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可是自己一个父母生的亲妹妹啊,自己居然为了十万块钱就想杀了她的性命,这不是禽兽行为吗?
可是,十万块真的是笔大数字啊,可以让自己少奋斗二三十年呢,又一个自己在心里这样说道。
对,这个问题比较现实,妹妹毕竟迟早是要嫁出去的,以后跟自己的联系就会越来越少了,妹妹出嫁后,自然会把钱交给她老公,与其让她把钱留给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还不如让自己占有了。
可是,把妹妹杀了后,该把尸体藏在哪里呢?
埋在山上?不行,山上如果有了新土容易引起别人怀疑,放在河里冲走?不行,还没冲多远就一定会被别人发现的。浇点汽油在火里烧了?也不行啊,据说烧人肉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奇怪的腥味,邻居们一定会闻到的。
那该怎么毁尸呢?
对了,有了,当姐姐的目光盯住厨房里那几个泡菜缸的时候,突然灵感大发了起来。
是啊,杀完人后,不是可以把尸体分别装在泡菜缸里吗?这样既可以将尸体藏好,又可以利用泡菜缸里的醋将尸体分解腐蚀,等几个月过后,说不定那具尸体都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姐姐为自己这个天才的设想高兴不已。
“妹妹,你过来一下,”姐姐阿芬叫了一声,“你这里好像有几张假钞呢!”
“怎么可能呢?我昨天才从银行取出来的啊!”妹妹没有察觉到姐姐口气中的异样,要知道,姐姐从来都是叫自己“阿珍”或者“小妮子”再或者“丫头片子”的,今天忽然正儿八经地叫起来“妹妹”,她却一点都没有感到奇怪。
当妹妹沿着姐姐的声音走到厨房的时候,姐姐迅速地拿起锋利的菜刀砍了下去,妹妹甚至连声叫喊都没来得及发出,便一头倒在血泊里了。
姐姐阿芬赶紧将妹妹的尸体分解装在不同的泡菜缸里,然后又用拖把将杀人现场打扫干净,这样,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察觉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的。
把那十万块现钞藏好后,姐姐阿芬又洗完手回到卧室。
女儿花花正在熟睡,老公依旧没有回家,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
第二天中午时分,娘家的父母过来问道:“阿珍不是说好昨天夜里回家相亲的么,怎么现在还没回呢?”
“哦,爹,娘,”姐姐非常淡定地说道,“阿芬昨天临上火车的时候又给我来电话了,说她已经在广州那边找了个男朋友,他们说一起再奋斗几年,所以暂时还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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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啊。”她爹娘的言语中显得有些失落,不过这已经不是阿珍第一次答应回家没回成了,因此他们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更何况那个时候手机没有普及,打电话又非常麻烦,所以他们也就对大女儿阿芬的话语没有丝毫怀疑。
又这样过了几个月,这事依旧神不知鬼不觉,警察也没过来找麻烦,姐姐阿芬打开泡菜缸一看,里面阿珍的尸体确实都已经融化成一堆堆烂泥了,于是姐姐心里的疑虑完全消失了,以后这就彻底成了一宗历史悬案,就算狄仁杰再世也破不了了,估计几年后公安机关会把妹妹算作“失踪人口”吧!
姐姐正想把这几堆看不出化学成分的烂泥扔到稻田里做肥料的时候,家里的那只土狗跟了过来。
哦,原来这土狗想吃人肉啊,那岂不更好,不但可以让这尸体完全消失,而且还可以节省一笔狗粮钱嘛,一举两得的事情傻子都会做。
那土狗平时里食量就很大,今天更是拼了老命撑着吃,没一会工夫,居然就将妹妹的尸体吃得差不多了。
这事终于可以彻底划上一个句号了,那十万块钱的主人终于死无对证,姐姐阿芬释然地长出了一口气。
又过了几个月,这一天是阿芬老公三十岁生日,在在农村是件大事,但因为阿芬的老公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人物,平日里交际圈子有限,所以生日礼席上也没有多少外人,大多数是自己家的亲戚。
酒过三巡,大家在一起聊着天南地北的话题。
忽然,阿芬她娘莫名感慨了一句道:“今天真是太开心了,只可惜阿珍不在啊,若是阿珍在该多好啊,我们这一家子人可就聚齐了,”
“外婆你别难过,”阿芬的女儿花花安慰外婆说,“其实小姨她一直都在的。”
“哦?阿珍一直都在?”阿芬她娘脸上有点醉意了,“乖花花,你快告诉外婆,小姨她在哪里呢?”
