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纪实离婚案,连载中...)

  婚前的个人股权婚后属于共有么?

  第一部分: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股权?股权作为一种权利物权,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既然是婚前股权,那么依据《婚姻法》规定,除非另有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婚前股权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其次,婚前股权作为一种原生性的权利,通过市场或人为运作必然会产生派生性权利。最常见的就是自然增值、投资收益。顾名思义,“股权收益”就是因自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上涨而带来的增值部分。这一部分就是派生性权利。根据“股权收益”的产生方式不同,大体可以分为:

  1、因市场行情变化或自然人进行买入卖出等行为,使得股票所代表的股权利益增值;

  2、因股权而产生的股息、红利;

  3、通过婚后转让相应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再次,了解什么是“股权收益”后,我们就要对其进行计算。基于股权收益的种类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常见的几类计算方法包括:

  1、对于股票因市场行情或者人为买入卖出等操作而产生的溢价增值部分,通过最终股票价格减去成本价格后,多余的那部分就是收益部分;特别是存在人为操作的情况下,由于此收益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见02部分分析),应当以第一个操作日时的股票市值作为基点,计算此后增值部分。

  2、股息是股东定期按照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派发股息之后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

  3、依照转让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则通过成本与交易价格的差额进行计算。

  第二部分:

  股权收益的财产性质

  财产的性质问题,就其本质来讲就是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最常见的派生性权利包括孳息、自然增值、投资收益,我们常说的股权收益其实就是这一类财产。在认定婚姻关系中“股权收益”的财产所有权问题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条款根本上对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问题进行了界定。但问题是股权收益是否属于该条款中所说的孳息或者自然增值,进而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说单纯地属于投资收益,从而认定为共同财产。在此,笔者认为股权收益并不单纯的属于其中某一种性质的财产。根据不同的类别,股权收益分属不同性质的财产。其中最主要的两种就是自然增值和人为的投资收益。从文理解释来看,自然增值是排除夫妻双方人为的干涉,完全依靠市场运作机制来控制,是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而人为的投资收益则是付出了人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由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转让、买入、卖出等行为实现。既作为股东,积极行使了权利义务,属于其劳动所得。笔者认为,这两种区分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婚姻法领域内特定人身属性而导致的。夫妻双方共同组建成家庭,目的就是为了相互扶持、相互依赖。一方的个人行为理应是以双方利益为出发点,其结果也应有双方共同承受。若双方都没有进行物质或劳动投入,那么根据财产的一般规则此类收益也当然属于原生权利一方所有。由此可见,一方婚前股权的婚后收益认定及分割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单纯依靠市场行情变化,婚后没有进行任何买入卖出操作的股票权益而言:由于夫妻双方都没有进行物质投入,将其认定为自然增值较为合理。即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得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2、对于婚后进行了买入卖出操作行为的股票权益,无论其为一方还是双方行为,都应当将其认定为投资收益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一方在付出劳动的同时,另一方也通过其他形式的劳动为其提供帮助。

  3、对于因持有公司股权而享有的股息、红利部分,由于此项权益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的,与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可分离,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不可避免地将行使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地义务,如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外债务等。因此,此项权益被认为是一方的劳动所得较为合理。即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通过有偿转让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这部分显然是由于股东的积极作为而产生的,因此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此,通过辨别财产性质从而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显得更为合理。而不是一刀切地认定为共同共有,从而维护好夫妻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体现民法领域内的公平原则及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部分:

  司法判例

  2014年,郭某与冯某发生婚姻纠纷,郭某诉冯某离婚。其中案件查明的财产事实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1、郭某婚前开设股票账户,登记时市值21万元,婚后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市值365000元。2、郭某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权,与美国某公司签订置换协议,取得美国某公司100万元股票,后该美国公司每一股票新增2股,现值300万元。[1]

  一审法院认定:1、郭某股票账户婚前21万元,离婚时365000元,增值155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郭某婚前持有国内某公司的股权,这些股权系其婚前财产。但郭某转让股权的行为以及取得美国某公司股票的事实均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股票市值的变化并非完全取决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期间郭某进行了资本运作并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其股票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很好的验证了自然增值与人为投资收益之间的差异与处理方式的不同。郭某婚前购买的股票,由于婚后不断进行买进和卖出的人为操作,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劳动,离婚时的增值收益属于主动作为的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持有的美国某公司300多万股股票的增值收益,属于有偿转让行为,其行为不只是发生形式上的变化,由股权转为股票,而是包含了人为因素和资本运作成分,因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以上的阐述分析,仅仅围绕婚前股权的婚后收益的认定进行了解读。在实际生活中,相关主体在对其进行辨别和认定时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细致分析。但总的来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就此类相关问题在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了判断方向: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任何人为的操作,离婚时收益增值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由此可见,在最高院的意见中,认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夫妻一方是否实际参与了经营、使用,是否积极行使了相关权利义务,如果没有进行实际活动,一般为个人财产,否则就认定为共同财产。基于此,我们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收益问题,也可参考此文件的规定进行辨别。

  最后,提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财产分割问题如此费时费脑,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等尤为复杂的财产时,我们应当如何去简化此类问题,或者说如何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这里,我简单说几点:

  1、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增值归婚前财产一方,从而实现资产隔离;

  2、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既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在股权问题上,注意是否实际参与了公司管理。如果参与了,注意那些决策签字的文件,可以为另一方认定为共同财产作证明。同时注意保存存取款的凭据、新旧存单,以证明财产的来源问题。

  [1]《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

  [2]《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
  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据哪些因素?附多个案例+评析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为避免给抚养人造成过重负担

  法院通常判决抚养义务人定期支付抚养费,但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判决抚养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应考虑哪些因素?

  推荐案例

  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史策名与杨栩栩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从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予以衡量。子女抚养费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探视权是父母的权益,若二者之间发生冲突,应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权益。

  案号:(2018)辽01民终1616号

  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32期(总第835期)

  【评论】

  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对生存权利的保障,法官对于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裁量,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一次性给付的可行性。可行性考察的是给付义务人的给付能力。《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即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应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一次性给付为例外。作此规定,既有子女实际需要的考虑——子女的日常生活开销数额不大,无需抚养义务人一次性给付大额的抚养费;也有对抚养义务人给付能力的考虑——对绝大多人而言,并无一次性给付大额抚养费的能力。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为了保障子女的生存需求而令父母陷于生活上的困境。司法实践当中,最常见的判决是令给付义务人按月支付抚养费。按月获得劳动报酬,按月给付抚养费,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公平正义原则。判令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首要考虑的因素应当是义务人是否具有给付能力。如无给付能力,则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既损法律的权威,也缺乏公平正义的价值基础。《意见》第8条中的“有条件”为可行性的判断标准,即抚养义务人是否具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能力。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经济基础。

  2. 一次性给付的必要性。必要性考察的重点在于对子女权益的保障。作为抚养费给付方式的例外规定,法官在裁判时应当严格把握,在一次性给付比定期给付更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应作此考虑。只有存在不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子女的生存权利将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受到严重威胁,具有一定程度的现实紧迫性的情形,才应当判令一次性给付。比如,给付义务人可能存在逃避履行义务或者恶意转移财产以致不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等情形。

  裁判规则

  1.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外籍子女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应予支持——米1诉裴晓江抚养费案

  本案要旨:人民法院判定抚养人是否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考虑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是否具有一次性支付的负担能力,对于具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能力的抚养人而言,也并不必然导致一次性给付方式的适用,还需考虑其必要性。鉴于外籍子女的特殊性,如果分期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出现抚养费收取困难、执行程序烦琐费力、成本过高的问题,人们法院应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用。

  案号:(2010)二中少民终字第02782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1年民事审判案例卷)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须以现实可能性和客观必要性为前置条件——瞿某诉蔡某抚养费纠纷案

  本案要旨: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须以现实可能性和客观必要性为前置条件,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良好,有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经济实力,为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对抚养人提出的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请求应予支持。

  案号:(2012)厦民终字第1656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3.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子女仍可要求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金一诉金某抚养费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及义务。离婚时,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已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已明显偏低,无法满足现在生活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不抚养子女一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酌情增加抚养费数额。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14日第3版

  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增加抚养费——周某诉周治明抚养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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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4月27日第6版

  5.确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要考虑一方的经济条件和子女的权益——陈某1诉计某某同居关系纠纷案

