
  老者一看到眼前的情况,立刻从背上的青囊里掏出一大把符咒,并在半空中绕了三绕,随即吟道:“天灵地灵、三五交并,炎祝烈火、神魔束形,急急如律令。”
  念完,就向年轻人躺着的地方扔了过去。
  说也奇怪,那些道符刚一沾地,便立刻变成了好多个栩栩如生的纸人儿,将年轻人给围了起来;而那些蚂蚁则顿时溃逃四散,不一会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那具无皮血尸,还在散发着阵阵血腥。
  紧接着,老者单手一晃,那些纸人儿竟将重达一百多斤的昏迷中的年轻人给抬了起来,并晃晃悠悠地向老者走来。
  老者没有理会那具被蚂蚁衔出来的血尸,而是看了年轻人一眼,皱眉道:“这哪里来的小子?胆子可真够大的。殊不知阴气溃泄、凶险无比,蚂蚁衔尸,阴阳让路,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哎,算了,既然被老夫遇上,那也算是有缘。再说,这小子骨骼清气、眉清目秀,而老夫又要……嗯,就这么定了。”
  老者脸上浮现出一丝神秘的笑容,又从怀里摸出一粒药丸,俯身给他喂了下去。接着,就将他扛在肩上,转身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而那些还留在地上的纸人儿,则又开始晃晃悠悠地动了起来。
  只见它们蹒跚着,一直走到那具无皮血尸身边,忽然,便爆发出一阵火光,竟将整片残坟给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下。
  只不过,那火光却并不寻常,因为火焰里所散发出的竟是幽幽的绿光;而那具血尸,则很快就化为一堆灰烬……
  ……
  年轻人名叫沈天,杭州钱塘人,二十多岁。
  沈天三岁丧父,自幼便和母亲相依为命,平日里靠母亲给人缝缝补补赚点微薄家用,也算是可以勉强渡日。可到了他十几岁这年,洪秀全的太平军攻陷杭州,并在钱塘一带大肆拉人补充兵员。
  于是,沈天便被列进充军之列。
  母亲可怜儿子年幼,誓死阻拦,不想却被军头逼得投井自尽,而沈天也被拉去关押在杭州监所。
  不久后,清军中的一支洋枪队偷袭杭州,大败太平军,并打开城内所有监所,招募兵员。只不过,这支洋枪队却并不像平常见到的太平军和清军那般强行拉人,而是要求自愿加入,并且也不骚扰平民。
  还有,他们中间的大部分军官,都是黄头发、蓝眼睛、高鼻梁的西洋人。
  此时的沈天孤苦伶仃,家里的房子也在战火中被烧毁,无家可归;无奈之下,便决定加入其中,以便能够为母报仇。
  就这样,沈天便跟随洋枪队驰聘沙场,几年下来,也立下了赫赫战功。
  洋枪队,是满清政权联合外国政府,组成的一支用以镇压太平军的军队,兵营位于上海宝山。他们人数不多、可装备精良,虽隶属清军序列,但却极少接受满清政权指挥,几乎是独断独行。
  不过,洋枪队军纪森严,历来坚持不扰民、不杀俘虏的立军政策,所以,其军民关系和其它地方的清兵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而沈天,也深受洋枪队统帅的赏识,并被破格提升为一名指挥官;同时,也是整个洋枪队里最年轻的中国军官。
  其实沈天,也是北宋著名人物沈括的后代,而沈括又是人尽皆知的天文地理学家,精通阴阳风水之术,他的‘梦溪笔谈’更是广为流传。
  可是不知为何,沈括却禁止后人修习阴阳风水之术,也没有给后人留下只言片语。
  沈天大概是受先祖遗传影响,自幼就对阴阳风水、民间异术等,有着天生的爱好。虽没人教导、也无书籍可学,但他却经常利用军中闲暇之际,遍访各地风水师傅,虚心求教、刻苦专研,几年下来也算是小有皮毛。
  再后来,由于大清政权对太平军的严厉镇压,天王洪秀全被迫离开南京,随后病死,而他接位的儿子,也被清军抓获处以凌迟。
  自此,太平天国摇摇欲坠……
  可是到了今年,也就是大清同治六年(1868),太平天国余部所属捻军,虽处境堪忧,但却渐显凌厉,竟连续攻城拔寨、大败清军,从而稳住阵脚、扭转全局,重新占领半壁江山。
  第二章 太平之乱

