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风的计划居然和巫箬的想法一致,无奈之下只好与他同行。两人没有惊扰其他下人,悄悄潜入了金小姐住的西厢房,不曾想已经人去楼空。李淳风打了个手势,示意巫箬跟上自己,两人再次来到了金府的一个角门,只见门上的锁已经被人打开了。
看来这李淳风是有备而来,连金小姐从哪扇门出去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倒是省了巫箬一番工夫。
角门的外面是一条偏僻的小巷,应该是用来供倒夜香的下人出入的。小巷外连接的大街倒是挺热闹,因为此刻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各种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哪里有金小姐的身影?两人的目光在人群和货摊间来回搜寻,也没什么发现,想她一个大家闺秀出门,定然是乔装打扮了一番,让别人认不出她。
巫箬正到处看着,忽然发现这条大街的尽头似乎是通往长安城的正南门。南门外没什么稀奇的地方,但若是再往西南方走十五里,便是一处乱葬岗。那个地方本是一处荒林,有些穷苦人家拿不出多余的钱办丧事,也找不到什么风水好的坟地,便把尸体抬到那儿去下葬,。后来义庄和官府的人也图省事,常常把没有亲人收尸的异乡人或死了的犯人抬到那里去草草埋掉。去那个地方上坟的甚少,久而久之,因为无人理会,荒草丛生,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乱葬岗,葬在那里的人大多连块墓碑都没有。
金小姐难道是去了那里?巫箬想到这儿,连招呼也不跟李淳风打一个,便拨开人群飞快地朝正南门的方向奔去。李淳风连忙跟了上去。
乱葬岗在长安城的西南方,离正南门的距离并不算近。巫箬走到无人处,便立即施展开独门步法,在荒草树枝间腾挪跳跃,轻捷敏快如同一只飞燕。只是没想到,后面的李淳风居然很快赶上了她,与她并驾齐驱,看来这个臭道士不仅道法了得,连武功也是不弱。
李淳风是袁天罡的弟子,巫箬自然而然也把他归为了道士,只是不知道一向自诩风流的李太史知道她这个想法后会有何反应。
两人的速度都是极快,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已离乱葬岗不远。可是一路行来,都不曾看见金小姐的身影,巫箬有些担心自己是否推测错误。
就在这时,李淳风突然对了她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悄无声息地落在了一根十米高的树杈上。巫箬停在了离他不远的一个树枝上,顺着他的目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望去,只见前方的山坳处正是乱葬岗的所在。
此刻正是正午时分,本应是骄阳当空,可不知为什么,乱葬岗顶上的日头却是惨白惨白的,就连从那边吹来的风都带着五分渗人的凉意。半人高的荒草在风中摇摆,就像有什么东西潜伏在里面。荒草间有些散落的坟包,上面也长满了杂草,当真是连半块墓碑也没有。整个乱葬岗本应沉寂得连鸟叫声都没有,可是此刻却传来一阵“沙沙”的声响。
一个娇小的身影正在一座新坟前用力地挥舞着锄头。
不是金大小姐又是何人?
巫箬果然没有猜错,堂堂金家大小姐,居然真得到这个地方来挖死人的尸体。
当巫箬和李淳风出现在金小姐面前时,她的脸上只是出现了刹那的惊慌,便恢复了镇静。放下手中的锄头,她看了看巫箬,又看了看李淳风,显然是认出了他,但却终于没有说一句话。大概是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一个大家闺秀,跑到荒郊野地来挖死人的坟墓,无论是什么借口都不会有人相信,所以干脆闭口不言。
李淳风看着她,脸上居然露出少有的正经表情,明知故问:“金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金小姐此刻的眼神就像一只困兽充满了防备,语气冷漠地说:“本小姐做什么不需要向你汇报。”
“若姑娘做的事不会伤天害理,本官自不会管。但眼下金小姐你在光天化日之下偷挖他人坟墓,损毁他人尸体,让生者不安死者不宁,本官自然要管。”李淳风瞧了一眼金小姐锄头旁的土坑,里面的棺材已然露出了一截,于是摆出一副“父母官”的样子来想压住金小姐的气势。
不料金小姐只是冷冷一笑,说道:“你可以说本小姐盗墓,把我抓回去。可是你无凭无据,莫要血口喷人说我毁坏别人的尸体。”
在大唐律法中,“盗墓”和“偷尸”是两条截然不同的罪名。“盗墓”要依据偷盗的财物来量刑,可轻可重。但“偷尸”就不同了,不仅是对死者和死者亲属极大的不尊重,同时也会让其他百姓无比的恐慌。正常的人谁会无缘无故去偷死尸?把尸体偷去了又干什么?所以这条罪名比“盗墓”要严重的多。
此刻尸体还没有挖出来,到了公堂之上,还真得只能治金小姐一条“盗墓”之罪。这乱葬岗中埋的人哪会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恐怕到那时,金家只要贿赂贿赂官府,拿出金小姐“年少不懂事”的借口,再拿点钱重新给死者选块好坟地,给死者亲属一点抚恤金,就能把这事压下来。金小姐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才能如此有恃无恐,抵死不承认偷尸。
不等李淳风反驳,巫箬便接着说道:“金小姐,我昨晚亲眼看见你给金老爷吃了一碗东西,身为大夫,那碗里盛的是什么肉,我还是分辨的出的。今天又在这里看见你挖坟取棺,你说我要是把这两件事呈告官府,你还只是‘盗墓’吗?”
