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竟然就这样在茶馆里聊天,一直持续到了晚上九点。
他甚至说服女孩洗澡,换衣服。店主还主动帮她洗了衣服挂在外面。
由此可见,这个店主的社交能力,果然是实力不俗。
在夜里,他将女孩捆绑起来。并直接告诉她,我要与你性交。
女孩的反抗意见仅仅是一句:不行的,我还是处女,不可以做这种事。
但是值得人深思的是:在此过程中,有三批次的客人进入茶社,其中几个人甚至还跟老板聊天在30分钟以上。期间她并没有被堵上嘴。只要她呼救一次,就可以摆脱困境。
就连案犯都纳闷,为什么她不呼救呢?
在最后一批客人离开后。案犯将女孩强奸。
随后他们又开始了彻夜的长谈。
期间店主百般哄她,求她不要报警。还给她自己种的黄瓜吃。
女孩接过黄瓜时,竟然还露出了笑容。店主乘机又求她不要报警。
可见在这个过程中,女孩是并不惧怕罪犯的。
在他们讨价还价的期间,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
店主是个不成熟的强奸犯,他在自家作案,且认识被害人。这是典型的临时起意。这种案件的作案人,最怕的就是被害人报案。他表面上是在哄被害人开心,实际上是在与被害人争夺对事件的控制权。
但女孩可能是平时里强势惯了。
这种对控制权的争夺,导致了女孩拒不答应罪犯的要求。
罪犯最后请求道:你要报案也可以,等几天。几天之后,我儿子中考结束了。你再报案。
免得毁了我儿子的一生。
但女孩回答道:你已经毁了我的一生,还怕我毁了你儿子的一生吗?
案犯听了知道求她无望,便走到外面,拿了裤子,勒紧了女孩的脖子。将她勒死。
后将她放在院子里,放火焚烧。烧过后,他将尸体 丢进了下水道中。
供认了犯罪经过后,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而没有以强奸罪起诉他。
最后他被法院判处死刑,枪决了。
学过了犯罪心理学之后,再反过头来看中国的某些罪案小说。
感觉幼稚得可以。
个案有的人写的还行,但是有的案子,尤其是描写系列杀人案的小说,都假得可以。
比如有个挺有名的,以犯罪心理学的侧写为依据的小说。
情节堪称可笑至极。
上来就有个案子,一群白领少妇被强奸杀害。死者在未完工的建筑上。
最后查出来凶手,是个25岁的高考落榜生。
也就是欺负不懂心理学的读者,这样的设定简直令人无语。
首先,这个瘦弱的高考落榜生,是怎么将女性带到大楼上的?他会开车吗?在绑架之前,怎么接近被害者?而且他穿得那么与众不同,在工地工作还天天穿个白衬衣,不如直接在脸上写字:我心理扭曲。女白领的装扮也与工地环境如此格格不入。难道周围没有目击证人?
再有,25岁的建筑工,如果不能靠强力控制住被害者,他一定是巧舌如簧。但罪案小说对他的设定却是:不善于处理与女性的关系。多读点儿书会死啊?
第三,事实证明,没有哪个蓄谋已久的连环杀人犯,是25岁以下的。如果有,也很快被抓了,来不及发展到这种地步。他们根本就没有控制住被害人的能力,不是因为被害人奋力挣扎,就是因为目击证人太多。或者干脆就是留下了指纹脚印之类。
这类人的攻击方式一般都是突然袭击,制服后当场强奸。没有劫持到一个特定地方再强奸的。
而且最变态的是,强奸的姿势竟然还是后入式。我了个去。。。
你这样强奸个人试试。。。在女性清醒且挣扎的情况下,你能进去吗?有老婆的也可以回家试试去。就算能进去,那也是先打晕了,让她平趴在地上。但是案件的叙述中,讲的是死者膝盖有伤痕。。。也就是说当时是跪姿。
好吧,如果你能让死者彻底放弃抵抗,跪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个25岁的不善交往的男孩,能做到让对方彻底放弃抵抗吗?除非先杀后奸。但是小说里明白写道:是先奸后杀。。。
可谓一句一亮,处处漏洞啊。。。
奉劝各位写手,写小说之前,先多看看案例,多读读警方的报道吧。。。
有人说我是抄袭电视剧的情节,噗。。。麻烦快告诉我哪部电视剧,我赶紧去看看。
难道是小撒的《今日说法》?