  甚至,连民间都在风传,说太平天国有洪秀全祖坟庇护,必能东山再起。
  不过,这些话在传到沈天的耳朵里后,他却不禁疑惑了起来。
  他知道,满清政权早在多年前,就已经秘密派出了大批钦天监赶赴南粤芙蓉嶂,将洪秀全的祖坟给一扫而空了,而随行参与保护钦天监们行动的,就是沈天所在的这支洋枪队。
  虽然那时沈天还小,也还并未加入洋枪队,但听老队员们说,洪家祖坟被刨坟掘尸,连祖上几代的尸骨都被胡乱丢弃、置于日下暴晒,因此,就算洪家祖坟是处龙穴,那也将很难再行发迹。
  更何况,随着后来洪秀全病死,天京(南京)城破,就更加印证了洪家祖坟风水尽毁,那么,太平残军也该一并溃败才对,可是,却怎么又后劲渐起了呢?
  沈天疑惑不解,他在想,是不是洪家祖坟表面被毁,但根基尚在;还是朝廷派出的钦天监根本就是一帮窝囊废,没有找对准确位置!
  沈天一连想了数日也不得其解,于是,便决定亲自前去查看一番。
  就这样,沈天告假说是要回杭州钱塘祭拜父母。随后,就一路星月兼程、风餐露宿,赶到了南粤芙蓉嶂的洪家祖坟所在地。
  因此,本书开头的一幕也就出现了,只不过那老者,却是个不速之客……
  ……
  沈天渐渐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茅屋之内的竹床上,屋内亦无人影。他揉了揉脑袋,仔细回想着所发生的一切,暗道,莫非是有高人救了自己?
  想到这里,他赶紧翻身下床向外走去。
  推开屋门,只见群山低头、朝阳初生,好一派山川秀色,顿感心旷神怡。原来,是在一座山峰的顶端之上。
  峰顶不大,长宽不过几丈,一间茅房就占据了三分之一,其余的则是平地。 只不过,这间茅屋还显得很新,看样子,修建的时间应该并不长;而且,一个青衣青袍的老者,正盘腿坐在屋外的大石头上闭目养神,显得仙风道骨、甚是优雅。
  沈天没敢打搅,默默站在一旁,尽量不弄出声响。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老者终于睁开眼睛:“小子,感觉好点了么?”
  沈天闻言已知必是此老者搭救自己无疑,是以赶紧跪地抱拳:“小可沈天,杭州钱塘人士,多谢前辈出手搭救,否则怕是……”
  老者伸手打断了他:“你我相遇也是有缘,不必行此大礼。”
  沈天站了起来,“请问前辈,这里是什么地方?”
  “罗浮山中无名峰。”
  “罗浮山?”沈天一愣,他知道,罗浮山位于南粤惠州,乃是道教十大洞天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之称,离芙蓉嶂也不下百里之遥。
  可是,怎么一夜之间就到了这里?看来,这个老者还真非常人。
  老者大概是看出了他的疑惑,微微一笑道:“小子,你知道你昏迷了多长时间么?”
  “啊…不就是一个晚上嘛!”沈天看了下东方的朝阳,肯定道。
  “哈哈哈,小子,还是老夫来告诉你吧!你这一昏迷啊,就是三天三夜,幸亏你骨骼清奇、小有功力,再加上老夫喂了你一颗特制的解毒药丸,这才留下你一命。否则,被那溃散的阴气一熏,焉能还有命在?”
  沈天一惊:“三天?我的天呐,我竟然昏迷了三天?”
  “嗯,没错,那阴气凶险无比,你能捡回一条命来,已是万幸。”
  沈天连声感谢,心中暗自庆幸……
  老者继续道:“小子,我老问你,你深更半夜到那片残坟之中,所为何来?”
  “这个…”沈天犹豫了一下,便把来龙去脉讲了一遍,接着又道,“前辈有所不知,那洪秀全纠集一干人等建立太平天国,打的旗号虽好,说什么天下皆公、人人平等,虽起义之初还算爱民,但到了后来,大军所到之处尽皆扰民、烧杀强略、无恶不做。小可虽也不满满清统治,但一心想要替母报仇,因此,也只能加入清军序列,讨伐长毛匪。”
  沈天此言没错。
  太平起义初期,由于纪律严明,实行人人平等,是以深得百姓拥护;但到了后来,随着天国的成立,便开始产生严重变质。
  首先从政治上,太平天国崇尚神权与王权结合,朝中不但阶级森严,为王为官者更是为所欲为,更甚于儒家思想约束下的满清政权;再则从文化上,太平天国对固有传统文化完全推倒,对知识分子十分仇视,多有杀戮。
  特别是洪秀全定都南京后,生活糜烂腐化、朝政纲纪紊乱,圣灵乱封,致使所谓的平等纲领几乎沦为纸上谈兵,从未有认真推行,亦不见任何成效。
  至此,治下百姓生灵涂炭。
  ……
  老者点了点头,显然他是明白这些的。
  可是,他却不再言语,而是转身回头目视东方,陷入了一片沉思……
  “前辈,您怎么了?”沈天轻声道,“是不是小可说错什么了?”
  老者摇了摇了头,背对着他道:“小子,你知道么,那洪家祖坟本是一块风水宝穴,也是当年赖布衣亲自点下的宝穴,所以,这才造就了洪秀全的太平起义。”
  沈天点了点头:“这个,民间也在风传,小可略有耳闻。”
  “嗯,数百年前,洪家先祖在无意之中将祖坟迁入芙蓉嶂的风水宝穴,不过世事无常,他们虽是将祖坟迁入了宝穴,但却并没有葬对位置,只是沾染了一点灵气而已,再加上后来又被朝廷将整个宝穴彻底破坏,这才致使太平天国终变为乱、难逃灭亡。”
  “彻底破坏、难逃灭亡?前辈,太平军最近接连发威、连克数省,大有将天下取而代之之势。这难道,不是洪家祖坟后续发力么?要是彻底破坏的话,怎会还有此等威力?”
  老者转过身来:“后续发力?呵呵,那只不过是在回光返照而已;难道,你没看见那些坟蚂,正在急匆匆地移坟么?”
  “蚂蚁移坟……”沈天猛然想起,那坟地出现的蚂蚁和血尸,“对了,那些蚂蚁夹着大颗土粒,确实像是在移坟,可是被蚂蚁裹出来的那具血尸,又是怎么回事?”
  老者轻哼一声:“哼,那是因为有心怀叵测之人,在废弃的残坟里布下了风水邪局,试图聚集洪家祖坟的最后一点灵气,达成回天之力,将太平天国和满清政权一举拿下,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三章:风水邪局