“我和我爹单独相处,你一个外人如何能够看见?不是企图不轨就是切词诬陷,官府又怎么会相信你的一面之词?”
想不到这金小姐不仅胆子大,还长了一副伶牙俐齿,本以为顶得巫箬无言以对,谁料她只是淡淡一笑:“光是人证自然不够,我还有物证。”
“不可能!”金小姐立刻否认,所有的一切她自信处理得天衣无缝,不会留下任何证据。
“怎么不可能?”这下换李淳风接了巫箬的话头,“哗”一声打开折扇笑道,“你爹金老爷就是活生生的证据。”
他此话一出,金小姐的神情总算有了一瞬间慌乱的变化,她立刻强定心神说道:“你胡说什么?!”
“我想金小姐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人如果经年累月地吃人肉,那么他的身上会逐渐发生一种异变,那就是再也不吃不下别的食物。在他眼中,只有人肉是最美味的,一开始或许新鲜的死人肉还能满足他的口味,可是到了后来,这人便连死人的肉都不想吃了,而开始像野兽一样袭击活人。这时候我们已不能再称之为人,而要叫他为‘饕餮’。”李淳风的眼中不再有笑意,一步一步逼近金小姐,“你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只饕餮,很快就会开始猎食活人,你说他是不是活生生的物证?你现在就可以猜猜,他第一个袭击的人会是你这个乖女儿还是金府的其他下人?”
“不可能!他只会被活活饿死,怎么会变成怪物!你骗我,那个人不是这么跟我说的!”金小姐显然已经受不了压力,声音尖锐地叫了起来。
她的话顿时让巫箬皱起了眉,“你的目的是想活活饿死你爹?”
这怎么可能……跟她之前猜想的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金小姐是为了“孝顺”那个将她视为掌上明珠的亲爹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却没想到事情背后却另有隐情。
“是又怎么样?”事到如今,金小姐已经不管不顾了,近似癫狂地嚎叫着,“那个禽兽活生生吃了我娘,他就应该得到这种下场。他不是喜欢吃人吗?我就让他吃个够,吃得再也不想吃别的东西,活活把自己饿死!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金小姐说出的真相让巫箬难得知道了一次“惊讶”是什么,可是下一刻李淳风身上出现的声音更是让她震惊不已。
“你、你怎么会知道的?”
细弱的女子声音分明是那晚出现在巫箬面前的女鬼,二夫人。
只见李淳风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袖口,那里飘出了一片灰色烟雾,原本惨白的日头也迅速被一片乌云遮住了。
灰色烟雾在离金小姐不远的地方凝聚成了一个全身都被灰黄色布料裹着的人形,正是二夫人的魂魄无疑。可是没有鬼魂敢出现在白天,因为阳光会使他们灰飞湮灭,除非是怨气极深的厉鬼,在法器的帮助下,才能够短暂地在阳光下维持魂魄不散。
在二夫人的身上,巫箬看不见怨气,却有一股深深的执念,或许正是这股执念才让她能够出现在李府的阵法外面,能够来向巫箬托梦,能够在阳光下显性与她的女儿见面。
金小姐瞪大了双眼看着对面的女子,嘴唇开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娘?你是娘对不对?”
