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_小时候可帅了 2013-11-07 15:51:00
楼主是不是欲望很强?你跟几个人做过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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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三个人做过。
我出来工作这么多年,一直非常忙,一直在奋斗和学习当中,没有时间和精力找男人。
老公隔三差五在镇上建筑工地做小工,现在每天有150。
以前都是公婆收钱,有一次,老公找公婆把钱要到他手里,我周末回家的时候他交给我,我很高兴,夸奖他,还主动亲他。后来每次他都要把钱放他那,我回家就交给我。
不过我还是悄悄给公婆了,因为我不在家,老公到生活是公婆在安排。
我到现在才打算离婚,可能也是因为老公对我很好,公婆对我也不错,只是我不甘心。
我父母对嫂子兼小姑不如我公婆对我好,哥哥对嫂子也不好,哥哥要打人,也不象老公那么听话。
嫂子经常回娘家控诉。
@小李飞刀N 2013-11-07 16:26:00
@草莓蓝醇 对楼主说几句:一,如果丈夫无民事能力,则此婚姻可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应于解除;如果丈夫还有民事能力,则离婚只需丈夫同意!无论哪种情况,离婚【或解除婚姻】,都无须公婆同意! 二,从保护自己和孩子的角度出发,在彻底解除婚姻之前,不要承认孩子的生父问题!解除婚姻后,也要根据孩子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情况,逐步透露给他们。 三,不要纠结于注册会计师的问题,如果你不是,我只能说你更让人同情!不妨把它看做是一个美好愿望!无所谓,生活总得继续!当然,如果这只是写手贴,我要说:谢谢你让我消磨了这美好的时光! 四,不要养你的父母,在他们逼着你嫁给一个弱智男人的那一刻,你们之间的养育之恩和血缘亲情已经荡然无存!!!他们与你的公婆必须为当年的无耻行为付出代价!!!否则,这个社会无以彰显正义!!!不要管别人怎么说。如果你内疚,就想想当年这个社会,对16岁的你是多么冷酷!现在那些装圣人的人,当年都在干什么? 五, 不要觉得 出轨是多么丢人的事,对于一个被迫嫁给弱智男人的未成年少女来说,社会正义和公德在她被迫 出嫁的那一刻已经死亡!!! 六,从道义上讲,你应该对你的丈夫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你也说你们是有感情的,但我不厚道的提醒你一句:如果你离婚后还跟弱智丈夫保持联系,所蕴含的风险是巨大的!!!!!!谁也不敢保证一对绝望的老年人渣夫妻会作出什么事情来【我是指你的公婆,之所以叫他们人渣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了你的弱智哥哥!】。 还有,如果一直保持联系,对你儿女的成长也是不利的。支持你换个城市的想法。至于离婚时法院提出的扶助弱势一方的问题,你可以以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为由,告诉法院:你实在没有能力。对于以后的赡养父母一事,也可照此办理!这不是教你作恶,对付恶人,你只能比他们更恶!两对把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的恶人,遭到什么报应都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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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允许结婚的,也是允许离婚的,都是要父母同意。你说的其他的都很有参考价值,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