“小姨一直都在我家里啊。”花花童言无忌道。
“真的还是假的啊?”阿芬她娘醉意全消,“花花,外婆最喜欢诚实的小朋友,撒谎是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我没有撒谎,小姨一直都在我们家里。”花花还是这样说道。
阿芬一听不对劲,立刻也就醒了大半,“娘,你别听她一个小孩子瞎说,花花,小姨什么时候在我们家里啊?”
“真的在,妈妈。”花花坚持说道。
“花花,妈妈知道你说的是小姨那张挂在我们客厅墙壁的相片对吗?”阿芬立刻说道,“你快告诉外婆,小姨的相片在哪里啊。”
“才不是相片呢,”花花一把拉起外婆的衣袂道,“外婆,你跟我来,小姨在厨房的泡菜缸里呢。”
“什么?泡菜缸里?怎么可能啊!”花花的外婆不肯相信。
但花花却非要拉着外婆进去不可,外婆没办法,只好满足一下她虚荣的童心和想象力。
阿芬一开始也被惊呆了,这孩子怎么知道泡菜缸的秘密?她那天夜里不是明明睡着了吗?
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搞不好反而会欲盖弥彰让人认为自己这是在做贼心虚。不过阿芬心里也不是特别害怕,毕竟尸体都已经被土狗吃了,那里头顶多还有点腥味罢了,不过自己也曾经用那泡菜缸腌制过腊鱼腊肉,还是可以圆谎过去的。
“啊——”一声凄惨无比的叫声,让酒桌上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了起来。
“怎,怎么了?”阿芬她爹“豁”地一声从坐席上站了起来,“难道阿珍真的在缸里面?”
“当家的,”阿芬她娘像是杀猪一般尖叫道,“这泡菜缸里有阿珍穿过的衣服,这衣服大小尺寸和款式绝对是阿珍的!”
啊?怎么可能呢?阿芬的心也纠了一下,那天将阿珍的尸体挖出来的时候,里面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
糟糕,自己杀死阿珍那天光顾着藏好她的尸体,忘记把她的衣服销毁了,一定是花花那小丫头闹着好玩,便把妹妹的衣服藏在了泡菜缸里吧?
阿芬真后悔自己当时没有把阿珍的衣服一把火给烧了,也后悔在取出阿珍的尸体喂狗后,居然忘了把泡菜缸扔到野外去。
幸亏现在一切都还不晚,没有看到人的尸体,谁敢给自己定罪,甚至怀疑到自己头上?
“阿珍啊,你一定不在人世间了,怪不得这大半年你都没有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写封信回来啊,娘知道你一定死得好惨啊!”阿芬她娘哭得像个泪人一般。
“阿珍,爹爹一定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阿芬她爹毕竟是个男人,知道光哭是无济于事的,“阿芬,杀死阿珍的一定是你们家里的人,快说,到底是谁!”
阿芬她爹爹其实是将目光瞄向阿芬老公的,因为她相信虎毒尚且不食子,阿芬不太可能把妹妹怎么样了,而花花是个小孩子,而且还主动提供线索,也基本排除了嫌疑。
“老丈人,你别这样看着我啊,”阿芬的老公非常害怕,“我怎么可能杀死阿珍呢,她可是我的小姨子啊!”
“不是你杀的你怕什么?”阿芬的几个哥哥也围了过来,“我看就是你,我们记得当初你可是对我二妹垂涎三尺的啊!一定是你得不到她就想杀人解恨!”
“真的不是我啊……..”阿芬的老公百口莫辩。
“爹,哥哥们,真的不是姐夫,”忽然一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你们冤枉他了,杀死我的人是姐姐啊!”
什么?这不是妹妹的声音吗?她不是明明已经死了,而且尸体都被土狗吃了吗?一个死人怎么可能怎么可以说话?