  “风水邪局?”沈天一愣,随及道,“您是说,那突然冒出来的蚂蚁和血尸,是一种人为布下的邪局?”
  “嗯,没错。”
  “那想必布下邪局的人,定非的普通的宵小之辈了?”
  老者沉思了一下:“其实,布下这种邪局的人并非是我中土人士,乃是西域洋人。”
  洋人?沈天皱了下眉头,心想,洋枪队里很多都是洋人,可从来没见过还有懂风水术的,所以,这怎么可能?
  “前辈,您是不是看错了,那洋人我见的多了,他们除信仰所谓的科学之外,就连咱们的中医岐黄都甚难理解,更别说玄奥奇妙的风水术了。”
  老者神秘一笑:“小子,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洋人为什么就不能懂风水之术?你别忘了,就连朝廷里掌管节气历法的钦天监,也都是洋人在担任。”
  这么一说,沈天不禁点了点头。
  他知道,老者所言非虚。
  自明末开始,朝廷里的钦天监就一直有西域洋人加入,虽然他们掌管的多是普通的节气历法,但和中国钦天监常年同朝为官,也难免深受感染,从而学习风水阴阳之术。
  由此可见来,在洪家祖坟里布下邪局的是洋人,也并非不可能。
  可是,那老者是怎么知道的,他又为何如此肯定?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发问,那老者便已说了起来……
  ……
  原来,老者在不久前云游至南粤芙蓉嶂时,无意间发现有一个洋人鬼鬼祟祟,身背残缺不全的棺木板和人骨,心中甚感奇异,是以,便开始在暗中跟随。
  果然,这个洋人在到了芙蓉嶂中的洪家残坟处后,就将残缺的棺木板和人骨到处撒散,接着,便欲转身离去。
  看到这里,老者已知不妙,是以现身将他拿下,逼问他是在做何手脚。
  但没想到,那个洋人非常硬气、死活不说,
  并且,在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是老者的对手后,竟然牙齿一咬,服毒自尽了。
  不过,老者在经过仔细观察后,最终还是发现了残坟里埋着的那具无皮血尸,并由此断定,这是一道人为布下的风水邪局。
  然而,老者也知道,这道邪局已经暗合阴阳、效力尽生,根本无法改变,只能等其威力用尽方可毁去。
  至于那个洋人的突然出现,则无非是受布局之人指示,想加大风水邪局的威力罢了。
  ……
  说到这里,沈天问:“这么说,那具血尸是早就埋下了?”
  “嗯,确切地说,是在洪家祖坟被毁后不久就被埋下了,而且,那具血尸生前,必是爱新觉罗氏无疑。”
  “爱新觉罗……”沈天大惊,“天呐,这…这怎么可能?爱新觉罗可是皇家姓氏呀!”
  “没错,而这,也正是那风水邪局所需要的。”
  沈天有点不解:“为什么?”
  “皇室乃是龙室,所属血脉多多少少都沾有龙气,而皇室下令摧毁洪家祖坟,必将使残坟里布满阴怨之气,再加上洪家祖坟本身就处在风水宝地之中,虽被摧毁,但却尚存灵气。所以,只要能将一个拥有皇室纯正血脉的人活生生的剥皮去筋,并埋进洪家残坟里做法布局,就能使两者怨怨相报,从而影响天下局势。”
  沈天恍然:“我明白了,如此一来,洪家残坟里的怨气必定会聚齐起残留的一点灵气,达成回光返照之力,与血尸的怨气争斗,而血尸乃是被活生生地剥皮去筋,怨气也不是小,又有龙气夹杂其中。是以,必然会影响到太平军和清军的争斗。”
  老者点了点头:“不错,此局不但残忍,还十分险恶。布局之人用尽一切手段加大此局的威力。这一点,从那裹在血尸上的蚂蚁身上就能看的出来。”
  !!!!!!!!!!!!
  沈天颌首,他知道,蚂蚁常年深居地下,素有‘地灵’之称。
  因此,世人皆知,不管是阳宅还阴坟里出现大批蚂蚁,都不是什么好兆头,因为蚂蚁能够破坏风水,使阳宅的活人多生是非,阴坟的死人难以安眠。
  由此可见,布局之人在邪局里做法引来蚂蚁,用心险恶可见一斑。
  不过,那在背后布下邪局的人,又到底是何居心呢?
  这让沈天大惑不解,是以,便向老者请教。
  老者想了一下,摇头道:“这一点,老夫也不敢肯定,但其中定有阴谋。所以,自从发现洪家祖坟里被布下邪局后,老夫就一直在暗自等待那真正的布局之人前来,可是却一无所获。直到三天前,老夫算定此邪局即将失效,必定会有蚂蚁衔尸、浮上坟头,所以这才在深夜赶去,打算将其毁掉,以避免溃散的阴气久久不散,伤近路人。不想,却遇见了你。”
  “哦,原来是这样!”沈天恍然。
  这时,老者忽然从身上拿出一本发旧了的黄皮书:“老夫一生遍游天下名山大川,醉心于观天察地、岐黄之道、风水相术、阴阳布局,并将毕生所学著成书籍;但老夫没有徒弟,如今遇上你也算有缘,又见你痴心阴阳之道,就将这本书赠送于你,也算是后继有人。”
  此言一出,沈天不禁大喜,想起自己虽刻苦钻研风水阴阳,但终究难有大成。如今高人就在眼前,还愿将毕生所学予以赠送。
  这,怎能不让他心花怒放?
  “哎呀!这个,呵呵,那多不好意思……”沈天笑着,可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本黄皮书,“那书里的,应该都是些绝学吧?”
  “小子,老夫知道你想要这么书,不过,还需有两个条件才可。”
  “条件?什么条件?”
  老者忽然正色道:“第一:入我门下,拜我为师;第二:等天平军彻底覆灭后,你也算是大仇得报,所以,要即刻离开军营,不得再协助满清政权为虎作伥。这两点,你可愿意?”
  其实沈天正有此意,他本来就打算等平复大平之乱后离开军营,回钱塘老家,是以,便立刻跪了下来,对着老者连拜三拜,算是完成简单的拜师仪式。
  而老者,也笑着将手中的黄皮书递了过去。
  沈天接过黄皮书,只见书皮赫然写着四个大字‘血杏尸书’。
  奇怪,这是什么意思?他一时难以理解。
  “小子,书中描述乃是老夫毕生所成,涉及岐黄阴阳之大成,够你好些日子研究的了;但是现在,老夫要问你,你知道老夫为什么要收你为徒,还一股脑儿告诉你这么多东西么?”
  沈天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觉得奇怪,本来刚才还打算问您来着。”
  老者沉思了一下,忽然,却又轻轻地咳嗽了起来。
  沈天赶紧说道:“前辈,哦不,师傅,您没事吧?”
  “小子,你听着,老夫大限已到,马上就要坐化升天,所以才将所知尽告于你,并收你为徒。”老者顿了一下,接着道,“至于这本‘血杏尸书’,它虽然奇妙,却也需你潜心学习才行。另外,老夫还要警告你,日后一定要放端品行,切不可自持有风水异术布局害人,再则,你也不得向任何人提起老夫,更不得将‘血杏尸书’公布示众,以免引祸上身。”
  “师傅,看您说哪里去了,您这身体还硬朗着呢!”
  老者苦笑了一下:“五行交换、三界轮回,阳寿已到,谁也难阻。不过,有一事你要竭尽全力,必须完成,你可愿意?”
  沈天点了点头,眼眶已经湿润……
  @一琴一剑走天涯 2012-9-24 18:31:00
  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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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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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玄空飞星

