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前面的那个骑自行车跨省作案的罪犯一样。
他也出生在一个极其贫困的家庭。
而且他家也是有好几个子女。因为家里孩子多,所以特别地贫穷。
正是应了那句:越生越穷,越穷越生。
在河南,农民家庭一般都喜欢男孩子。因而不生到男孩,一般都不会停下来。
生到杨某的时候,他前面已经有好几个姐姐了。
因而自然地,这个杨某在家里的地位也就比较高了。
前面我说过,一个人如果在家里地位很高,而社会地位很低,这个人在社会上,就会变得异常反社会。又由于在外面受到各种嘲笑,因而回家之后,又会表现得很叛逆。
所以,这类人在社会,往往是吃不开的。在家里,又与父母关系不好。所以人生会分外地苦闷。
杨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为了供他上学,家里的姐妹都辍学了。家里集中精力供他一个人读书。为的就是让他有出息。然而由于他在家里地位太高,导致他在外面不能受到一点儿嘲笑。
而又由于他家里穷,长得丑,个子矮,所以分外惹人嘲笑。
家里孩子太多,因而异常贫穷。他在省里读书,本来成绩不错。但因为贫穷,经常吃不上饭。
中国人普遍喜欢嘲笑穷人。所以,他就成为了大家火力的集中点。
人们不但没有同情他吃不上饭,反而拿这个当作笑话,嘲笑他。
我不知道他们学校的老师是怎么样的。虽然我曾就读的学校,老师分外变态。但是遇到家里吃不上饭的同学,老师还是经常组织同学献爱心的。同学也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他。
所以,在高三的时候,大家都在备考的紧张阶段。
他逃跑了。在命运即将出现转折,只需要紧咬牙关,就能改变自己命运,乃至全家命运的那个瞬间。他选择了逃跑。
他是个逃兵。由此可见他对自己,对家庭,毫无责任感。
因为自幼受到家里宠爱,姐妹都让着他,肆意娇惯他。所以当他遇到了一点点嘲笑,一点点挫折的时候,他就放弃了十几年的学业。据说是一路逃到了山西煤矿,做了矿工。
他的父亲疼爱他,打听到他的消息后,并没有责怪他,而是连夜坐火车去找他。看到他挖煤的样子,他父亲流下了心疼的泪。
嘱咐儿子要注意身体之后,老父就离开了煤矿。
然后,后来他又辗转几个地方打工,每次打工的时间都不长。
每次他的父亲得知了他的行踪,都会坐火车去看望他。
然而对此,他却并不感动。
家庭对他多年的娇惯,让他完全丧失了感受亲情的能力。
换句话说,你对一个人的爱越多,他越不会感受到爱。反而是当爱是有条件的时候,他却要特别地珍惜。
我们的教育专家,经常说,孩子叛逆是因为家长没有给他们足够的爱。
其实在我看来,恰恰相反。是爱太多了。使得他们无法分辨什么是爱了。
当一个人把自己当作宇宙的中心时,他若是能感受到爱,反而是应该可奇怪的事情。
所以连环杀手的典型特征就是:他们不会爱。因而也就感受不到同情。
没有同情心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
那么,人为何会丧失同情心呢?
根据解剖学的研究表明。人类大脑能感受到爱的部分,是位于大脑前部的组织。
人如果遭受到重大打击,就会倾向于关闭这部分组织的活动。
好处是,他不会再感受到任何痛苦。
但坏处就是,他不会再爱任何人。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在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之后,就发觉自己再也不会爱了。
因为他大脑中,负责感受爱的那部分,被关闭掉了。
人受到的打击越强烈,同情心的丧失也就越强烈。
所以连环杀手的心理,与正常人完全不同。
举一个例子:
当普通人见到奸杀案现场的照片时,会吓得闭上眼睛,会紧张,逃避,甚至感到恶心,想吐。
而连环杀手,却对这类情景毫无感觉。
杀人这种行为,对他们来说,就好像吃饭一样。是不会引起任何感情波动的行为。
因为他们大脑中,负责情感的那部分,因为长久关闭,而失去了功能。
那么是不是说,连环杀人犯,因为大脑的器质病变,而导致了他们犯罪?
是不是说,他们不需要对此负责?