她先试探地叫了一声,见女子微微地点了点头,立刻欣喜地想要扑过去,可是却立刻被女子出声阻止了。
“不要过来。我,我怕吓着你……”二夫人的声音渐低,最后化作了一声哽咽。
“怎么会?就算你是鬼,我也不怕你,你是我娘,我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你……娘,求求你,不要躲着晶晶……”金小姐已经泣不成声,不顾阻止硬是要奔过去。
二夫人连忙后退,眼见劝阻没用,只得颤巍巍地拉开了布料的一角,露出一只手臂。
只是那只手臂上连一丝血肉也没有,只剩下白森森的骷髅。
还没接近的金小姐立刻吓得惊声尖叫起来。
@酒肉穿肠心中有佛 2012-10-2 22:52:00
真的很喜欢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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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夜色酴醾 2012-10-2 22:59:00
安心等待楼主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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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回来啦,夜色的名字很好听哦~
@dince 2012-10-2 23:17:00
真好看楼楼好好玩,注意安全。等你回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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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dince,路上很安全,没有缺胳膊少腿
@悠然等你忽然到 2012-10-3 17:29:00
等更等的岁月老去,回首发现什么也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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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筒子很有才嘛
@迷途的多拉A梦 2012-10-4 14:47:00
楼主真好又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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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这位看来是老读者,抱歉,这个坑拖了这么久才恢复更新,居然没有忘记,太感动了
@悠然等你忽然到 2012-10-5 11:46:00
四号没,今天也没啊。人家恨你了啦。55556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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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不要哭
@虫虫虫虫虫1987 2012-10-5 15:00:00
加油啊lz~喜欢看这样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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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谢谢,我的目标是把小故事写得很精致,每一个都能给人留下特别的映象
@泡椒鸡爪红枣粥 2012-10-6 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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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爪,不许这样……
@迷行的小妖 2012-10-5 22:43:00
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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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妖,好可爱的名字
@cyrix36 2012-10-6 1:05:00
楼主写的不错,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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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支持哦
@骑火车唱红歌 2012-10-6 12:37:00
我想脱楼主的裤子,在脱楼主的小内内,然后抽出楼主小内内里面的橡皮筋,做一弹弓打楼主家玻璃。然后大喊,还不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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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不可以这样的说……
@罗暮 2012-10-6 23:35:00
楼主回来了啊,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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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鸣炮欢迎?
二夫人连忙后退,眼见劝阻没用,只得颤巍巍地拉开了布料的一角,露出一只手臂。
只是那只手臂上连一丝血肉也没有,只剩下白森森的骷髅。
还没接近的金小姐立刻吓得惊声尖叫起来。
二夫人连忙又用布料盖上了手臂,悲伤地说:“你看,我说会吓到你的。”
可是她话音未落,金小姐已经冲过了最后的距离。或许真的是血浓于水,她居然一把抱住了二夫人的鬼魂。
“女儿不害怕。” 金小姐的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女儿只是突然之间没做好心理准备,才会惊叫出声。是女儿的错,让娘伤心了。”
她用手臂擦开脸上的眼泪,继续说道:“娘,女儿什么都知道。我其实根本就不是金老贼的亲生女儿对不对?”
二夫人惊讶万分:“你怎么会知道的?你那时明明还只是个婴孩……”
金小姐摇了摇头,“我不仅知道这个,我还知道一切的起因经过。”
原来当年,金玉林(金老爷的名字)去江南做生意,在湖中泛舟之时,无意中看见了一个正在湖中采莲子的采莲女。这个女子虽衣着朴素,却是肌肤胜雪,窈窕绝伦,有着江南女子独有的灵秀之气,正是金小姐的娘亲,秦宛娘。金玉林见秦宛娘和自己那个五大三粗的正房余氏截然不同,顿时起了色心,居然不顾一向妒悍的余氏下的“命令”,想纳她为妾。但那时秦宛娘已经和同村的渔夫方耀祖成亲,两夫妇虽然日子清贫了点,但却是伉俪情深,相敬如宾。
金玉林不死心,便带了自己的几个心腹,趁一天晚上方耀祖去隔壁村喝喜酒,秦宛娘独自在家时,偷偷去了方家抢人。用迷烟迷晕了秦宛娘后,急不可耐的金玉林居然当着几个心腹的面奸污了她。就在这时,方耀祖居然提前回来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进屋看见的第一眼居然是自己的妻子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他发了疯似的要和金玉林拼命,可怎么会是几个膀大腰圆的打手的对手?因为四周的邻居大多也都出去喝喜酒了,没有人注意到方家的异常。很快,方耀祖就被堵住嘴捆了起来,活活的打死了。
秦宛娘醒来的时候,不仅发现自己被奸污了,还发现了倒在血泊中丈夫的尸体。当时的她第一反应就是寻死,可是立刻就被金玉林打晕,装进麻袋里偷偷运出了村子。当秦宛娘再次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身在船上。可这时的她全身都被绑住,嘴里也被塞了布团,连咬舌自尽都不行。她拼命挣扎,发出“呜呜”的声音想要呼救,可是没人理会她。
挣扎到筋疲力尽之时,秦宛娘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她不能死,因为她那时已经有了一个月的身孕!