  “找到那个布下风水邪局的背后之人,查明他们是何居心,因为这其中,必定隐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
  沈天泪水已流,哽咽道:“师傅,您请放心,我一定会查明此事。”
  “嗯…如此甚好。”老者含笑,话音已略显吃力,接着慢慢抬头看向东方,似有感悟道,“世世轮回、生生不息,三元九运、玄空飞星……”
  玄空飞星?
  沈天听得似懂非懂,可正待他想继续问点什么的时候,却突见那老者双眼一闭,已经坐化归西了……
  沈天含泪跪了下来,给师傅磕了三个响头后足足愣了半天。
  他这才觉得,这一切都似乎来的太过突然,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师傅他老人家的尊姓大名、何门何派,就这么匆匆地离别了。
  沈天强忍悲伤,将师傅的遗体火化后安葬在山顶之端,并一连守灵七日才下了山峰,不过,为了表达对师父的敬意,这七日来他也并未翻阅那本‘血杏尸书’。
  沈天初步打算,先回位于上海的洋枪队。
  (此时的沈天还并不知道,正是因为有了此等经历,才让他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唯一一位能与郭璞、赖布衣、刘伯温等齐名的又一位阴阳大家,而他的流世著作《沈氏玄空飞星学》,更是成为现代风水入门之必读书籍。当然,这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
  ……
  离开罗浮山无名峰之后,沈天便向上海赶去。
  因为沈天是军队里的军官,也有军牌在身,再以执行军务为名,一路上的驿站也不敢刁难,并殷勤的为其更换马匹、日需给养。
  就这样,一连历经数日,终于到了进入上海的必经之地——杭州。
  沈天心想,既然路过杭州,那就顺便到父母的坟前祭拜一下,反正现在的时日,也已到了清明。
  于是,他便策马进城,准备穿越杭州城区,向位于城西的钱塘老家赶去,顺便也能看看杭州城如今是什么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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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中鬼月 2012-9-24 20:11:00
  罗盘兄,终于开始连载新作了,等的花都谢了啊~!必须顶!~顶顶顶~!
  ---------------------------谢谢中月啦!
  @心惊蛋颤 2012-9-24 20:55:00
  收藏了,敢问楼主,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来自UC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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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长时间的走访。。
  此时的杭州,已在清军控制之中。
  不过,守城清军却以守城为名,在城内随意增派苛捐杂税,不仅中小商人横遭勒索,就连在市肆中资本稍巨者,也无一不被搜刮殆尽。甚至,还大肆拉人补充兵员,引起极大民愤。
  一时间,繁荣的杭州几乎已面目全非、萧条景象,一片冷清、至此乃极。
  沈天简直难以想象,素以爱民为口号的清军官兵,怎么也会如此扰民?这是他在跟随洋枪队在连年征战中所闻所未闻的……
  无奈之下,沈天也只能轻叹一声。
  不过,此时的他已经越来越能理解,师傅为什么要离开军营了。看来,这满清的气数也是快要尽了。
  太阳渐渐落山,沈天也终于到了钱塘。
  钱塘位于杭州城西灵隐一代,(钱塘为古称、今已不在),由于是在郊区又是清明已至,再加上连年闹兵荒家家户户都有死人,放眼望去,只见漫山遍野皆是纸钱、花圈和新坟……
  因天色已晚,沈天就寻觅着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打算次日再买些纸钱冥币等前去父母坟前祭拜。可时逢乱世,大街上虽然有很多客栈,但开门揽客者却只有寥寥几家,并且,也都已客满。
  幸好,在找了半天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家还有客房的客栈。
  只是十分奇怪,沈天明明看见在一楼的角落里,还有一间客房空着,可掌柜的却说此房不接客,至于原因么,则根本就不说。不过,在沈天承诺以双倍房价入住时,掌柜的这才咧了咧嘴,说那好吧,不过发生什么事情可别怪我。
  沈天暗笑,不就是住一晚客房么,能出什么意外?然后就跟随掌柜来到了客房。
  “掌柜的,有什么好吃的都拿来一点,什么西湖醋鱼、叫化鸡、东波肉之类的啥都行。哦对了,外加上一坛上好的绍兴女儿红。”
  掌柜是个五短三粗的中年男人,他一听沈天如此要法,立刻哭丧起了脸:“我说客官,杭州城已经不比从前了。您想,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哪还有什么好吃的?就是有,也他娘的早被那些兵痞子们给抢去了。”
  沈天想想也是,就抱歉地笑了一下:“实在不好意思。不过,我这肚子还真是饿了,您看……要不就随便来点吧!”
  掌柜的退出去,不多会,就又送来一壶米酒和几个家常小菜,放在客房的桌子上,说只有这几样普通的食物了,让沈天不要见怪。
  沈天笑着说没事,就举起筷子吃了起来。
  可是,那掌柜的却不知为何并不离去,而是看着沈天欲言又止……
  “咦,我说掌管的,你怎么了?是不是有话要说?”沈天看了他一眼,问道,“哎,有话就说嘛,爽快一点。”
  掌管的犹豫了一下,终于道:“这个,其实也没啥,我呢就是想问问,客官您是不是钱塘本地人?因为我听您这口音吧,挺像的。”
  这话让沈天不禁悲从心来,低头不语。
  他自幼丧父,母亲又被太平军逼死,就连家里的房子也被烧毁一空。虽是钱塘本地人,却没有一个安身之所。
  掌管的看他没有说话,已猜了个八九不离十:“看来您是回来祭祖的,真对不起,您看我……”
  沈天摇了摇头:“掌管的,没事,哦对了,你到底想说什么?别吞吞吐吐的。”
  “这个…这个……”掌管的看了看沈天,终于下定决心,“其实是这样的,您刚才进来的时候我没敢多说,但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妥,所以还是如实告诉您,其实、其实这间客房它…它不干净。”
  “不干净?”
  掌柜的叹了口气,就说了起来……
  原来,在大半年前,客栈里来了一个年轻的女人。
  这女人长的挺秀气,高鼻梁大眼睛,皮肤又白身材也好,穿的也很干净,看样子不象是逃兵荒的外地人。可是,这女人却郁郁寡欢,满脸愁容,要了间客房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而掌管的也不好去打扰。
  就这样,直到第二天天亮,等掌柜的去叫门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女人在房里自杀了。
  掌管的大吃一惊,赶紧到官府去报案。
  可由于世道不好、连年兵灾,官府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几乎是在应付。
  他们只是象征性地派了个仵作(古代验尸官)前来验了下尸,确定是自尽后,就将尸体送到了附近的义庄,只说了句这女人怀有身孕,然后就贴出几张认尸通告,便再无下文了。
  可奇怪的是,那女人的尸体在义庄停了还不到一天,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而且,也并没有人前来认尸。
  但让掌柜的没想到的是,从那以后,女人所住的那间客房里就闹起了鬼;而那间客房,就是沈天现在所住的这间……
  @妞妞天下2012 2012-9-24 21:34:00
  收藏了 盘子写的不错 顶一个 继续啊
  ---------------------------谢谢!
  第五章 夜半鬼声