  本案要旨: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和生活环境等因素;一方要求不抚养子女一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也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没有经济条件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且分期支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今后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案号:(2017)浙0110民初19725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他有孩子,你收集自己承担主要抚养义务的证据去应诉吧。另外,我其实比较讨厌第三者。
  五四八 豪门媳妇
  芽儿是省内某财经类院校法律专业,叔叔是律所合伙人,简单而言,靠门路进来“实习”。实际上能做到“大律”不一定和名校又关,从业后的努力和经验更重要。
  芽儿丝丝柔柔的性子配上“海藻”一样的眼睛和脸型,深受男性欢迎,并且不分老幼,芽儿进律所是因为当年没考上公务员,反正总不能在家闲着,叔叔就叫她到律所“见见世面”。
  芽儿喜欢白色的蕾丝,长袖就一定会有钩花的彼得潘领、要么竖起的小高领吸着丝绒蝴蝶结,短袖就会有重重叠叠的仙女纱,连身裙一律小公主小仙女降临,短裙就是浅蓝,都冬天一定是米、白、粉大衣,里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蕾丝花边、裙边......
  因为长得七分像《蜗居》里当红的海藻,一来就有好几位大律愿意带人,因为我正在办理离职交接,部门又没招到合适的人,师父毕竟也是个半老头砸,甜甜蜜蜜的小女孩还是惹人欢喜,主任问师傅要不要芽儿,师父佯装很介意小女孩不懂事,故意思考了一个时辰,就叫我过去叫她,交接工作。
  我进律所的第二年独立办一些小案,正经有拿的出手的案子就是辞职前一两年,因为师父待我如子女,我除了自己的案子,仍习惯给师傅打下手,师父在办的案卷资料基本都是我在保管,芽儿看到一箱箱的合同、凭据傻了眼,出口骗税案,我们是辩方,能弄到这些资料非常不易,看着芽儿吃惊的神情,我都不知道从哪开始解释。
  芽儿是那种甜到你不忍心对她大声的女孩,花了三天时间,总算把材料和案件一桩桩交接完成,师傅是个很挑剔的人,他要资料,你必须快熟、准确,不能翻半天没有头绪,他只会告诉你给我资金回流,至于那些属于资金回流,你要自己找。
  师父本人是不认同我辞职的,但是我要结婚,考虑到我的新工作可能没那么忙,我答应离职以后,只要有时间,随叫随到,确保未完结案件圆满完成。
  去新单位报到前的半个月,我都在带芽儿,芽儿总是一幅让你不忍心责怪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师傅已经不想要她了,芽儿具备小女孩的十足天真,但不具备对工作的专注,碍于情面,又觉得反正就是“实习”,师父一边继续找人,一边司马当活马,让我把所有工作细化,最好写在本子上,芽儿翻翻就能照做......
  好吧,在我去公安局报道的前三天,芽儿换了部门,不是师父主动,吼吼吼吼,师父用不惯,不代表别人就不喜欢,芽儿在一个阳光明媚且毫无征兆的早晨,跳过来,偷偷地跟我说,——姐,我要换部门啦,老怪物太厉害,不要他再讨厌我,x主任跟老大说好了,我去他们部门......
  呃,好吧,我白交接啦!
  X主任我给他起了个名砸——原地大灰狼,因为兔砸不吃窝边草,可是x主任,喜欢对所里的年轻律政佳人摸摸索索,占小便宜,当然啦,他也没啥太出格的,人嘛,不算坏,色狼这个词太直接,并且,他还怕老婆,我就叫他“原地大灰狼”。
  原地大灰狼区司法局出来的,据说原先在司法局能力不强,经常出笑话,但是“上面有人”。可能真的有些套路,客户多半是老资源,官司有时也能莫名的赢,他那些客户跟他脾胃相投,都比较喜欢占漂亮女孩便宜,芽儿的叔叔竟然没表示反对,我有点奇怪芽儿叔叔对芽儿的态度,好像比较漠然。
  芽儿说甩手就甩手,师父在办的案子不能没有助理,我赶紧重回案卷,当事人是一家外贸公司,涉嫌出口骗税,董事长已经被经侦部门控制,在公司做业务经理的儿子也进去协助调查,跟律所联系的是他们家儿媳,审计部门工作的江纪箐。
  出事之后,江纪箐接档了整个家族企业“外联”,董事长马景峰、股东马景坤、江纪箐的丈夫马忠德都被抓了进去,江纪箐在单位人缘不错,他们领导和我师父是朋友,所以师父在只收到一半律师费的情况下接了案子。
  江纪箐在审计局业务部门担任副科长,28岁,年轻有为,给人的感觉是精明强干,遇事不急不躁,师父难得给谁好评,对江纪箐分外关照,经常让我学学人家的沉稳。
  我都29了,比江纪箐还虚长一岁,在师父眼里我就是小孩子性子,好好地律师不干了,去什么体制内,大好前途自己了断,巴拉巴拉.......
  江纪箐家的案子,出口骗税已经铁板钉钉,只能分解罪责,师父坚持马氏兄弟无罪辩护,毕竟他们只是董事长,至少表面不清楚假出口真骗税,出口骗税主观故意很重要,至于马忠德,操纵了全程,应说他不知情?经侦也不是傻叉......
  每次约见,江纪箐都在用心析听,不时做笔记,师父的思路就是牺牲马忠德,江纪箐只就必然性和可行性提问,并没有出于对丈夫的感情,有所偏袒。照我的想法,两个老东西不可能不知情,几千万税款入账,挖国家墙角,马氏兄弟一无所知?马忠德才三十一,骗取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是重罪,换成我,无论如何会请求律师帮自己老公减轻罪行。
  又一次送她出门,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她马氏集团不会牺牲少东保全两个长辈吧?她看着我,温柔贤淑的笑了,居然是笑了,虽然笑意淡然。
  “丁律师,这段时间一直麻烦你,我知道你在为我考虑,也知道你正好为结婚辞职,你现在有时间么?我们去喝杯咖啡?”
  CAFE馆安闲的角落,江纪箐和我讲了她的故事——
  马忠德和她是大学校友,毕业后经同学介绍认识,马忠德对她一见钟情,非常执着的追求,马家全家反对,毕竟江纪箐父母都是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家庭条件比马家差的太远。
  江纪箐说自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许还有虚荣,反正两人都没举办婚礼,领证、马忠德搬到江家、江纪箐怀孕,这才被马家无奈接受。
  但是因为肚子大的明显,马家为了面子一时也不愿意举办婚礼,然而两个人搬回了马家。马忠德母亲特别强势,对江纪箐一万个不满,经常挑剔,加上马忠德经常在外面应酬,大半夜不回来,小两口一争执,马母下一秒必定进来参与,吵多了,感情伤了,口不择言,马忠德砸碎了结婚照,马母冲进来咆哮着推了江纪箐.......
  江纪箐已有六个月身孕,当场大出血、流产,后期诊断很难再生育。
  马忠德死活不同意离婚,觉得马家愧对江纪箐,但江纪箐和马母彻底翻脸。江纪箐搬出马家,和马忠德渐渐分居,也正好有了时间学习、考试、提升,去年刚担任副科,马家这两年一直和货代官司缠身,这种情况下,谁都不好提离婚。今年又冒了出口骗税,马忠德进去之前求她帮忙,她又没法推诿,至于最后谁承担主要责任,不是她能决定的,她相信我师父的实力和判断,当然也有自己和马忠德早就渐行渐远的因素,马忠德外面的女人怀孕了,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马忠德还是不想和她离婚,说生孩子只是为了满足父母心愿,传宗接代,和他们的夫妻感情无关,谁也不能取代江纪箐,马忠德只有她一个妻子云云......
  “他也不是因为财产不离婚,马忠德名下没有财产,嫁给这种家族企业,除非和他们家门当户对,不然,很难有什么真算得上共有的财产。”江纪箐冷冷勾起嘴角,“也不是没有收获,你看我,在我们整个系统,就没有哪个同事像我这样整天忙着跑婆家的官司,我忙完这边还得回去给老太太回报,她自己又不肯出头,就怕吃律师的亏!”
  儿媳早已是仇人一般的存在,怎么还指示人家奔波?这倒又放心了?
  豪门的事情真看不懂,其实马氏集团也就两个多亿吧,跟金融企业家相比什么也不是,江纪箐说婆婆经常把“我们这样的豪门”挂在嘴边,开口闭口,“你嫁入我们这种豪门,还不感恩戴德?放在以前,你连个蛋都生不出来,早就被休了”.......
  完全忘了儿媳被她推倒流产造成难以生育,也根本不去分辨不想离婚的到底是谁。
  最后江纪箐提醒我不要放弃律所工作,毕竟律师收入高,警察辛苦不说,又没几个钱,为了结婚放弃大好事业,太亏了,女人,不能太天真。
  我真诚地感谢了她,并告诉她,如果被推倒的是我,老太太就是袭警,并且,从第一次争吵,我妈就回去收拾她。
  我老公不是豪门,婆婆神马的,个人坚定地认为,那都不是我的对手!
  案子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年后才结束,两个老东西缓刑,马忠德五年,在狱中有立功表现,减刑,从被拘留到重获自由,三年半。
  马忠德进去之后,外面那个女人不知道哪去了,江纪箐在判决生效后才提出离婚,等马忠德出狱,两人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师父的代理,让马氏一家损失减少到最小,马氏签了我们律所的法顾服务,师父那段时间忙不过来,就转给了芽儿叔叔,芽儿在原地大灰狼手下已经成长为交际小能手,大灰狼退休,偶然机会,轻松拿下了马忠德,芽儿代替江纪箐成了马家媳妇。
  马家满足了芽儿想要的别墅、豪车、名包生活,奇怪的是,芽儿结婚三年一直没怀孕,婆婆理直气壮接回了已经五岁的孙子......
  芽儿结婚后就没再工作,马家不需要儿媳在外“打拼”,孕育了三年还是“不生蛋的鸡”,芽儿又舍不得离婚,离婚一无所有,并且她连司法考试都没过,叔叔又退休了,律所不会再养闲人,芽儿只能陪着老太太开启豪门“嫡母”生涯......
  (四十四 傀儡)
  查了物业,两栋公寓楼没有吴宝瑶的房产,门卫管理不够严格,吴宝瑶是趁着外卖用密码上楼跟着进入,监控只有最近两个月,吴宝瑶只出现过一次。
  郑簇和我到医院找她,她一开始有些迟疑,但可能随即想到了监控,就说自己确实去过,看房子,她一直在找合适的房子,刚好朋友说那套公寓合适,就抽空去看了看。
  “你一个人看房子?没有中介陪同?去看了哪个单元?联系电话给我!”郑簇连珠炮似的催问,让吴宝瑶一脸无奈,“这位警官,你别这么,咄咄逼人吧?我就是去看看房子。”
  “你把中介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吧?”我对她态度相对温和。
  “那行。”吴宝瑶给了我们一个中介的号码,郑簇立即拨通电话,对方称今天上去确实通知过吴宝瑶看房,因为有合适的房源出现了,中介又按郑簇要求提供了房东电话。
  “我们过去。”郑簇对我说话的时候仍用眼睛盯着吴宝瑶,吴宝瑶一脸委屈,“警官,我觉得我挺无辜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你们。”
  “别胡说八道!”郑簇丢下这话,一拍我肩,我跟着他离开,走到门口猛一回头,吴宝瑶满含怨念的眼睛阴森的跟在背后,我回头吓了她一跳,连忙收起怨念,表情尴尬定格。
  我的手指下意识按住她脑门,“行,还想对我使阴的,你试试看!恶灵退散,破!”我的手臂一挥,吴宝瑶往后退几乎瘫坐在地上,一股黑气从她脑顶窜出,郑簇不知从哪弄来拂尘,唰得打散黑气,我已经被他搂在了怀里。
  窗子没关,四散的黑气呈淡黄色,部分从窗口飘了出去.....
  郑簇在吴宝瑶手腕上贴了道符,没一会儿吴宝瑶醒了过来,又是一副委委屈屈的表情,“警官,又怎么了?咦,我怎么坐地上了?”
  郑簇从她脖子上拉下一个像是佛牌的挂件,我刚想拿过来看,被他拦住,“这东西尸油包浆,怨气特别重,你别碰。”
  “说吧,从哪来的?”吴宝瑶被推坐进椅子,一看就像被审讯。
  “警官,你不是在审讯我?我没权利审讯我吧?我是大学教师,我懂法。”
  “我现在是在挽救你,信不信继续带着玩意,你活不过一个月!”
  “警官,不带这么吓人的!”吴宝瑶原来还是个老油条,“这是泰国的佛牌,起个祝福作用,我都戴......都戴一两年了,你别吓唬我。”
  “一两年?戴一两年你还好好活着?”郑簇眼神充斥着杀气,“这种东西戴一两年还能好好活着,你不是傀儡就是怪物!”
  “警官,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吴宝瑶带着黏糊的精神气儿让郑簇分外不耐烦,“你不想说你自己负责!”
  “那你把佛牌还给我,我花了几千求来的!”
  “几千?”郑簇略迟疑,看看我。
  “按程序我们是不能直接带走,不过这东西如果有高度危险性,可以即刻联系局里办手续,我们在这等着。”
  一听要“办手续”,吴宝瑶慌了起来,“我这真是花钱求得,也挺灵验,你们不能强行扣留啊,法律不是讲究公民合法权益么?佛牌是我的财产!”
  不到半小时,黎队的人带着市局领导签的的查封扣押文书现场扣押了佛牌,吴宝瑶被带回配合调查,后初步确认佛牌为吴宝瑶在泰国旅游期间经“朋友”介绍购买,所谓的“朋友”网上认识,警方未查证出其真实身份,网上的资料系使用他人身份,花钱买来的注册电话号码。
  也就是说两年前因丈夫出轨心情极差的吴宝瑶,去泰国旅行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花了几千块钱,在泰国当地以现金方式从一个陌生人手里拿到了佛牌,成交地点在景区附近,根本无从查找佛牌来源。
  表面看来吴宝瑶出现在我住的公寓为偶发事件,噩梦里的女鬼“说”中国话,或许是我的意念感觉到女鬼的意识,那就不能确定女鬼的国籍,反正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吴宝瑶和我的噩梦有关联,好端端的线索,又断了。
  按照郑簇的想法,吴宝瑶被怨灵控制,带着怨灵出现在我的公寓意图伤害我,但没想到被我打退散,不过这个怨灵为什么要针对我,需要调查清楚,究竟是孤立事件还是能和以往一系列事件串联?幕后人又是谁?吴宝瑶应该是个傀儡,只是不知道她怎么当上的傀儡,究竟是无意被利用还是为了某种目的与恶灵签了契约......
  五四九 窥视
  (一)身世
  永熙父亲去世后,小院只剩下母女两,永熙已经联系好本地公安机关,等父亲过了三期,母亲情绪平复,就去上班。
  母亲从半年前就失去了原先的模样,像是果实渐渐风干,抽调了水分和原本明亮的颜色,母亲是个可怜的人,曾经有过短暂的婚姻被奶奶不容,而父亲,父亲是最好的父亲,对妻子体贴的丈夫,但是因为婚姻不曾顺从母亲的意志,被家族排挤在外,在统计部门做了一辈子,退休时才弄上正主任科员。
  永熙母亲眉目中永锁着散散的愁绪,从永熙记事,母亲就很少真的开怀,但是父亲比所有爸爸更重视女儿的培养,幼儿园的前身是政府机关幼儿园、小学、中学都是本市最好的,父亲再怎么不济,也是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三十五岁后排上了副科,叶家老三的身份多多少少也有些便利。
  永熙南大毕业,当年高考全市文科第一,叶家老太太难得为三房做一次脸,酒宴请了六十六桌,大学学费和出国留学的钱都是家族出的,回国后父亲不愿永熙进家族企业,毕竟公司是以叶家老大为主,永熙自己也不想回到本地,在上海做了两年法医,前途大好,父亲肿瘤恶化,终于不治。
  永熙不忍心看着母亲崩溃,计划回老家一年,尝试新工作,等母亲缓过来,再去外地打拼。
  在一个吃过饭、洗过碗,餐厅就剩下清冷的灯影的夜晚,母亲突然解开了永熙身世的秘密——
  “你其实是大伯母生的,大伯母家二女儿,你大伯能干、有钱,你奶奶重男轻女,那时候还没有你大伯外面那个儿子,你奶奶做主把你送走,你大伯母好再生二子,我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孽,我自己是有孩子的,是个男孩,我和你爸结婚,你奶不同意,你爸在这件事上,违抗了你奶,你奶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买通我那个前夫,把我儿子送走了,不知道送去了哪里,打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凄惨的哭诉,像是永熙最不爱看那类电视剧,然而,捂着脸的单薄女人是“妈妈”,永熙二十七年一直当做妈妈的人,原本是这个世上所剩最亲的人......
  “我本来不用告诉你,这样就可以霸着你,你会对我好,养老送终,可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捂不下去,你爸爸走了,我捂着也没意义,你奶再怎么势力,也挺看重你的学历,你还是回去叶家,我和你爸爸除了这套房子,什么也给不了你,叶家本该就有你的,你亲妈过得挺惨,你亲姐是个势力小人,对你妈不好,叶家都是这样的人,除了你爸爸没有好人,我在叶家承受了二十多年,你爸走了,我,我撑不下去了,我什么都告诉你,我没对你不好过,可我心里想念我自己的骨肉,我知道我见不着他不是因为你,可你爸爸不能生育,要不是因为你,我和你爸爸也许去外地找我的孩子,我也不用一辈子见不到自己的骨肉.......”
  原来真有比失去亲人更可怕的,一夕你最信赖亲人告诉你,她本来同你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你还间接成了她的致命伤.......
  五四九 窥视(二 生母)
  永熙出生那年,也叫老三结婚两年,吴月英肚子还没有动静,吴月英和前夫生有子女,叶家老太太逼吴月英检查身体,叶老三怕妻子受委屈,自己也做检查,发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幼时受伤所致,早已过了最佳治疗期,北京上海跑了个遍,折腾的人精神涣散,叶老太太怕儿媳趁机提她自己的孩子,就逼着老三夫妻接收老大家的二女儿,永熙五个月大进了老三家,一应手续很快办好,永熙生母顾瑶娘家已经没了多大依仗,想着尽快生二子,也就接受了亲生女儿交给小叔子养。
  顾瑶父亲曾经是轻工业局局长,叶老大能找到她属于高攀,主要是当时的分管乡镇企业的地位专员刘书记看中了叶老大的能力,硬是把他介绍给顾瑶父亲,顾瑶父亲碍于情面让女儿和叶志国见面,没想到单纯的顾瑶对年轻有志的“乡镇企业家”一见倾心,其实所谓的乡镇企业就是十几个人在分拣、清洗走私进口的电子配件洋垃圾......叶志国婚后在顾家的大力扶持下,又是土地、又是几百万贷款,短时间蓬勃发展,等到顾瑶大女儿三岁,叶志国已经把产业伸展到市里,成了年轻的是人带代表,民企明星人物。
  顾瑶怀二女儿前,父亲在单位自杀,刘专员做了大量工作才躲过身后算账,顾家却也彻底倒塌,顾瑶的弟弟、弟媳变卖了房产去了外地,顾瑶的母亲第二年病逝。
  永熙是在顾母去世后半年出生,如果不是碍于刘专员情面,顾瑶早就被叶家下趟,刘专员在证婚时要求两个人一辈子“不弃不离”,吴月英分析刘专员不许叶志国离婚是因为顾局长的死和他有很大关联......
  年初刘专员脑中风,叶家老大已经把私生子代入家族企业,吴月英在丈夫过世后,觉得永熙必须回叶家帮助亲妈,最重要的是拿回属于她自己的一切。
  永熙和尸体、刑事重案打了两年交道,不是高中毕业的小姑娘,用了两天时间梳理清晰了脉络,养父,自己的叔叔,对自己确实有深厚的父爱,但是,为了奶奶,或许还有叶家的“面子”,做足了牺牲和自我牺牲,永熙仍无法剥离父女情,回忆如潮水,父亲总是有意让自己同叶家疏远,永熙除了春节、初一,此外很少见奶奶,更不要提大伯,“大伯母”是个模糊的存在,“母亲”吴月英对自己不坏,一直有种莫名的疏离,因为“母亲”眉眼间永远有淡淡的愁绪,母亲照料永熙的生活,但永熙更愿意和父亲一起,父亲刚一去世,“母亲”就跟自己倒豆子似的“揭秘”,完全不考虑父亲是多么不愿意女儿和叶家有往来,那么母亲多父亲的爱呢?或许远没有她常对人表述的那么深情。