我讲的都是真实案例。而且很多都是大案,在网上、电视上都报道过。
要是真有电视剧供我抄的话就好了,省得我打字那么累。
不过也不怪这位读者。
人的大脑是不可靠的东西。
也正因为如此,在女性惊慌失措的时候,即使看到了罪犯的面目,也常常会提供给警方错误的描述。也有人说自己事发前曾见过犯罪嫌疑人,然而事实上,抓捕嫌疑人后,嫌疑人供述是第一次到这个城市,从未见过被害人。显然是某种未知因素,让被害人产生了见过嫌疑人的错觉。
事实上,在某些连环奸杀案中,幸存者、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词往往是相互抵触的。
比如有的女性说嫌犯高大健壮,身高在180cm左右。
而实际上案犯的身高只有165cm,比女性高不了多少。
目击证人的证词很多时候就更不靠谱了。
所以现在中国法院定案,大多以实物证据为主要依据,而轻视目击证人的证词。
例如在前面的案子里,就有一系列案件,虽然是同一个人所为,而幸存者却提供了十几个不同的画像。
那么如何才能让记忆更加可靠呢?
事实上很简单,记忆力是训练出来的。有人能记忆6副扑克牌的花色顺序。而这个人不是天才,只是后天训练的结果。所以警方会特别训练警员的记忆能力。尤其是相貌特征的记忆能力。
曾就有个特别厉害的警官,不依靠照片的情况下,记住了几百个通缉犯的脸。此警察在火车站巡逻,轻松抓获各色逃犯数十名。立下无数功劳。
下面我要扒一个新的罪案,这个罪案也挺让人无奈的。
@冒牌吟游诗人 4333楼 2013-02-28 16:50:58
楼主的新浪微博我看过了。都是些灵异类恐怖类题材,没什么罪案。楼主还是多写点罪案故事吧,个人认为比那些恐怖故事吸引人。
最后,楼主是有那个本事把故事写好的,只是不够勤奋啊。祝早日康复,继续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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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太有洞察力了。。。
我是多么懒惰的一个人啊。。。
如果有人要形容我,估计懒字排第一位吧。。。
哈哈哈哈
这两天好点儿了。明天开始写“那个”故事。
下面讲一个连环杀手。这个连环杀手的情况很标准。具有一切连环杀手应该具有的特征。因而可以作为教学范例来讲述。
当然不是教人们如何去犯罪。而是教人们如何避免成为这种人的猎物。
也希望从事警事工作的人能看到。
因为这个案子太典型了。以后再抓这类罪犯,是可以顺着这个思路来抓的。
首先我介绍一下案情:
在2000年3月月底的时候,松滋市新江口镇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这个案子当时闹得很大,以至于后来全国皆知。
在警察系统内部,也流传很广。主要原因倒不是因为其恶劣程度,而是在于其典型性。可以作为警察追捕同类案犯的依据。
这个案子出现的时候,警方接到报案,赶到了现场。发现当时的现场环境已经遭到了破坏。警方经过多次努力,大范围搜索周围的证物,在一个小型物品上,发现了一枚不是很完整的指纹。
这个案件由于没有线索,也就被压了下来。直到这年8月份的时候。刑警将这枚指纹输入数据库,进行定期的比对,才发现这枚指纹原来已经在数据库中了。这枚指纹与之前一名入狱人员的指纹完全一致。
而这名罪犯姓谭,现在刚好就在监狱里。
他是因为抢劫罪,而刚刚被抓入了监狱。
警方立即将他从监狱里提了出来,并对他进行了审讯。
谭某一点儿也不慌。因为他只是抢了一辆摩托车。现在已经进入了监狱,他觉得这点儿事儿不算什么。关不了多久,监狱就会把他放出去。于是他甚至都没有感到恐慌,就接受了这次审讯。
谭某被送到了一个看守所。那里的环境,他还是蛮熟悉的。因为那个地方,他在里面蹲过两次了。一次是因为偷摩托车,一次是因为抢摩托车。他毫不在乎,反正不管蹲哪里,刑期都是相抵的。在哪里蹲不是蹲?
他倒是很想得开。
他觉得,过两天管教就会找他。让他去警察那里交代问题。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要交代什么问题了。回答的时候,做什么表情,字句怎么斟酌。哪些该说,哪些死都不能提,他也都给自己想好了。
但是问题就在于。管教连搭理他都懒得搭理。不但不理他,还干脆把他晾在里面好几天。
他这个时候,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
到底是为什么找他呢?难道说警察调他来,就是逗他玩的?
所谓做贼心虚就是如此,他的心也就越悬越高了。提心吊胆的日子不好过。他开始睡不着觉了。
警察在暗中盯着他呢。虽然一直不提审他,但是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对他的监视。看到他心神难安,警察就已经基本明白他是怎么回事了。
突然,谭某想到了一个问题。
一想到这个问题,他顿时全身冷汗直流。就像发烧了一样全身不停地打寒颤。
他想到了什么问题呢?