  说到这里,掌柜的轻叹了口气,接着道,“其实一开始我也在意,再说现在世道动乱,死人到处可见。我想,客房里死个人也没啥大不了,于是就将客房打扫了一遍后继续接客,可就在不久前的半夜里,住在这间客房里的一个客官突然大喊大叫着跑了出来,满脸都是惊恐之色,说是有鬼,接着就没命般地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过……”
  沈天示意掌柜的继续说下去,可掌柜的却是摇了摇头,说没了。
  “没了?”沈天有点不敢相信,“不是闹鬼么?难道就只闹了那么一次?”
  “哎呦喂,我的客官哟。你想啊,我这客栈可是做生意的,一家几口就全靠它养活了,这事儿要是传出去,那我还不得喝西北风去?所以啊,从那以后,这间客房就再也不接客了。”
  沈天这才明白,掌柜的刚才为什么问他是不是本地人,原来,他是怕这件事儿传出去,就再也没法做生意了。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沈天自幼研究风水之术,对鬼怪之物的脏东西根本就不惧怕,他甚至还一直都在想,要是能有机会碰见鬼怪之类的,那他娘的就亲自捉上一只。
  呵呵,只是可惜,却一直无缘得见。
  所以,沈天对这件闹鬼的事根本没当一回事:“掌柜的,没关系,我这个人呀,天生火力强,鬼神见了都要让三分,不会有事的。”
  掌柜的皱了皱眉:“客官,这话可是您自个说的,要真出了啥事,您可别赖我上这小店呀!”说完就退了出去,并轻轻带上房门。
  ……
  吃完饭后,沈天懒洋洋地躺在床上,顺手拿起师傅给他留下的那本‘血杏尸书’,翻看了起来。
  说实话,这还是他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静下心来翻阅这本‘血杏尸书’。
  翻开封皮,只见几行大字:以血为气、方可为杏,气血交合、成医大统;以尸为书、暗含玄机,书中所指、可观阴阳。
  沈天知道,血说的气血,杏乃是指杏林,也就是岐黄的意思。
  而以血为气、方可为杏,气血交合、成医大统的意思也就是说:岐黄行医看病的关键,是要掌握病人的气血流通,而所有恶疾顽症的形成,皆与气血有关。所以,只要掌握好病人的气血流通,就能治愈所有病症。
  至于以尸为书、暗含玄机,书中所指、可观阴阳的意思,沈天大致一想,也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这说的是人死之后为尸,而尸中已无魂魄,但尸体在未腐烂之前仍在阳间。所以,尸体中就蕴含着许多关于阴阳的秘密,因此,只要能将尸体研究的通彻,那么也就可以掌握阴阳之术的真谛。
  书中共分三个部分,分别为岐黄悬壶、阴阳堪舆、布局行阵。
  虽然洋洋洒洒数十万字,但却通俗易懂,而综合起来,这其实就是一本包含岐黄医药与堪舆布局的秘籍。
  沈天越看越觉奇妙,越看越感高深,很多之前弄不懂的东西,现在一下子就清楚了,不过,有的却是有点恶心而已。
  比如说,书中阴阳之术中所提及的驱鬼术,就十分简单和恶心。
  书中说,只需将芝麻、麝香和白芥子碾碎,再加入牛粪和自己的尿液搅拌在一起制成药丸后吞下去,就可以保证在夜间的两个时辰内,不被鬼魂和异类侵体。
  ……
  1111
  沈天看的津津有味,但经过几日跋涉奔波早就人困马乏,实在太困了。所以,他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甚至,就连在深夜时分窗外响起的阴森哭泣声,都没能听的到。
  那一个女人的声音,透露着无比悲戚和阴森,如哭似诉、飘飘荡荡,听起来让人汗毛直竖、头皮发麻,而且,那声音也在慢慢飘近……
  终于,沈天被这个阴森的哭泣声,给惊醒了。
  他侧耳听了听,没错,窗外确实是有一个女人的哭泣声,在慢慢飘近。
  沈天沉思了一下,心想那掌柜的说的还真没错,这房间果然闹鬼。于是,便穿好衣服起身下床,轻轻推开窗户向外面看去……
  月光下,一个穿着白色单衣、长发披肩,但却看不清容貌的女人正垂手而立。她脚步悬空、没有影子,就那么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和窗户里面的沈天对目而视。
  虽说沈天久经沙场、学习阴阳、胆子也大,但在此时也不由的打了个冷颤。他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这个飘立在外面的女人,应该就是掌柜口里所说的那个自杀身亡的女人的鬼魂。
  难道,这个女鬼就是死在客房里的那个清秀女人么?
  沈天状了状胆,把头探出去向其他的客房看了看。奇怪,别的客房都是窗户紧闭,并无异样。
  突然,那女鬼转过身去,好像是要离开,只不过却是一步三回头,而且还向沈天招手。看样子,女鬼应该是在示意沈天跟着她前去。
  沈天发狠暗道:去他娘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索性跟去看看,看她到底在耍什么花招。”
  就这样,沈天跳出窗户,跟在女鬼的后面小心地前行着。
  女鬼飘飘荡荡,顺着一条小路快速前行,并最终来到了不远处的一座山头上,并在一座孤坟前停了下来。
  沈天此时已经手心发汗,紧张之极。
  然而,那女鬼却不理会于他,而是忽然伸开双臂向坟头上扑去,顿时就失去了踪迹。不过紧接着,坟里竟然响起了‘哇啊~哇啊’的婴孩啼哭声。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坟下的棺木里,有婴孩?
  沈天大声咳嗽了一下,状了状胆,就开始慢慢向坟前走去。
  婴孩的哭啼依旧在继续,穿过寂寥的夜空显得无比恐怖和诡异;只是,却似乎越来越微弱……
  沈天眉头一皱,莫非是那坟下的婴孩危在旦夕?
  想到这,他立刻动手挖开坟墓,并打开坟下的黑色棺木。
  果然,棺木里有一个赤身裸体的婴孩在正爬在一具栩栩如生、双目紧闭、上衣撩露的女尸上哭啼着,小嘴巴还紧紧咬着女尸的乳头在使劲地允吸着。
  可是,却不见奶水流出。
  趁着昏暗的月光,沈天能看见那婴孩的肌肤极度惨白,就似白纸一般,至于他身下的的女尸则是栩栩如生、长发蓬松、一身白色单衣。
  沈天终于明白了,原来刚才引自己前来的那女鬼,就是眼前的这具女尸的魂魄,而她之所以引自己前来,目的就是为了要让自己帮她救出棺木里的这个婴孩。
  此时,婴孩的哭啼声更轻了。
  沈天赶紧将婴孩抱出来,并脱掉外衣将他给抱了起来,可是,却又发现他的呼吸已经非常虚弱了,很快就要断气。
  111
  怎么办?沈天想了一下,就向四周看去。
  还好,附近刚好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于是他就抱着婴孩走过去,用手撩起一点溪水滴入婴孩的小口中。不过,那婴孩实在太虚弱了,怎么也喂不到嘴里,很快,就脑袋一歪没了呼吸。
  沈天轻叹了一声,“好可怜的孩子,终究还是留不住啊!”
  唉……突然,棺木里也跟着传来了一声伤心的叹息。
  沈天一惊,赶紧跑过去,竟发现那具女尸的眼角,已经滑过丝丝泪痕。
  ……
  “别看了,快把他们埋了。”这时,沈天的身后猛地一下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母子连尸,怨气太过暴露,会出大事的。”
  沈天回头看去,原来是一个细高精瘦,留着山羊胡子,穿着破旧道袍的中年道士,正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打乱缠绵 2012-9-24 23:29:00
  做个记号……养肥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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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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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借 命