  作为自己生母的“大伯母”,永熙甚至从未看清她的模样,就那么决绝的漠视自己亲生骨肉,“认”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永熙纠结的是所谓“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培养自己长大成人的是叔父,父亲根本不想让自己和叶家搅到一起,即使父亲没给自己留下多少遗产,但是自己英国名校法律、医学双硕士,已经是极好的资本,永熙不需要凭借家族财产过上“好日子”,养母跟自己坦白一切,看上去是为自己和生母鸣不平,但必然有她自己的目的,永熙在不明真相前愿意为了“母亲”暂时从上海回老家,总不好在“母亲”开诚布公后让她失望——且看吧!永熙转着手里的cafe杯,夜色幽暗,老院子围墙掩在一片深浓的树藤间,那是父亲种下的,一直忘了问那是什么植物,唉......
  吴月英从厅堂门口看到了永熙窗前的影子,心里一阵难受,毕竟是叶志文最疼的孩子,自己也没不好好对她,可毕竟......吴月英自己要不到叶家的一毛钱,但是儿子呢?要不是叶家老太太霸道、恶毒,何至于自己和儿子分开十多年,孩子吃了那么多苦,有生之年,还有什么比弥补儿子更重要?
  永熙从一出生就注定是别人的棋子,叶老太用她控制、间离叶志文,也用她打压顾瑶,注定就是个工具,自己不用,她就永远进不了叶家,说不定自己做的也都是为她好呢。
  母女情在吴月英心底终归化为了一场算计......
  窥视(三)藤警官
  吴月英揭开了永熙身世的秘密,她的硬却深埋在表面的谦卑,日子久了,想抬起来却抻不出勇气。
  “要不,永熙你自己去找你奶说说你知道了身份?”端着一碗牛肉油面搁在永熙面前,“油了点儿,我这两点也不知道怎么了......”吴月英又有些懦懦的,她和叶志华半辈子夹在叶家的缝隙里,叶志华对她的好支撑不住在婆家的一方硬气,叶志华尽管不太回叶家,心底还是重视自己的老娘、家族,叶志华能把小家安顿与叶家的大船之外,已经使了最大气力,在叶家面前叶志华强撑“自立”,吴月英气短一半因为丈夫,一半因为叶家财势压人。
  永熙一点儿不像叶志华,也更不像吴月英,叶志华把女儿培养成自己心中最理想的人物,完全摒弃了叶志华作为家族幼子的单纯、任性和软弱,在永熙身上甚至看不出性别的弱势,她像生在悬崖的树,抓紧磐石,坚韧灿烂,叶志华就是女儿脚下的土地,尽管微不足道,却全力以赴用心供养着满载着爱和希望的树,当永熙和父亲相处时,吴月英更像是崖边淡白色的花,或者月光,借了叶志华的岩石与土壤,却又像是父女情深的陪衬,吴月英由此不慎喜欢永熙,但自己的儿子不知去了哪里,一个离过婚且没有固定工作的女人,哪里找得到比叶家老三更好的归宿?
  叶家再不济,叶志华是单位第一个开上桑塔纳私家车人,老院子房子旧,但独门独院,别人眼里可是“别墅”,叶志华和家族“疏远”,并不代表外人就真不给情面,吴月英从临时工转正到有了编制,平心而论怎么不是沾了叶家的光?叶老太太好面子,心里再看不上老三儿媳,也不愿意让外人看笑话,吴月英敢全盘托出永熙身世,就是看透了叶家人的心理,只是,她自己可不敢出头。
  永熙对“叶家”从来就有疏离,这也是叶志华的“功劳”,叶志华始终很矛盾,一方面逃避不开叶家的“便利”,一方面不希望女儿以后像自己,因为背后“有依靠”在单位平庸无为,又怕真插手家族生意激化内部争斗,一辈子患得患失。
  吴月英的心思永熙不是看不明白,既然不是自己的亲妈,有些个人目的无可厚非,但是叶家可不是老院这一亩三分地,大伯是个不讲情分的人,大伯母,自己的所谓亲妈,二十几年没表露过一丝母爱,叶氏集团财务总监也就是吴月英嘴里那个“野鸡”,跟了叶志国二十多年,没名没分生了三个叶家少爷小姐,在叶家地位远在任何嫡系孙辈之上,永熙想“拿回自己的一切”,永熙自己都不晓得吴月英哪来的底气......
  吴月英站在门口看着女儿骑着单车消失,从叶志华癌症复发,她就被放在弦上,叶志华一旦走了,叶家是不会给自己任何好处,老房子叶志华早就加了自己名字,可另一半给永熙,剩下的不过是存折里三、四十万,叶志华倒是留给了她,可三十四万连给儿子补贴首付都不够,吴月英最近半年的精神恍惚、溃散,一半有心给永熙看,一半也是真的心力交瘁。
  儿子几年前就“找回来了”,其实是那孩子自己找上门,十七岁的小伙子,身高一米八几,遗传了吴月英的清秀,却更俊朗,吴月英一眼就认识那是自己的亲骨肉,但欢喜还没细细品够,前夫的狼性就透过这个十七岁的孩子伸出爪牙,吴月英渐渐有些怕这个少年老成的儿子,吴月英再婚后遭受的最大坎坷,就是叶家对自己不待见,其余日子可谓顺风顺水,叶志华虽宠爱永熙却也没多少忽略妻子,吴月英在儿子和自己私下联系几次后,见到儿子就有些手足无措,但是毕竟是亲骨肉,自己当年为了逃离前夫的折磨舍弃了他,愧疚和血浓于水让她傀儡般听从儿子调遣。
  她没敢告诉永熙儿子其实早就“找回来了”,毕竟一直瞒着叶志华,但这事儿不久永熙就会知道,吴月英在蔷薇花朵的摇动中叹息,真就是叶志华没了,自己成了案板上的肉......
  永熙报道之后就拿着单子自己去了技术科,技术科原有五人,当天两人外出办案,科长带着永熙跟大家简短介绍,话没说完就进来两名警员,“曾科,昨天送来的碎片出结果了?”为首那位高大的警员快速扫过永熙的脸,永熙瞬间认出曾经见过这个人。
  “藤警官,你那个样本上面至少有三种血迹,形成不在同一时间,还在比对。”
  “哦!”藤树略皱眉,像是无意又看了永熙一眼,“新来的留学法医报道了?”
  “藤警官,幸会啊。”永熙意味深长的笑,永熙有着超人的记忆,尤其是对面部特征,这位警官,或者说,这个人,至少见过两次,一次是高中全市运动会,一次是上海市公安局,原来吴月英和亲生儿子不是毫无联系!
  藤树突然拥住了永熙的肩,“我妹妹,亲的,请多关照!”
  “亲妹妹呀?”周围的人笑了起来,暧昧的语气一点也不好笑。
  永熙无所谓的脱开他的手臂,“你妈叫你回家吃饭!曾科,各位同事,不好意思,这位藤警官,我妈,和前夫的儿子!”
  永熙在短时间计算出“藤警官”的算计,还不犯着和吴月英撕破脸,毕竟吴月英照顾自己生活二十几年,这个主动扑上来的“哥哥”,就让他永远当“哥哥”吧。
  藤树落得一脸灰,他本来就不是真的脸皮多厚,他的确在算计永熙,但,他不会接受被一个丫头这样落面子,何况,这个丫头是他通往“补偿”,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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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聪明人)
  永熙报到第一天,食堂卡、工会借书卡还没下发,十一点吴月英就打了电话,中午四菜一汤,随时下锅,就等她回来吃热的。如果没有藤树的事,退休在家的母亲做好了女儿喜欢吃的饭菜就等孩子下班,日子多么简单温馨,可惜!
  永熙这一上午除了“熟悉环境”也没干什么,办案的两位没回来,科长九点钟开会,剩下的两个一个忙着联系省厅送检的事儿,另一个和别的部门的妇女谈论公务员改革、职级待遇传闻......
  审时度势,永熙放弃了调取案卷档案熟悉本地法医环境的念头,慢慢来吧,别一来就比大环境起劲儿,自己“回来”无非过度,本地很少凶杀案,两个外出的同事在忙车祸,虽说比邻杭州,这地方十年前还是个县级市,就当放假,过个半年一年,还是要去上海。
  十一点半就开始走人,食堂是一点四十五开门,永熙十一点五十和科长一起离开办公室,步行回家也就十分钟,不出预料,藤树等在单位门口。
  “不是也叫了你吃饭吧?”永熙叉了他一眼。
  “她不敢。”藤树笑了起来,永熙不太喜欢他嘴角的邪气,于是收敛了表情,“你想打叶家主意,尽管去,别麻烦我,我没兴趣!”
  “这是什么话呢?”藤树又伸手揽她的肩,永熙闪到一边,“再动手动脚,我叫你......”话没说完,永熙甩脸离开。
  “呦,小妹生气了?有意思!”藤树摸着自己棱角分明的下巴,青紫色的薄唇笑得轻佻、冷酷。
  吴月英生了这么个人渣,不给他点颜色估计还会纠缠自己,永熙对叶家产业毫无兴趣,原想的是“暂时留下来陪伴母亲”,结果,父亲一死,自己竟没有亲人了。
  饭菜可口,但吴月英从打永熙进门就不太正常,不停的拿东西,走来走去。
  “妈,您坐下吃饭吧!”永熙一时也改不了口,妈就妈吧,反正妈也早就不是妈,两妈没一个真妈。
  “妈,您坐吧!我今天上午看见藤树了,其实我高一就见过,我说怎么有点奇怪的,我第一眼见到您儿子时就有些面熟的感觉,不过您皮肤白,他跟您皮肤不像。”
  吴月英吃惊的看着永熙。
  “他主动——自我介绍,不过,您知道我的性格,和叶家所有同辈没来往,我比较习惯以前的环境,我这次回来,不会太久,等您适应了,我就离开。”
  “永熙!”吴月英放下了碗筷,“哎呀,他别是跟你胡说了啥?永熙,我是为了他的要求,可也不是完全没为你考虑,老大家的家产本来就有你的,你亲姐叶永玉跟你大伯母一点不贴心,整天讨好那个野鸡,你大伯母,是个可怜人,听说你大伯已经要逼她离婚,你要不去帮她,她可能过不了这个坎,我的事儿,也没啥能让你操心,唉,藤树的事,我自己造的孽,我欠他的,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能拖累你。”
  永熙看不出吴月英情绪里有假,她害怕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是完全没可能,藤树一身邪气,精明、下流,骨子里透着蛮横,没准还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不过永熙并不怕他,永熙在大学期间对东南亚巫医曾深入研究,寒暑假曾多次深入东南亚巫医居所、寺庙,对国内苗族巫蛊师也曾用心拜访,虽然没能掌握巫蛊师,小施手段整整人不在话下。
  吴月英并不清楚永熙这段经历,就连叶志华也不清楚永熙用了五年寒暑假走访巫医,只当她旅游,去热带体验生存冒险,叶志华思想不太守旧,倒是乐于让女儿多接触社会,多一些野外生存的能力,不过他的思想还没走到任由女儿学习巫蛊术,拿着生命去冒险。
  永熙学习的内容偏医药,对命里、推算却不在行,巫蛊术也不重视看相,对于人心、前程,永熙能靠的只有自己去接触,去努力。
  叶家大院风波不断,叶志国逼顾瑶离婚,顾瑶死活不同意,叶永玉为顾瑶的“不识大体”气煞了人,叶志国不用出手,顾瑶在亲闺女的逼迫下,已经行将崩溃,半夜上吊给保姆发现救了下来,名声却传开了,叶志国逼原配自杀,流言四起,叶志国认定了这是顾瑶娘家人使出来的手段,恨顾瑶怎么没死,那个保姆上个月才招来的,在苏怀文的暗示下,叶永玉解雇了保姆,顾瑶人还在医院里,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吴月英说这些事,满怀怨愤,顾瑶娘家才没有人管这个闲事儿,那个保姆是藤树一早安排的,被解雇了,看来再安排人一时也难。
  “再不济也是你亲妈,就被他们合伙逼死了,你能看得过去?”吴月英难得来了勇气,一股脑长篇大论。
  永熙也没想到顾瑶真会被逼迫自杀,不管是真是假,自杀这个行为已经发生,哪怕出于职业正义,永熙也不能任由事态发展,并且,吴月英这个人也没什么大坏,到底也当了二十几年的母女,自己中学时经期肚子痛,吴月英说吃止痛药不好,自己用手给她按摩,那时候,亲生儿子也应该出现了,至少在生活细节上吴月英对永熙没什么不好。
  永熙表面上陪着吴月英去医院看望顾瑶,顾瑶目光呆滞靠在床头,叶永玉正没好气的数落她。
  对这个“堂姐”永熙原本就没多少好印象,每次过年回去,叶永玉都哭丧着脸躲在一边,要不然就围着苏怀文的女儿转,真没想到竟是自己的“亲姐”。
  叶永玉似乎很重视自己在叶家的“形象”,看见三婶母女,不自觉拿出“叶家长女”的派头,可惜常年活在卑微谄媚中,一脸端正更像是虚张声势。
  叶家七个孙辈子弟,学校、学历最高的就是叶永熙,叶永熙独立在叶家之外,又受了叶家老太太的首肯,叶永玉跟永熙拿派头,实在是不够清头。
  (五 生母)
  叶永玉对吴月英挤出个平易近人的笑,这个略微单薄的女人大多时刻低眉顺目,双颊被嘴角长期下拉,即便一动不动,侧看也有几分刻薄。在她心中吴月英时尚不得台面的女人,不要说吴月英,就连死了的叶家老三,也无非一辈子占叶志国的光,至于永熙,叶永玉早就知道她也是顾瑶生的,那又如何,早就被送出去了,大学、出国还不是全靠着叶家?叶永玉眼里“弟弟妹妹”就只有苏怀文的三个子女,为了让几个“手足”领情,叶永玉从来不惜颜面,恨不能爬在地上表忠心。
  叶永玉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转到永熙脸上就变成了严肃、不耐,但是她毕竟是“长姐”,这时候正好耍耍威风。
  “三婶自己来看看不就成了,三叔都走了,不相干的人就别往医院里跑了,又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还是叶永玉第一次正经八百的讲话,以往,年把年见一面,又都在叶家,根本没有听她“发言”的机会。
  永熙一瞬不瞬打量着这个比自己大两岁的“亲姐姐”,五官更像顾瑶,气质吗——萎缩刻薄。
  叶永玉被打量的不自在,“三婶,看都看了,一会儿要换护工,我还有事情要办,你们是不是跟我一起走?”
  “你有事情你先走,我跟大嫂说说话。”
  “说什么说?她已经头脑不清了,你们快走吧,别在这里添麻烦,叶家事情够多了!”
  吴月英皱皱眉头看向永熙,永熙扶住了她肩膀。
  “我妈不放心大伯母,看看果然没个正经人照顾,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叶字,我们,不怕麻烦。”永熙的语调轻柔、坚定。
  “叶永熙,你算什么东西?!”叶永玉喊了起来。
  “叶永玉,这是病房,注意安静!你,立即——出去。”永熙让然是低低的语调,但态度不容置疑。
  叶永熙毕竟做了两年的警察,浑身透着验尸官的冷冽,永玉本就是胆小懦弱,欺软怕硬,见永熙大有翻脸的势头,吓得赶紧找苏怀文打报告。
  永玉离开以后,顾瑶咳了两声,吴月英赶紧倒了杯水,扶着顾瑶喝了几口,顾瑶像是回过神一般,愣愣看着吴月英。
  “大嫂,是我,月英啊。”
  “月英。”顾瑶点了点头,看来还没有丧失意志。
  “你,带着永熙来了?”顾瑶神色莫测。
  “永熙,来看看你——”吴月英有点儿开不了口,原来真把女儿推出去没有在自己家说那么简单。
  “大伯母!”永熙看出了吴月英眼里的忧虑。
  “没想到,你们还能来看看我。”顾瑶半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嫂,永熙,永熙知道她身世了。”吴月英怕不说出来没法儿向藤树交代,再说,看叶永玉的做派,永熙要回到叶家,就不能再错过时机。
  “什么?”顾瑶抬起头满是疑惑。
  “永熙,知道你是她,亲妈。”吴月英咬着牙齿吐出“亲妈”,自己心里确一阵难受,顺手抓住了永熙的手,“永熙,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爸!”吴月英失声痛哭,叶志华死后,这是她第一次失控。
  这样的吴月英才是永熙心底的“妈妈”,永熙安抚了半天,吴月英恢复了清明,顾瑶倒是没多少情绪。
  “大嫂,让你见笑了。”
  “见笑?我能笑什么?永熙给你们培养的这么出色,可惜我是个没用的人啊。”顾瑶的性子原来也不全是绵软。
  “不管怎么说,永熙也还是叶家的人,老三死了,叶家也不敢不认你们两个,叶家没良心,卸磨杀驴,逼我离婚,月英,你这个时候还能来看我,就没听说什么?”
  永熙狐疑的望望吴月英,不是说顾瑶老实软弱?就凭这几句,也不是毫无心机。
  “大嫂,老三死了,我一个银行内退公职,能给永熙什么前途?永熙是叶志国的亲闺女,难道他的财产就非要给吴怀文占全?看你日子不好过,我也难受,永熙,该有的身份就要认回去,这事儿,你也不能不知道,何况现在这个关头,永熙回去,看他叶老大用什么脸面提离婚!”
  最后这句话彻底让给顾瑶“活”了起来,“对啊,我凭什么离婚?当初要不是我爸,他叶志国哪来的两百万无息贷款?哪来的乡财政扶持?哪来的福利企业优惠?!我爸出事他躲得老远,要不是他不还那两百万贷款我爸能出事?叶志国这个喂不熟的白眼狼,老叶家没一个好人!”顾瑶越说激动,永熙算彻底明白了,自己这个“生母”,和自己的关联也仅仅是“生母”、“叶家”,光阴早把顾瑶炼成怨妇,能够任凭大女儿指责、羞辱,却不能给小女儿一丝一毫母爱、牵挂。
  窥视——(六 第一回合)
  永熙不耐的听着两个女人啰嗦,顾瑶显然把吴月英看成了吐槽机,压抑太久总算有个仿佛跟她站队的人,永熙只想趁早离开这里。
  顾瑶的表情越发执拗,叫喊着要回娘家找人,陪永熙光明正大“进门”,也不知道她娘家还有什么堪用之人?
  永玉再次进来,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纹德偏深的眼线除了岁月的痕迹还有掩盖不去的风尘气,一身职业装内衬蕾丝领打底,白钻项链有个两克拉以上,能让叶永玉精神抖擞当先锋——不就是叶志国那个小三么?
  吴月英没想到苏怀文会突然出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吴月英在叶家并不见得比顾瑶地位更高,叶志华把她保护在叶家大院以外,另一个结果就是她在叶家没有底气。
  “苏总刚才和医生谈了,你就可以出院了”,叶永玉在苏怀文面前从不叫顾瑶“妈”。
  “叫我出院是逼我签字离婚?!”顾瑶还没从亢奋的情绪中脱离,看着苏怀文不可一世的态度,怒火中烧。
  “该不该出院是医生的决定,占着床位不是什么好事儿。”苏怀文显然也没把吴月英母女当回事儿。
  “既然是医生决定的事儿,这位大妈,您的气质不太像白衣天使,请问您属于医院哪个部门?”叶永熙的笑带着阴阳怪气。
  “叶永熙!这是叶氏集团总经理!是苏总!”叶永玉又叫了起来。
  “哦,叶氏集团,也是集团总经理不是叶志国么?苏总,请问在哪里肿啊?”
  苏怀文突然向永熙挥手,却被永熙差点掰断手腕儿,“苏怀文,小心点儿,这里是人民医院,不是所谓的叶氏集团,扰乱医院正常秩序,门口就有派出所!”永熙稍稍用力,苏怀文一个趔斜,叶永玉连忙扶住她,“叶永熙,你,你竟敢打苏总?!”
  永熙向前两步逼了过去,“病房有监控,到底是谁想动手?谁先动手?我有打人么?我不过是在阻止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发生,怎么,你有意见?”
  叶永玉像是被财狼虎豹逼进了死胡同,不敢置信的摇头,“叶,叶永熙,你不能这样,你,你这算什么?”
  叶永熙转向苏怀文,“规则要重写了,内容——你没资格了解!”
  苏怀文恨恨的看着叶永熙,这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叶志国女儿,竟完全没有顾瑶、叶老三的软弱,看表情就知道比自己的三个子女老辣得多,她要干什么?重写规则?这个被送出去二十几年毫无地位的女儿,还真要在叶家翻天?这些年就连叶志国也没对自己如此下脸,“好,我看你很!我看你能不能进叶氏的大门!”
  苏怀文甩开叶永玉冲了出去,顾瑶激动地要拉永熙到身边,永熙无动于衷,“我还要到单位,要是没事,我先走了。”
  吴月英赶忙抓住永熙的手臂,“我跟你一起,大嫂,你好好休息,好好休息!”
  出了病房,吴月英松了口气,“吓死我啦,那个野鸡差点打着你,你这几天要小心了,指不定怎么使坏呢,唉,我今天带你来,是不是太冲动了?我,我去跟藤树说说,让他保护你?”
  “保护?你那亲生儿子?保护我?呵呵”永熙撇了撇嘴,“折腾了两小时,你能自己回家吧?我要去单位一趟,我的事儿你不用担心,另外,你那儿子,你愿意怎么对他是你的事,别叫他影响我。”
  “哎,哎——永熙,妈这不是,这不是,怕你吃亏。”吴月英又一次气短。
  “我没事儿,我上班去了,你早点回家!”永熙甩开大步离去,吴月英左右不是,越想越没主意,找了个安静地方给藤树打电话,说了情况,又懦懦的加了一句“那个,你别为难永熙啊,永熙,她也挺可怜。”
  藤树不耐烦地听完了最后这句,看来自己这个“亲妈”还真不能完全和自己一条心,叶永熙倒是没让自己失望,“不去为难她”?怎么会呢?
  《婚前协议》必读!(提供超详细范本)
  2019-04-04 15: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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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之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如果想打破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也不难,一份协议就行。

