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与崽崽 6623楼 2013-03-30 22:46:49
额,我又来了。说说发生在我这边的那个双女尸案吧。6天就破了。从知情人口中转述的整个案情经过,就验证了楼主的那句话“这类人大多智商低下”。另外,不是奸杀,前面的消息系误传。这个罪犯因小偷小摸之类的小案件被抓了,可是却因三次越狱一直加刑,关了十几年最近才放出来。学会了上网约炮,想弄点钱花。女一号受害者(四十多岁,离婚)就跟他网上认识的,罪犯本就只是想弄点钱,一来二去就勾搭上了,遂,在我单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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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
我一个哥们是花花公子,他对我说:
现在的女孩,不比过去了。
过去你要高大帅气有才华,性格好,有内涵。才勉强能约炮。
现在,你只要说自己是有钱人。一句来我的公寓玩,晚上我开车送你回家。
约炮就很容易。
殊不知,羊入虎口。
@喵喵的太阳 6633楼 2013-03-31 15:11:08
楼主,我一口气只看楼主学习完毕,然后一晚上没睡踏实,这就是你说的学习状态吧?
我看完后发现大部分连环杀手家庭出身都比较贫穷,那家庭殷实的一般会成长为连环杀手吗?我们单位有一位同事,30了,他是我们私底下八卦抨击的重点对象。他幼年丧父,母亲对他很溺宠,他的性格就是绝对自卑又绝对自负那种,人很胖,很丑很多痘痘,平时也邋遢。他很惧怕权势,哪怕一点点大过他的权势,他就不敢多言,但他又很愤世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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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人,只是小肚鸡肠容易冲动罢了。
不一定会变成连环杀手。就算杀人,估计他也是个刺杀者。就是那种跑到闹市区,乱杀一气的。
这种人虽然有点儿偏激,但也算是个没有心机的人,可谓单纯至极。
至于火烧老鼠,说实话,很多人都干过这事儿。虐杀老鼠和虐杀宠物是两码事。
老鼠是可恨的东西。
宠物是很萌,很可爱的东西。要对可爱的宠物下手,那才是变态的前兆。
畏惧权势,不是羡慕权势。这也不符合特征。
电脑软件故障已经排除了。
话说楼主很懒惰,其实早就能修好的。哈哈,就是懒得动手。
今天继续接着上面的案子说。
那么,警方最后有没有确定十二宫杀手的身份呢?
警方曾经怀疑过7个人。他们分别是:
Arthur Leigh Allen、Jack Tarrance、Rick Marshall、Lawrence Kane、Michael O'Hare、Ted Kaczynski、Bruce Davis。
但是这些人中的五个最后都被洗清了嫌疑。
不是笔迹不像,就是血型、dna不对,要么就是指纹不符合。
警方无数次推测,认为有最大作案嫌疑的就是两个人,分别叫做:Arthur Leigh Allen、Jack Tarrance。
前者非常古怪。有人反映他在案发前两年,曾经在喝醉后提到过,要四处去杀人玩。杀完了人还要通知媒体,给他们字谜。
那个人问他,那你说自己是谁呢?
他看了看手表说:叫十二宫,英文是zodiac。这是一款手表的名字。
那个人觉得这是酒后的话,很可笑,就没当真。直到一两年后,真的出现了十二宫杀手。
而这个人最古怪的地方是,他曾经参加过海军。而且他在海军里曾经做过文书工作,破译过密码。搜查他家的时候,发现了军靴以及手套,都和案发现场的号码一致。他的手表也是zodiac牌子的。
最最古怪的地方是,有那么几年,十二宫没有作案。而这几年,刚好是他进监狱的日子。
而他刚从监狱里出来,紧接着十二宫就又开始犯案了。
7个嫌疑犯中,只有一个嫌疑犯给警察写过信,表示愿意帮助警方的调查工作。这个人就是Arthur Leigh Allen。
而且自从他死后,就再也没有十二宫的消息了。
那么警方为何没有抓捕他归案呢?