众人也感觉奇怪,这明明是阿珍的声音啊,她自己话语里不也承认自己已经死了吗?那她怎么又开口说话了,莫非冤气太大阴魂不散?
大家低头一看,那声音居然是那只正在啃骨头的土狗发出来的。
原来,阿珍的冤气确实太大了,那只土狗吃完她的尸体后,便沾染了一部分阿珍的人性,居然学着阿芬的口吻说起话来了。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做了坏事就人不知鬼不觉了,小心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哦!!!!
好了,这个故事就到这里,下一个又是古代背景的,叫《无人生还》,我去吃个饭,吃饭前全部发了,够厚道吧,呵呵,只希望顶帖多多哦。
感觉眼睛都要瞎了,真的必须休息一会了。大家别让我们的帖子沉了哈。。。我负责义务码字,您负责天天顶帖,饭桶不想靠这个挣钱,只想让外婆的故事流传得广一点,,,呵呵。。。
新故事开始啦,童鞋们吃完饭了没?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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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人生还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蒙古人在中原的统治眼看着就要维持不下去了。
但蒙古人的统治跟后来清政府的统治有一点不太一样,元朝末年只是政治上比较腐败而已,其实蒙古骑兵的军事力量依旧还是存在的,不像后来的满族八旗子弟连马都不会骑了。
尽管当时天下诸侯并起,但华北平原及其以北一带的京畿之地还是牢牢被元朝政府掌控着的。而且这些农民军之间也没有拧成一股绳,相互之间还彼此兼并,有的农民军领袖昨天还在打着反对元政府的口号,今天就已经被招安成政府军了。
最重要的是,当时的农民军首领都非常迷信,他们相信内蒙古大草原一带是蒙古人的龙脉所在,如果没法铲除掉蒙古人的龙脉,就算军事上发动再大的进攻,最终还是要失败的。
可是,这一个个乱世枭雄们所占的地盘距离北京尚且有段距离,又怎么可能打到蒙古草原去铲除人家的龙脉呢?
蒙古贵族也相信自己是上天选择的主人,他们注定是要在中原永久统治下去的,所以尽管统治的区域在日益缩小,但元朝最高统治者元顺帝却还是在天天宴舞夜夜笙箫,认为困难只是暂时的,不多久后便可以逢凶化吉。
农民军和元朝政府军之间的拉锯战一直持续了十几年,双方都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但双方都知道自己快要撑不住了。双方都希望得到一笔从天而降的财富,物质的当然最好,如果没有,退而求其次精神上的财富也不错,至少可以鼓舞鼓舞低迷的士气。
我若是跟其他作者一样藏着掖着,猴年马月才能写完一千零一个故事啊,所以必须加快速度,毫无保留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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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有一个管理天文台且又会看风水的大臣悄悄地找到了元顺帝说,“陛下,老臣昨夜观天象,发现我们大蒙古在草原上的龙脉已经非常虚弱了……..”
“什么?”不要以为迷信只是汉族人民的专利,作为少数民族首领的元顺帝也是一个狂热份子,“龙脉非常虚弱,那有没有办法挽救回来呢?”
“陛下,我们的龙脉虚弱主要是被南方另外的一支给压下去了,”那大臣报告说,“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君啊!现在眼看着南方那支就要占了上风啊!”
“那可怎么办啊?”听到这个噩耗后,元顺帝再也没有逍遥作乐的闲情逸致了,“我们大蒙古帝国自从圣祖成吉思汗后,打遍天下无敌手,如今竟沦丧到如此地步,唉,朕真是愧对列祖列宗啊!”
说完后,元顺帝就从腰间抽出宝剑,想要自刎以谢先人。
“陛下千万别冲动,”那大臣连忙上前阻止道,“请容老臣把话说完,事情还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爱卿啊,你就别来安慰朕了,与其让朕死在敌人的手里,倒不如自我了断了,”元顺帝英雄气短地叹息道,“我大元江山都已经成强弩之末了,这一切既然都是老天爷注定的,那朕也就认了吧!”
