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丶顾城 1799楼
行文手法一共就那么几种,相似就是模仿?大叔啊,饶了我吧,我实在是受不了你这种小学生似的理论。粗糙是吗?大叔,要不你来写个不粗糙的,让我看看你的手法和细腻程度。1799楼,麻烦你把自家宠物领走
-----------------------------
还是停止吧,虽然很不喜欢这样指控性的评论。但是毕竟是堆放的主观,主观碰主观的后果可想而知。那位朋友,你不喜欢这篇文,大可以不要理睬,毕竟小庙容不下大佛
看到你们的留言真的很感激,这么持久的更新下去,可能需要很大的定力,这种定力是我不一定具备的。我是一个什么都干但什么都无法坚持无法付出到最后的人。但这次我觉得会不一样。感谢所有爱这篇文的朋友,哪怕这篇文不红脸,我也会为你们继续写完
@施主你头上有bra 1854楼
回复第1801楼(作者: @炸毛哥 于 2012-12-25 21:19)
@北岛丶顾城 1799楼
行文手法一共就那么几种,相似就是模仿?大叔啊,饶了我吧,我实在是……
==========
好小题大做 只是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已 没说不好 自己也写不出来 就遭到攻击 亏我还收藏了追着看
-----------------------------
还是先感谢你的支持吧,也许真的是我小题大做了。我没有模仿任何一个人,这一点我问心无愧。因为之前有许多人都把这个故事和十宗罪相提并论。朋友,再仔细看看你的留言吧,也许那句话只是你心中的一个想法和提议,但是换个方式说出来会不会更好?炸毛的个性很直,有什么说什么,多多得罪了
看到有朋友关注我天涯的微博,但是我真的不会用天涯微博啊。也不准备用......
看这篇文的朋友可以加我新浪的微博,就叫炸毛哥
我会一一回粉,接下来这段时间,炸毛的创作空间多了许多,大家要多多督促我更文啊,不然我就要犯懒了!
希望大家不要谈论那些负面评论的事情了,这是我的帖子,我很遗憾作为楼主我没能控制好情绪造成了一系列的不和谐!
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有些朋友也许只是出于主观的评论,可能用错了方式。引起误会。
总而言之,明天开始恢复第四章的更新了,大家好好看文就好,不要讨论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炸毛在此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