  “你是谁?”沈天立刻戒备起来,“夜半三更的,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嘿嘿,贫道人称王半仙,刚好云游路过此地,不过先别说这些了,还是先将死婴和女尸埋了再说吧。”
  “为什么?”
  王半仙嘿嘿一笑:“怎么?难道你想看着这两个死人,暴尸荒野不成?”
  沈天愣了一下,心想也是啊,既然婴孩已经死了,那也只能把他们重新埋了。
  就这样,沈天将死婴重新放入棺木里,又将这座小坟恢复原样,当然,那个自称王半仙的道人,也在一旁帮忙。
  做完这一切后,沈天问道:“我说王道长,你怎么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到这荒野坟地里来干什么?”
  王半仙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刚才不是说了么,我刚好路过这里。哦,对了,你这小伙子还挺胆大了么,竟敢半夜到这荒山野坟里来。”
  沈天常年随军打仗,很少经历人情世故,而且,他对道士也有着天生的好感。所以就毫无戒备道,“王道长,我是被那女尸化出的鬼魂引来的,大概她是想让我救那个婴孩一命,可惜啊,哎!”
  说完,又将客栈掌柜所说的闹鬼之事,也仔细说了一遍。
  王半仙冷哼一声:“当然救不活,那婴孩是尸婴,乃是怀有身孕的女尸所生,全身都是阴气,怎么可能在人世间存活?”
  @babylover68 2012-9-25 0:32:00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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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babylover68 2012-9-25 0:34:00
  楼主确定更这个帖子了吧?我在另外一个帖子等了好久哇,才看到这儿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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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确定此贴。。那个帖子发错了。已经申请删帖了。谢谢~
  @老夏1991 2012-9-25 0:42:00
  也只能养肥再看了
  望楼主体恤书迷,给力更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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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尸婴?”
  “嗯,尸婴这东西非常邪恶,它会和生他的女尸合起伙来骗人前来,然后就吸取阳人的精血,近而产生尸变危害人间。嘿嘿,到那时,女尸变僵尸,尸婴成鬼婴,就难以收拾了;不过幸好,刚好被我王半仙碰到,呵呵,就化解了一场危机。”
  沈天眉头皱了一下,回头望了一眼坟头:“不会吧?那尸婴和女尸也并未害我呀?再说了,那女尸也很可怜,死的不明不白。”
  “这个嘛……”王半仙的嘴角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阴笑,接着道,“那是因为女尸和尸婴还未接触到足够的阳气,所以才没来得及害你。而且呀,贫道也是有感那女尸生前可怜,这才让他们入土为安,否则,哼哼,定是将其焚烧处之。”
  沈天想了一下,总觉得这个王半仙的说法有点危言耸听,可一时之间也找不到破绽,于是,也只能配合着点了点头。
  “这个行了行了,我呢要走了,此地不可久留,你呢也赶紧回去吧!”王半仙说完后,就晃晃悠悠地向远处走去,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
  沈天站了一会,对着坟头默默道:哎,真是一对可怜的母子,希望你们来世能有福报。
  说完,就也离开这里回到客栈。
  经过这一翻折腾,沈天也睡不着了,拿出‘血杏尸书’看了起来,想找找看有没有关于尸婴的记载。
  别说,还真有,而且讲述的那是相当详细。
  书里说,凡是怀有身孕的女人在死后,如果埋在了阴地里,那么她的尸体就会被阴气所侵,不会腐烂,魂魄也会被封住暂时不能轮回,并能波及到腹里的胎儿,最终引导女尸完成妊娠过程,使其在棺木里产下婴孩,而这样的婴孩就是尸婴。
  可是,由于尸婴满是阴气,所以是不能在世间存活的,一般来说会在棺木里勉强维持几天就结束生命。因此,有很多高明的阴阳先生,一听到坟地里有婴孩哭啼声,就会马上知道这个坟地里,肯定是埋了怀有身孕的女人。
  只不过,由于生尸婴的女尸魂魄还在,仍有感知,所以她会不忍看到自己生下的婴孩惨死坟中。因而,很有可能会引诱一些生性纯善的人前去,并试图让尸婴保住生命,在阳世间存活。
  书中也说,一般这种情况,不管是女尸还是尸婴,都只会对被引诱过去的人心存感激,绝不可能再反害其人。
  虽然尸婴是不能救活的,但只要别对其不敬,也就一切平安无事。
  而女尸在见到尸婴已经无力回天之后,也会散掉怨气,并带其安心融入三界轮回……
  11
  看到这里,沈天不禁一愣:奇怪,这‘血杏尸书’里所说的,怎么和那个自称王半仙的道人所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难道,是那个王半仙在说谎?可他又为什么要说慌呢?

  沈天继续看下去,书中接着说,尸婴因有很大的天生地养成分在内,富含极为严重的阴怨之气,又是极其难见;所以,也就成了很多修炼阴毒邪法之人梦寐以求的至宝,甚至,那些邪术之人还会残忍地人为造出尸婴出来。

  比如说,有一种叫‘借命’的高深邪术,就是先在怀有身孕的女人身上施法,让其自杀身亡;然后在将其埋入事先找好的阴地之中,再等婴尸出世之后前去施展邪法,阻止它们的魂魄进入轮回,因此,就可以借来女尸和尸婴的来世寿命,达到一尸借两命的目的。

  只不过,此法十分伤天害理,一不小心,必招反噬。

  所以自古以来懂得‘借命’邪术的人,也是轻易不会使用此法的。除非,是受人大恩,或者受人威胁……

  沈天不禁打了个冷颤,当下二话不说立刻下床,快步跑回那片荒野坟地细看端倪;果然,此时的那处坟墓已被再次挖开,而棺木里,也不见了那具女尸和尸婴的尸体。

  “好一个歹毒的王半仙……”沈天紧要牙关,狠狠道,“此人竟然用邪术借命。”

  沈天暗下决心,等处理好军营里的事情后,一定要回到钱塘彻底查明这件事情。

  ……

  @原来你是狮子座 2012-9-25 7:12:00
  开篇就很吸引人,而且米发现作者有错别字,这两点真的好难做到,希望楼主继续保持!!另外就是不想看到太监,但是在天涯,很少有人做到,暂且观望观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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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潜于猫扑冷区 2012-9-25 10:15:00
  他会太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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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盘子的书,没有太监的。
  第二天,沈天买了很多的纸钱和冥币,到父母的坟上进行祭拜,然后,就到附近的驿站里要了一匹快马,向上海的洋枪队军营赶去。

  路上没有耽搁,差不多旁晚的时候,就到了地方。

  一到军营,沈天就被一群狐朋狗友包围了,并纷纷询问他是不是回老家钱塘找媳妇了。笑声闹声吵在一起,好不热闹。

  沈天笑着和他们一一打了招呼,并承诺请大家一起去好好喝一顿后,大家这才停止了笑闹。

  这时,一名队员跑了进来:“沈队长,戈登将军听说您回来,要叫您过去一下。另外,李鸿章李大人也在,也说要见见您。”

  洋枪队有五千之众,每百人为一排,每千人为一队,共约五个队,而沈天就是其中的一个队长,是以,那士兵才会以此相称。

  沈天一愣,心想这个李鸿章怎么也到了上海了?

  他这么一个大人物,为什么要见自己呢?

  不过想归想,沈天还是赶紧换上军服,快步跑了过去。

  ……

  李鸿章乃是晚清重臣,曾立下过赫赫战功,也曾代表满清政权签订过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因此,后世对李鸿章的评价基本是褒贬不一。

  至于洋枪队统帅戈登,想必大家也不会陌生,不过这里,还是有必要再向大家简单描述一下,这个洋帅戈登的其人其事。

  戈登,是英国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早期,应满清政权求助后,向中国派来的皇家工兵上校,负责组建和领导洋枪队,用于配合清军对太平军的镇压。

  只不过,由于后来洪秀全病死,太平政权急剧直下,这个洋帅戈登便功德圆满地回了英国,直到此次他再次被李鸿章秘密邀请返华,执掌洋枪队。

  众所周知,由于某些政治原因,出现在当代正史以及历史课本里的戈登,是一个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屠夫,也是一个凶残的帝国主义者。

  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在当时,戈登却是平定‘长毛之乱’的大功臣。曾被满清政权授以提督衔,赐黄马褂、孔雀花翎,可随时进出皇宫大殿。

  事实上,戈登也并非是杀人魔头,而是一个有着良好职业素养的军人;他治下的洋枪队军纪森严、奖罚分明,并严禁杀降扰民。

  有一次,李鸿章在苏州杀掉大批俘虏和平民后(史称苏州杀降),就招来了戈登的极大愤慨,他甚至要求满清政权将李鸿章革职查办,并公开保证军队以后不能再对俘虏和平民下手。

  当然,在戈登的历史中,也有着极其及不光彩的一页,那就是他曾率领英法联军,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火烧圆明园事件,并大肆掠夺珍贵文物偷偷运回到英国本土。