他想到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他之前一直不担心的问题。
但是他现在感到害怕了。
那就是,之前进监狱,都是不留指纹与dna的。而前一阵,他进监狱的时候,警察找他提取了指纹与dna。
他没有什么学问,因而当时没觉得什么。但是后来听监狱里的狱友说:指纹与dna是鉴定犯人身份用的。只要用指纹或者dna鉴定了,你就绝对抵赖不了了。
他想到这句话,顿时就全身湿透了。
因为他干过什么,他自己心里面清楚得很。
警察倒是不慌不忙。
你自己提心吊胆,你就自己难受去吧。就是吊着你,让你心虚。
5天之后,警察来了。
警察也不说话,就是问他一句:你都被我们判了15年了。我却还要找你。你自己是知道为什么吧?
为什么警察不直接问他, 你都干过什么 而是这样不明不白地吊着他呢?
这就是心理战术。
因为警察知道,如果直接问,他断然是死也不会说的。与其这样,干脆不问。让他天天难受着。等他扛不住了,自己就说了。反倒是天天追着他问,会让他感觉警察比自己难受。那样他就不会说出事实了。
他继续紧咬牙关,不说。
警察也不逼他。
天天跟他一起吃饭。一到吃饭的时候,警察就拿了吃的,坐在他面前。看着他吃。
那你们想想,他能吃得下去吗?
结果两个人就大眼瞪小眼,别人都在狼吞虎咽,只有他们两个眼对眼。
警察笑着说:吃啊,你吃啊。
他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锅上的蚂蚁。。。
说还是不说?他问自己。
说吧,必死无疑。不说,比死还难受。
其实他说不说都已经无所谓了。
自从dna数据库建立以来。许多原本无法破获的悬案,都开始获得了新的调查线索。无数犯罪嫌疑人,因为dna数据库而落网。
让他们的落网的东西,都是之前让人感觉很微小的物证。有的时候,是一根毛发,有的时候是一片皮肤,有的时候是一滴血液,有的时候是精液。
这些东西都可以提取出dna。
而这些东西的遗留在现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你能剃光头发,也会有汗毛,睫毛,甚至是鼻毛的掉落可能。
即使你不流血,受害者身上,也会留有你的皮肤。
即使你不射精,也可能会流出一些微量分泌物。
所以,这种新鉴证技术的出现,等于是给那些作案人员带上了无形的枷锁。
这种数据还是全国共享的。因而流窜作案,也仍然可以并案调查。
所以,在他被警方吊着的时候,其实警察在外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们发现,之前有过多起奸杀案件,都与这个嫌疑人有关。不是留下了指纹,就是留下了精液。经过dna比对,至少有4起案子与他有关。
而且还都是命案。
换句话说,他现在招供与否,已经不重要了。他已经必死无疑了。
警方现在吊着他,就是为了让他痛苦,从而逼迫他供出更多的案子。
那么有人问了,既然警察如此厉害,为何之前不能将他抓捕归案呢?
因为,各个地方建立dna数据库的时间是不同的。
国家在公车、公款吃喝上投入的钱,倒是挺多的。但是投给警察的钱,实在少得可怜。
以至于到了2012年,dna数据库,指纹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才开始在全国铺开。
之前只是在部分省市进行了试点。
也正是2012年才开始开展这项工作,所以2000年的案子,直到2012年才开始进行dna比对。
这12年的滞后期,导致了无数原本早就应该被抓的犯罪分子,继续在外面逍遥了12年。
同时,在这12年间,我们无法估计,他们又害死了多少无辜群众。
中国最应该投入资金的部门,就是公安、教育、环保。
然而偏偏就这几个部门最缺钱。
反倒是几乎没有人需要的高速铁路,磁悬浮列车,却投入了上百亿,甚至是上万亿的资金。这真是令人惊奇。
好了,话题扯远了。
那么这个家伙,到底都做过多少次案子呢?
只是他能想起来的强奸案,就有8起。其中4人重伤,4人死亡。
前面说错了,是作案7起,3人死亡。我多算了一个。
那么警方都发现了什么呢?
警方在对其住宅进行搜查的时候,发现其家中藏有
手机7部、银行卡9张;女人首饰若干、江某的驾驶证一本;枕套一个,上有不明污迹,枕套上有一女士耳钉。另外在覃兆明卧室墙上发现“3月30、5月30、6月30、616”等字样。
由此可见,此人有收藏受害者物品的癖好。
同时,他还喜欢记录作案时间。
显然他不同于普通的见色起意的强奸犯。而是一个享受奸杀过程的强奸犯。
他具有典型的连环杀手的特征。
前面我提到的那个小孩子强奸女人,无意中导致两个人死亡的案例,与这个案例完全不同。那个人是以强奸为目的,杀人只是意外。而这个案子,他杀人发泄愤怒是目的,而抢劫强奸,只是附带性的收获。
这个人的恶性比普通强奸犯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