  那么婚前协议怎么写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请看下文:

  其实,无论是结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还是婚后签订的财产约定,都有很多雷区。以下这些是从100多个案件中总结出的签财产约定的雷区,千万别犯!

  1、协议规定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以暴力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等:如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公开过错方的一切过错行为,包括与“暧昧方”的短信等;出轨方必须在家中反省,不得出门等。

  2、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以及对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3、违背公序良俗或明显违背社会常理:如一方出轨,需在街心广场长跪三天,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等。

  4、“胁迫”:如在“捉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字,承认出轨。

  5、口头约定AA制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有效

  离婚当事人经常被问的一个问题是“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些人可能会回答“我们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各管各的。”再问有没有协议,一般都回答没有。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有财产约定的情况。《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财产约定只需书面签订即符合形式要求,并不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当然,公证处会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难受到挑战。

  有人说“结婚不是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而是互相凝视共同的目标。”签一纸协议,卸一身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反而是好事。但是,一定要避开上述的几个雷区,这样既能深情地凝视对方的双眼,又能安心地一起望向诗和远方。

  ▌附超详范本:

  《婚前协议书》

  协议书双方的身份信息

  男方姓名: 年龄: 籍贯:

  户籍地: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女方姓名: 年龄: 籍贯:

  户籍地: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前言:

  主要写一些双方的情况,比如说恋爱史,以及协议书的目的。如一些双方认识的方式、时间,谈了多久的恋爱。现双方准备结婚,自愿就婚前已有财产和未来婚后赚取的财产,以及婚后生活达成如下协议。

  主要条款:

  婚前财产

  列名男女双方婚前财产,在每一项婚前财产中写明财产的详细来源,自己所拥有的份额。如和他人共有,写明共有的情况,按照共有的类型分为共同共有公有,还是按分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明多方的份额,如你51%和我49%;共同共有没有指明份额,出现争议的时候需要多方协商解决。

  如果不知从何处下笔,可以按照不动产和动产的分类:

  不动产:汽车、船舶、房屋、商铺、私人飞机等,这些价值相对比较高。

  动产:储蓄、股票、保险、贵重首饰、玉器珠宝、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商标、债权债务等,以及一些其他高价值的物品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男女双方婚前的财产及财产收益,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这样的约定是为了杜绝出现因利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获取收益所引发的纠纷。通俗来说就是,我的婚前财产和我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都归我个人所有,不动产主要有房屋租金、商铺租金等,动产如股票收益、股权收益、储蓄的利息等。

  婚后财产

  因为未来财产收益的不可预测性,所以只能利用概述性的语言约定。

  男女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名下所有,除经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部分的除外。在各自名下的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该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此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该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婚后生活约定

  婚后双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必须写保证书并自愿补偿另一方人民币多少钱;

  共同生活开销的约定: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男女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全职太太牺牲费、生育子女奖励、子女抚养、子女姓氏、“空床费”等问题都可以进行约定,但是一定要有财产性的约束。

  债权债务

  不管是银行信用卡,还是借高利贷,这条路也要堵死。

  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借贷方应按配偶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其支付补偿金。

  其他事项

  婚前协议书一定要婚前签订,如果出现婚后签订了婚前协议书,那么可能出现协议书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的情况。婚前特指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之前,不是办理婚礼酒席的时间。

  不管你是找中国人结婚,还是找外国人结婚,只要你的主要财产在中国,主要生活在中国,那么婚前协议书是最好的选择。

  写明男女双方是自愿签署,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最后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 签订地: 日期:

  女方签字: 签订地: 日期:
  (七 女验尸官)
  叶永熙联系了上海的同事,托朋友帮顾瑶安排了转院,于是在苏怀文逼迫顾瑶出院前,顾瑶在吴月英的陪同下去了上海。不得已宣战,但是,现在不是“回”叶家的时机,叶永熙需要在本地站稳脚的时间,顾瑶去了上海,叶志国就算起诉离婚也需要漫长时间,苏怀文只能吃个闷亏。
  通往皖南的乡村公路,清晨的雾还没散尽,路边的草丛有半人高。年轻人都去了城市,村落凋敝,隔很远才看得到留守农民的房子。
  等到太阳全露出头脸,终于有过路的人,发现路边草丛里倒着一辆摩托,再看,摩托车下压了一个人。
  交警现场勘验,死者中年女性,头部有严重损伤,脸上血肉模糊。交警初步判断为交通事故——摩托车被迎面撞起,车和人都飞出,高速撞击产生巨大的离心力,摩托车和人被甩入路基外的草丛,人被摩托压在下面,头部受伤。可能有短暂的意识,但无人相救,当事人没有能力求生。
  永熙去勘查,判断这不是事故,是谋杀。
  技术中心研判室一阵阵烟雾,五位男法医全都烟瘾重。永熙在讲解“PPT”,“交通事故造成的颅骨损伤,与其他钝器造成的损伤有很大区别,死者的头部损伤,我们放大看,致伤工具显然是钝器,形状、质地、大致质量分析,致伤工具是锤子,现场附近没找到作案工具,但是山坡下有河流,如果没有其他线索,建议扩大搜索范围。”
  死者身份很快确定,就是附近村民,之前一直在杭州送快递,去年冬天婆婆重病,回来照顾老人孩子,另一个关键信息也出现了,死者死亡前不久,购买了高额车险,受益人是丈夫。作案工具也在河道附近挖掘出来。
  案子破了。这个骑摩托的回乡照顾婆婆的女人,到死都不知道是丈夫想要她的命,想用她的死亡保险金给怀孕的情人在歙县买房。
  叶永熙在审讯室过道上看见了那个杀妻骗保的男人,男人哭哭啼啼,“不是我要杀她,她不死,我就没有自由!”
  一个令人唏嘘的伦理故事——被害人和凶手同村长大,凶手勤奋好学,高考前半年生了场大病,导致高考失败,家里为给他治病借了很多钱,已经没能力再让他补习一年,被害人正是债权人的女人,那家人相对富有,独生女儿,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都愿意用在女儿身上,但是女儿不是学习的料。两家住的很近,一来二去,凶手的父母有意和债主做儿女亲家,债务随之抵消。
  凶手从内心就没看得起这个地瓜一样的五端、粗糙的女邻居,无奈家徒四壁,欠了人家十几万,结婚是最直接的出路,咽下心底的矫情,接受了娶这样一个女人。
  婚后,夫妻感情很一般,女人很贤惠,一开始在家怀孕、生育、照顾老人,孩子三岁就非要跟丈夫去杭州,这时候,男人已经有了点儿钱,在杭州也遇到了让自己怜惜的发廊妹。
  因为才脱贫,且女人为自己生了儿子,农村的父母根本不能接受他离婚迎娶一个跟别人生活女儿的女人,男人就刻意隐瞒事实,正好老娘病了,就打发这个没有心计的妻子回老家照顾婆婆,但发廊妹突然怀孕了,不能再等下去,于是男人提出感情不和要离婚,女人哭哭滴滴不知所以,公婆心知肚明不愿没了给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媳,喊话儿子,除非你媳妇伺候我们百年入土,否则,别想我们同意离婚!
  凶手无法摆脱爹娘的压制,发廊妹又提出回老家“安胎”,回老家生孩子至少也要到县里买房子,几股压力汇集,善良无辜的妻子就成了男人贪欲的牺牲品,他骗她天不亮就出门,半路上用早已准备好的铁锤敲碎了女人的头颅,伪造成车祸......为了完美脱罪,这个男人想了好几个月,反反复复推敲细节,研究车祸录像,看车事故分析节目,到过十几处车祸现场......
  你永远不知道枕边人多么......
  窥视 (八 藤树的指爪)
  永熙接连突破两起伪造成车祸、意外的凶杀案,突出的表现令人侧目。法医酒量都深不可测,永熙也不例外,严谨的表面并不影响骨子里的侠义,
  法医的行业秘密是工作结束,喝酒消毒,永熙没有引她入门法医师父,但是毕竟干了两年法医,行规和一些职业特殊习惯,了然于心。

  法医本质上是一种很压抑的工作,死亡现场隔绝生死两界,亦或者说,
  死亡和它背后的阴霾,在一个特定范围布下雾霾,需要生者进入、探究,进出之间,任谁也做不到不沾染尘埃。
  微妙的存在,有比人更漫长的耐心,来悄悄渗透。
  马晓伟,和永熙一组的同事,两人去乡下办案,路上遇到搭灵棚办丧事的人家,马晓伟要求绕路,永熙有点诧异,但还是跟他他绕很远,从外面的大路转过去,小禁忌职业双生,人是矛盾的。很多警员相信“警服辟邪”,永熙和多数同事不一样,对巫医、巫术有过五年以上的钻研、探求,对死亡、生灵、蛊毒、甚至阴魂有自己的见解,法医江洋在村道乡道的路边遇上墓碑、荒冢他会赶紧侧开目光,不看。不看墓碑,更不看上面的照片和文字,他们不会公开这些个人的小禁忌,这个特殊的群体,比常人更敏感,不是胆怯,或许是对死亡的敬畏、禁忌。永熙深知自己和他们不一样,控制甚至制造他人死亡历来是上位者、阴谋家、政客甚至凶手、暴徒的工具,法医不属于带有原罪的群体,他们更接近仵作而不是“灵媒”,永熙的更希望掌控后者的能力。
  但是永熙从未表现出“与众不同”,同事觉得永熙技术能力强,酒量好,好相处,完全没有“富二代”的性子,不过想想叶永熙毕竟是做了一辈子公务员的叶家老三独女,何况叶老三已经去世,叶家跟她顶多就是“族亲”,估计连背后有人都谈不上。
  叶永熙在技术科四个月找到了六起案件的死亡原因和关键证据,其中两起挂了十年以上,确定关键证据后接连告破,叶永熙转眼成了市局的技术科在省内的一块招牌,这一切皆在藤树预料之外,医院遭遇苏怀文之后,永熙并未去叶家“说理”,更别提“回归”,接连出案子,吴月英都很少见到她,藤树找她几次均遭冷脸,技术科偏偏赶上案子一个接一个,来多了别人也跟着对他没好脸,藤树这才认识到,叶永熙对叶家恐怕真没兴趣,他的计划要适时调整。
  苏怀文的小妹妹怀玉大学毕业后也进了“姐夫”的集团,毕竟是苏怀文照顾大的妹妹,待遇当然高出旁人,叶志国也挺喜欢这个二十三岁活泼、俏皮的女孩,同母异父怀玉长得和苏怀文不很像,但又有几分苏怀文当年的泼洒娇艳,只是性子更软黏,明明发怒也像撒娇,叶志国拿着个“小姨子”是真没有一点办法,宁怀玉刚工作,人又漂亮,又有姐姐姐夫做后台,叶氏集团办公室做接待,主要应对政府部门,眼光自然很高。
  藤树发现他在警队,插上翅膀也赶不上叶永熙的“进步”,随着叶永熙办案手法的带有传奇性质在内部传开,藤树深深的认识到叶永熙并不好惹,如果他想拿到叶家的东西,就必须另辟蹊径,而正好这时候,宁怀玉出现了。
  窥视 (九 宁家真传)
  宁家女有个特点——“独立”,宁怀文当年在足浴城做领班卖点就是“不卖身”,按摩功夫、手法一流,飞机、胸推全上,就是不做全套,也不跟出去,客人给小费笑纳,但不喋喋不休推销、暗示,反而经常显得“清高”,在一众失足女中像个白领、高管,也正是这种反差让叶志国看中了她,宁怀文也确实帮叶志国拿下不少客户、政府官员,水到渠成,苏怀文成了叶志国的情妇,进了集团,生了孩子,拿了股份、当了副总。
  宁怀玉比之文化程度不高的姐姐更具备清纯的绿茶气息,在绿茶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由于苏怀文对娘家大方,且苏怀文父亲早已过事,爷爷奶奶对她母女刻薄,苏怀文过好了就积极关照母亲和异父的妹妹,苏怀玉比苏怀文小十几岁,初中以后仗着姐姐过上了富足的日子,看着就像白富美,但她也不是完全没经历过苦日子,母亲带着姐姐改嫁,宁家公婆、姑姐,男人和前妻还有个很得爷爷奶奶溺爱的儿子,宁怀文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童年只有阴影,直到她姐姐被人包养她才跟着好过起来,这时候的宁怀玉,孩童纯真的外表下早有一颗善于察言观色的玲珑心,叶志国第一次见这个“小姨”就十分喜爱,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散发着茉莉花一般的气息,恨不得抱在怀里疼爱,宁怀玉就闪烁着可爱明亮的大眼睛任由四十多岁的“姐夫”抱着转圈......
  而她的姐姐,带着欣慰的笑看着在别墅一楼偌大的客厅抱着打转儿的“老公”和亲妹妹......
  宁家姐妹没有简单的人,宁怀文很清楚自己这辈子要靠叶志国,别说是自己,老娘和妹妹归根结底也是要靠叶志国帮衬。
  叶志国也不是完全不顾脸面,相反,他一向觉得自己很有“情义”,也原配多年感情淡漠却没有离婚,宠爱小姨子却没有侵占,在他所在的圈子,堪称道德典范。叶志国对宁怀玉感情极复杂,又像是女儿,又像是小情人,怎么疼都不够,却又不忍、不敢“碰”,就怕一不小心弄破了瓷娃娃,或许,有几分对吴怀文的介意、愧疚,但——他不去“动”怀玉,却不允许别人抢占他的禁脔。
  藤树的出现,让叶志国愤怒不已,宁怀玉竟然开始跟来路不明的男人交往,叶志国一边安排人盯紧宁怀玉,唯恐宁怀玉破了身,一边考虑如何稳住苏怀文,看来必须有个交代,他的小怀玉不可能做人情妇,他要给她最好的地位,待遇!
  藤树警察做的一般,但职业敏感一样不少,好几次约会被破坏,藤树意识到叶志国对宁怀玉非同一般,硬碰硬占有小姑娘,恐怕彻底失去渗透叶家的机会,于是借“出差”躲了起来,他要让宁怀玉对自己愧疚、放不下,这样才有机会全面反扑,至于到时候宁怀玉是否白壁身,他无所谓,反正他要娶的女人不会下贱的出卖过肉身。
  宁怀玉24岁生日没等来警察男友,却被姐夫灌醉,之后......醒来就在凌乱的玫瑰花残片中,叶志国像是做错了似的好父亲、情深义重的霸道总裁,一眼神情、宠溺、疼惜的望着他的瓷娃娃,宁怀玉其实昨晚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要说昨晚,更早以前她就知道姐夫偷走她的蕾丝短裤去卫生间......她什么都知道,只是更喜欢安静的等待,等待结果,等待最大的果实......藤树几次急赤白赖并非真没机会,宁怀玉知道姐夫安排了人跟着自己,她适时“无意”配合就稳妥.......
  宁怀玉比姐姐更清楚“机会”是什么,她是211名牌大学毕业,姐姐就是初中生,她的人生、前程,不可能在姐姐之下.......而姐夫,这个宠爱了她十年的男人,终归是个男性,不会像父亲疼惜女儿那样给他娘家般的依仗,她想要更好的人生,叶氏就必须抓在手中,成为她自己的平台。
  这个过程不能再长了,姐姐的儿子一旦大学毕业,叶志国就不会把一切留给自己了。
  宁怀玉在两个月后“意外”发现怀孕,叶志国狂喜之下,安排怀玉香港安胎,顾瑶这边,已经进入离婚应诉阶段。
  叶志国“要了”宁怀玉次日,就让律师启动离婚诉讼,不惜一切尽早恢复“自由”,他要给小瓷娃娃和自己的骨肉一个名分!
  傻了的不只有顾瑶......苏怀文一开始还以为叶志国为自己诉讼离婚,纠结着怕叶志国过多损失财产,等到吴月英把宁怀玉怀了叶志国的证据甩过来,苏怀文才知道叶志国竟然真的动了自己的小姨子......苏怀文可以说到这一刻才知道这个男人埋得多么深!
  (十 宁怀玉之死)
  苏怀文一直知道叶志国对自己的小妹妹有点心思,但这么多年,叶志国除了偶尔捏捏、抱抱那丫头,并没有太过过火的行为,并且叶志国和那些沉迷酒色的男人不一样,早前还有过几次跟生意伙伴找小姐的记录,自己怀孕被他传染了脏病,吓得他再也不敢了,并且,叶志国对自己很体贴、很大方,苏怀文当然理解叶志国离婚的决心一直游移不定,那不过是迫于形势,舍不得财产和声誉,他对顾瑶毫无感情,没想到叶志国竟也有“冲动”离婚的一天,可竟然是为了宁怀玉!
  苏怀文喜欢自己的小妹妹,但那种亲情更多基于对母亲的体谅,本就不是一个父亲,让她在妹妹和自己的两个儿女中取舍,她立即变得毫不犹豫!
  宁怀玉,你不应该抢夺姐姐的一切!
  彩超照出宁怀玉肚里是儿子,喜讯传来,叶志国得意得一时无两,加紧逼迫顾瑶让步,叶志国多数财产在叶氏集团,叶氏集团七八家公司只有第一机床属于婚后叶志国夫妻投资,成立就为获取财政贷款,当时有顾瑶父亲背后出力,地区领导保驾护航,后来企业成了当地民营企业一块招牌,积累了太多政治声誉,叶志国就是想分化资产也很难下手,第一机床占叶氏集团总份额的四分之一,且拥有大量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离婚顾瑶再不济也能分掉一小半,叶志国不敢在第一机床做亏空,毕竟这是块乡镇民营企业黄金招牌,且商誉、品牌损失他也承受不起。
  顾瑶像是清醒了过来,一应由吴月英代为出头,吴月英在顾瑶上次转院后就和大院彻底翻脸,叶志国本来对家里这些既卖蒜皮的事儿不上心,哪知道真到了离婚环节,那个毫不起眼三弟媳妇唱上了主角戏。
  怀玉到香港安胎,苏怀文也知道了,叶志国和苏怀文的关系也进入前所未有的复杂,他没想到苏怀文会如此难对付,苏怀文照样参加公司会议,照样勤勤恳恳,两个子女似乎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是,无论叶志国怎么开口,苏怀文都会避开宁怀玉的事,倒是他的瓷娃娃愿意继续让姐姐一家靠着他这颗大树,可叶志国不忍心让小公主一来就受委屈。顾瑶因为苏怀文的存在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有什么样的煎熬,他不是不清楚,但他对顾瑶没感觉,可换成怀玉那就万万使不得,他的小怀玉长得就像台湾的那个什么娜娜的美少女,苏怀文有什么样的心思、手段,叶志国不可能不清楚,在小怀玉生下小小瓷娃娃回来前,必须处理。
  叶志国以为战场在他和苏怀文之间,毕竟苏怀文有几家公司的股权,且知道他不少见不得人的“商业秘密”,顾瑶那边,最多就是多给点儿钱,可是顾耀身后站着吴月英母子,藤树这两年没少收集叶志国黑材料,包括十年前参与开发区土地征用,花钱雇民工跟政府闹,坐地起价,背后拿好处......藤树要吞掉叶氏,只是他的证据比较分散,还没形成完整有利的证据链,毕竟叶志国树大根深,身边有的是出谋划策甚至愿意背黑锅的人。
  宁怀玉怀孕第四个月,几个同学去香港旅游顺带拜访、探望,宁怀玉一时贪玩带着朋友用叶志国的小游轮出海,没想到发生意外,宁怀玉游泳死在了海里......
  叶志国万没想到送去香港也没能保住他的小瓷娃娃!悲痛之下,恨足了苏怀文,而彼时苏怀文正惊异于宁怀玉的死讯。
  有的人,做一件事根本无需殚精竭力,从桌上弹掉一颗沙粒,手指优雅,不沾尘埃.......
  叶永熙也得知了宁怀玉的死亡,究竟是藤树还是苏怀文的手法还不确定,吴月英比他儿子简单得多,毕竟二十几年的母女,吴月英心里藏不住事,叶永熙每周回家不超过三天,间或也就得知了所有消息,根据吴月英的表现和言谈,宁怀玉的死应该不是藤树直接促成的。出事时和宁怀玉在一起的几个同学,都是本地人,有问题的应该就在他们当中,只是香港警方没能查出谁是嫌疑人,只能放行,如无意外,本周那四个人就会回到本地,由于宁怀玉户籍也在本地,公安机关会例行调查,在叶志国的坚持下宁怀玉尸体会空运回国,只是香港方面定性为意外死亡,内地是否立案,还没接到市局通知。
  叶永熙相信,秘密就藏在宁怀玉的尸体。
  窥视 (十一 男人心)
  尸体运回临安,宁怀玉家属拒绝尸检,加上香港方面已作出意外死亡结论,案发地点为公海,宁怀玉户籍所在公安部门能做的也很有限,叶永熙根本没机会给宁怀玉做尸检,看来有人希望她死的不明不白。
  这个人,不是苏怀文就是叶家人,藤树基本可以排除了,他的手伸不了那么长。
  苏怀文没想到叶志国把宁怀玉的死都推给自己,几乎大刀阔斧,切割清理苏怀文在集团的势力,苏怀文悲哀的发现,所有她掌握的违法行为,她自己都有参与,而叶志国,当初授权自己签名时的“信任与深情”,倒头来竟是——你瞒着我干的好事儿!你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真要鱼死网破?自己的两个儿女呢?凭什么?好歹苏怀文占着不少公司股份,既然注定出局,挣扎无效,她只有咬着牙齿和叶志国谈补偿,叶志国给她的条件优于顾瑶,毕竟他对苏怀文不是毫无感情,何况苏怀文给他生了两个子女,苏怀文名下的所有股权折现5000万,一次性给付,苏怀文离开公司。
  苏怀文的两个子女一开始就不住在叶家大院,叶志国除了重视儿子的培养教育投资,也没有太多时间和两个非婚生子相处,叶志国对小女儿远不及宁怀玉宠爱,苏怀文跟了叶志国二十年出头,5000万一次性买断,苏怀文当然不甘心,但宁怀玉死的离奇,冷静下来,叶志国这个男人,太让人看不透,苏怀文内心产生了恐惧。
  藤树在永熙刚坐上饭桌时出现,这也不算偶然了,毕竟他是吴月英亲骨肉,叶永熙在顾瑶转院后就想明白了,顾瑶是顾瑶,生恩是偶然因素,当初为生二子任由自己被送走,以后的二十年不问不问,叶永熙需要“回馈”她的也不过是给她一份养老待遇,吴月英毕竟照顾自己二十多年,就算为了讨好父亲,吴月英也没少为自己付出时间、精力,在藤树算计自己的时候,吴月英总是犹犹豫豫,人非圣贤,吴月英并没有黑了良心。至于藤树,几次接触,让他明白了自己的能力和底线,非分之想就算有,也不敢再吐出来。
  既然如此,偶尔回家吃个饭,陪养母享受享受“天伦之乐”有何不可?永熙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亲人了,也就吴月英,还能记得她爱吃什么,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她回家吃饭,被子床单、拖鞋,按天气随时换洗,这样的用心,总有些母女情谊。
  除了叶家,永熙不在意吴月英别处用到她这个女儿,以后养老送终本就在计划,至于叶氏集团,财富的底下藏着黑暗的原罪,叶永熙不愿参与,叶志国夫妻从不曾当自己是女儿,自己也没为那个狗屁集团干过什么,非要去抢那块烂肉,不符合叶志华对女儿的品德教育,永熙完美的继承了叶志华骨子里的清高,带点儿虚伪,但绝无贪婪的清高。
  “幺妹儿,你说宁怀玉死谁手里?”藤树早就厚着脸皮给永熙起了个怪腔怪调的四川话昵称。
  永熙也不在介意他的胡言乱语。
  “藤警官,谁不同意尸检,你自己问他。”
  “幺妹儿,在家不用这么生分,妈会伤心。”藤树做出一脸忧愁。
  “快吃饭,我可没那个闲心!”吴月英最近半年终于安心有儿有女,比起这个看不透的儿子,女儿更能当自己的靠山。
  汽车三包政策包退、包换是多少天?