答案是:不对。
他们并不是精神分裂。他们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误的。
也正因如此,他们作案之后才会想尽办法逃避追捕。
换句话说,只要不是杀完人就站在那里等警察抓的杀手,就都是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
他们杀人,是故意发坏罢了。
而且,一旦杀过人,他们就不会再收手。
事实证明,没有一个连环杀人犯,是自我悔过的。如果他做出这样的忏悔,一定是因为他想借此减少刑期。不要妄想通过心理治疗手段医治他们,他们会装出配合的样子,假装被医治好,然后一趁你不注意,就再去杀人。
想要让连环杀人犯停止杀戮,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掉他。
这个观点,几乎被所有警察以及犯罪心理学家所认同。
但真正对他们进行审判,已经关押的人,却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大量的连环杀手,都被当作了精神病,而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中国,事情还要好点。因为判决很严格,这类罪犯大多难逃一死。
而在美国,由于冒牌心理学家太多,而握有假释权的,又往往是这类冒牌学者,所以这类罪犯在被关押了十年之后,往往会被假释。
等他们出狱之时,就是百姓遭殃之日。
如果你们看过任何一个连环杀手制造的奸杀案现场。
即使是最具有同情心,最反对实施死刑的人,也会开始支持死刑。
因为除了死刑之外,你真的无法再想象到更合理的刑罚了。
反对死刑如果是出于宗教原因,我还可以理解。
但如果是出于所谓的“人权”,我就无法理解了。
杀人犯是人,没错,但被杀的人也是人。他剥夺了别人的生存权,法律就应该也剥夺他的生存权。这才叫做公平。
对那些反对死刑的人,我只想说一句话:如果死掉的是你的家人,你还能反对死刑,那我才是真的佩服你。
如果死的是别人,你反对死刑,我只能说:要么你有犯罪的预谋,要么你跟那个死者是仇敌。或者干脆你就是打着爱的旗号,反人类反社会。
那么话说回来。
这个杨某,他为何从一个打工者,变成了杀人犯呢?
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如果他不是冲动犯罪,比如因为被激怒的情况下,暴怒杀人。那么,他以前一定有前科。
任何犯罪都是呈发展状态的。
入室奸杀,一般都是从小偷小摸开始,逐步演变为抢劫,乃至强奸,直至杀人。
如果一个人没有前科,却犯下了奸杀罪。
我宁可相信,他之前有过犯罪行为,但只是警察没有抓到过他罢了。
杨某之所以入室杀人强奸。
因为他之前打工,都被拖欠过工资。
这就是没有工会组织造成的。
如果有工会,老板敢拖欠工资,必然遭到劳工组织的报复。
但他没有。
事实上,我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
前面我也曾经介绍过,一个河北省的打工者,被拖欠工资,导致最后他心态失衡杀人的事情。
这个也是一样。
因为被拖欠了工资,又没有工会组织帮他讨公道。
于是,他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只好偷走了老板的东西,拿到外面卖钱。
因为没有被抓,所以他的胆子逐渐变大了。
从偷老板,变成了偷任何人。
他开始学会入室盗窃。
他曾两次因入室盗窃,而被警方抓去劳教。
在他25岁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关了两次了。
在1993年的时候,他曾经恋爱过。一个对他山盟海誓,非他不嫁的姑娘,在他劳教释放后,就爱上了别人。他出狱的那天,正是那个姑娘结婚的日子。
对此他很恼火。
于是他发出了那个河北省连环杀人犯同样的怒吼:难道我生下来就是被人嘲笑,就是被人愚弄的吗?