  不过,对于当时信息极度闭塞的中国来说,戈登手下的洋枪队,特别是中国的队员和军官们,则对此事根本就不知情。他们只知道,统帅戈登是一个出色的爱民的洋人将领。

  这其中,就包括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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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中正帐内,一身官府的李鸿章端坐在椅子上,旁边就是洋枪队最高统领戈登将军。
  沈天赶紧施礼:“洋枪队队长沈天,参见李大人、戈登将军。”
  李鸿章笑了一下,用手摸着颌下长须:“嗯,不错,果然一表人才。沈队长,戈登将军可是在我面前多次提起你的英勇战绩,不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哈哈哈哈”
  “承蒙大人和将军抬爱,沈天万分诚恐。”
  “哈哈哈……”李鸿章大笑起来,看向旁边的戈登将军,“将军,沈队长不但英勇善战,为人也是谦虚实诚啊!嗯,你有此得力助手,长毛余孽自当不在话下。”
  第七章 兵临城下


  戈登将军耸了下肩膀:“大人您客气了,有大人虎威,长毛余孽自当望风而逃。”
  李鸿章点了点头,忽然话锋一转,道:“自今年初春起,长毛匪军接连发起进攻,眼下已在黄河北岸囤积起几十万匪军,直逼京城。承蒙皇上厚爱,特命本中堂调集所有能战之军队,务必将长毛匪军全歼于京城之外,以谢皇恩。”
  沈天不知李鸿章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于是就静静站立一旁,仔细倾听着。
  然而,戈登将军却是心中有数,他知道李鸿章此次前来,定是为了让他带领洋枪队,前去协助剿匪的事情。
  于是,就微微一笑道:“李中堂龙胆虎威,再说长毛匪军已大不如前,料想定能将其全歼。”
  李鸿章皱了下眉,心想这个戈登还真个老狐狸,全然不提派兵配合之事。看来,他是想让自己提出,并以此趁火打劫、漫天要价。
  不过,李鸿章也是有备而来,他突然叫来沈天便是一个杀招。
  他知道,沈天和天平军,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沈队长,你可愿去剿灭那长毛匪军么?”李鸿章胸有成竹,他料定沈天绝对不会推辞,而如此一来,戈登也将很难再以士兵不愿北山为由,向朝廷提出过分要求。
  没错,沈天确实没有推辞。
  虽然他也知道,太平军此役必将难逃败局厄运;而满清也将会被掏空最后一点家底、频临倒台。
  但一想到母亲当年被太平军逼的投井自尽,就不由得咬紧牙关,几乎未加思索就说道:“请大人放心,沈天自当奋勇杀敌。”
  @糖醋小鸡腿 2012-9-25 12:09:00
  吃饱了……喵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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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xiaoyaomn12 2012-9-25 12:52:00
  风水存在的,但是被人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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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水玄学,奇妙无比。参悟其道,能掌乾坤。
  @渡劫高手 2012-9-25 14:09:00
  楼主你说的书我就有一本,的确记载了好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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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啊,沈氏玄空飞星学流传在外面的,只是九牛一毛而已。。真正的东西大众还是不知道。
  不过此话一出,他就又觉不妥。
  因为他刚才的话,明显是越级请命,并将戈登将军置于尴尬之地。更何况,戈登将军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
  可话已出口、无法更改,他也只能在心里暗道,哎,算了,还是先帮戈登将军挽回点面子吧。
  想到这里,他又道:“请大人放心,只要戈登将军一声令下,沈天将即刻提兵背上,阻挡长毛匪军。”
  果然,戈登将军的脸色变了几变,怒目瞪了沈天一眼。
  戈登本来确实是想以洋枪队近来连续作战、人困马乏、军饷不足、无人愿意北上作战为借口,趁机向满清朝廷多要物资给养、真金白银,却不想被沈天一言破坏。
  如此,他自然不好再以这个借口为由狮子大开口了。
  戈登站了起来:“大人,既然如此,那本人也十分乐意派兵前往。只不过,最近我军连续作战、物资匮乏,还需大人能奏明朝廷,调拨军需才是。”
  当然,戈登提出的军需规模并不是很大;但尽管如此,相对于同等人数的清军其他军队来说,依然是在其三倍之上。
  李鸿章微微一笑,他明白刚才沈天的话,已经让戈登降低了不少筹码。
  而他自己也深知,洋枪队装备精良、威力不凡,和长毛匪军作战能起到出其不意的奇兵效果,于是,便回道:“戈登将军言之有理,等明日本中堂回京奏明圣上后,即刻调拨军需。”
  戈登将军点了点头:“如此,有劳大人了!”
  “嗯,戈登将军,军需调拨只需半月即可,也请将军务必于半月后,急速提兵北上,和我剿匪大军会合,共定御敌之良策。到时,我自当亲自迎接将军。”
  说完,李鸿章便转身离去……

  这时,沈天已经通过戈登将军和李鸿章的对话,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由心里慌张。
  他望着送李鸿章回来的戈登,不好意思道:“将军,卑职刚才……”
  戈登将军摆了摆手:“无妨,你也是报仇心切。嗯,这样吧,你先好好休息两天,等朝廷调拨来的军需一到,就即刻随我北上,和长毛匪军展开最后一战。”
  沈天得令,答是退出……
  ……
  
  就这样,半个月后,沈天跟随戈登将军开始启程北上,而李鸿章调拨来的军需物资,也已全部到位。
  经过半个月的急行军,洋枪队在戈登将军的率领下,终于到达了京师附近。
  这一日,戈登接到李鸿章密报,说长毛余匪的前方军队曾一度攻入卢沟桥附近,令朝廷大发雷霆,众多皇室亲王齐力谴责他剿匪不力,命其不惜一切代价解京师之围,否则当以军法论处。
  密报上还说,据最新情报,长毛军主力正在天津附近扎营,准备进攻天津,而李鸿章也将亲率大军与其展开誓死一战,为保万无一失,要戈登立刻赶到天津后方,以便和李鸿章率领的大军前后夹击。
  戈登将军看完密报后沉思了一阵,就叫来了沈天和一干军官,共商对策。
  沈天认为,太平军内部自我封神封灵,并自认为有灵神附体刀枪不入。因此,士兵作战向来极其勇敢,不畏死伤;而洋枪队虽然也矫勇善战,但更多的却是依靠优势装备,且人马只有几千,很难与拥有数十万的太平军主力硬碰。
  所以,应先先派出一部分兵力进行试探性攻击,摸清对方实力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和李鸿章率领的清军配合,对天平军予以致命打击。
  众军官一致赞成,戈登将军也表示同意。
  就这样,戈登便命令沈天先带领自己的一千人马,作为前锋先行前去试探,并要随时回传信息。
  沈天欣然受命。
  @guyiwen21831 2012-9-25 15:57:00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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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几日后的一个晚上,沈天带领人马终于赶到天津城下,并悄悄在长毛军大营的附近隐蔽了下来,打算先让军队休息一晚,于次日再择机进行试探性攻击,摸清对方实力后再行后退,
  可是到了半夜时分,派出观察的一个哨兵却急匆匆地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大队长,我刚才站在山头向敌军大营观测,发现里面灯火通明,大批长毛匪聚集一起,而且,有很多马车拉着粮草向我们这边赶来了。”
  沈天一愣:“什么?你是说,有粮草先行离开?我问你,你有没有看错?”
  “大队长,我绝对没有看错。”
  沈天暗自沉思:太平军粮草先行、士兵聚集,看来是想在今夜撤离了。可是,眼下自己的这一千多人马,则根本就不可能与之为敌,这可该怎么办呢?
  第八章 兵法迷局