  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而三包则是”包退、包换、保修”之意。奔驰车女司机维权的案例,其核心诉求不外乎退车或者换车,而不愿意修车。所以,还是适用于前述三包政策规定,且前述法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所以奔驰女车主的诉求完全有法规依据。
  (十二 夜探殡仪馆)
  宁怀玉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叶志国极度相信风水、黄道吉日、各种迷信禁忌等等,藤树反复说叶永熙“查明真相”,在没有市局局长签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去殡仪馆检查尸体,属于严重违反程序,事关叶家的秘密,叶永熙还是“被说动了”,带上工具,两人后半夜潜入殡仪馆,值班人员看了看藤树的警官证,估计对法定程序不是特别了解,随便做了登记,就带两人去了停尸间。
  到了停尸房门口,值班人员输入密码打开大门,“两位警官,这都后半夜了,我还要值班室,要不,你们自己进去?名单挂在墙上,对照登记号拉开冷藏柜就是。”
  叶永熙看出了对方的为难,后半夜,除非特殊情况,殡仪馆值班人员不愿进停尸间可以理解,藤树脖子上戴着个黑色小金刀项链,款式粗狂,估计从东南亚淘来的“辟邪挂件”,永熙不以为然,率先进入,一股阴冷瞬间带着湿寒浸透肢体,永熙挥挥手,像是打开什么,“我靠,阴气这么重,怪不得值班的不进来。”
  “不就是冷了点么?”藤树故作潇洒,永熙知道法医行当的禁忌,职业法医不会说诸如“阴气重”、“有怨气”等等废话,法医不是无惧死生,也不是完全绝对的无神论,永熙接受了不同理念,甚至会念一些神秘、见效的咒语。
  “没电脑。”藤树拿起墙上的登记册。
  “大半夜在这里操作电脑?”永熙一眼扫出宁怀玉的编号,“118。”
  “很符合叶志国!”藤树走过去拉开冷藏柜,一股腥冷刺入鼻息,叶永熙和他一起把尸体搬到停尸床上。
  “海水泡过,考虑空运回过时间长,又做了防腐处理。”宁怀玉蜡像一般的尸体,皮肤灰白、细腻,还未腐败,呈现着年龄特征,“肤如凝脂“,永熙只戴了一层塑胶手套,按压着宁怀玉的身体组织,面对宁怀玉的裸身,藤树还是有些别扭,转头看向墙壁。
  永熙一边检查一边记录,“体内有精液,皮肤有几处小创口,曾被鱼类撕咬,未造成大面积损伤,胸口处——”永熙从宁怀玉胸口一处类似虫咬的痕迹中捏出非常细小的一节黑色碎屑,”这是?“
  藤树见她举着镊子双眸聚焦,“有什么?”
  “好像是——某种昆虫的腿部绒足。”
  “昆虫?!”
  永熙把提取物分别装入采集袋,再次按了按宁怀玉胸口,躺着一动不动的冷美人突然张开了双眼,藤树吓得往后一跳,叶永熙毫不迟疑拍下了宁怀玉双眼中的画面。
  瞳孔幽黑,里面没有任何影像——
  叶永熙用手合上宁怀玉的双眼,“可以肯定死于阴谋,只是谁也不愿面对真相,精液的制造者应该就是海难中那位男性死者,叶志国百密一疏啊,香港方面的调查是当天出海的几个人都有服用少量high药,宁怀玉一贯有心计,怀孕安胎这么重要的时期,不会主动用high药,叶志国不是一直派人监控小二奶么?看来这事儿是个连环套,检查结束了。”
  藤树帮叶永熙重新推回尸体,两人离开停尸间。出门时,叶永熙守在背后摆了摆,低声说“散退!”
  藤树狐疑的回头,“你说什么?”
  “没有。”
  凌晨四点,两人离开殡仪馆,车开出一段路,叶永熙才慢吞吞的说——“你回想一下,值班室地上有几个影子?”
  “你说什么?”藤树的声音登时紧张。
  “藤警官,胆子这么小,还敢去叶家揽瓷器活?依我判断,high药不是宁怀玉失控跳海真正原因,她体内nigh很有限,不足以致幻,从她胸口出来的虫子,原先——”叶永熙闭上眼睛,当天海水在蓝天的映衬下分外湛蓝,叶永熙被一个男人不断耸动,胸前的挂件悄然开裂,一颗不到绿豆大的黑色小虫钻出心形挂件,黏上宁怀玉粉桃似的胸前,又被男人的大掌揉捏碎,虫体被挤压破碎的瞬间,黒汁被揉压在两具刚换了体位密不可分身体见,刹那癫狂!
  叶永熙没有陈述难以描述的最后的致命疯狂,反而淡淡的说,原先宁怀玉胸前应该有个挂件,挂件里面有个虫蛊,“一旦宿主和设施虫蛊的蛊主以外的人发生亲密接触,汗水以及荷尔蒙会刺激休眠的虫蛊苏醒,之后,哪怕很细微的破擦,也会导致癫狂,最后致命,宁怀玉的死亡,发生在最后时刻到来之前,溺水身亡阻挠了虫蛊发作的最终结果,掩盖了蛊虫的致命后果。”
  “叶永熙,你究竟是,什么人?”藤树在路边停下车,转过脸认真的打量毫无表情的叶永熙。
  离婚了,彩礼需要还么?还多少?


  “彩礼”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

  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

  如果一方不同意婚姻登记或者办理登记后离婚

  且符合法律规定时,彩礼应当返还

  彩礼的返还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

  又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综合确定返还数额?

  我们一同来看司法案例

  典型案例

  诉讼中返还彩礼应坚持平等、过错、酌情返还三个原则——李某某诉王某某婚约财产返还案

  案例要旨:在诉讼中彩礼返还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平等原则。不论双方谁提供的彩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二是过错原则。根据婚姻缔结过程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三是酌情返还原则。要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情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比例,充分发挥法律评价的预防、指引和教育作用。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评析

  1

  彩礼范围的认定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当下,由于社会环境及适用条件的不同,决定着对彩礼范围的认定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要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双方主体的交往时间、密切程度,对一般意义上的帮助、单方赠与、双方交往中必要的费用与彩礼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个案确定返还彩礼的范围和具体数额。该案中,原告向三被告请求返还见面礼、结婚礼金、金戒指和其他物品,一审法院对彩礼和其他物品进行区分,并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对该案进行判决。二审法院在对彩礼的范围及数额进一步认定基础上,通过联动调解,被上诉人减少了彩礼的主张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一审、二审中法院对彩礼的定位及数额认定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风俗习惯的。

  2

  彩礼的返还主体

  从传统意义上讲,彩礼返还主体有以下几类:

  (1)接受彩礼的一方;(2)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3)上述两种主体相加。

  从返还责任上:

  (1)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2)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3)上述两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4)第二类主体承担补充责任。

  当前所称的“彩礼”与封建时代的“彩礼”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在主体认定上,当今接受彩礼的一方通常已达到成人年龄,应该对彩礼有支配权。因此,作为返还彩礼的法律主体应是接受彩礼的一方,返还义务也是该方。该案中一审及二审法院对彩礼返还主体的确定也是正确的。

  3

  彩礼返还应坚持的原则

  按照风俗习惯,在很多地区,彩礼返还的一般原则是:

  (1)女方悔婚的,一般全部返还所有彩礼和其他物品;

  (2)男方悔婚的,女方一般不用返还各种彩礼和其他物品;

  (3)男方和女方同时悔婚的,经双方协议,一般坚持有限返还原则。

  笔者认为在诉讼层面上彩礼返还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不论双方谁提供的彩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二是过错原则。由于某方的过错导致结婚不能时,在彩礼返还上,要考虑过错方的责任问题;

  三是有限救济原则。要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情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比例,充分发挥法律评价的预防、指引和教育作用,促使男女双方婚前交往和彩礼提供的理性化。

  该案中,一审原告和被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彩礼返还请求,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但是,在女方已经备置完酒席,等待男方迎娶之时,男方突然作出不再迎娶的决定。虽然,结不结婚是一种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的限制。由于一审原告悔婚的时间和场合的特殊性,造成一审被告在一定范围内名誉受损。因此,从风俗和道德层面上看,一审原告是有一定的责任的。该案一审、二审法院正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有限救济原则,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适用调解手段使案件得到恰当处理。

  裁判规则

  1.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应考虑以下因素:彩礼的实际用途、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林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依据。不能仅以尚未按照风俗习惯举行婚礼、未完全共同生活为由,简单地认为离婚时彩礼应返还男方。对于已经登记结婚但未举行婚礼即要求离婚的彩礼返还的问题,应以现行民事法律为基础,结合当地善良风俗以及彩礼的具体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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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院应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陈国强诉王坤等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彩礼给付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解除条件成就,发生返还彩礼的法律效力。在婚约形式简化的背景下,彩礼给付方往往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彩礼的数额,法院应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剔除已清退部分,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

  案号:(2008)松民一(民)初字第5178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09.12

  3.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社会习俗等因素综合作出判定——殷某诉赵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案例要旨: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社会习俗等因素综合作出判定,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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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婚前同居数月,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要求离婚的,可以要求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胡某诉单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的离婚纠纷案件,一般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对于该类离婚纠纷中的彩礼是否返还问题,可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当地民间习俗,依照法理和情理,酌情判决予以部分返还。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司法观点

  1

  返还彩礼的范围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符合条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摘自《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吴卫义、张寅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