于是,在此打击之下,他开始憎恨女人,1996年,这种憎恨发展到极点的时候。他开始从小偷小摸,发展为光天化日之下的强奸。
在一条小路上,他尾随一名妇女,并预谋强奸。
结果竟然被这名妇女痛殴一顿,并咬掉了他的舌头。
随后,他就被警方抓走,以强奸未遂罪起诉,关进了监狱。
此时,他的犯罪已经开始升级。
如果中国的刑罚足够严厉,针对他的这种犯罪升级的情况,有足够的重视。那么就应该对他进行重判,将他关在监狱里,达到20年以上,那么等他出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犯罪的能力。
可是没有,中国的刑罚太轻了。所以他只被关了4年。
2000年他被释放的时候。他正好30岁。
是正当年的好时候,他体力充足,性欲强烈,心中充满着对社会的憎恨,还在监狱里学会了一身的反侦察技巧。他要是不去杀人,我反而要觉得奇怪。
@工科女 5407楼 2013-03-15 14:34:50
为毛我觉得计划生育还是挺有必要的?我一定会被骂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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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会被骂的。
坐等你挨骂。咔咔咔。。。我太坏了。
其实多生孩子不可怕,可怕的是越生越穷,生而不教。肆意宠爱。
男孩子,就应该从小吃苦。磨练意志品质,让他们勤劳肯干,让他们懂得,获得幸福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诚实劳动来致富。
如果没有这种教育,即使实行计划生育,也用处不大。
现在80这批人,大都是属于家庭地位高,社会地位低的。
但他们并没有大规模犯罪,这不是说学校、家庭教育得好,而是家里再穷也有套房子,父母也都有养老金。且没有兄弟姐妹争夺家产。如果不是这样。。。
以这代人的心理状态。。。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现在我说这话为时过早。
且看2-11年之后的犯罪率吧。
因为连环杀手的心理成型,大多需要在35岁之后。
80——89这一批人,距离他们彻底变态,可能还需要2-11年的时间。
同时由于这代人受教育年限比较高,比起以往的年代,这个群体多受了2-4年的教育。
因而犯罪高峰期可能要延迟到2017-2026年。
希望那时候,国家有足够的预算拨给警察。。。
200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那时候就要特别小心了。
他在各地流窜作案,杀人达到60多人。
由于犯罪地点是在荒僻的乡村,因而调查工作异常困难。
如果他在城市里作案,可能做两三次,由于手段类似,就会被警方并案调查。
可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警方调查手段落后。
使得作案数十起的时候,才开始并案调查。
多亏后来刑侦科技越来越发达,微量物证也能提取dna,否则凭借他的反侦察能力,很难获取他的dna证据。
但是获取了dna信息,也并不能直接将他抓捕归案。
警方根据他作案时候的习惯,推理出了他家的居住范围。
因为他选择的作案地点,与自己家乡非常类似。
他又是徒步作案,因而警方在周边开展了大量的排查工作。寻找地貌类似,环境相同,位置荒僻的地方,逐户排查。
寻找作案者的蛛丝马迹。
终于,他们找到了杨某的父母家。
警方听说他们的儿子长期在外不归,就将其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并提取了他们的dna。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杨某。
随即,他们在周边各省展开追捕。
不久,警方就发现了他的踪迹。
据线人举报,有人不使用身份证入住旅馆,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也许又要有人说我乱编了。全国那么大,怎么有个人不用身份证入住旅馆,警方就会进行抓捕呢?我只能说,这类人对警方太不了解了。。。)
于是,警方立即派人对他进行盘查。发现这个人果然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杨某。
当即将其擒获。
警察问他杀了那么多人,后悔不后悔。
他说,不后悔。唯一后悔的是,被抓时,口袋里还有500,应该去找个小姐玩玩。。。
估计鲁迅先生若是活着,他一定会这样评价:
人类社会的渣滓。。。
@sunxynj 5472楼 2013-03-16 00:21:18
我解释一下什么叫私货吧:就是和题目关系不大,用题目把大家吸引来,然后用过分偏离的引导歪楼来宣扬的思想。
你讲罪案,分析犯罪的心理就不是私货,但是顺道劝教并将无神论者斥为无知,就是在夹带私货。
现在解释不了的,不代表永远解释不了,别忘了伽利略如何被烧死的。你问大爆炸是谁引起的,那你说说上帝是谁创造的吧。
我其实不反对宗教,LZ你有信教的权利,但是我也有不信的权利,尊重是相互的,用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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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幸,我就是认为无神论是无知。
就像你说的,人的认知是不断进步的。
现在人们认为没有神,不代表未来科学不会发现神。
就好像一百年前人们不知道相对论一样。
无神论者武断地认为神不存在,不算无知算什么。
现在不能证明神的存在,不代表未来不能证明。
至于天谴这样的词,吓唬的不是无神论者,而是那些造孽的人。
不信神的人多了。没见谁那么激动。
你这么害怕天谴,莫非另有隐情?