原因很简单,将他的笔记与寄给媒体的信件进行对比,发现字迹完全不同。
而且从现场遗留的血迹上看,他的dna与凶手并不相同。
@疯帽红茶姬 6602楼 2013-03-30 06:09:23
喜欢楼主的帖子,正能量满满,LZ是个好人。其实我觉得LZ的回复没有很刻薄,反正我感觉不到太大的恶意。所以有些人别太过分啦,LZ真本事肯定不止这么轻描淡写地侃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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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进行回复的时候,我确实在没有带着恶意。因为他们说的那些什么,根本就不会让我生气。我不生气,自然也就不会在话语中带有恶意。
相反我只是觉得他们认真得有点好笑。
我的回复,只是在利用心理学的知识,对他们的歪楼话题进行阻断。目的达到后我会立即收手,不会对他们进行穷追猛打。毕竟将话题扭转回来才是我真正的目的。
谢谢留言,请继续关注zodiac的案子~~~
我继续扒~~~
那么另一个人呢,警方压根儿就没有特别怀疑他。
因为那个人的指纹与笔迹,都与作案现场的不一样。
更可怕的是,这个人从未做出任何让人产生怀疑的行为。以至于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之后,就没有再将精力放在他的身上。
但是你们猜怎么着?
2008年的时候,一个人公布的消息却令全美国大吃一惊。
一名名叫丹尼斯·考夫曼的男性,向警方爆料称。
他的继父留下了一批遗物、而遗物中的信息,恰好表明他就是十二宫杀手。
他有个录音带,里面有他的供认信息。
最令人震惊的是,里面还有一把带血的匕首、死尸的照片。
fbi将其血液与作案现场的进行对比,发现血液相符。
但是很快就又有反对意见称:fbi弄混了证据。
所以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被认定为是十二宫的凶手。
我认为,这个案子之所以没有破获,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1、那时候犯罪心理学还不发达,fbi还没有掌握相关的心理技术,所以导致一开始警方就搞错了侦破方向。
2、媒体的助力,媒体的大量报道,让警方焦头烂额,忙于应付。名人的参与,使得无数疯子冒充zodiac,使得嫌疑人越变越多,之所以警方将各个案子的证据进行对比,却找不到明显想通的证据,很可能是有人看了报道后,模仿作案,将这个案子彻底搅浑。
3、嫌疑人很可能不是一个人。而美国的司法制度,又太过于偏重人权。使得警方迟迟得不到搜查证,一再贻误战机。
如果这件事放到中国,案犯会逍遥法外一辈子吗?
我觉得不会。
首先媒体不会配合罪犯,搅浑这锅水。
再有中国的破案,是人海战术的。是发动群众的。而且中国的审讯方式,是令人极度崩溃的。你心理再强大,审讯72小时也立即招供。
这有利也有弊。
好处是,这类罪犯根本就别想愚弄警方,只要警方觉得这个案子必须破,那他们就会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人海排查。而且中央派下来的专案组,在地方有绝对权威。不会出现美国那种fbi与地方警察争夺权力的情况。审讯力度大,甚至刑讯逼供,使得那些隐藏极好,心理素质极佳的人,也无法抵抗,从而老实招供。
但坏处是,刑讯逼供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当然,这种情况在大案上是几乎没有的。
当然,最近新修改的刑法,规定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了。当然这在人权上是个进步。但在治安上,这可能是个退步。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论你怎么调整,总是会有不完美的一面。
所以,有好的制度自然好,但制度也不是万能。人才是弥补制度不足的唯一方法。
假设制度是构建大楼的砖块。
那么人就是填缝的水泥。