方耀祖之所以留她一人在家,就是不想她走去邻村太过劳累,动了胎气,可谁知竟会发生这样的惨事?肚中的孩子是方家最后一点血脉,丈夫已经因为她赔上了性命,她无论忍受多大的折磨和侮辱,都要想办法保住这个孩子!
母爱让这个原本柔弱的女子变得坚强起来。她强迫自己不再反抗,忍住对自己肮脏身体和金玉林的厌恶,答应做他的小妾。
金玉林喜极望外,以为秦宛娘是“想通了”,跟着自己怎么也比跟着一个穷的叮当响的渔民强得多不是吗?他命人给秦宛娘准备了最精致的衣服首饰和食物,还专门拨了两个机灵的丫头来伺候她,其中一个就是小翠。他自以为用这些所有女人都喜欢的东西就能够讨得秦宛娘的欢心,让她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秦宛娘默默地接受了一切,包括金玉林对她身体的再次占有。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证每一次不会伤到孩子,也不让金玉林过早发现孩子的存在。
走水路行了大半个月后,金玉林带着她弃舟上岸,换了辇轿车马,从河南回到了长安。到了金府,秦宛娘才知道金玉林有一个泼辣的正室。余氏出生望族,她的母亲出自赫赫有名的十大望族之一京兆韦氏。她受母亲影响,一直觉得自己“下嫁”给商人是受了巨大的委屈,所以从来不准金玉林娶偏房。这次眼见丈夫居然敢从江南带回个采莲的下等“狐媚子”,顿时将金府闹的天翻地覆。但她不知金玉林当初之所以娶她完全就是图她娘家的地位和势力,如今金家根基已稳,酒楼遍布大江南北,早已不再把她放在眼里,执意将秦宛娘娶进了门。后来还是余氏的母亲韦氏出面,金玉林才不得已把秦宛娘安置在了金府僻静的院落里。但自此金玉林再也不想看到五大三粗的余氏,不是留宿在秦宛娘处,就是住在自己单独的院落里。余氏为此怀恨在心,只要有机会就想办法暗中折磨秦宛娘,下人们就算知道,也不敢跟金玉林说。
可是谁又能知道秦宛娘根本不稀罕金玉林这份所谓的“专宠”。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她的身体,每隔几天就会换一个新花样。一开始金玉林还只是吩咐奴婢每晚都要用各种花瓣给她洗澡,后来还要在她身上涂满蜂蜜,好让他一口一口的舔去。
每被金玉林碰一次,秦宛娘就有一种死的冲动,可每一次都为了腹中孩子生生忍了下去。
一个月后,秦宛娘开始食欲不振,常常呕吐。金玉林连忙请了大夫来号脉,查出她已有一个多月的身孕。这让原本惊慌不已的秦宛娘有些奇怪,这个大夫是长安城中出了名的,请他去保胎的人家数不胜数,可她肚中的孩子明明有两个多月大了,怎么会诊出来才一个多月?