既然是无神论者,那就不该怕这个词。因为在无神论者看来,这个词是没有意义的。
既然你那么在乎这个词,就说明你还不算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再有,我从没在帖子里保证过不会宣扬这些思想。
既然没有保证过,何来私货之说?
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可以选择不看。
也没人把你绑起来,强迫你看不是?
@使用一枚小马甲 5440楼 2013-03-15 17:50:24
我在上海被尾随过2次。
一次是7月的大中午,1点左右。我骑着自行车,戴着墨镜,去上班。在十字路口发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人盯着我看,绿灯亮了之后,他右转跟着我后面,而且特地看旁边公司的保安在不在。当时我就警觉了,我就骑车到马路另一边去了,果然他跟上来了,问我要不要跟他!#¥%……&,我当时吓得要疯了,拼命蹬车,骑到200米处一个工厂的门卫室。那人没跟上来,就走了。
第二次是中午。我要去一个大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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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这经历就分外恐怖了。
结伴而行,走人多的地方。
估计是你长得太惹眼了。
美女要低调。。。
@mwxtt 4936楼 2013-03-08 16:54:01
真喜欢楼主的叙事口吻,思维清晰三观端正,脑中浮现一正气凌然的帅哥,楼主是高大威猛的帅哥不咯?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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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尧臣 5429楼 2013-03-15 16:52:51
我赌一根黄瓜,不是~~~估计要么是南派三叔那样的,要么是九把刀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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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xtt 5448楼 2013-03-15 19:55:09
才赌一根黄瓜,不玩,除非赌个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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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尧臣 5454楼 2013-03-15 20:21:37
那就一个西瓜外加一根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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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
我。。。
有没有西红柿和青椒?
可以凑盘菜了
@sinwavq @zscstgo 5446楼 2013-03-15 19:41:14
楼主楼主你一定要看到我,我这有个很有意思的案例,拜托你一定要看到帮我分析一下啊,这件事情困扰我很多年了,真心求教,谢谢啦。
事情在1995年,事发地在黑龙江偏远乡镇,人口稀少,受害者是我二大娘,北京人叫做二大妈,事发在下午一点左右,发生在我爷爷和奶奶居住的平房中,背景是两位老人回老家已经月余,而大娘住在这个房子里负责照顾还在上小学的我和我哥哥也就是二大娘的亲儿子,一点钟时我和哥哥已经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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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但我一字不落地看了。
不劫财不劫色,伤人不致死,背后袭击,使用锤子作案,且锤子是受害者自己家的。
确实如你所说。诡异。
时隔多年,又加上当时没有嫌疑人,现在想推测出那个人的动机,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即使推测出来,也无法证实。
但是此人作案,符合临时起意的某些特征。例如:随意选择凶器,作案目的含混等等。
当时如果结合脚印足迹,就可以判断此人年龄体重。
如果作案人年龄不大,可能是熟人邻居作案。他没有作案经验,不知道锤子的威力,对锤子的威力理解,还停留在动画片阶段。因而见到受害者倒地,他吓坏了,急忙逃跑。所以没有劫财。
如果此说成立,此人应为中学生。男性,经常逃学。那天刚刚遭到家里责骂,又欠了朋友点儿钱。家里以为他去上学,但实际上学校已经将其停课。他无处可去,临时起意进入你家。结果见自己惹祸,就跑了。事后他应该乖了一阵。还主动关心过你家的人,打听过伤者的情况,表现得很同情。事后,他的外貌形象会有一定改变。
如果作案人年龄偏大,他应该比较瘦小,语言能力不强。有小偷小摸经历,但没有被抓过。或者被抓过,但不够案值没正式进监狱,也许拘留,也许短期劳教。这是他第一次试图杀人,但这场景把他吓坏了。于是他再没有在附近做过类似案子。
事后他可能外出打工了一段时间。他回家探亲的时间,刚好是你二大娘康复的时间。此人家住不远的地方。可能做过木匠或与建筑相关的零活。口吃或丑陋。好吃懒做,体力不强。喜饮酒,在家排序可能相对靠前。
上面纯属猜测,如有人符合,请勿对号入座。
因为如果我猜对了,你去找他,他会狗急跳墙。没猜对的话,就是冤枉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