  2

  彩礼返还数额应考虑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

  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越长,应退还的彩礼数额越少。从社会常理看,赠送彩礼的目的在于使双方最终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意味着双方要有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若双方短时间共同生活后即解除婚约的,如果没有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可以请求返还大部分彩礼。一般来说,经过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女方接受的彩礼大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此时全额返还彩礼有悖公平和生活实际。《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就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摘自《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审理指引》,倪金龙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8~29页)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十三 叶家大佬)
  “警员编号xxxxxxx,法医叶永熙。”
  “法医?叶永熙,局里的法医我都很熟,没有你这样的!你根本,你根本,不是法医。”
  “不是法医我是什么?你不至于污蔑我台湾特务、境外间谍吧?”
  “叶永熙,你能不能不要开口闭口阴阳怪调,再怎么说,我和你,一个妈!”
  “这理由好,我给100分,可惜你没把你妈真当母亲,你只想利用她,就想你想通过你妈利用我。”
  “好好好,我利用你,反正你看不上叶家的东西,那大院里可以说没一个好人,你生母,心里也只有叶永玉一个子女,配合我打打秋风对你来说小意思。”
  “小意思?宁怀玉染指叶氏集团未来权益,已经死了,苏怀文拿钱走人,区区5000万,叶氏集团超过50个亿,你觉得我能充当什么角色?”
  “宁怀玉的死,死于叶志国对小女人的不信任,从我认识怀玉,她脖子上就挂着那么一串有点奇怪的佛牌,我敢肯定你说的虫蛊就藏在佛牌里,她说过是泰国的什么高僧亲手制作并开光的,现在想想,无非是叶志国不放心小老婆年轻漂亮,早早用虫蛊控制她贞操,没想到怀孕后还能出事儿,所以,当天死亡那名男子,也就是怀玉的同学,去香港勾引叶志国小老婆是有人故意安排的,这个人应该就是苏怀文,苏怀文想让叶志国发现宁怀玉不贞,放弃给她名分,至于宁怀玉最后精神癫狂死亡,算是喜蛋,对苏怀文恐怕有点意外惊喜的意思,但是,苏怀文比宁怀玉更了解老叶,宁怀玉的死,归根结底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也可以说绝情,虫蛊是更早以前就设定的死局,只要宁怀玉不忠实于叶志国,哪怕仅有一次,也会是致命的,只是叶志国这个局由苏怀文的局引发,苏怀文回过神来,当然,要命要紧,何况没了瓷娃娃,叶志国心里承认的子女,也就是苏怀文生的那两个。”
  “你的意思苏怀文怕他,所以,拿5000万等于见好就收,反正公司还是要给她那两个私生子继承,你哪来的自信,我就能从中插一杠,虎口夺食?何况叶氏又不仅有叶志国,我看二伯一家也属于低调、高端、上档次。”
  “叶志光?他一家没多少股权。”
  “但毕竟有股权,我爸可没有任何股份,二伯一家三口都在公司重要部门,二伯母离婚后仍在公司财务部门担任要职,叶老太太最满意的就是这个儿媳妇,我记得当时说二伯离婚是为了规避债务风险,具体什么情形我爸却不知道,苏怀文退股,据说二伯母增加了5%,叶家一个比一个厉害,我这个大伯,真是下的一手好棋!”
  “我怎么觉得你话里有话?”藤树挤出一副他以为的痞帅用勾引小姑娘的眼神挑逗叶永熙。
  “你这么善于发掘叶氏的秘密,又何必问我?二房毕竟名义上是离了婚,我这个做侄女的,又不住在叶家,能晓得多少?要说值得狐疑,除了我这个三房的叶家外围,叶家两房五个第三代,只有叶永玉没有股份,叶志国大方倒宁可给自己二弟的子女股份也不给嫡长女一分一厘,我真是,只有呵呵哒了。”
  “这个?”藤树皱皱眉头,“也不算奇怪,你亲爹不喜欢你亲妈,所以对你们两个都不怎么样,你二伯那边,毕竟至少表面受他重视,并且你奶奶心疼老二吧?”
  “你连叶家的根本都没掰扯清楚,继续埋头做功课吧,我不想莫名被利用,说实在的,叶志国也算不上亏欠我,我有,最合格的爸爸!”
  实务中,夫妻公司的对外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
  2019-04-18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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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广州仲裁委员会;转自:民商法律智库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档公司,即公司是由夫妻双方出资设立的、股东仅有夫妻两人的有限公司。夫妻公司由于股东之间的特殊身份,在处理对外债务时可能出现违法规避债务或损害案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此时,对于夫妻公司能否视为一人公司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公司法对于夫妻公司又有何规定呢?由于审判实践中观点不一,且均有一定道理,上述问题很有研究的必要,今天,小编将结合典型案例,探讨一二。

  夫妻公司的特点

  1

  夫妻公司大多是由传统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演变而来,经营模式、经营范围、股东等因素与传统经营并无多大区别,且夫妻作为股东在公司的权力构架中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

  2

  夫妻公司的股东之间包含了两层法律关系,既受《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义务之间的调整,又受《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调整。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一旦公司对外负债,其面对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夫妻关系或者股东关系,易出现适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这也是下文案例即将探讨的。

  3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确定了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即在夫妻之间无书面约定夫妻财产归属的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股利等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现实中,夫妻在存续期间注册成立的公司,其出资财产性质往往难以认定,即存在共同财产出资还是各自财产出资的认定难问题。

  一人公司?否定法人人格?

  对于涉及夫妻公司的上述问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观点尚未形成统一,而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其实大致可从两方面着手:1.应否将夫妻公司视为一人有限公司,即可不可以否认其法人人格?2.对于夫妻档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上述第一层面,主要围绕夫妻公司是否应认定为一人公司进行探讨,该问题也是目前争议较大的,审判实践中也是观点不一,且均有一定道理,下面小编将以司法案例为视角而展开探讨。第二层面,则是由于第一层面的分歧导致,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如果夫妻公司一旦认定为一人公司,则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夫妻股东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互相独立。

  案例

  周某、雷某为夫妻关系,2002年4月3日,周某与雷某作为仅有的两名股东注册成立了沂德公司。冯某与沂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了第5399号判决,判令沂德公司应支付冯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该判决生效后,在执行程序中经法院调查,发现沂德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遂裁定终结执行。后冯某遂再提起诉讼,要求沂德公司的股东周某、雷某清偿沂德公司的上述债务。

  ——(2017)粤01民终406号案

  裁判观点摘要:

  一审法院: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有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由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债务。本案中,冯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断定周某、雷某个人财产与沂德公司财产混同。因此,综合案件证据,周某、雷某作为公司股东,没有实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冯某的诉请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参照《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2006年6月23日被废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本案中,经查明,周某和雷某在沂德公司设立时向工商部门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包括两人的计生证明显示的配偶并非其两人的真实配偶,即周某和雷某隐瞒了夫妻关系的事实,其目的是规避当时的相关规定,成立沂德公司。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及《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知,周某和雷某为成立沂德公司,规避当时的相关规定,应属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故根据前述公司法的规定,周某和雷某应对沂德公司欠付冯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探讨分析

  从上述判决意见可见,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夫妻公司加以限制或否定的直接规定,所以审判实务的理解与适用中难以形成统一观点。

  一审法院或许是基于“私法领域,法无明文皆自由”的理念,认为仅以夫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为由而否认其法人人格理由不够充分,在此基础上,冯某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周某和雷某滥用公司人格以致侵害债权人利益或国家、公共利益,故驳回了诉讼请求。

  而梳理二审法院的裁决思路可知,其主要认为夫妻是一种“法定财产共同体”,并将出资举证责任划分给了作为股东的夫妻二人。因为一般情况下,以夫妻共有财产出资成立公司,其出资体是单一的,不符合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股东,其实质是“一人公司”,也不符合公司的社团性特征,与有限责任之前提“分离原则”根本背道而驰。在此角度,二审法院否认了该公司的法人人格,认定周某和雷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案例检索:

  佛山市顺德区赛奇贸易有限公司与刘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7)粤06民终6670号案

  该案中,对于刘琼、张锦宏是否应对赛奇公司所负租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我国《公司法》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着严格的限制,但赛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仅有刘琼、张锦宏夫妻两人,且刘琼、张锦宏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刘琼、张锦宏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提交了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没有证据表明赛奇公司财产独立于刘琼、张锦宏二人家庭财产,该公司财产实际属于一个所有权主体,与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一样,应视为一人公司。

  程某与某教育公司培训合同纠纷案

  ——(2018)京03民终8566号案

  该案中,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定夫妻二人的共同不当经营致使该教育公司适用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二人以上出资设立,故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以夫妻二人的名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获得股东有限责任的“护身符”,从而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况。但从法律风险把控的角度来看,小编以为此举并不妥,因为通过研究上述案例不难发现,我国新《公司法》在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方面实际上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这使得一人公司并不能成为正真的“护身符”,而夫妻公司往往因为出资财产性质、公司经营或财产管理问题而被揭开面纱的风险很高,所以抱着成立夫妻公司以规避风险的选择并不高明。

