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是毕福剑?他是我很厌恶的一个主持人,比朱军都厌恶。
很多人提名张靓颖。张靓颖,平安,陈楚生,是成都、上海、深圳三地酒吧歌手的代表。其中张靓颖的酒吧歌手味道最重,酒吧味就是油气、俗气、匠气。因为人文素养差,很多歌曲的意境无法体会,一味模仿。对技巧的理解也很狭隘,以高音、转音为荣。海豚音只是张的一个商业卖点,在我看来,那个海豚公主的称谓对于专业歌手来讲,不是赞扬,是讥讽,偏偏她还不以为耻,为了讨好观众,现场不好好唱歌就爱加这么一声。这和杂技团的猴子做个鬼脸博得观众一阵掌声,有何区别。她有模仿对象的时候,翻唱倒是似模似样,自己的歌吐气发声都失于做作,好比乡下暴发户兜里揣着大钞头回到城里,明是心虚还装作自然“这城里我来一千回了”因此更加作的那个样子。
张比较适合现在的社会环境。她多年的经历,深谙各种游戏规则,也善于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借力打力,在宣传上也舍得下大本钱。如果不是时尚品位和文化修养实在太差了导致的缺乏个人魅力,会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业歌手。
楼上说黑社会的,虽然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内地的唱片公司一直做不好,除了我前日所述原因,歌手本人也要负一定责任。内地的歌手缺乏信用,视合同如无物,合同条款对歌手约束力和惩罚性措施几乎没有。唱片公司苦心培育出一个歌手,包括培育市场、市场定位、包装、宣传等种种方式,投入金钱和精力把歌手捧红了,好比种子种下终于等到开花结果的一天,往往等到的是歌手宣布跳槽或独立门户的通知。歌手一旦红了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独立,这样不必在和公司分成,反正名气有了、市场有了、人脉也积累起来了。长此以往,哪个唱片公司还会有耐心舍得投入培育人才?为他人做嫁衣,没人愿意去做。粉丝往往骂公司竭泽而渔,炒快钱,急功近利,却没有想想这背后的原因。这也是一种恶性循环。
在欧美和日韩,有严格的法律保障,歌手违约跳槽是要付出天价赔偿的,而且很多歌手的作品版权掌握在公司手中,离开公司就不能再唱这些作品。在港台,除了法律之外,更有类似于师徒宗派等等的道义上的制约。比如港台对辈分师承分的清看的重,制作人指导歌手做了唱片,那是师徒相称的,一辈子都得承认。歌手翻脸不认人是要被指着鼻子骂没道义的。在内地,一法律薄弱,二人情淡薄,整个社会都重利忘义,一场演出一百块钱,歌手都想着全落自己腰包,怎么心甘和公司分成?反出山门是正常,否则都会说你傻。唱片本身就不挣钱,唱片公司举步维艰,不投入,不培养,歌手素质越来越差,制作人越来越不愿花心思做好的作品,中国的音乐产业就是这样越来越完蛋!
楼上说五月天的,说的挺好的。五月天不算摇滚乐队,算是流行乐团吧。乐队和乐团的区别在于,乐队的全体成员是平等的,键盘吉他贝司鼓主唱,都是同等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乐团相对来讲,主唱更重要,乐团其他成员服务于主唱的从属地位。在作品中乐器演奏往往乐队体现的比乐团要重要,可以听到大量的长段的突出的乐器演奏solo,而乐团中没有这样明显。这也是我一家之言,实际上很难量化的画出个道道。
五月天是今年演出市场上座最好的,走的大场子低票价路线,因为主要受众是高中和大学生。在高中和大学乐队排练场,五月天的作品绝对是主打。首先相对简单,初级水平磕两天就能完成,其次演出效果好,动不动就全场合唱,气氛就上来了。演出也不怕突发状况,紧张了忘了歌手可以吧话筒往下一伸“跟我一起唱”,鼓上随便加个花儿吉他框框一扫弦就过去了。歌词也容易引起观众共鸣。
但从这也能看出他的缺点:技术含量缺了点。对比一下小虎队的作品,单从编曲上绝对压五月天一头。
说许嵩的,从创作来讲,就是模仿周杰伦的高级粉丝一个。从歌手来讲,唧唧歪歪的有气无力唱法好比太监念经。他存在的唯一价值在于:鼓励了无数的中小学生勇敢地自信的开始写歌,让孩子们相信人人都可以做原创歌手了!如果谁到了大学还信许嵩,我会觉得他应该加强美育教育,回炉去幼儿园上上美育课。
陈汝佳,天资极好,无论嗓音还是领悟力。他唯一有过的正规音乐训练就是在少年宫合唱团。嗓音之清澈通透,不比年轻时的齐秦差。陈汝佳是内地流行歌手第一个开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演唱会的歌手,那场演唱会在国内流行音乐圈产生了极大轰动。年少成名的他当时面临着两个选择,下海还是进入体制内,不少国家“正式编制”的演出团体主动和他联系,但是选择了个体户。挣了几年钱有选择了出国,于是,内地少了一个实力偶像巨星,他的出现,给了后来的广东流行音乐造星运动很多启发,直接影响了后来的那一批人,如毛宁。他的私人生活我就不说了,斯人已去,存些厚道。
镜子中是扭曲机器的作品,也是他们作品中极少数的还能听的有存在价值的作品。
萧亚轩,商业包装产物,靠后期制作的典型,现场跑音到太姥姥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