“不,陛下,您这话可就大错特错了,”那大臣说道,“许多事情虽说是天注定的,但并非世人就无能为力了,比如——”
“比如什么啊,吞吞吐吐的,急死朕了!”元顺帝像是只热锅上的蚂蚁。
“比如我们找到那占据上风的龙脉在人间所对应的地方,”那大臣慢条斯理道,“然后派一支兵马过去,将那一带的老百姓全部杀掉,那不久可以让我们的龙脉挽回败局吗?”
“哦?还能这样?”元顺帝一下子可来劲了。
群号184162504以及18416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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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陛下,”那大臣又说道,“您饱读诗书,一定记得当年唐玄宗的时候不是有过一个安史之乱吗?”
“记得,这是简单的历史常识。”元顺帝回答说,“可是知道又能够怎么样呢?”
“当年的安史之乱差点就把偌大一个大唐王朝给搞下去了,当时大唐天子的龙脉也差点被安禄山的龙脉给独吞了,”大臣继续说道,“可是微臣听说啊,当年唐玄宗的儿子唐肃宗硬是找来了一批茅山道士,翻山越岭跑到了东北一带,将安禄山的龙脉所在地给端掉了,从此以后啊,大唐的江山又得以巩固,重新赢得了一百多年的天下呢!”
“还有这等事情啊!”这段野史倒是元顺帝头一遭听说的,“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也跑去那强势龙脉所在地端掉?”
“是啊,陛下英明,”那大臣拍着马屁道,“不过我们当今这事可比唐玄宗时候难办一些。”
“有什么难办的?只要能做到,朕都无条件支持,”元顺帝拍着胸脯承诺道,“你要钱朕给钱,要人朕给人!”
“钱倒是不需要多少,”那大臣回答说,“可是人嘛,还是要讲点条件的,不是任何狗剩牛杂的人都可以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
“那你倒是说说看嘛,需要什么样的人,”元顺帝说,“虽然现在我大元朝失散了大量国土,可我们毕竟还控制着那么大块地盘,人也不缺吧!”
“这派过去的人必须得符合以下条件,”大臣列举着说,“第一,必须是姓李的汉人。”
“等等,朕就不明白了,”元顺帝很是纳闷,“为什么一定要姓李的汉人呢?我们蒙古武士不可以吗?”
“陛下您仔细想想啊,”那大臣提示他说,“他们大唐朝为什么可以挽回败局啊,还不是因为他们占了自己姓李的便宜?因为道士们公认的祖先太上老君俗家就是李姓嘛,太上老君不就叫李耳吗?”
这几段向所有可爱的手机党们致敬哈,手机上的字迹那么小,你们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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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顺帝倒是知道这一点,而且还知道他们李家唐朝一直尊称太上老君李耳为自己的祖辈,自称是他的后代。
“这好办,”元顺帝说,“俗姓李的道士很好找,你再说说其他的。”
“第二,这些道士们都得为人机灵,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武功,”那大臣继续进言道,“因为微臣已经将那南方龙脉的所在地定位了,那地方就在湖南长沙岳麓山下一个村子里。”
“长沙?”元顺帝有点惊愕,“那地方现在不正被陈友谅这反贼控制了吗?”
“是啊,所以才要精灵点,而且精通武艺的道士嘛,因为我们要化装后悄悄潜进去嘛,”那大臣又说,“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派过去的人必须对陛下忠心耿耿。”
“是,这一点非常重要,”元顺帝深有同感道,“毕竟他们是汉人,未必肯全心为我们蒙古人办事,而且南方的陈友谅张士诚朱元璋之流都是汉人,如果他们心里还想着汉人的利益,那我大蒙古帝国可就要垮了。”
“不过这一点陛下您不必太过担忧,”那大臣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而且我们还可以扣押着这些道士们出家前的家人做人质嘛,软硬两套兼施,看他们还敢耍什么花招。”
“嗯,这事就交给爱卿去办理了,”元顺帝下着口谕道,“我大元江山可就交付在你的手上了。”
话说这群道士们确实也很精练,化装成为普通商人的模样后便出发了,而且很快就抵达了岳麓山脚下的那个村子里(为了避免大家人肉,我就不说具体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