  当然,如果在成立夫妻公司时,能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明确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附带相关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且在公司经营期间,做到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的,也可达到防止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效果。
  (十四 叶家最大的秘密?)
  如果说宁怀玉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和苏怀文的妒忌,谋杀一开始就已设定,苏怀文促成了叶志国很久以前的布划,宁怀玉从她第一次被同母异父的姐姐带到情夫叶志国面前,就已经注定了成为禁脔的悲剧,叶志国对她的占有欲超出了他对所有“他的女人”的控制欲,宁怀玉仅有的一次乱性,不仅让她丢了性命,连同肚里的胎儿,而那肯定是叶志国的骨肉,叶志国从来都很清楚宁怀玉身上挂着诡异的“炸弹”,随时可能引爆,这个男人冷酷到——可以不要自己的骨肉。
  想想叶永玉,再想想自己,叶志国对宁怀玉腹中胎儿的期待、甚至为宁怀玉母子闹离婚,都不过是为了他的私欲,一但触犯了他的“戒律”,他就会疯狂报复,尽管他不断背叛身边的女人,却丝毫不肯放过自己最宠爱的瓷娃娃一码,甚至不惜毁掉自己的骨肉,这样的男人岂止是“冷酷无情”?
  这样看来,顾瑶还能活着,真是莫大“优待”了,不过顾瑶有“光明正大”的身份,家族还有些背景,最重要的是顾瑶“没有过错”,从头到尾都是叶志国在背叛,顾瑶为讨好培养出另一个唯唯诺诺的长女,又送走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幼女,如此百依百顺原配,小三小四上门仍不肯离婚,叶志国想悄然弄掉她,反倒“不可以”,顾瑶真有性命之忧,那些想要整垮叶志国的对手必定咬住不放,往死里深扒。
  而宁怀玉,有钱人从不缺这样的点缀,拿不出实证,谁也不好说叶志国有犯罪嫌疑,何况叶志国在宁怀玉死后表现的深情款款,一副为了给小瓷人名分,不惜“让步”离婚的情圣标准脸。
  但是,离婚谈判仍然艰难,顾瑶算是彻底明白了叶志国离婚的决心,在弟弟顾珂和吴月英的支撑下奋力争财产。这时的叶永玉无比纠结,一直唯马首是瞻的苏怀文出局了,叶永玉想讨好叶志国却连句话都不敢讲,婆家又不断给她施加压力,让她讨好叶志国,趁父母离婚拿到一些股份,她哪里敢去骚扰叶志国,唯有向奶奶表决心,劝说顾瑶放弃股权,不要坏了叶氏集团的大局,多为“子女着想”。
  顾瑶对大女儿还是有些母女情分的,小女儿送老三后,叶志国对她越来越冷,她也没能生出儿子,所有的情感就都寄托在叶永玉身上,可她在叶家越来越没地位,叶老太太掌控着大院每个的女人,在婆婆的训斥下,顾瑶和大女儿变成了缩着肩膀活着的“走物”,思想和目光囚禁在叶氏后宅的几个女人之间,叶永玉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一则是顾瑶的高调,谁都知道叶永玉爸爸是当地首富,叶永玉永远昂着头,一副谁也别想亲近的“高冷”,回到家中却丝毫不如二房甚至苏怀文的子女们受老太太待见,尤其是叶志国,叶志国有空也会带着二房的两个孩子打球、放风筝,却从来没有叶永玉的份儿,叶永玉偶尔想跟在后面,不是车坐不下,就是奶奶、二婶嫌弃的让她回去写作业......
  而顾瑶,永远是往后拉女儿,“你爸爸忙......”
  当然,这些叶永熙很少注意,她一年进大院顶多三个节,隐约记得大伯总是抱着二叔家的堂妹永宝,永宝比自己小两岁,现在的叶永宝在集团财务中心任助理,叶氏集团有5%的股份。
  一个对亲生儿女冷酷的人,凭什么对弟弟的子女如此温厚?
  尽管无心插手叶氏集团,叶永熙对叶家的人物、行为、性格,还是做了立体透析。
  怀着大胆推测和严密检测,叶永熙终于获取了二伯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弱精,不孕不育的惊人论证!
  这个工程说难也不是太难,吴月英在大院里一直有眼线,叶家做保姆的远房亲戚,通过那位大嫂叶永熙拿到了很多重要检测物品,二房的两个子女和叶志国亲子鉴定dna亲权概率大于99.99%,也就是说,叶家所有三代,都是叶志国的亲生骨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怪不得叶志国对自己和叶永玉冷漠,对宁怀玉的胎儿无情,叶志国从不缺子嗣,不是不缺,是实在太多!
  二房为什么和自己父亲一样“不孕不育”?二婶离婚不离家,原来不是为规避“债务风险”?可她和二伯表面上仍像夫妻,难道二伯不知道两个子女的真相?
  叶家,不仅烂了,简直就是彻彻底底的疯狂!
  (十四 叶家最大的秘密?)
  如果说宁怀玉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和苏怀文的妒忌,谋杀一开始就已设定,苏怀文促成了叶志国很久以前的布划,宁怀玉从她第一次被同母异父的姐姐带到情夫叶志国面前,就已经注定了成为禁脔的悲剧,叶志国对她的占有欲超出了他对所有“他的女人”的控制欲,宁怀玉仅有的一次乱性,不仅让她丢了性命,连同肚里的胎儿,而那肯定是叶志国的骨肉,叶志国从来都很清楚宁怀玉身上挂着诡异的“炸弹”,随时可能引爆,这个男人冷酷到——可以不要自己的骨肉。
  想想叶永玉,再想想自己,叶志国对宁怀玉腹中胎儿的期待、甚至为宁怀玉母子闹离婚,都不过是为了他的私欲,一但触犯了他的“戒律”,他就会疯狂报复,尽管他不断背叛身边的女人,却丝毫不肯放过自己最宠爱的瓷娃娃一码,甚至不惜毁掉自己的骨肉,这样的男人岂止是“冷酷无情”?
  这样看来,顾瑶还能活着,真是莫大“优待”了,不过顾瑶有“光明正大”的身份,家族还有些背景,最重要的是顾瑶“没有过错”,从头到尾都是叶志国在背叛,顾瑶为讨好培养出另一个唯唯诺诺的长女,又送走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幼女,如此百依百顺原配,小三小四上门仍不肯离婚,叶志国想悄然弄掉她,反倒“不可以”,顾瑶真有性命之忧,那些想要整垮叶志国的对手必定咬住不放,往死里深扒。
  而宁怀玉,有钱人从不缺这样的点缀,拿不出实证,谁也不好说叶志国有犯罪嫌疑,何况叶志国在宁怀玉死后表现的深情款款,一副为了给小瓷人名分,不惜“让步”离婚的情圣标准脸。
  但是,离婚谈判仍然艰难,顾瑶算是彻底明白了叶志国离婚的决心,在弟弟顾珂和吴月英的支撑下奋力争财产。这时的叶永玉无比纠结,一直唯马首是瞻的苏怀文出局了,叶永玉想讨好叶志国却连句话都不敢讲,婆家又不断给她施加压力,让她讨好叶志国,趁父母离婚拿到一些股份,她哪里敢去骚扰叶志国,唯有向奶奶表决心,劝说顾瑶放弃股权,不要坏了叶氏集团的大局,多为“子女着想”。
  顾瑶对大女儿还是有些母女情分的,小女儿送老三后,叶志国对她越来越冷,她也没能生出儿子,所有的情感就都寄托在叶永玉身上,可她在叶家越来越没地位,叶老太太掌控着大院每个的女人,在婆婆的训斥下,顾瑶和大女儿变成了缩着肩膀活着的“走物”,思想和目光囚禁在叶氏后宅的几个女人之间,叶永玉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一则是顾瑶的高调,谁都知道叶永玉爸爸是当地首富,叶永玉永远昂着头,一副谁也别想亲近的“高冷”,回到家中却丝毫不如二房甚至苏怀文的子女们受老太太待见,尤其是叶志国,叶志国有空也会带着二房的两个孩子打球、放风筝,却从来没有叶永玉的份儿,叶永玉偶尔想跟在后面,不是车坐不下,就是奶奶、二婶嫌弃的让她回去写作业......
  而顾瑶,永远是往后拉女儿,“你爸爸忙......”
  当然,这些叶永熙很少注意,她一年进大院顶多三个节,隐约记得大伯总是抱着二叔家的堂妹永宝,永宝比自己小两岁,现在的叶永宝在集团财务中心任助理,叶氏集团有5%的股份。
  一个对亲生儿女冷酷的人,凭什么对弟弟的子女如此温厚?
  尽管无心插手叶氏集团,叶永熙对叶家的人物、行为、性格,还是做了立体透析。
  怀着大胆推测和严密检测,叶永熙终于获取了二伯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弱精,不孕不育的惊人论证!
  这个工程说难也不是太难,吴月英在大院里一直有眼线,叶家做保姆的远房亲戚,通过那位大嫂叶永熙拿到了很多重要检测物品,二房的两个子女和叶志国亲子鉴定dna亲权概率大于99.99%,也就是说,叶家所有三代,都是叶志国的亲生骨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怪不得叶志国对自己和叶永玉冷漠,对宁怀玉的胎儿无情,叶志国从不缺子嗣,不是不缺,是实在太多!
  二房为什么和自己父亲一样“不孕不育”?二婶离婚不离家,原来不是为规避“债务风险”?可她和二伯表面上仍像夫妻,难道二伯不知道两个子女的真相?
  叶家,不仅烂了,简直就是彻彻底底的疯狂!
  (十五 局中局)
  叶永熙甚想曝光叶家疯狂的子嗣关系,然而,也就想想而已,叶家,按目前看肉再烂也都烂在了锅里,没有子嗣的二伯,快五十岁了,告诉他这两孩子都是你大哥的,你一辈子头顶绿云?
  以叶家老太太的精明,她会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叶家已达成默契额,自己去“揭发”没什么意义。
  叶永宝已经是叶氏的股东,亲生父亲由叶老二换成叶志国只会让她身分更高,如果说“反杀”,意念最强的就应该是苏怀文,并且,按照苏怀文的历史表现,她应当不知晓二房两个子女和叶志国的关系,当然,叶永熙能想到的藤树早就考虑了,苏怀文在让出股权后低调了很多,在不确定棋子能否发挥作用时,藤树不会贸然行动。
  另一支就是顾瑶,二房两个都是叶志国的儿女,终于通过吴月英传给了顾瑶。永熙无法确定叶志国用了什么手段导致两个兄弟不孕不育,单单某一个不能生育并不奇怪,两个弟弟都不能生育,而他自己掌控了三房五个子女,个中缘由细思恐极,老太太未必没有参与,就不知道是个什么心理。
  顾瑶得知老二家的两个子女竟然都是叶志国的骨血,登时如注鸡血,叶永宝从出生就是叶家的明珠,顾瑶早就看不惯,她其实怀疑过叶志国对二弟的孩子好的出格,只是万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
  顾瑶早就进入偏执状态,二房的消息无疑火上浇油,顾瑶的弟弟为了利益,发动顾家能用得上的亲友全力以赴,加上藤树背后布局,叶志国被公众号、小道媒体包围,公司又接连被税务、经侦、海关约谈。
  叶志国一时心力憔悴,毕竟五十七岁的人了,苏怀文在得知叶永宝姐弟是叶志国亲生之后,再也忍不住跳脚,叶永韬比苏怀文的儿子还小半岁......
  因宁怀玉的死造成的恐惧已经被妒忌、怨恨替代,吴怀文也趁乱投诚,把她掌握的证据交给藤树,换取更多利益。叶永宝身份的曝光结束了她对叶氏集团继承人的幻想,此时,唯有占队。
  叶志国病了,叶老太太这时候也病了,这是一场秘密的角力,叶永熙挖出了叶志国背后的神秘泰国巫师,毕竟出入国境就有痕迹,也不是无迹可寻,叶永熙同样精通巫术的风水格局,格局破了,境外的人不敢贸然入境修补,叶家两个当家人,只能颓败。
  叶志国病状蹊跷,名医不断出入,却始终给不出明确治疗方案,免疫力急剧下降、记忆严重衰退、神志混乱。
  叶永熙很清楚通过风水局改变屋主身体、精神状态只是一时手段,如果叶氏集团稳定并不会有多大风浪,偏偏叶氏集团早就危机四伏,二房丑闻、叶志国重病,不到一个月,叶家老二成了叶氏集团掌舵人,顾瑶的离婚诉讼搁置,苏怀文也没有拿到她想要的两个亿。
  叶永熙的二伯将公司的10%股权转赠三房侄女叶永熙,在叶家,叶永熙是他唯一不反感的后代,叶家重新洗牌,永熙才发现二伯早就埋下了大半公司的人力。
  叶志光发现叶家大院风水格局被侄女动了手脚,主动联络叶永熙,叶永熙权衡之后,帮他弄到了叶志国的“授权书”,叶氏集团在一番大刀阔斧之后,补缴税款、接受罚款、整改违规违法经营项目,净损失四分之一后,重装上阵。
  叶永熙将个人名下股权赠送吴月英5%,其余5%转让给叶志光的亲信,徒手获得七千万。叶志国最后确诊为中风,而叶老太太已经老年痴呆,这样的叶家大院自然离不开人,叶志光请三弟媳妇回来主持局面,二房的前妻早就离婚,此时连同叶永宝姐弟被请出大院,法院考虑叶志国身体判决不予离婚,于是顾瑶也回到大院。
  吴月英成了股东,背后是儿子藤树,藤树虽有野心但并非不识时务,虽未叶永熙让出集团股权感到遗憾,但想到叶永熙是叶志光唯一指定的继承人,内心又阵阵澎湃!
  五五零 哪来的女权
  在北欧的粉丝经常发知乎热点连接给我,因为我自己不上知乎。
  今天发来“女子退婚遭杀害,如何评价......”忘了具体标题,内容是被杀女生活作风混乱,离过一次婚,遇上真想和她结婚的男子,骗了人家不少钱又退婚,男得一气之下,连同和她一直居住的闺蜜也杀了,据说闺蜜和她品性一致.......此女在当地风评不好,亲友曾断言她的行为迟早被杀......
  和她一起居住的闺蜜,无论人品如何,从未伤害疑犯,有评论说“一起清理了省得祸害他人”,我就不知作何评价,想起江歌,她们都是无辜者。
  昨天睡得早,夜里醒来被一则社会新闻震惊——“男子携同5名年轻子女三亚游玩,残忍杀害其中三人,起因让人愤怒”。内容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盗窃罪的的李某,因母亲在生病后被其妻子照顾,但在照顾期间不幸去世,此后李某对这一事坏心在新,产生杀人泄愤念头。以招聘平面模特的方式结识了小白等五名年轻女性,以工作为由,骗到三亚,案发当日,李某以单独探视或交代工作为由,分别将几名被害人单独安排在各个房间,李某先来到小绿房间,表示要送礼物,要求小绿闭上双眼,小绿闭眼后,李某趁机持刀将其杀害,李某换好预先准备的衣服,又来到小白房间,企图如法炮制,但无论李某如何诱惑,小白害怕闭眼后李某图谋不轨,坚决拒绝闭眼,李某只好放弃杀人计划,接着支开小白,对小青、小蓝、小橙如法实施,最小的受害人小蓝只有19岁,小青和小白一样幸免。
  看看李某杀人的原因,因母亲在生病后被其妻子照顾,但在照顾期间不幸去世,此后李某对这一事坏心在新,产生杀人泄愤念头。个中曲直楼主不想评论,我想说的不是女权,而是历来施暴犯罪,男子的危害性、凶残性远远高于女子。在直男的世界观里,最坏的就是潘金莲,潘金莲毒杀武大郎,这事说了几百年,古代帝王死了,多少嫔妃陪葬,洪秀全对他那些后宫残忍得离谱,这些从来就没人说......
  我之所以“偏向女性”,皆因离婚诉讼中,抚养权、财产分割中吃亏者女性居多,尤其在北方。作为执业十五年的离婚律师,深知离婚诉讼司法实践存在性别歧视,但我相信公平正义能够争取,从不因为了解规则就放弃执着,所以我会鼓励每一位在离婚诉讼中煎熬的女性,你要坚持,你不放弃才有希望。
  就我个人而言,讨厌拜金女,尤其看不上又拜金又婊里婊气的抹茶妹妹、田侧福晋等,我心中的爱情,充满学生时代的青涩花香,婚姻也会简单到我和你,云和月,星光、流水,和驿外小桥......
  我不现实,但不傻缺,向往金钱没错,自己努力的同时还要掂量准确,男的有凯子,但是不太多。老王娶了田侧福晋也未免没有相互炒作的目的,二手东之与抹茶,不过是谈妥价钱的哥大之夜,谈不拢,就是明尼苏达。毕竟抹茶的商业价值更高于与山版抹茶,所以,二手东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至于出轨,网上的喷子早就理解“996底板闹钟兄弟”了.......
  吴秀波把拜金小三送监狱、退婚男杀拜金女、二手东怒怼明州“拜金女”,反正男性怎么错,怎么离谱,怎么违法,都可以归结“女的有问题”,网上有一堆喷子自动站队,帮他们洗白,女的再不好,最后进监狱的进监狱、没命的没命、还没调查清楚就被打上“仙人跳”标签,反而原本就应该承担违法、违德责任的男性,转眼又风生水起,就算于法律无可挽救,道德上也能显出无辜和白白净......
  不要算计他人钱财,但也拒绝被他人无耻利用、算计。
  作为人,作为一个个体,对自己的约束要求在我看来更重要,出事就往性别上套,往往别有用心,对施暴者,对残杀、陷害不原谅,尊重法律、遵守道德,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做人”。
  担当和责任会成为力量,在法庭上从未考虑自己的性别能博取法官好感,我所做的就是尽全力让法官理解我的当事人,我知道法律存在“自由裁量”,我会一力帮助我的当事人堵塞漏洞,让法官看到当事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拥有排除性别赢得公证的力量。
  婚姻法中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条例,没有具体到如何照顾,反而无论在抚养权还是房屋归属判决上,会优先“有条件的一方”,那就让自己成为“有条件的一方”,要拿出更为坚定的意志,我在这里,不要幻想,没有卑微,顶天立地。
  五五一 颜面
  夏夜,龙井山区,半个巴掌大的飞蛾呼啦撞击客厅的灯,一惊一乍。白色灯光透着寡淡的冷,一个男人,一把沾满鲜血的瑞士军刀,戳在肋下、肩膀、胸口、脖子……他背后是窗外的黑幕,幽幽的萤火虫无声地闪过。
  深夜,万物沉睡的时刻,两个同室居住的男子,甲杀害了乙,然后自杀。
  两个死者的家属吵成一团,凭什么说是甲杀害了乙,而不是相反?
  甲的母亲咬牙说,就要一个真相!他们是他们的亲人,他们无法释怀再也不会回来的爱和笑。
  只有罗凌安静的等在角落,咆哮老妇口中“一定被冤枉”的甲,是她法律名义上的“至亲”,从她得知他的同性恋身份后,他们就成了仇人,不单是她和他,还有他的全家。
  关孝诚倒下去这一刻,离婚一审判决不予离婚才结束,关孝诚怀疑罗凌收买和他婚外同居的同性恋人张栋,为确保关家唯一的男丁抚养权,关孝诚杀了张栋,而后自杀,现场被刻意设计为张栋杀人,可惜,法医凭借科学实证,对张栋身上十几处裂创,哪些可以自主形成,哪些不能,每一处伤口刀口方向是什么,行为人握刀的姿势是什么,正手还是反手……每一处信息指向严谨论证,每一个指向都逼近唯一的真相。
  关孝诚没有留下片言只语,深夜行凶。基情是在什么时候破碎,碎片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扎进了心灵的最深处,滴血成恨,仅仅向恋人妻子提供出轨证据,或许不足以最终酿成了悲剧?甲和乙的亲属都无暇探究,事关声誉和赔偿,人即已走了,声誉大约也要保不住了,赔偿就成了最重要。
  并且,一旦确定关孝诚杀人,两岁的关贝贝无疑会判给女方。关孝诚父母能够包容儿子的同性身份,却无法接受没有亲孙子绕膝,传宗接代是颜面,颜面问题大过天。
  冷静之后,关夫找到罗凌,动之以情,“希望”罗凌多为贝贝考虑,出庭证明关孝诚非同性恋,张栋因债务与关孝诚产生纠纷,关孝诚正当防卫过程中失手,知子莫若父,关夫的诉求与关孝诚行凶过程中故意掩盖真相的举动不谋而合,罗凌至此才了解关孝诚七年内转给张栋多达四百万,其中一百五十万发生在婚后。
  关孝诚从来拒绝罗凌打探其收入,婚后坚持和父母一起生活,关家绝对罗凌“老好了”,房租水电、伙食费一律不用支付,罗凌一开始也以为真遇上了好公婆,只是不久婆婆开始关注她的衣服、护肤品,乃至零星日用,公公“语重心长”,关家是“小康之家”,过日子“简单惯了”,衣服买太多没地方搁置,再说“也不环保”,那些化学品敷在脸上搞不好影响基因,对今后生育不利......见罗凌没有明显“收敛”,婆婆的言语犀利得多,“我们老两口倒贴你打扮像个狐狸精,给我儿子戴绿帽子咯?”
  关孝诚死后,罗凌原本没有任何财产可供继承,现在出来了婚内“借给”张栋的150万,关家的意思,只要你按我们说的做,这笔钱拿回来存起来,以后贝贝用,孝诚没了,你们也还没离婚,总不能跟外人一个战线。
  这笔钱,拿回来,“以后贝贝用”,意味着钱仍然留在关家,贝贝如果跟着罗凌,恐怕也就沾不上150万的边了。
  罗凌被骗为同妻,一审诉讼法院竟然无视关孝诚出轨男性证据,判决不予离婚,罗凌已经心如死灰,关家竟然还要控制她......
  罗凌知道张栋嗜赌,钱早就输了,并且,凶案中张栋是受害方,从张栋父母手中很难拿到任何钱,关家的诉求更多是为给关孝诚洗白,150万别说拿不回来,拿得回来,也不会痛快交给罗凌。
  “你就眼睁睁看着贝贝以后被人笑话是杀人犯、同性恋的儿子”?!字字诛心,罗凌父母已经松动,毕竟人已经死了,能给孩子留下的,也就是个“颜面”,只是罗凌结婚四年,早就被“颜面”折磨的体无完肤,既然法律事实明确,罗凌不愿为了几尽幻想的洗白再被关家拉去站台,贝贝有自己的生活,父亲如何不是他能选择,但是远离毫无善意的爷爷奶奶倒是当务之急,罗凌迅速办理离职,带着贝贝悄然去了远方的城市......