  正在这时,又一哨兵飞速跑了过来:“大队长、大队长,我们后方也发现了大批长毛匪,正在向我处赶来,似乎是来接应城内出来的长毛匪。”
  这一下,沈天不禁大惊。
  要知道,长毛军此时由大营里出来,那自己还可后退躲避,可现在后方也出现了大批长毛军,这就意味着已经没有了后退之路……
  而且,时间紧迫。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不消半个时辰,前后双方赶来的长毛军,就能到达他此时的驻军之地。虽然还没有暴露,但被发现那是迟早的事。
  沈天眼珠飞转,心想这可如何是好?
  不过,他同时也命令所有队员即刻集合,呈战斗序列排队,火药装填,不得点亮火把。
  洋枪队所用的枪,其实是一种装填火药和铁砂的火枪,一般在进行攻击的时候,多采用三排轮流射击的阵法。
  也就是说,第一排采取跪姿,射击,第二排准备,第三派装填。等第一派射击完毕后退到第三排,第三排再变成第二排预备,第二排则同时迈步半跪,成为第一队排射击。如此反复交替。
  很快,攻击阵型就完成了,可是,沈天也还是没能想出阻敌之策。
  而此时,前后赶来的长毛军的火把已清晰可见,仅是目测那长长的火龙,就不下数万之众。
  沈天暗道,他娘的,那洪家祖坟上的最后一点灵气还真是厉害,不想连自己也被陷入进去了。唉,算了,既然没有后路无法躲避,那就只能破釜沉舟,誓死一战了。
  突然,前后夹击而来的长毛军几乎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紧接着,头顶上方也响起了‘扑棱扑棱’的声音。
  那是一只飞过的信鸽。
  沈天知道,自己这千把号人马肯定是被长毛军前行探路的探子给发觉了,只是对方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又恐是自己人发生误伤,是以,才放出信鸽进行对话核实。
  本来,要打掉信鸽也很简单,但如此一来就等于自我暴露,并且,还会给长毛军提前准备的机会。更何况,现在的距离还不在洋枪的有效射程之内。
  @阿言Ayan 2012-9-25 18:01:00
  嘛可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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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吧!!!!我咋没这感觉呢?
  @三点洗衣服 2012-9-25 17:17:00
  开篇貌似有点尺子——《青蘘尸衣》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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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吧,我咋没这感觉呢?
  11
  终于,长毛军开始喊话了:“喂,前面的人马听着,我们是天国梁王麾下的捻军,你们是什么人?立刻报上名来,否则,我天军将即刻进攻。”
  沈天为缓燃眉之急,便顺口回应:“别误会,我们有特殊任务,是受梁王张宗禹密令,在此埋伏的。”
  沈天知道,这只能暂时迷惑对方,只要对方一接近,他们身上的军服和洋枪,就会自动暴露身份。而脱下军服和扔掉洋枪,则更是自寻死路无疑!
  没有办法,他只能咬了咬牙,在心里默默道:对不起了师傅,看来,我无法完成您的遗愿了。
  前后而来的长毛军开始缓缓接近;显然,沈天刚才的迷惑性对话起到了作用。
  可是很快,对方就发现了不对,随及,便满天都是闪着寒光的飞箭,和呼啸而来的火枪铁砂齐射而来。看来,对方的阵中也有洋枪。
  沈天怒骂一声,他娘的。
  接着,就立刻下令全线射击,以必死决心与敌决战。
  一时间,枪声隆隆、箭声呼啸,呐喊声、厮杀声、马鸣声汇集一块,端的是激烈无比,动人心魄。
  由于长毛匪前后夹击、人数众多,所以沈天的洋枪队很快就已不济,并不时有人倒地身亡。
  更糟糕的是,洋枪队的队员们在经过一阵激烈的射击后,随身携带的火药和射击用的铁砂也消耗殆尽,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
  沈天杀红了眼,把心一横,大呼道:“兄弟们,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大家怕死吗?”
  “不怕?”众人异口同声,气势如虹。
  “好,都是好兄弟,汉子一条。大家听我命令,收起火枪,拔出砍刀,准备和长毛匪展开誓死肉搏。”说完,就率先拔出长刀,欲下令冲锋。
  不过,沈天这时突然想起,他应该先毁掉怀里的‘血杏尸书’才对,这要是万一战死被敌军抢去,那还有何面目在九泉之下见师傅?
  是以,沈天便拿出‘血杏尸书’,准备将其焚烧。
  可是他手腕一抖,却不小心将‘血杏尸书’给掉在了地上,等他弯腰去拾的时候,却发现书已经打开了,映入眼帘的就是‘堪舆布局’之中的‘遮眼迷魂阵’。
  沈天一愣,赶紧拿起翻看,随及大喜。
  他这才知道,原来‘堪舆布局’之法里面有许多是针对行军打仗、排兵布阵的玄术之法。而这段时间由于他一直急行军,又要按照师傅的要求不能将‘血杏尸书’示众,所以,也并未有机会继续翻阅细研。
  再则,他也是想等此役过后,从军队离职回钱塘老家,再做研究。
  沈天暗自庆幸,幸好还没有下令让队员冲进长毛匪的阵中厮杀,否则,就真对不起这些常年在一起打仗的兄弟们了。因为,书中的‘遮眼迷魂阵’,讲的就是小股军队在陷入四面楚歌、频临绝境之地的逃遁之法……
  沈天再细看,书言:行军千人绝境,可遁、可惑。其以九宫之法,戴九履一、左三右七、四二为肩、八六为足,帅为五中,成阵。凡一、二、三、四、六、七、八位者,留其血于前三尺处,阵中帅者演七星,破舌尖。再齐厮杀,可惑敌军,保半辰。
  沈天自幼专研阴阳八卦,虽无大成,但这些话的意思他也能够明白。
  大意是说,只要行军作战不过千人,则在陷入绝地后可用此法逃遁。
  具体的方法是:先按照九宫之法布阵,再将士兵们分成若干双数和单数。而单数要聚集于九宫的东、西、南、北,四个正位上;双数则要站于西南、东南、西北、东北,四个偏位上;领军者,也就是将领,要立于中间的中宫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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