楼的质量,不仅仅决定于砖块的质量,也决定于水泥的强度。
所以,百年之计,教育为本。
只有当一个国家尊重人才,倡导公平,任人唯贤,以道德水平衡量人的时候,制度才能发挥其优势。
所以同样是民主制度,在非洲,在菲律宾,在印度,就是那副丑陋模样。
而在英国与西欧诸国,就是另外一副模样。
客观地说
中国的法制,还是在不断进步中的。
尽管还有很多不足,但并不是说相对欧美就一定都是处于劣势。
任何制度,都有其优劣利弊。美国的司法制度,同样不能避免冤假错案。
而且即使是相同的制度,也会因为人的素质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比如同样是封建制度,汉朝就比秦好,宋朝就比唐朝要强。
其关键在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
当所有人都以道德为衡量人的准绳时,即使给你腐败的土壤,你也未必会贪污。因为当所有的人都有廉耻心的时候,你在把贪污的钱拿回家之后,你的妻子会骂你对百姓不仁不义,你的父亲会骂你不忠于国家,你的儿子会不再尽孝。
同是帝王专制,汉朝人知廉耻,国库的钱被存在仓库里,即使锈断了串钱的绳子,也没有人贪污一文,许多官员为保名节,宁可饿死也不贪污受贿。而到了明朝时,朱元璋将腐败官员的皮剥下来,挂到城门上,却依旧无法阻止腐败。
制度再好,也有漏洞。人心坏了,制度再好也没用。
所以从zodiac这个案子上,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司法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及不受限制的媒体肆意报道凶案,所导致的后果,何其恐怖。
前一阵中国媒体曾借口民众的知情权,大肆报道学校杀童案,许多负责刑案的人就在说,媒体不应该报道此事。因为一旦报道,就会引起模仿作案。
结果话音未落,就发生了数起类似案件,闹得举国上下人心惶惶。人民确实应该有知情权,但是如果这种知情权危害到了人民的安全,媒体就应该自觉过滤这些消息。至少,不应该如此大篇幅地报道,甚至某些媒体网站,还别有用心地发布同情的言论,首当其冲的就是南方某报与某易网站。
一个杀小孩子的凶手,纵使他是不得已做出此事,纵使他有再多苦痛,纵使他幼年时被人凌虐了一万遍,也不该得到任何同情。可他们就是发布了同情杀人犯的言论,借此话题来攻击政府。甚至还导致了许多抑郁不得志的穷屌丝将其尊为英雄。
杀孩子算哪门子英雄?上下5000年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的人会发出这样无耻的言论。但我们就是做到了。
精神病杀人耶?否,无良媒体杀人也。
回到zodiac这个案件上,在我看来,十二宫杀手的故事,其实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事情,是他们的制度各种掣肘,使得警方最终也没有抓到凶手。当然这也折射出,美国西部地区,刑侦人才的水平,比起东部某些地区来要差很多很多。因为东部与西部的司法制度,是相差无几的。
甚至许多人说,旧金山、洛杉矶的警察,都是一丘之貉。
前一阵不是在洛杉矶发生了一个案子么?警察杀警察的那个。最后枪手在杀了几个警察后,自杀了。
事实上,美国西部这种正义警察与邪恶警察的斗争,在100年前就已经很激烈了。甚至还真的发生过,正义警察假扮黑帮,杀害黑帮与贪污警察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电影里。然而在美国西部,这事儿很平常。
明天扒回国内,扒一个发生在国内的案子。是一个警察跟我复述的。他是参加培训,听来的案子。我去网上查了查,确有其事。
这个案子有平常之处,但也有不平常之处。
但由于就发生在我们寻常百姓中间,所以格外令人紧张。
ps:
前几天有个人问我,出于善意的目的,用谎言去欺骗人们做好事。算不算是善事?
我想了想,觉得,你纵然有再大的善意,用谎言去骗人做好事,也是不善的举动。
因为,今天你能用谎言去骗人做好事,明天你就能用谎言去骗人做坏事。
谎言再美好,也是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