  亲们节日快乐!
  五五二 意恐迟迟归(宅斗小说)
  一、气质像潘红的婆婆
  如有可能,尽量别选双城生活。话说,大多数双选择城生活的夫妻,都有无奈。
  一个人在外面自由惯了,久而久之,“回家”的心就淡了。
  思妍的婚姻犯了三大戒,第一,初婚时选了二婚男,此男有过婚史,比思妍大十岁,头婚无子女,离婚理由说是性格不合,那时候男的在政府部门,看着人也很斯文,思妍刚步入社会,想着有个成熟体贴的男朋友,日子会舒心很多。
  第二,林家良有个单亲妈妈,那是个很清爽利落的白净妇人,五十几岁,盘发,金丝边眼镜,看上去气质颇佳,思妍第一眼就被准婆婆旗袍下清豁的气质迷住,思妍的父母虽然也在机关单位,但都属于平常的叫人记不住,准婆婆当过大学教师,教育局副处级调研员退休,很有些清高气度。
  思妍父母没想到女儿交往的男友离过婚!本来男方大十岁,思妍爸妈就有些犹豫,等到谈婚论嫁,又得知男的还离过一次婚.......思妍爸爸直接反对,思妍却已经到了非他不嫁的境地,双方父母见面,林母不急不躁,反而气质逼人,思妍母亲在镇财政所做了半辈子会计,接触的无非乡镇企业,准亲家明明比自己大十几岁,看着倒像更年轻。
  有这样的母亲,儿子也不会太差吧?思妍的爸爸看出了林家良性子不稳,但林母一副我们家很有诚意的样子,思妍父母一辈子没算计过别人,总怕占了别人便宜,林母明确表示小夫妻过日子什么也不必操心,今后有宝宝家里就请保姆,反正是排屋,楼上楼下,互不干扰。
  “我不是个多事的长辈,家良经历过一次,也算有了教训,女儿进了我们家,不会亏待。”林母主动提起“教训”,思妍父母松了口气,看样子林家姆妈很是有分寸,女儿又铁了心要嫁,毕竟林家良离过一次婚,有比思妍大十岁,总该更珍惜婚姻吧?
  前后交往也有一年,林家准备了好,房子还是林家姆妈的三层小户型排屋,平层面积不到八十,贵在有前后院落,花园、园林树木、小鱼池样样精巧,在当地是一等一的房产,小夫妻腿脚麻利住三楼,一楼是全开大客厅加餐厅、开放式厨房,厨房后窗对着小花园,防盗栏上爬满盛开的蔷薇,思妍妈妈都觉得对着这样的窗子做饭、洗碗,是种享受。
  思妍家在乡镇经济条件却不差,陪嫁了四十几万的车,现金存款五十万,思妍婚前有个三十几万的车,新车就落在林家良名下,毕竟房屋是林家提供的,思妍家乡的规矩,女儿结婚,陪嫁一百万左右,车加现金,现金放女儿名下,日后用钱灵活。
  思妍婚前就知道婆婆是理财高手,林家的一大半财产都是林母理财赚来的,自己也曾拿出十万跟随婆婆小赚了一点,结婚前后这段,思妍都在林家吃饭,饭桌免不了谈投资,思妍也活了心思,自己没经验、没精力,正好可以托婆婆打理投资......
  “思妍,手续费我可不要你的,我们老人家比你们有时间,你愿意让我帮你投资,我带带做,赚了都归你们小夫妻,我老人家花不了那么多钱,我自己赚的钱除了吃吃饭,还还贷款,也还略略剩余,你们的钱,生再多钱,也是你们自己的,见外的话不用说,别的不敢说,保本之外每年整个二十、三十是有的。”
  思妍只听到了不要手续费、每年赚个百分之二、三十,却忽略了钱都是“你们小夫妻的”,本钱可是思妍的陪嫁。
  所以,会说的永远比不上会听的,纵有万般花言巧语,最怕被人识破,可到底上当的多,看破的少。
  二、林家良就是个宝宝
  新婚生活和思妍想的不太一样,跟团去欧洲旅游那十几天还好,等回到婆婆家,林家良完全放下了“丈夫”的门脸,好像除了上厕所,都由他妈伺候着。
  毕竟又要买汰烧,又要做家务,林母一天大半时间还要围着儿子,难免忙不错来,于是思妍跟着学做家务,家务没什么难处,麻烦在与停不下来,或者说,永远干不完......昨天擦的灶台,今天一抹,又有淡绿的花粉和灰尘,窗外那些花草,原来除了好看,还有在风里散播花粉的功效,并且,浇水修剪枝叶都会消耗很多时间,刚忙好院里就又到了做饭时间......
  才一天下来,思妍累的恨不能八点就睡觉,好在林家良生理需求不是那么热切,思妍收拾好碗筷、跟婆婆打扫好厨房,八点半洗澡上床时,林家良正抱着爆米花看电影频道,爆米花这种离开电影院只存在于童年记忆的食物,经常出现在林家的食品柜台——林家有个真正的食品柜台,一米八的茶几上布满了各种零食,林家良一大半时间是要吃零嘴!
  谈恋爱中,思妍还以为这个三十四、五岁的男人体贴女友,喜欢买儿童食品讨自己欢喜,等到了林家才知道,原来是人家自己喜欢qi!
  不过有一点很让人羡慕,林家良吃个不歇也不见胖,大概像他妈,瘦瘦的,五官棱角鲜明。
  思妍大学时期有过短暂恋爱,男孩子来自农村,成绩好,但很固执,思妍性格平顺但也不是毫无性子,男孩总是批评、教训她,坚持了没多久,思妍主动放弃了,那时候就想以后恋爱不能找对自己要求太高的,林家良比自己大十岁,且永远是一副随性的样子,让思妍很放心,交往一年多,林家良很少要求思妍“上进”、“努力”,也从不指责思妍这样那样,思妍以为这样的男友最好相处,等进了家门才知道,提要求还有他妈,林家良就是个宝宝。
  蜜月的后半段思妍已经能凑出一桌菜,做不出林母的口味,但总归不算难吃,盐度、软硬度达到或比较符合林家标准,婆婆除了要求多一些,也不难相处,电视剧里恶婆婆、单亲变态那些都没发生,林母对儿子溺爱,但也不至于把儿媳当仆人,手把手教儿媳做事,态度温柔、诚恳,“你看哈,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妈总有老的一天,不能帮你们的时候,你要多会一点,孩子少吃苦头”......一边说,一边掰笋壳,从头到尾没有站在一旁指挥儿媳做,带上潘虹般的气质,思妍对婆婆还是有些服的。
  “思妍你知道家良怎么被我宠的不像个大男人?”林木带着思妍沿着墙角除草,“家良小的时候,他父亲,有了外边的女人,我那时候还在学校当老师,没进大学呢,高三班主任,大家都在拼成绩,县中重点班压力最大,可怜的家良才三岁,幼儿园接回来没人管,就一个人在家,又饿又累爬在凳上睡着,老鼠把鼻子、脚丫都咬破,醒来哭的时候,邻居跑学校找我,我急得啊......我母亲老早就不在了,娘家没人能帮我,只有自己抱着可怜的家良抗啊.......”林母抬起头,望向四十五度的天空,眼角有些湿意,用手背优雅的擦了擦,仿佛在除汗,“咬咬牙也都过去了,后来日子渐渐好了,我就用力补偿我的家良,结果呢——”林母望着思妍笑笑,似有羞愧,“家良就真的内心成了个宝宝,大概以前担忧、受惊怕惯了,从心底希望回避成人世界的冷漠,上一次婚姻,说实在的,女方也并不坏,只是一家子都脾气大,家良在那种家庭中怎么站得住?所以你放心,欺负人的从来不是我们,你对家良好,我就放心啦。”
  一番不似刻意的推心置腹,如春风化雨,思妍的新柔软的一塌糊涂,几乎要接纳有林家良这么个三十五岁的大儿子咯.......
  意恐迟迟归 三、游子的远行
  等到蔷薇败了,就连翠绿小圆的叶片也都枯黄,脱离藤枝,夏天也就跟着知了热燥起来。思妍怀孕,检查出来有两个月了,林母是高兴的,想着再大一点找妇幼站的熟人看看性别,林家良确证琢磨自己人生的一件大事,有两个熟人准备在海南做挖掘工程,需要投资,那两个人有技术有客户,需要有人投个两百来万。林家良坐厌烦了统计局的办公桌,那两个人也都算知根知底,辞职跑去海南看似冲动,实则天地广阔,当然这事儿的家里支持,老婆怀孕不在考虑中,关键是他妈肯不肯出这笔钱。
  林母果然被儿子要辞职吓一跳,林家良反复磨叽,还带着其中的一个朋友和林母见面、吃饭,林母对儿子辞掉铁饭碗的犹豫在儿子的执着和看着也不是毫无前景的投资项目诱惑下,很快瓦解,等到告诉早孕的思妍我要辞职去海南,已经只是走个过场。
  思妍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你居然要辞职?!妈知道么?!”
  “妈,没意见,毕竟这是难得的机遇,对我来说,也许是人生唯一一次,逃离体制,我要搏一把!再不疯狂我就老了,何况,海南开发项目超多,我们这个单子做不完,以后我就有了钱,用不着天天被小领导看着,请个半天假还要签字,再说,你不是也要生孩子了,有了孩子,花销大,不可能一辈子啃我妈。”
  “可是,我才刚怀孕,你这就要去海南?”
  “又不是不回来?我跟他们商量,一个月起码回来十天,十天,在家陪你,比上班待在家里时间还多。”
  “可是?你好端端的公务员就不要啦?”
  “公务员?你就知道公务员?一个月五千,够干什么?等你生了孩子,还不够奶粉钱,我出去也不是为自己,还不是为了养家赚钱?”
  结婚以来,林家良并没给过思妍什么钱,反正家里日常开销都是婆婆操持,思妍的工资自己带花带存,五个月下来也攒了近两万,林家良的小孩性格拧起来谁都掰不过来,思妍没等了解清楚海南究竟是怎么个事儿,态度上就已经松动,反正要去也拦不住,加上林母完全没有反对儿子的意思,她还能怎么着?既然林母也知道投资的项目,那就是很可能赚钱,要是真赚钱,自己辛苦一点,孩子以后有更多物质保障,也成吧?
  林家良辞职去海南,怀孕的妻子无力阻拦,换一家门,估计早就鸡飞狗跳,倒是他走后才得知消息的丈人丈母娘很是不痛快,思妍爸爸开始后悔当初没拦住女儿,这才结婚不到半年,把大肚子丢家,自己去“创业”,就看林家良那副纨绔相,创业?!
  思妍爸爸来林家说这事语气就不算好,林母也就没了好脸,林家良再不靠谱也轮不到外人指手画脚,“家良去海南创业,也是为他媳妇肚里的孩子,小两口商议好了,家里有我照顾,家良半个月能回来好几天,又不是多久不回家,这事儿怎么看也不是坏事,家良是个男人,男人总归要有事业,他就是一直留在机关单位,也没有哪个整天不上班,在家陪媳妇玩。”
  不欢而散!思妍父母都不善于争辩,看看女儿一脸为难,只能先回自己家商议,女儿肚子日渐大了,要么过去照顾,要么接回来生活,林家良甩手一走,难道整个孕期就靠那个会卖嘴,一肚子心眼的婆婆?
  等楼上没了动静,林母叹了口气,于思妍这个儿媳妇,还算是听话,要换成前面那个,不要说去海南,光一个辞职,就能闹翻天!不过于思妍太过软弱的性子,以后家良做大生意也是个问题,男人可劲儿在外张罗,没有贤内助,保不齐结局就像林大良......家良的性格,说白了还是像他爸,家良自己想找个听话的,其实若要做生意,成大事儿,找老婆还真不能光看“温柔”,家良以后注定后悔找了这么个“过度”,看看于家父母也能知道于思妍今后的格局,唉......
  最不希望林家良“远游”的就是他的母亲,可林母忍心阻挠儿子“放飞理想”么?不能,哪怕那两百万最终有去无回,林母从五十以后,就真是佛系了,除了儿子,这世上再无心动,她手中除了房产还有个四五百万,早晚也是要交给儿子,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性格天真,但也还是相信儿子不是没有能力,再说,儿子不甘心在体制内消耗,自己也经历过体制内的苦闷,儿子没有自己跳来跳去的机会,能成全孩子追逐理想,何必苦苦扼杀?
  至于儿媳,毕竟大肚子,这时候如果自己也跟过去照顾家良,余家,恐怕真要作难,她不怕余家,只是希望定下胎儿性别,再看下一步......



  四、走眼了的B超
  思妍爸妈还没退休,林家有人照顾,思妍又要做孕检,回县里不方便,五个多月的时候,林母费了心思做b超的时候暗示了性别,没想到儿媳看着喜酸,怀的竟不是男胎。
  林母一急又逢暑热病倒了,保姆哪顾得来两个,思妍也跟着吃不好睡不好,眼看也病了,父母上来一商议,林母也同意儿媳暂时回娘家,等自己过了酷夏,思妍身子也稳定了再回来。
  这一走就到了怀胎十月,期间林家良来过几次,他老娘还在城里病着,两头跑每次也呆不下几天,思妍有父母照顾身子养的滚滚的,除了大着肚子,还真没什么和做姑娘时两样,反正一个月能见到林家良也没几天,平时天天例行视频,每次也就十几分钟,真剩两个人面对面坐着,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林家良外面的生意是好是坏,也不怎么和思妍说,问多了不耐烦,思妍大着肚子也没那么多精力考量男人对自己上不上心,孩子比预产期早了两天,临时突发,急忙进了县医院,折腾了几小时后半夜生下男婴,产房外等待的只有思妍父母,前一天下午进医院给林家良打了电话,他人在广西追款,说是尽快回来,等孩子生下来第二天,才一道来了林家母子。
  “我昨天一整晚没睡,我孙子半夜生了就该给我打电话,我担心的一晚没睡,思妍是个有功劳的,给我们林家生了这么大的一个胖小子!”
  林母端详着孙子,眼里闪耀出火花。
  “B超都能走眼,可见我们林家就是儿子的命!”林家良也是满脸的快活,思妍父亲却听出了“B超都能走眼”,怪不得林母病的突然呢......
  不管怎么说,林母得偿所愿,思妍爸妈也因为外孙的平安到来满心喜悦,前面的事就这样翻页,月子林母一定让儿媳带孙子回家,思妍虽然顺产,但到底还是需要休养,余家父母不愿意女儿一路折腾,最后商定出了月子就去婆家,三天后思妍出院,林家良又在岳母家赔了两天,电话一个接一个,照顾产妇、婴儿一样搭不上手,他刚一提公司了出了点事,余父就挥手让他走,林家良跑进卧室又捏了捏婴儿脸蛋,转身回房间抓包,走到客厅又想了想,冲里面喊,“思妍,等出了月子我来接你和儿子!”
  思妍心里一顿,林家良怎么对自己就这么不耐烦呢?以前都没注意,以前......孩子被月嫂抱去洗澡,思妍从前到后回忆了一遍她和林家良认识、交往、恋爱,结婚的过程,除了那些花花绿绿的零食,周黑鸭什么的,竟然,竟然再也想不起有什么难忘,有什么“决定意义”......
  可是二十五岁的思妍做了妈妈,并且,从心底喜欢那个软软一团的小东西,“我有儿子了呀,儿子是我的,多可爱的宝宝啊”。
  思妍在另一方面成熟起来,有了儿子,婚姻就有了“着落”,婆婆说的对,男人总归有贪玩,一个好女人就是一个家,做母亲的,一定要为儿子守住“家”。

  五、婆家风波
  出了月子,林家摆了两桌满月酒,离开娘家之前,思妍爸妈在县里已经摆了八桌,余家亲戚熟人多,往来积攒的人情,林家是单亲,林母又是半道从市里调省城的,到场的连同余家父母也就两桌。结婚也不过一年,余家看出了亲家母不是太好相处,人缘有限,如不是在省城,余家的社会关系可比林家深厚得多。
  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思妍爸妈也只能盼着女儿在婆家过得顺气,原本不愿意女儿才出月子就去婆家,为了女儿女婿早点团聚,余家也只能先让女儿跟着过去。
  从县里到省城四个多小时的高速,外孙有个头疼脑热,怕是来不及上手,所以,余家这次进城也有了买房打算,房子买在女儿名下,退休以后可以带着外孙住。
  这事余爸不让先透口风,怕林家多想,再说买房也是不小一笔,存款都差不多都给女儿做了陪嫁,再买房子就要卖掉县城两套店面,先下都还在出租......
  县里请的月嫂没跟着过来,林母这边找好了阿姨,林母老家的亲戚,原先孩子上学麻烦过林母,这次出来做保姆带着还人情,费用听着比县里的月嫂便宜,余家本来要贴钱继续用月嫂,但林家没地方住,林家通共就三间卧室,一楼那间不到十平米,两个阿姨还真住着不方便。
  林母找来的阿姨姓薛,能说会道,说是戴过两个孙子一个外孙,头天夜里就乱了阵脚,思妍在娘家也就是夜里起来喂喂奶,连洗澡带换尿裤、抱婴儿活动都交给月嫂,哪知道薛姨妈水温太热,把娃娃烫的直嚎,小腿屁股全烫红了,思妍吓坏了,就要去医院,林母说八九点了去了医院也不一定有人,拿了治烫伤的白老虎油,思妍心慌,眼见孩子哭得厉害,叫林家良开车,林家良看他妈,焦急之下,思妍发短信给爸妈,余家夫妻住附近酒店,没多久,就都来了,一看孩子幼嫩的皮肤上都起了水泡,思妍妈心疼的哭了出来,两口子拨打110,不顾一切把孩子送去急诊。
  幸亏送去急诊,按医生的说法,这么大面积烫伤不及时处理,搞不好会导致整片皮肤溃烂、 败血症,严重会有生命危险......
  在医院住了一周,思妍爸妈无论如何不同意外孙再去林家,林家良也觉得薛阿姨是不靠谱,顺了岳父母意愿,于是连同思妍又回到了娘家。
  儿媳带着孙子又回娘家了,儿子对自己找来的保姆也有不满,林母一肚子气,水热了烫了孙子,她也不开心啊,怎么这会儿一个个都像是在避着她,孙子是林家的,跟儿媳妇回娘家算怎么回事儿?传出去别人还以为她这个婆婆刻薄,薛姨妈也没办法叫她回去,老家亲戚都知道来帮自己看孙子,怎么人才来,孙子就给接去了外婆家?
  林家良小时候吃足了没人照顾的苦头,别说热水碰了一下,他奶奶带他没几天,早春掉进村口水塘里差点淹死,孩子不还是长大了?余家那两口子早晚把孩子惯坏,小县城能有什么环境?林母忘了自己也是县中一步步出来的,怎么寻思都不对味儿,偏偏林家良没出来阻拦,也不知怎地,就不听话了......
  林家良也是被医生的一番话唬住了,毕竟那么小的肉团子,他再怎么不爱带孩子,也毕竟是自己儿子,眼看着要脱一层皮,细皮嫩肉看着就痛,他妈再说什么,也就没太听进去了,再说,他很看不惯那个薛大妈,贼溜溜的,前次自己离婚后回来家,她还在背地笑话,这事丢脸,林家良没跟他妈说......
  林家良不知看不出来余家对孩子更上心,他又不是脑子不好,干嘛非把儿子交给看着就恶心的薛大妈?至于他妈的情绪,他从来就不怎么考虑他妈能有什么情绪......
  人家是隔代亲,宠孙子疼外孙,林母不一样,她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就只有林家良。孙子当然要,那是林家的门面,其实说林家的门面,也未必恰当,林家良亲爹还有两个子女,大儿子比林家良还大,那是和外面那个女的生的,等离婚后再结再离,第三个老婆生的是女儿,林母知道的也就这么多,往后十几年,就不知道前夫去哪了。
  但是传宗接代总是正统,林母就代表了林家,林家是不能坏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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