“因为是我暗中变了脉象。”金小姐静静地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震惊的话。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可从没听说过一个还未成形的胎儿有如此大的力量。
金小姐摇着头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在娘的肚子里时,就能感受到娘所感受到的一切。那一晚金玉林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到’了,可是我好恨我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护您和爹?后来您为了我只能嫁给金玉林,您在金府受的一切苦难,我都亲眼目睹,亲身感受。大夫来的那一天,我能感觉到您的惊慌,当时我也不知哪来的力量,只心想着这次一定要保护你,那脉象就自己变了。”
冥冥之中或许真有天意安排,金玉林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怎能想到一个腹中的孩子将他的所作所为看得一清二楚。
确诊秦宛娘怀孕后,金玉林算算时间,这孩子定是那晚他强暴秦宛娘时怀上的,他一直无子,此刻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吩咐下人一定要尽心尽力地照顾好秦宛娘,否则就家法处置。
终于不用再受金玉林夜夜的蹂躏,秦宛娘总算是松了口气。她像每一个母亲一样想尽一切的办法不让腹中胎儿受到余氏的毒害,在她的精心呵护下,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了。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更加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孩子居然整整在宛娘的肚子里多呆了一个月才出来。因为这样金玉林更加没有怀疑金小姐不是他的女儿。但孩子长得过大也让宛娘在生产时受了更多的罪,几次晕厥过去,幸而最后安然无恙地生下了金小姐。然而几近昏迷的她,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孩子就被奶娘抱走了。
宛娘惊恐地发现一直伺候自己的小翠并不在身边,取而代之的是余氏和她的几个贴身侍婢。看着余氏脸上的冷笑,她想逃,可是浑身都没有力气。那几个粗壮的仆妇一拥而上,把她装进了一个麻袋。
这是她生平第二次被装进麻袋里,心中已经了然,等待她的定不是什么好结果。
果然,再次醒来时,宛娘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狭窄逼仄的黑屋子里。
接下来发生的事和巫箬梦中的场景一模一样。
只是令宛娘想不到的是,当她爬出那个“狗洞”时,她看见陌生的院子里除了余氏和一个抱孩子的奶妈,还站了一个人。
金玉林!
她一直以为余氏是背着他偷偷将自己藏起来的,谁料他原来一直都知道。
阳光像锋利的绣花针刺痛了她久不见日光的眼睛,泪眼朦胧中,她看着高壮的余氏挽着明显比她矮了一头的金玉林,涂得血红的嘴唇像一张血盆大口。
余氏看了一眼匍匐在地上的她,笑着对金玉林说:“我说得没错吧?这生育过的女人,再经过精心的喂养,那肉啊比刚生下的小羊羔还嫩。”
宛娘不知道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惊恐地看见金玉林居然赞同地点了点头。
他说:“还是夫人有办法,圆了为夫一直以来的心愿。不过这女人好歹给我金家生了个孩子,夫人就给她一个痛快吧。”
“哼,我就知道你心里还放不下这个骚蹄子!”余氏瞪了金玉林一眼,不过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冷笑,“不过人家心里可没你,日日夜夜想的都是她那个死鬼丈夫。要不是我派去的人听见她夜里说梦话都在喊她那死鬼丈夫的名字,你还以为她真是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呢。”
“够了!”金玉林厉声喝道,面容扭曲成狰狞的模样,吓得余氏立刻闭了嘴。
他提起身旁案板上的菜刀,走到宛娘身边,一改人前的斯文模样,睚眦毕裂地瞪着她:“你这个不识好歹的女人,我给了你那么多别的女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你却还想着别人。不过我告诉你,你生是我金家的人,死也是我金家的鬼!等我把你身上的肉一块一块都吃进肚子里,你就算变成鬼也别想去阴曹地府找那个方耀祖!”
说完便扬起手中的菜刀一刀砍下了宛娘的右臂!
“啊!”
宛娘发出凄厉的惨叫声,与此同时,奶娘抱着的孩子也大哭起来。
“还不把孩子抱走!”金玉林赤着双眼回头狠狠瞪着那个奶娘,奶娘早已吓得浑身发抖,这时立刻抱着孩子跑出了院子。
“孩……子……”
她向着那个方向伸长了仅剩的左臂,拼命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孩子的身影和啼哭却离她越来越远。
“去死吧!”金玉林像疯了一般,高高举起手中的菜刀,随即狠狠地砍向了她的脖子。
魂魄离开身体飘上天空时,宛娘还能看见下面的金玉林正一刀一刀地把她的身体剁成碎块,然后把那些碎块扔进了水已经烧开的大锅里。
他真得吃了她,然后把她剩下的尸骨装进麻袋扔进了一口枯井里。
一旁的余氏早已吓得面无人色。
而尸骨不全的她真得无法投胎转世,连魂魄都只能维持死时残缺的样子,披着掩埋她尸骨的麻袋,一直呆在金府里,守着她的女儿一天天长大。
“娘。”此时的金小姐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您为我受的苦我都暗暗记在心里,这十六年来,我认贼作父,费尽苦心讨金老贼欢心,就是为了替您报仇雪恨。金老贼以为我真是他亲生女儿,对我百依百顺,我就故意挑拨他和余氏的关系,让他这么多年来再未踏入余氏房门一步,让那个可恶的女人就这么守着活寡!”
“那你为何要损自己的阴德,给金玉林挖这死人肉?”宛娘抚摸着金小姐的头,声音哽咽,她不愿自己的女儿为了给自己报仇,葬送一生的幸福。
“我知道我一定会遭报应的。”金小姐露出凄楚决绝的笑容,“可是像我这种克死父母的孽障,活着又有什么用?我能做的就是日日夜夜想着怎么杀了金老贼!可那老贼少时学过几下拳脚功夫,我打不过他。想下毒也没有办法,金老贼对饮食最是仔细,即便是我递给他的,也会先用银针验过。我一直苦寻不到机会,直到有一天,我从会昌寺上香回来,遇到一个道士。他说他看出我一直有个心愿没有达成,愿意助我一臂之力。我原本以为又是个骗钱的神棍,可他悄悄塞给我一张纸后就离开了。
回到府里,我把下人打发走后,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只写了一个故事,说那个喜吃人肉的朱粲被高祖皇帝关进大牢后是自己活活饿死的,因为他除了人肉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我当时心中一惊,不明白那道士为何要告诉我这个。可我转念一想,如今我还有什么好怕的?那金老贼吃遍天下山珍海味,一直念念不忘的就是人肉的滋味。他有一次喝醉酒,跟我说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就是生育过孩子的女人的肉。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我却比谁都明白,他还在回味当年吃您时的滋味。那好,既然他这么怀念,我就让他死在自己的贪欲之下!
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仇恨,去害那些无辜的人,于是就偷偷跑到这乱葬岗来挖那些刚下葬的尸体,拿来冒充活人的肉,勉强骗过了金老贼。我一直等着,就算他不会厌食至死,尸体里的尸毒也会慢慢毒死他。眼看他离死就不远了,没想到却跑来你们两个人阻碍我的计划。”
“金小姐,你错了。”面对金小姐的怒视,李淳风摇着折扇叹道,“不是我们要来阻止你,是你的母亲不愿看你堕入那无间地狱,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来找我们的。”
“什么?”金小姐愣住了,不敢相信地看了看他,又看向自己的母亲,“娘,您为什么这么傻,等我杀了那个老贼,我就下来陪您,我们母亲终于能够团聚,难道不好吗?”
“你才是个傻女儿。”宛娘颤抖着手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娘从来没想过让你报仇。如果可以,我宁愿你什么都不知道,开开心心地做你的金家大小姐,然后嫁人生子,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可是现在,该如何是好?那些被你挖了尸体的孤魂野鬼一定会找上你。”
“那就让他们来好了!只要能杀了金老贼,我什么都不怕!”
“怕就怕那个道士骗了你,金玉林并不会死,而会变成一只吃人的怪物。”许久没有出声的巫箬突然冒出一句话,面容波澜不惊地伸出右手,掌心摊着一根断裂的草绳,“我在他身上下了咒,只要他的身体发生异变,这根草绳就会断开。现在他恐怕已经开始袭击金府的人了。”
回复第1456楼(作者:@水煮白菜的人生 于 2012-10-07 03:42)
回复第1169楼,@浮香一世
回复第1161楼(作者:@siubow 于 20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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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增强时代感呢?
回复第1481楼(作者:@大泽美纪 于 2012-10-09 14:29)
金家小姐是奇婴啊!能改变自己的脉象,好神奇!
楼主继续,坐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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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后面会解释的哦
回复第1466楼(作者:@hanjiangyan89 于 2012-10-07 23:54)
回复第54楼(作者:@浮香一世 于 2012-04-05 20:12) 蛇变 临近端午,按照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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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故事不是哦,那个只是介绍两条蛇的来历,不过可能的话,以后会修改的
回复第1492楼(作者:@桃之夭夭思 于 2012-10-10 09:45)
更新了 好幸福 就是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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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的东西怎么能一口吃完呢,对吧
回复第1468楼(作者:@hanjiangyan89 于 2012-10-08 00:21)
别怪我嘴刁!夹文带白,手法俗套,叙述地也不自然,楼主需要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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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是有点半文半白,至于手法俗套,叙述不自然处还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